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接下来每隔一段时间,林千沙就会突然冒出来,从远处连放几十支箭,当然依旧是瞄准它那对于它的身体来说,略微娇小的下盘。
以林千沙神出鬼没的身手和速度,五个小时很快被她磨过去了。当清晨的第一缕光照射在石巨人身上时,它瞬间变成了一块外形奇葩的巨石,不过这巨石身上还插满了最常见的木箭,后来倒成了食人妖之林独特的风景线,也是外界广为流传的猎人闻名于世的独特起点标志。
搞定石巨人后,林千沙的支线任务a顺利完成。她这才有时间看看那所谓的猎人称号如何获得。系统对于此只有一句提示:也许当你捕杀了足够的半兽人以及强兽人之后,再次踏入人类村庄,随意找个酒馆时,你就可以听到很多人关于神秘的半兽人捕猎者【猎人】的八卦。
好吧,杀半兽人攒人品是吧。
林千沙点开系统地图,半兽人的活动范围一般是在迷雾山脉以东,她现在位于迷雾山脉的西边,也就是说,她必须翻越迷雾山脉,才有找到半兽人的可能,顺便,这个可能还要看你的运气好不好。不过现在这段时间半兽人活动很频繁,大概找到他们不太困难……
林千沙摸了摸下巴,五个小时的游击让她精疲力尽,所以她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再说。
走出食人妖之林来到安全地带,林千沙随便找了棵大树休息了一会儿,便踏上了翻越高山之旅。不过系统给的地图可是那种类大地图,它可不会给你精确到每条道出现了岔道口应该往哪走。
所以当林千沙走了一个多月满目依旧森林时,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迷路了。
见鬼……林千沙翻了翻地图,她已经不止一次的找系统提供精确一点的地图,但每次系统都只会甩给她一张大地图。也就是说,她得自己找出路,系统不予以帮助。可是,她爬了那么久的山,走了那么久的森林路,除了一些动物外,能够交流的,哪怕是食人妖半兽人都没看到,她怎么找人问路?
然而,就在她纠结的时候,一丝危险感迅速袭来,这危险出现得太快也太突然,林千沙只能做出幅度最小的躲避动作——往旁边偏了一步。下一秒,一支箭羽带着凌厉的风,从她身旁飞过。
很显然,就算林千沙不动,这只箭也不会射中她,来人只是想给她一个警告——
“离开这里,人类。”一个清冷的声音在林千沙身后响起。
艾玛感动世界终于出现能够交流的物种了!
第113章 魔戒2
林千沙饱含欣喜与快意地转过身;看清来人后;又愣在原地——浅金色的柔顺长发随意垂落,一双尖尖的耳朵,皮肤白皙得让女人见了都会嫉妒,湛蓝的瞳孔犹如清澈的蓝天;集造物主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面容,身体修长健美,穿着一身深绿色的服饰;手拿一把银色长弓,直指林千沙。
虽然他看起来并不太友善,但是看到他之后,林千沙才知道什么才叫做真正的美男子。
精灵!麻麻她竟然碰到一只(个)精灵了!艾玛这小白脸长得好生俊俏!
那个精灵看见了林千沙的面容;似乎有些愕然;他放下了指着林千沙的弓箭,声音依旧优雅有礼,但是林千沙能很容易听出他语气里的疏离:“请尽快离开这里,孩子,这里不是人类来该来的地方,如果你迷路了,我会告诉你正确的方向。”
因为系统又更改了她的年龄,所以她现在只有十六岁,而且貌似因为这个世界的特殊设定,系统还让她的面容西方化一点,至少不会因为东方人的面孔而被误认为什么奇怪的物种。
精灵大概是将她误认为其他什么东西,毕竟只要你不是矮人或者邪恶生物,精灵对你的态度还是挺友好的。不过林千沙可不管他到底将她误认为什么,现在有个免费的导航仪不用白不用。
“谢谢你,我确实迷路了,请问你知道……”林千沙用着清脆悦耳的少女音刚刚开口,话还没说完,就敏锐地感觉到什么,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拿出背后背着的十字弩,朝某个地方射了一箭。
几乎是在同时,另一支箭也射了出去,两道箭并排飞过,插入了一个刚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怪物双眼上……
等等,这么奇特对不起爹妈的基因变异造型……半兽人!她终于碰到了半兽人这个物种!有一只那么肯定就有第二只,第三只……半兽人小可爱快到她碗里来!
