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综影视同人)男神攻略 作者:沉尘浮世(晋江vip2014-07-27正文完结)-第6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哒泥们两只快点去约会约会!~~

    约会完了就滚去铲奸除恶吧(等等

    看在我五一都日更的份上,施舍点评论行吗~(喵~

 第81章 蝙蝠侠前传9

    布鲁斯默默地跟在林千沙身后;本来他对这次约会更多地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因为他的大老爷直觉让他认为;这个捉摸不定的世界大盗似乎对他还有些好感。所以,他并没有拒绝林千沙的邀请;刚想让门童将自己的兰博基尼取来;结果却被林千沙阻止了。

    “一大老爷们走不动路吗?你家宝贝豪车是到不了那个地方的,直接步行吧;哦对了,你身上有现金吗?”林千沙想到什么;突然停住脚步。

    布鲁斯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他摸了摸浑身上下所有的口袋;最后只掏出一张停车票。像他这种哥谭风云人物;出门是从来不带什么现金的;他才不会去那种只接受现金的小店面,通常一本支票或者一张卡就能搞定一切。

    “好吧,这就是哥谭知名度最高的土豪,出门都不带钱。”林千沙直接毫不客气地吐槽了几句,“那么,你介意我用其他方法弄点钱吗?”

    “你认为呢?”布鲁斯瞥了她一眼,反问道。看着林千沙无辜地摊手耸了耸肩,他不禁朝她翻了个白眼。还装无辜呢,难道你以为他不知道你所说的的“其他方法”吗?身为一个大盗,除了坑蒙拐骗偷还能用什么方法弄到钱?

    “我只是说个冷笑话,别一副要死要活的表情,我可不敢在哥谭骑士大爷面前犯罪。”林千沙扬了扬自己的手抓包,“我带了钱,正经渠道获得的钱,看来今天晚上是我包/养你了,韦恩老爷。走,咱们先把这身正装换掉,以及,你这张脸辨识度太高了,整个哥谭就没人不认识,看来得想个法子……”

    林千沙摸着下巴自言自语地围着布鲁斯转了一圈,突然一本正经道:“要不,你男扮女装吧?”

    ……他收回之前的想法,什么这猎人对他有好感,有好感个屁!特么的明摆着是想消遣他玩嘛!(摔)

    当然,这诡异的想法只是突然兴起的恶趣味而已,林千沙带着他来到一家小店,换了身普普通通的衣服后,又带着他穿梭在哥谭街道里,七绕八绕间竟然来到了一家从外表上看绝对默默无闻毫不起眼的中国餐馆。

    林千沙是在无意间发现了这家小餐馆的,当初她初来哥谭人生地不熟,随便瞎逛不知怎么的就找到了这个地方,当时正巧饿了,便走进去点了几个自己喜欢的菜,没想到味道异常地道美味。

    林千沙在布鲁斯惊讶的眼神注视下,一口气点了十几个菜,随后就开始直接抛弃形象狼吞虎咽,一边吃还一边对着戴着帽子的布鲁斯口齿不清道:“有钱人我跟你唆啊,勒地方的中国菜才思地道的,那靴大酒店的全被西化了,次起来就跟次那啥一样……尝尝勒个,勒个还有辣个……”

    布鲁斯看着林千沙这不多见的样子,突然笑着摇了摇头,很听话地动起筷子尝了林千沙点出来的几盘菜。他之前如果中国,而且还在西藏呆了很长一段时间,对中国美食当然很熟悉,所以他一尝就知道,这个其貌不扬平时绝对不能入他法眼的小餐馆,做的东西比那些星级酒店还要好。

    身在他乡,吃着家乡菜,总会让人想起自己的家。林千沙便是处于这种状态,每当碰到家乡菜她总会瞬间想起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然后就更加想早点完成任务早点回家,这是她能撑到现在的唯一支柱。

    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不变的,是她对自己亲人的思念以及对于回家的渴望。

    所以她不会反抗系统,绝不会——只要它最后真能把自己送回去,其他的,见鬼去吧。

    布鲁斯似乎也感觉到林千沙的不正常,但是他稍微想想也该知道她为什么不正常,所以他很体贴地什么也没提,只是和林千沙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经过昨晚的合作,他们俩原来亦敌亦友暧昧不清的关系似乎有了微微改变,布鲁斯不确定这个改变是好是坏,但是从目前来看,布鲁斯觉得这种改变挺好的。

