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口急促的气息逼上我的喉咙,我觉得嗓子有些痒痒的,想要轻轻咳嗽一下。可是没想到,这一咳嗽就很难停下来,一些已经凝固的细小血块从我的嘴里咳了出来。我只觉得这个右半边身体都是麻木的,我知道,当这起初的第一阵麻木过去后,肌肉撕裂的剧痛会让我也许一个月也起不了床。
尽管如此,我的感觉仍然很好!
“让您受到惊吓了,小姐。您没伤着吧?”我轻轻擦去嘴边的血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转过身去,用我此生最温柔的声音向这个那个倒地的姑娘问道。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不过,无论是点头还是摇头,她的样子都可爱极了。
“我扶您起来吧……”我向她伸出了右手。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伤得有多重。当她因为劳动而有些粗糙的手掌拉住我的手臂时,我只觉得似乎有一柄大锤正敲打着我右侧的肋骨,那拉扯间传出的痛楚感觉几乎要让我大声痛呼起来。我怀疑受伤的不仅仅是我的腹肌,也许还有一两根肋骨。
不过,我忍住了疼痛,只是嘴角微微抽搐了两下,始终保持着挺拔严肃的姿态。她的小手也许是我这一生中握住的最柔软的东西,初冬的寒风把她的手指吹得冰凉。我怜惜地握紧了手,想让她觉得暖和些。
“啊,先生,您的手……”那姑娘忽然惊讶地叫起来,顺着她的目光,我才发现自己右手的手掌在刚才握住缰绳时被磨掉了一大块皮肉。腥臭的血浆正从伤口中流淌出来。
我真的慌了手脚,忙送开右手,将左手探进我的衣襟里摸索着,想要找一块干净的手帕。真该死,我明明记得自己随身带着一块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对不起,小姐,实在是对不起……”我面红耳赤满头大汗地道歉,“……我没注意到,哦,真糟糕,我弄脏了您的手,还有您的袖子。这太糟糕了……真抱歉……”
这时候,她从自己的袖口取出一块淡黄色的手帕,覆在我的伤口上,小心地帮我包扎起来。那手帕带着她的体温,似乎还带着一阵陌生而美妙的气味。我相信,就在这手帕上,有这世上最奇妙的麻药,它不但能让人感觉不到痛苦,还能让你从自己的伤口处感受到一阵难耐的幸福。
轻快欢乐的乐曲在我的耳边奏起,我懵懂的头脑中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路上的人很多,他们像大团的油彩一样不停地晃动着。他们似乎在对我说些什么,我也好像说了些什么。可是这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一双这世界上最温柔的手正抚摸着我的手。那纤细的手指在我的眼中不住地跳动着,就像是两朵幸福的小火苗。
我快乐的几乎要爆炸了!我相信,这时候,倘若再有一匹惊马,甚至是疯牛雄狮出现在我面前,我也能毫不犹豫地空手制服它。
“还疼吗,先生?”多甜美的声音啊……我不疼。
“您没事吧,先生?”多温柔的声音啊……我没事。
“这是谁干的?谁弄伤了殿下的马!”多和蔼的声音啊……是我干的……嗯?等等,他是谁?
一个气急败坏的温斯顿军官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满脸胡茬,酒糟鼻子,口里不住地喷出臭气。毫无疑问,这是个丑陋粗鲁的家伙,而且我觉得这时候的他看起来比平时更加丑陋。他看了看地上的伤马,又看了看我,再次大声地向我吼着:“是谁干的?谁弄伤了殿下的马?是你吗,你这乡巴佬,德兰麦亚猪!”
“对不起,先生,这匹马受了惊,它撞伤了很多人。是这位先生……这位先生他救了我们大家……”那姑娘向着军官急切地申辩道。
“那么说……”军官阴邪地看着我,“是你弄伤了殿下的马?”