那个精灵似乎对林千沙竟然能和他同时出箭,并准确射中半兽人眼睛里有些惊讶。因为他的家园外围突然有半兽人出没,作为这片林子的王子,他担负起保护家园的职责,受命将半兽人全部赶出去。
然后,他正和自己的同伴分开搜寻的时候,突然察觉到旁边树丛后有动静,便想也没想直接给对方来了一箭以示警告,结果没想到对方只是个人类女孩,看上去还没成年,虽然背着一把十字弩,但也应该只是用来自卫而已。但谁知,这个外表无害样貌甚至可以和精灵一拼的小家伙,竟然能有如此身手和反应速度,这孩子绝对不简单。
所以他在下一秒又将弓箭对准了林千沙的脑袋。
“你是谁,到幽暗密林来有何目的?”精灵厉声道,清冷的声音听起来格外高冷。
幽暗密林?那些很穷又不喜欢做生意经商挖矿买卖土地所以只能让他们精灵王到处敛财以养活这些比爹还坑的臣民(x)的木精灵居住地?林千沙在脑海里翻了一下地图,不由得嘴角一抽,她原来是走得太靠北了,魔多才是半兽人的老巢,而魔多可是在最南边!
林千沙立刻举起手,这些精灵她可惹不起。
“我是克丽丝,到这个幽暗密林……我迷路了你信吗?我是从阿蒙苏尔附近的小村子而来,我这身手是身为猎人的父亲教我的,但是……他发生了意外,而在村子里我也只有他这么一个亲人……”说到这里,林千沙的眼神黯淡下来,脸上也闪过一丝悲痛,“我本想去刚铎投奔亲戚,中途和好几个旅人同行,但过了迷雾山脉后我们就分开了,然后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你们这儿,其实我也只是刚刚到这还没有半天。”
林千沙脸上的表情情真意切,包括那双水汪汪的微微泛红的桃花眼,看上去那叫一个我见犹怜,很少和狡猾的人类打交道的精灵还真相信了。
他慢慢放下了手里的弓,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不自在,因为在他的意识里,他貌似勾起了林千沙痛苦的回忆,而人家还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女孩”,如果他不道歉,好像会显得他格外刻薄……
“……我送你出去。”精灵说着,几步就跳到林千沙面前,如果真要他说对不起,他还真说不出口,不过将这孩子送出去,还是挺简单的。
“谢谢,呃,大哥哥?”林千沙拿不准自己到底该叫他什么,“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莱格拉斯。”精灵随意回答。让一个“不懂事”的人类女孩叫他大哥哥,他肯定不会同意。
有了莱格拉斯的带路,看起来哪儿都一样的幽暗密林总算不再是一个迷宫。路上倒是很少碰见半兽人,但是却碰见了好几次其他物种——巨型蜘蛛。
第一次看到这种生物的时候,林千沙着实恶心了一阵子。数不清的复眼,毛茸茸的八条长腿外加一个毛茸茸的身体,总喜欢突然从树上蹦出来给你一针,然后把你当棉花糖一样绕上蛛丝,要不是林千沙那变态的感知和反应速度,以及莱格拉斯的种族优势,他们俩不知会中多少招。
马丹之前她一个人的时候连个屁都没碰上,怎么一和这精灵走在一起,就开始倒霉了,不会他自带黑队友的隐藏属□□。林千沙腹诽着,双眼一沉,手里的十字弩迅速瞄准了莱格拉斯背后,一箭刺入了莱格拉斯背后的巨型蜘蛛。
而这时候,莱格拉斯也弯弓射下了从高空跃下准备按倒林千沙的另一只蜘蛛,力气之大,竟然把这个庞然大物射飞出去。
两个人回头互看了看背后的蜘蛛尸体,然后又转过头对视一眼,相视一笑。这一路上两个人合伙干掉了很多东西,所谓默契就是从并肩作战中产生的,莱格拉斯脸上的表情也缓和许多。
“在你们人类这种年纪,就有这种身手,你很厉害。”莱格拉斯笑道,整个人简直就像小天使一样自带柔光差点闪瞎林千沙狗眼,“你的父亲一定是个伟大的猎人。”
“嗯,在我眼里,我父亲是最厉害的。”林千沙很天真地回了一句,“我听我父亲说,你们精灵都是一些优雅不让任何人靠近的高贵生物,但是,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呃,好精灵。”
