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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球的女主角很守信用,第二天和第三天,阿尔贝再也找不到她的踪影了,转眼到了星期二,是狂欢节最后也是最热闹的一天,星期二那天,各戏院在早晨十点钟开场,因为一过晚上八点钟,大家就要去参加四旬斋戒活动。星期二那天,由于没钱,缺少时间,或者缺少热情以致没看到前几天狂欢节的情形的人,也混进来同乐,增加一份嘈杂和兴奋,从两点钟到五点钟,弗兰兹和阿尔贝跟在队列里,与别的马车和徒步的游客们交换着一把把的彩纸。 那些徒步的人们在马脚和车轮间晃来晃去,却竟没发生一件意外,一次争吵,或一次殴斗。 过节是意大利人真正快乐的日子,本书的作者曾经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但想不起有哪一次典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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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过意外事件,而那种事在我国的一些庆祝活动中则常常接二连三地发生。 阿尔贝得意地穿着他那件小丑服装,一玫瑰色的缎带从他的肩头差点直垂到地上,为了不混淆,弗兰兹穿着农民的服装。随着时间的推移,骚动喧嚣也愈来愈厉害了。 在人行道上,马车里,窗口里,没有一个人的嘴巴是闭着的,没有一个人的手臂是不动的。这是一场人为的风暴,如雷般的叫喊,亿万人欢呼,鲜花,蛋壳,种子和花球所构成。 三点钟的时候,在喧闹和混乱之中,隐约可听到波波罗广场和威尼斯宫发出的爆竹声,这是在宣布赛马快要开始了。 赛马象“长生烛”一样,也是狂欢节最后一天特有的节目之一。 爆竹声声,马车便立刻散开行列,隐入邻近的横街小巷里去了。 这一切行动得都如此快捷,令人简直难以相信,警察也不来干预此事。 徒步的游人都整齐地贴墙站着,接着听到了马蹄的践踏声和铁器的撞击声。 一队骑兵十五人联成一排,疾驰到了高碌街,为赛马者清道。当那一队人马到达威尼斯宫的时候,第二遍燃放爆竹的声音响了起来,宣示街道已肃清。 几乎与此同时,在一阵震天响的呼喊声中,七八匹马在三十万看客喊声的鼓舞之下,如闪电般地掠了过去。 不多,圣安琪堡连放了三声大炮,表示得胜的是第三号。 立刻,不用任何其他信号,马车出动了,从各条大街小巷里拥出来,向高碌街流去,一会儿,如无数急流被闸断了一会儿,又汇入了大河,因此这条浩浩荡荡的人流大河又在花岗石大厦筑成的两岸间继续流动起来。这时,人群中的喧哗和骚动又增添了一个新的风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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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烛”的出场了。 长生烛,实际上就是蜡烛,最大的如复活节有的细蜡烛,最小的如灯心烛,这是狂欢节最后的一个节目,凡参加这个聚会的演员,要做两件那些相反的事:(一)
保住自己的长生烛不熄灭。(二)
熄灭他人的长生烛。长生烛好像生命:传达生命的方法只找到了一种,而那是上帝赐与的,但人却发明了成千上万种消灭生命的方法,虽然那些发明多少都是得到了魔鬼的帮助。要点燃长生烛只能用火,但谁能列举出那成千上万种熄灭长生烛的方法呢?巨人似的口风,奇形怪状的熄烛帽,超人戴的扇子。 每个人都急着去买长生烛,弗兰兹和阿尔贝也夹杂在人群当中。夜幕急速地降临了。 随着“买长生烛喽!”这一声喊叫,成千个小贩马上以尖锐的声音响应着,这时,人群中已开始燃起了两三朵星火,这是一个信号。 十分钟以后,五万支蜡烛的烛光闪烁了起来,从威尼斯宫延伸到到了波波罗广场,又从波波罗广场到了威尼斯宫。 这倒象真是在举行提灯会。 不是亲眼目睹的人是无法想象这种情景的,那恰象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掉了下来,落到了地面上混在一起疯狂乱舞。 并且还伴随着叫喊声,那是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都绝对听不到的,苦力追逐着王公贵族,乡下人追逐着城里人,每个人都在吹、熄、重点。 如果风伯在这时出现,他一定会宣称自己是长生烛之王,而指定北风使者作王位的继承人。 这一场明火举烛的赛跑继续了两个钟头,高碌街照得光明象白天,四层楼和五层楼上看客的脸都照得清清楚楚。 每隔五分钟,阿尔贝便看一次表,表针终于指在七点上了。 两位朋友这时已经在蓬替飞西街。 阿尔贝跳出车外,手里举着长生烛。 有两三个戴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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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想来撞落他手中的长生烛,但阿尔贝却是个一流的掌术家,他把他们一个个的打发到街上去打滚了,之后夺路向圣。甲珂摩教堂走去。 教堂的台阶上挤满着了戴面具的人,别人的火炬都被他们抢走了。 弗兰兹眼睛盯着阿尔贝。 当他看到他踏上第一级台阶的时候,马上有一个脸上戴着面具,身穿农妇服装的人来夺掉他手中的长生烛,而他一点也不加抵抗。 