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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在这周围,有一块很大的岩石,您听说过吗?”
罗宾试探着问道。
“噢,你说的可能是这周围一个叫做‘艾谷娜斯。苏璐’的岩石吧?”
罗宾听到艾谷娜斯。苏璐这几个字,心中不觉一喜:这不正是自己昨夜告诉约得芬,那个夏陆七世的爱姬,被叫做‘女王’的贵妇人吗?
这种说法,既然连老祭司都肯定了,一定是真实可靠的了。罗宾心中暗暗为这个最新发现而狂喜。他继续向老祭司请教:“听说那块岩石就在美妮。求米求村,是真的吗?”
“是的,离这儿不过4公里。可是,其中并没有什么秘密。不过是由些小石子凑成的一个东西,而且,几乎都埋在土里,最高处距塞纳河的水面,也不超过1、2米。”
“听说那块土地是村里公有的,是吗?”
“五六年前是这样,但现在已经被一位叫做希蒙。斗莱的人买下了。他准备在那儿建牧场。”
最后,罗宾又请教老祭司:“我跑得那样快,就是想去那儿看看。请问,有没有一条近路可通那儿?”
和善的老祭司详细地给罗宾介绍了一条近路。罗宾一再对老祭司表示感谢,尔后,他又开始拼命地跑起来。
“嗯,这回赢定了。那些家伙不会知道这条小路,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坐着马车走。况且,他们又不知道那块岩石在希蒙。斗莱买下的地里。”
罗宾精神抖擞,迈起步来也格外轻松。因此,在还不到3点钟时,罗宾便赶到了希蒙。斗莱的土地上。他从地界处的木栅钻了进去,划亮火柴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形,知道了牧场的方位后,便奔了过去。不大会儿,他来到一个似乎是刚筑成的堤防旁边,他沿着塞纳河岸向前走去。
在堤防的这一头,他最终也没有找到那块岩石。
这时,东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白色,天快要亮了。
罗宾只好坐了下来,天明以后再说吧。那块花岗石,肯定离这儿不远,而且,那1万颗宝石可能就在自己的脚下。
“包麻尼昂和约得芬终于败在了我手下!”
他好像已经拿到了那1万颗宝石,脸上浮现出胜利的微笑。
天渐渐亮起来,大熊星座隐退了,‘阿尔卡’星也不见了踪影。这时,塞纳河的水面上呈现出一片白色,水浪拍岸时的声音清晰可闻,微风吹动着茂密的芦苇丛,哗哗地响着。
罗宾站了起来,顺堤防向上游走去。四周的景色渐渐明朗起来,他一边走,一边仔细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大约走了30步后,罗宾发现前方有块地面微微凸起,透过杂草望去,能够看见几块突出来的灰色岩石顶。
“对了!一定是那儿!”
罗宾叫了一声,随即向那儿奔去。
罗宾的心狂跳不止,他边跑边用颤抖的手去口袋里取炸药。
可是,当他走近岩石时,却突然发出一种气愤和绝望的呻吟声。
这里是有许多石块聚在一起,可是,中间却有一个大洞,明显是被炸开过。罗宾把手伸进洞里摸了一摸,结果一无所获。肯定是有人先到了一步,用炸药炸开岩石,取走了那1万颗宝石。
这时,罗宾愣愣地站在那儿,一句话也没有,只是在心里反复地说:“别人取走了1万颗宝石2别人取走了1万颗宝石!”
那个人究竟是谁呢?不可能是包麻尼昂,因为他们现在还在路上。他们坐马车走的是大路,不可能赶在罗宾之前抵达。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啊!是她!绝对是约得芬!”
罗宾气愤至极。
“嗐,我真蠢,被她骗了!
“昨晚,在旧灯塔,约得芬曾对垒握耐说:”我要回‘侬夏兰号’上好好睡一觉儿。明天上午早些出发,和卡耳比奈兄弟在求米求不见不散。‘“那会儿,我装作昏迷,却在偷听;而实际上,约得芬早就发现我醒了,她的那些话是故意说给我听的。
“这就是我的失误之处。我对她说的话信以为真了。
“她就是利用我的这个错误判断,坐着马车径直来到了这里。她根本就没去‘侬夏兰号’上。所以,她在昨夜最先来到这里,炸开岩石,取走了那1万颗宝石。
“当我看到‘侬夏兰号’上灯光闪动时,还以为她没有动身呢,其实,那时她已拿着宝石回到了船上。
“啊!这个女人太狡猾了!她真是一个可怕的魔女,一个可恨的女贼!”