“对,是我,可是我并不知道这是殿下的马。”我觉得很愤怒,这愤怒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温斯顿军官对德兰麦亚人的鄙视和对我嚣张傲慢的态度,更是因为他打断了那姑娘给我包扎伤口。我只想她的手指能在我的手臂上多停留那么一会。
“要叫我长官,你这个没有教养的德兰麦亚猪!”我左面的脸颊被抽了一记耳光,它并没有激起我的愤怒,恰恰相反,它让我热情过渡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我想起了自己的职责,我的生命还有它未竟的义务。我不能反抗,倘若就像这样死在这里,就没有一点价值了。我的生命固然一钱不值,但我不能让克劳福将军白白地死去。
“对不起,长官。很抱歉,我不知道这殿下的马。或许我应该向殿下道歉,尽量赔偿他……”我尽可能低声下气地说道。这是一个机会,倘若就此能见到路易斯王子,应该是我的幸运。
“面见殿下?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不过在那之前,恐怕你得吃点苦头。”那军官轻蔑看了我一眼,然后向着身后的士兵们一挥手:“来啊,把他抓起来,给我关到地牢里去,听候殿下的发落!”
我没有反抗,甚至是有些喜悦地等待着他们来抓我,这能让我更便利地接近路易斯王子。可是周围的人群并不知道我的想法。温斯顿人的暴行激怒了围观的德兰麦亚市民,他们大声地抱怨着,指责着这个军官的行径,为我感到不平。
“您不能这样,先生!”忽然,那个姑娘站到我的面前,乞求地摇动着那军官的胳膊,“求您了,先生,这位先生并没有做错什么,他制止了一场灾难,救了许多的人。您不能冤枉他,无缘无故地把他抓起来……”
温斯顿军官厌恶地看着那善良的姑娘,对她的哀求置若罔闻。他不耐烦地摔开她的双手,一脚踢在她的腰间。那可怜的姑娘哭泣着跌倒在地上,又重新爬起身来,想要上前哀求。她那模样可怜极了,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忍不住同情的。可是天知道那个温斯顿军官的心肠是用什么肮脏的东西做的,他居然一把抓过她的头发,毫无廉耻地把这个柔弱的姑娘一巴掌打到一边。红水晶一般的鲜血顺着姑娘的嘴角流出,搀着她的泪水,落到地上。
我觉得在我的身体里,有些什么东西被点燃了。
“住手,你这混蛋!”我挡在那姑娘身前,愤怒地大喝道。我的呼吸随着这声怒喝变得急促起来,我只觉得右胸一阵酸痛,不由得轻声呻吟起来,用右手按住那根不规矩的骨头。
那军官先是一愣,看了看四周的人群,可能是觉得失了颜面。他狞笑起来,拔出腰间的短剑,狂妄地大叫道:“反了,反了!这家伙居然敢伤害国王陛下亲赐的御马,还敢当面辱骂占领军。谁还敢大声喧哗,以谋反罪论处,就地格杀!”
四周的人群听了他的话,都没了声息。
继而,他仇恨地看了看我,狂妄地大声说道:“小子,你伤了御马,我就要你偿命!”
说着,他挥动着短剑向我冲了过来。
第十九卷 归途 第一百六十七章 再见军神
直到短剑迫近我的眉心,我也没有听到死神的召唤。
我从没在生死搏斗时产生过这样的感觉:我是那样的强大,强大到足以蔑视面前一切对手。那个正挥剑冲过来的温斯顿军官弱小得不堪一击,根本无力威胁到我的生命。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幅被风吹起的画卷,慢悠悠、轻飘飘地向我靠近,我甚至能看清楚他酒糟鼻子上可笑的红色斑点。就在他接近我的这不到十步距离中,我居然还有时间回头对那受了惊吓的姑娘微笑一下。
在剑刃即将穿透我前额最后的关头,我右腿上前一步,托住了他握剑手腕,向右侧过身子,用左手牵引着他向我的身侧歪歪斜斜地冲过去。
在我们即将擦身而过的刹那,我抬起了右肘,在那个温斯顿军官的脸上狠狠地来了一下,右手顺势夺下了他的短剑。
他像一根僵直的棍子一样应声倒地,用双手捂着流血的鼻子,发出幼兽般呦呦的哀叫声。
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都在欢唱,为我这漂亮的一击雀跃不已。似乎是出于一种奇怪的炫耀的心理,我忍住肋骨的伤痛,再次回头冲着那受惊的姑娘微笑了一下。我看见她看着我的目光带着极大的惊讶,这正是我希望看见的。她的表情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一起上,杀了这混蛋!”那个军官爬起身,冲着他的手下们粗暴地大喊。这声喊叫将我飘荡的心思拖回了现实中,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处境有多不妙。
我刚殴打了一名占领军军官,这就足够治我的重罪了。现在,起码有超过二十个人正手持利刃逼近我,看起来他们并没有活捉我的打算。无论我如何自大,也绝不会相信自己能够打得赢。
或许我可以逃走,我想,里德城是我自小长大的地方,我知道起码超过二十个藏身之处让温斯顿人再也找不到我,而且,说到逃跑,尽管我现在身体状况很糟糕,但也有足够的把握甩脱眼前这些重装的铁皮罐头。
可是,那名军官的下一句话彻底打消了我逃跑的念头:
“……把那个小娘们也抓起来,他们是一伙的!”