    “你倒是挺会找地方,比起之前那五星级酒店,这里还不错,就是环境脏乱差了点。”吃到最后,已经有点撑的布鲁斯撑着脑袋调侃着。

    “所以这才叫约会,我的韦恩大老爷。约会不一定要去什么豪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方,像这种接近生活的普通小餐馆就行了,或者直接回家捧着爆米花,租个碟看个电影,两个人坐下来好好聊聊,对于女人啊,杀伤力可比直接扔钱大。”林千沙一副爱情专家的嘴脸,拿着筷子指点着布鲁斯这伪花花公子。

    “物质上的只是一时,但情感上的……啧啧,女人真他妈好骗。”她颇为感叹地摇了摇头,仿佛在她眼里,她就不是女人一样。

    “哦?对你也一样适用吗?”看着林千沙那似乎有些嫌弃的样子,布鲁斯挑了挑眉。

    “我这是在教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花花公子,你以为花花公子那么好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林千沙用筷子敲了一下布鲁斯的帽檐,帽檐被这一击压低了几分,遮住了他的视线,他无法看清她脸上的表情,但是她的语气依旧轻快到没心没肺,“至于我,well,我的要求很低,给我让我看得上眼的东西就行了,比如珠宝首饰豪车名画,我来者不拒。”

    布鲁斯蓦地抓住了林千沙不安分的手腕,抬起头看着她的双眼,嘴脸依旧带着笑意,但是那双眼却变得严肃几分。

    “那些东西我都可以送你,只要你喜欢。”

    他的声音很轻,但异常有磁性。林千沙不得不承认,布鲁斯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再加上,培斯顿,那个和他有些同一张脸,却看上去比他纤细几分的男人。严格意义上说,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这种情感很复杂,以至于当布鲁斯渐渐接近了,她还没从那么一瞬间在布鲁斯身上看见了培斯顿影子这件事里回过神来。

    不过很快,林千沙就发觉哪里有些不对劲了——见鬼,谁特么的允许你突然离这么近了?她虽然决定吊着他胃口,但是绝不会这么快就跟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她一样没节操的男人直接晋级为亲密关系。

    所以,在布鲁斯的唇离她的只有一厘米的关键时刻,林千沙随手拿起一个包子,塞进了布鲁斯嘴里。“你不必在我身上费心思,布鲁斯韦恩,”因为应该是她在你身上费心思,请别搞错顺序,“你更不必用这种方式收买我,因为我真打算在哥谭改邪归正了,说不定心情好还会帮你清扫哥谭。”

    布鲁斯嘴里塞着个包子,有些卖萌嫌疑地看着林千沙,最后似乎颇为可惜地挑挑眉,三下两下将包子吞了下去。

    自认为对女人还是有一套的布鲁斯韦恩大老爷这次是真搞不明白这个女人到底在想什么了,按照常理来说,从她提出约会,到刚才快要接吻,都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这顺理成章的接吻,以及之后可能有的去找家酒店开房,都不可思议地落空了。

    难道说,她对他就真没这意思?还是说,这是欲情故纵的老一套?无论是什么,布鲁斯承认,林千沙这一手确实在他心里勾起了一些涟漪。

    这倒不是布鲁斯自恋,而是好感度到达一定高度后本来就会出现的反应之一,以及,从林千沙爆出身份接近他到现在,怎么看都是居心不良的,但聪明如布鲁斯,却又偏偏猜不透这个狡诈如狐的大盗到底在打什么如意算盘。

    其实,我们的布鲁斯韦恩大老爷哪里知道,如果他现在的好感度就上了80点,哪还用他配合,林千沙早就会想办法扑上去然后让他爬上自己的床了。

    就这么简单的问题,不了解的人却将她当成了让人欲罢不能的小妖精,这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结果真是个美妙的误会……(远目)

    这话是怎么说来着?人呐就是一个犯贱的生物,倒贴的不要,非要去追拿冷屁股对着你的人。

    45点好感度,不错的进步。

    蝙蝠侠拯救了哥谭之后,哥谭似乎又恢复了平静状态,当然了,这里的“平静状态”指的是白天,若是在晚上,如果你运气好,还能看到蝙蝠黑影出现收拾罪恶,如果你祖上积了德运气更好一点,你还能看到一位身材好到爆的美女陪在蝙蝠侠旁用美腿撂倒敌人,再加一手帅气的枪斗术。不过鉴于蝙蝠侠从不杀人的选择,手枪里的子弹全部变成了麻醉剂。