罗宾感到自己被这个女人打败了。
这个日后被人们称为大怪盗的罗宾,在20岁时,被大女贼约得芬狠狠地耍了一回。
无论你怎样痛恨自己,也必须承认自己失败的现实。他呆坐在地上,盯着那个被炸开的洞,神色木然。
过了不大会儿,从远处驶来一辆马车,临近了,车上跳下来三个人,他们越过木栅,向这边奔来。那三个人正是包麻尼昂、代吉谷男爵和奥达尔。当他们看到罗宾那副黯然神伤的表情时,三个人都愣住了。
罗宾抬头对他们苦笑了一下,也没说话,只是用手指了指那块被炸过的岩石。
三个人顺罗宾手指的方向望去,立即同时惊叫起来,并且脸色苍白,尤其是包麻尼昂,他的脸色像刚从地狱里返回来的一样,摇晃着险些摔倒。
男爵和奥达尔急忙扶住他。因为过度的失望与沮丧,包麻尼昂愣愣地盯着那个洞,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罗宾无力地站起身来,手搭在包麻尼昂的肩膀上,低声说道:“就是那个女人。”
“对,就是那个女人,她赢了。”
包麻尼昂沮丧地说。说完后,他闭上了眼睛,脸上布满痛苦;可是,趁大家不注意,他猛然拔出腰里的小刀,狠命向自己的胸口刺去。
“啊!”
罗宾、代吉谷男爵、奥达尔不约而同地惊叫起来。
包麻尼昂倒在了草地上,男爵俯身将他的头靠在自己大腿上,罗宾也蹲下来,并用手帕堵住了涌血的伤口。手帕顿时被染透了,好像刚刚从染缸里捞出来似的。
“赖武。丹督雷基……”
包麻尼昂呼唤着罗宾。
“以前我们是对手,现在,我将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们握一下手吧,就像真正的男子汉一样……”
罗宾紧紧地握住了包麻尼昂的手。
“丹督雷基……我彻底绝望了,我万万没想到会让那个魔女得逞。请你想尽办法,一定要把宝石夺回来。那些宝石不应该让她占有,那全都是修道院的。我本想把它交还修道院的,可是……现在,已经没有希望了。我请求你,一定要把它拿回来,一半赠给法国的修道院,一半归你。
“那个女人肯定把宝石带到了”侬夏兰号‘上。那条船在短时间内还不会走,所以,她可能把宝石转移到另一条船上,然后逃到英国或其他国家去。我知道她还有一艘高级游船,名叫’倍卢。柳依散号‘。请你到’倍卢。柳依散号‘上,取回那些宝石,这是我临终前惟一的请求。拜托……拜……“
说到这儿,包麻尼昂咽了气。
“好,我发誓,一定要取回那些宝石!”
罗宾用力地握了一下包麻尼昂那只已经渐渐变凉的手。他的神色有些黯然,心事很重的样子。之后,罗宾默默地离开了,没跟任何人打招呼。
从此以后,任何人都没有再看到过罗宾。
但是,此后第三天哈佛出版的报纸上,却刊出了这样一段报道:
昨日深夜,海滩上的许多人,几乎同时看到,海面上门了几次光后,便产生了冲天火焰,并听到了巨大的爆炸声。据知情者反映,这是海面上的一艘船发生了爆炸。
但是,另一位知情人,令天清晨驶入哈佛港的一只快艇的船主——莱纳公爵却说,昨夜那只爆炸的船后来沉没了。当时,公爵的快艇急速赶到爆炸现场,在海面上见到了船体的一些残骸,并搭救了一个水手。据那个水手自己说,这艘被炸沉的船是一只高级游船,名叫倍卢。柳依散号,属于哈斯多伯爵夫人所有。
正在这时,水手看到海水中还有一个人,大喊了一声:“啊!伯爵夫人!”便跳入海中,想去营救她。
公爵让船员把探照灯对准海面上的人,只见那个人正在拼命挣扎,好像快要沉下去了。这个人就是哈斯多伯爵夫人。
幸好,那个水手及时赶到了她身边。可是,夫人一见有了救命人,便立刻抱住了他,死也不松手。水手被拖得太紧,不能游水。于是,两个人都沉了下去。公爵费了很大劲儿,想找到他们,但终无所获。
哈斯多伯爵夫人,其实就是培各丽妮。她就是那个盗用哈斯多伯爵夫人的名号在法国到处做案的大女贼,她是警察部门通缉的要犯。