莱格拉斯笑了笑,并不作回答。也许对待一些形象气质佳,身手不错,懂礼貌不会大惊小怪的人类,精灵们的态度会好一点,特别是,这个人还是一个女性,一个孩子。对待初生事物,谁的脾气都会好一点。
没过多久,莱格拉斯就将林千沙送出了森林,他给林千沙指出正确的道路后,便消失在茂密但也有点阴森的森林里。林千沙也将这偶遇放在脑后,一心一意往刚铎旁的魔多赶路。
只是他们俩谁都没想到,五年之后,他们会再次相见,而那个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又将发生质的改变。
林千沙当然不可能一头扎进魔多,她可没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神勇,听说魔多的半兽人最近活动可频繁了,简直多如蚁,林千沙为了自身安全考虑,专门挑离魔多较近的村庄停留,或者在半兽人出现较多的森林驻扎。
五年之后。
刚铎的某个酒馆里。
“嘿,你听说了吗?一个星期以前有个家伙跑去了督伊顿森林。”一个木桌前,一个男人对坐在他对面的男人道,他们面前还摆着上好的葡萄酒。
“什么?督伊顿森林?那里可是半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另一个男人惊讶道,“最近这些恶心的家伙越来越多,那个倒霉蛋碰上了半兽人?”
“你果然不知道,”那个男人带着得意的口吻说,“现在,半兽人可不敢出现在督伊顿森林。近几年出现了一个专门猎杀半兽人的猎人,你知道吧?”
“不会吧,又是他?他又赶跑了一批半兽人?”
“可不是,就是那个神出鬼没的猎人,拯救了那个倒霉蛋,那家伙被救下来了都不知道猎人长什么样。”男人喝了一口酒,“不是我说,那个猎人很有几把刷子,说句不好听的,他可比刚铎的卫兵厉害多了。卫兵碰上半兽人只能硬碰硬,而猎人呢?连个面都懒得出,放出的冷箭角度之刁钻让半兽人防不胜防,一下子就攻克了他们心理防线。”
男人似乎说上了瘾,开始漫天海地地胡吹,还吹得有模有样,就像亲眼所见一样。
坐在另一桌模样柔媚的黑发女人听了,不禁勾起嘴角,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撑着脑袋对自己对面的男人调侃道:“看,博罗米尔,我说那个男人会说你们的卫兵不如我吧,你输了,这顿你请。”
“……该死的,他们的爱国心呢……”博罗米尔嘀嘀咕咕地掏出钱。他的身份可比这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高贵,他是刚铎宰相的长子,鉴于刚铎没有国王只有宰相,博罗米尔可以变相地说是刚铎的“王子”。
林千沙是在打击半兽人时碰到他的,顺带还救了他一命。他是个典型的英勇战士,喜欢古代战史,喜欢和武器及格斗相关的一切,甚至还模仿古代的尔诺皇帝,不愿娶妻。不过饶是他多么英勇,只身一人也敌不过众多半兽人,于是很狗血地林千沙刚好经过,顺带救了他。久而久之,两个人便成为了朋友。
“你怎么知道他会这么说?”博罗米尔不解地询问道。
“因为啊……我都不知道听这个家伙重复这些话多少次了。”
“……难道重点不应该是那男人用‘他’而不是‘她’来称呼你吗……”博罗米尔嘀嘀咕咕着,他发现自己被坑了,决定换个话题,“我明天就要去收复奥斯吉力亚斯城了。”
“嗯哼,祝你马到成功。”林千沙用着打发的语气说。
“就这样?”
“不然呢?”林千沙端起酒杯。
“如果我成功了活着回来,你就嫁给我呗。”
“噗……”林千沙一口酒直接喷到他脸上,“你在为酒钱报复我?瞧你这点出息,还是宰相之子呢。”
“……但你也没有多么尊重我这宰相之子的意思……”博罗米尔无奈地用手擦了擦脸。
“哦尊贵的博罗米尔大人,让您变成这样的我真是罪不可赦……”
“算了,你该怎样就怎样吧。”博罗米尔叹了口气,站了起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