    有了林千沙提供的贿赂账本,布鲁斯的工作量明显轻松许多,他只用对着名单上的人挨个算账,然后将他们的违法证据丢给瑞秋就行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瑞秋的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哈维登特,一个满腔正义言谈举止风趣幽默的人,从外地调来的新检察官,似乎还是她的男朋友。他们是如何相遇的林千沙可不知道,不过瑞秋有男朋友这一消息确实让她松了一口气。

    然而,让她惊讶的是,布鲁斯对于这个消息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反应,除了刚从林千沙嘴里听到时眼里闪过一丝黯然后,他又变成了原来那样,白天花天酒地,晚上行侠仗义。注意了,是“从林千沙嘴里听到”,也就是说,之前他根本不知道瑞秋啥时候和哈维登特勾搭在一起的!

    卧槽你特么的逗我,难道你真放弃瑞秋了?!之前布鲁斯看着瑞秋那眼神林千沙可是知道的,就差把她揣进兜里了。而现在,你竟然放弃监视不对,放弃暗中保护她,是不是有点太突然?

    于是乎,林千沙整天眼神就不太对劲了,仔细瞧着布鲁斯脸上的表情,试图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但是很可惜,她什么也没看出来。直到布鲁斯终于忍受不了林千沙的视女干,以及那变成50点的好感度,林千沙的一颗心才放下来——

    “你不用惊讶了,我只是觉得,也许你是对的,我该放弃她,这是对她最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我是存稿君(抬眼镜

    灰尘那个蠢女人今天旷课去刷神烦小蜘蛛了

    好孩子千万不要学

 第82章 蝙蝠侠前传10

    布鲁斯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里是否真的放下了瑞秋,林千沙还拿不准;不过至少这是一个机会。

    林千沙偶尔会化身猎人形象在晚上帮助蝙蝠侠打击罪犯,当然了每次都是在她不请自来的情况下;布鲁斯对于神出鬼没总能准时出现在他制定线路上的林千沙有些无奈;他完全不知道她是如何发现他的,但是他从没有拒绝林千沙的帮助。

    于是,就算两个人见面了;也会像之前就说好那样;心照不宣地将一个又一个罪犯合伙抓起来。

    面对不置可否的布鲁斯;林千沙心安理得地将他的沉默当成了默许。不过她也不太想增加太多的曝光率,毕竟她是在国际上通缉的;如果勾/引来某些难缠的部门特工,那就有点作死了。

    白天,在众多人眼里,林千沙俨然成为布鲁斯的女朋友。对,就是女朋友,而不是情人,这两个是不同的概念。布鲁斯每天都可以换一个情人,但是在大多时候,陪伴在他身边出席各种酒会晚会的,就只有林千沙一个人,按照他的说法,这是她旷了他的生日宴会的补偿。

    不过尽管外面传得沸沸扬扬,布鲁斯心里清楚现在林千沙对他顶多就是将他当成一个朋友,她可以毫不犹豫口无遮拦地尽情嘲讽他,偶尔心情不错也能如同一只狐狸一样和他*,然后在他以为这是林千沙的暗示而想要抱她或者吻她的时候,她便直接“啪”的一掌,声音不大,但意外的疼。

    用语言挑逗*可以,想动手动脚?呵呵,你蝙蝠侠想晚上工作的时候因伤缺勤吗?

    当然了,布鲁斯也从来没有和林千沙提过要在一起什么之类的话,他们两个的关系,说暧昧又太过直接,说是男女朋友又太假,毕竟,他们顶多只牵过手跳过几支舞而已。所以,这更像是一场博弈,谁先沦陷了,谁就彻底输了。

    这样平淡的日子没过多久,就被一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高功能反社会精神病患者扰乱了——小丑。

    一开始这个小丑的动静不大,只会在闹市区放一些完全无害的炸弹惊吓那些围观群众,布鲁斯并没有将他放在心上,因为他有更重要的目的——植根在哥谭的那些黑帮老大。

    他利用微光辐射钞票,找到了那些黑帮的洗钱银行所在地,布局已经到收网阶段,他联系上戈登,准备动用警局的力量收网,可是这时,之前一直没有太大动作的小丑竟然十分天才地打劫了一家放着那些黑帮赃款的银行。

    他打劫的时候,林千沙正巧在那家银行里,不过不是为了存钱或取钱,而是为了帮布鲁斯踩点,看看这家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