前不久,在诺曼底地区,警察差一点逮住她。所以,她现在准备逃到英国去,坐着自己的高级游船倍卢。柳依散号,趁夜色正浓时出海。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恶贯满盈的大女贼和她的几名帮凶,会因为火药爆炸而葬身鱼腹。她的帮凶之中,有一个最卖力的,即那个总是装作驼背车夫的垒握耐,也一起沉海。
这一批歹徒,同时被送上了西天,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个消息刊出的当天下午,莱纳公爵的快艇正安静地停泊在哈佛港内。在快艇的一个房间里,公爵正与一位夫人坐在一张晨报前,低声说着什么。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莱纳公爵居然正是垒握耐;而更令人惊诧不已的是,与他交谈的那位夫人,竟然是传说中已葬身鱼腹的那位哈斯多伯爵夫人,即约得芬。
“既然报纸上已经刊登了我们不在人世的消息,那么,警察局也就不会再追捕我们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安全太平了。”
垒握耐手指着报纸,脸上布满笑容,接着对约得芬说:“那1万颗宝石已经保存在了伦敦的银行里,而我们又都撒手西去了。今后,我们就可以环游世界,尽享人间之乐了。”
“可是,我还有一件事要办。”约得芬紧锁着双眉说。
“什么事?”
“就是那个托名为赖武。丹督雷基的小子。他虽然刚刚出道儿,却头脑灵活,手段高明,这些宝石就差一点被他抢走。他是我的劲敌,我必须杀掉他!”
“可是,他现在身在何方呢?”
“他就住在代吉谷男爵的寓所附近,一个很简陋的小旅社里。”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垒握耐问道。
“是杜弥特在今晨用密码电报汇报给我的。一年以前,我就把杜弥特安插在男爵家当了一个马夫,让他去了解那些人的所做所为,并把各种情报及时报告给我。
我想派杜弥特会杀掉罗宾那个小兔崽子。“
“可是,如果让罗宾看出来,该怎么办?罗宾可是经常出入男爵家呀!”
“不会出错的,杜弥特非常善于改装。我马上发电报通知杜弥特,让他干掉罗宾。”
“要是杜弥特能成功,那当然好;可是,万一……”
“你就放心吧,杜弥特杀的人太多了,包麻尼昂的那些同党,就是杜弥特干掉的。这次,我打算赏给他10万法郎,作为干掉罗宾的奖金,他一定会非常卖力的。
我把奖金的事也告诉他,他绝不会失手的。“
“10万法郎!还是让我去干吧!”
“不行,那次在女演员卢斯兰家里,你就差一点被他杀死。”
闻此,垒握耐苦笑了一下,没有再说话。
过了几天,一个深夜,杜弥特悄悄地来到了快艇上。
“怎么样?办好了吗?”约得芬开门见山地问道。
“办好了。当时,那家伙正在床上睡大觉,我从窗户钻了进去,用刀猛刺他的胸口。那小子哼都没哼一声,就死了。”
“有什么证据?”
“瞧这个!”
说着,杜弥特掏出一枚镶着蓝宝石的戒指,交给了约得芬。这是罗宾经常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许多人都知道。
约得芬很高兴,她满意地笑了笑,而后掏出一张10万法郎的支票,交给了杜弥特。
“感谢老板。您要去英国吧?”
“对,今夜出发。”
“那么,那1万颗宝石搞到手了吗?”
“搞到了。”
“就在这艘快艇上?”
“没有。把它们存到伦敦一家大银行了。”
“1万颗宝石!真够多的呀!”
“是的。旅行用的箱子,都装满了。”
“哇!真了不起呀!无论怎样消费,一辈子也用不完啊。老板,能给我一点吗?”
“当然能——不过,还要到伦敦后再办。你现在还是先回男爵家为好,否则,会引起别人的怀疑的。”
“我明白了。马车就在外面,那我走啦!”
杜弥特回到岸上,那里停着一辆一匹马拉的两轮马车。他爬上驾驶座,扬起鞭子,在空中“啪”的一声甩了一下,马车便启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