我只觉得全身所有的血液都涌上我的头顶,让我彻底丧失了理智。我应该逃走,有一些远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事情等待着我去完成,这我都知道,但我的双腿却无法向后奔逃。我的手中握紧了刚刚从温斯顿军官手中夺下的短剑,坚强地与环绕在我周围的温斯顿士兵们对视,等待着迎接他们的攻击。
有一个理由让我不得不留下来战斗——那个可爱的、脸上长着些雀斑的小姑娘。或许我终将被温斯顿人当场格杀,无法真正地保护她,但那并不能阻止我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她暂时的安全。那怕只要还有一口呼吸,我就无法容忍眼看着温斯顿人粗鲁的大手拉扯住她的肩膀和身体。
一个高大的温斯顿士兵挥剑砍向我,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压倒我。我把他的剑奋力挡格开,然后狠狠一脚踹在他的小腹上。这个家伙捂着肚子哀叫着倒在地上,与此同时,另有两把剑从左右两个不同的方向刺向我。我只躲过了其中一把,另一把幸运地只是划伤了我的脊背。我听见那姑娘一声惊呼,然后觉得背后一片湿漉漉的温暖。
更多的剑光在我面前闪动,我只能用短剑拼命抵挡,而用空出来的左手和双腿还击。我打倒了几个对手,但更多的人涌上来围住了我。我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虽然没有伤到致命的要害,但仅仅是疼痛和流血也足以要了我的命了。更糟糕的是,我阻拦惊马时所受的暗伤已经发作开来,腰腹和肋骨的疼痛越来越强,让我的动作变得愈加迟缓。
我要死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生命的终点。为了一个女人,光荣而愚蠢的死法。我原以为自己会死得更好看一些的,不过,我并不因此后悔。只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很遗憾:
该死的,我还不知道那姑娘叫什么名字呢,这让我怎么能死得甘心。
就在我的一只脚已经迈进亡者之境的大门时,一个庄严又优雅的声音忽然平地响起在这条大街上:
“住手!”
这个声音似乎带着某种我未知的魔力,不仅呵住了那些凶狠的温斯顿士兵,同样让在死亡边缘奋力挣扎的我停止了反抗。下意识地,我的眼睛循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搜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那发色骄傲地闪耀着,散发着辉煌的光晕,甚至连太阳的光芒都被它遮掩得暗淡失色。你甚至无法想像这世上还有一张什么样的面孔能够与这样的头发相称。
不过很快,我就看见了这样的一张面孔。你无法用一个词来形容这张脸:俊美,哦,当然,它无疑英俊极了,白皙的皮肤、挺拔的鼻梁、秀美的眉毛……它甚至带有少许女性的柔媚,让人忍不住想要保护这张面孔的主人。
但那并不是全部。在这张脸上闪现的更有一个军人的果敢坚毅和一个王者的智慧仁爱。最让我不解的是,他的眼眸中隐约包含着一丝忧伤的情感:蓝色的眼眸,蓝色的忧伤。许多几乎是相互矛盾的情感汇聚在这张脸上,却又融合得那么融洽和谐。
我熟悉这年轻高大的身影:路易斯太子殿下,温斯顿帝国军曾经的最高统帅,德兰麦亚占领区总督,有着温斯顿军魂之称的伟大将领。
可这个身影对于我来说又是非常陌生的:我只在两军交战的阵前见过这杰出统帅的身影,站在敌对的立场上。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这是一代名将,一个注定名垂史册的统帅。而我那时最大的希望,就是击败他、打垮他,帮助我的挚友胜过他的勇敢和指挥。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在这么接近的距离上从这样的角度来看着他。我看见的不再是一个无敌的勇者,而是一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