弗兰兹离他们太远了,听不到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无疑两人之间并无敌意,由于他看到阿尔贝是和那个农家姑娘手挽着手一起消失的。 忽然,钟声响了起来,这是狂欢节结束的信号,一刹那间,所有的长生烛都同时熄灭了,象是受了魔法似的。 又象是来了一阵狂风,弗兰兹发觉自己已完全在了黑暗里了。 除了送游客回去的马车的辚辚声以外,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 除了窗口里面的几盏灯火之外,什么都看不见了。 狂欢节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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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圣。 塞巴斯蒂安的陵墓
他一生中,弗兰兹也许从来没有过这样突兀的一个印象,从没经历过象目前这样从欢乐到悲哀的急速转变。 好象整个罗马,在一个夜游神的一口魔气之下,突然变成了一座大坟墓,月亮刚好不圆,月亮要到十一点钟才会升起来,这就更加增加了黑暗的浓度。 这个青年人所经过的街道,都被包围在深深的阴暗里。 路途本来是很短的,十分钟以后,他的马车,或者说,伯爵的马车,已在伦敦旅馆门前停了下来。 晚餐已经准备好了,由于阿尔贝已说过,他不会很快就回来的,所以弗兰兹也就不等他了,独自一人在餐桌前坐了下来。 派里尼老板一向总看到他们一起用餐的,于是便问他阿尔贝为什么不在,弗兰慈回答说,阿尔贝昨天晚上接到一张请帖,赴宴去了。 长生烛的忽然熄灭,黑暗代替了光明,和那继骚闹喧嚣而来的沉寂,都在弗兰兹的头脑里留下了某种不安的抑郁之感。 因此,尽管店主向他表示过分殷勤的关切,并几次亲自来问他还需要什么,他用餐的时候还是很沉静。弗兰兹决定尽可能的等一等阿尔贝。 吩咐马车在十一点钟时准备好,并希望到那时派里尼老板来通报说阿尔贝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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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过了十一点钟,阿尔贝仍旧没有回来。 弗兰兹就穿上衣服走了。 告诉店主说他到勃拉西诺公爵府去了,今晚不回来了。 勃拉西诺公爵府是罗马最令人高兴的家庭之一,他的太太是哥伦纳斯王国最后一支的继承人之一,她把公爵府布置得十分雅致优美,他们的宴会是在全欧洲闻名的。 弗兰兹和阿尔贝曾带着介绍信来拜会过他们,因此弗兰兹一到,第一个问题便是他的同伴到哪儿去了。 弗兰兹回答说,他是在长生烛快熄灭时离开他的,后来就混到玛西罗街的人群里不见了。“那么他还没回来吗?”公爵问。“我等了他这么长时间,”弗兰兹答道。“您不知道他去哪儿吗?”
“不,不十分清楚,但,我想可能是去赴幽会了。”
“见鬼!”公爵说道,“今天这样的天气,或说得更准确些,在今晚上,深夜出门,实在是很不妙的呀,是不是,伯爵夫人?”这几句话是对G伯爵夫人讲的,她刚刚到,正倚着公爵的弟弟托洛尼亚先生的肩膀走过来。“并非如此,我认为今天晚上很有趣,”伯爵夫人答道,“这儿的人仅恨一件事——恨夜晚过得太快。”
“我不是说这儿的人,”公爵微笑着说道,“这儿唯一的危险在于男人,他们爱上了您,而在于女人,她们看到您这样可爱就妒嫉别人。 我是指那些在罗马街上奔波的人而言。”
“啊!”伯爵夫人问道,“这个时候,谁还会在罗马街道上奔波,要是到舞会的话?”
“伯爵夫人,我们那位朋友阿尔贝。 马尔塞夫,今晚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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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钟左右离开了我,追他那位大美人去了,“弗兰兹说道,”到现在我还没看见他。“
“您知道他在哪儿吗?”
“一点都不知道。”
“他带武器去了吗?”
“他是穿着小丑的衣服去的。”
“您不该让他去的,”公爵对弗兰兹说道,“您对于罗马的情况了解地很清楚。”
“想要他不去,就等于要拉住今天赛马夺标的那匹三号马,”弗兰兹说道,“并且,他会有什么危险呢?”
“那当好说?
今天晚上天色很阴沉,而玛西罗街离狄伯门又很近。“
弗兰兹看到公爵跟伯爵夫人的感觉和他自己的焦虑这样一致,就感到一阵寒颤透过了他的全身。“公爵,我曾经告诉旅馆里的人,说我今天很荣幸能在这儿住宿,”弗兰兹说,“我叫他们等他一回来就来通知我。”
“啊!”公爵答道,“我想,我这个仆人可能是来找您的。”
公爵没有猜错,由于那个仆人一看见弗兰兹,就向他跑过来。“大人,”他说道,“伦敦旅馆的老板派人来禀告您,说有个给马尔塞夫子爵送信的人在那儿等您。”
“给马尔塞夫子爵送信的!”弗兰兹怪叫道。“是的。”
“他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
“他为什么不把信给我送到这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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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信差没有说。”
“信差到哪儿?”
“他一看到我进舞厅来找您,就立刻走了。”
“噢!”伯爵夫人对弗兰兹说,“赶快去吧!
愚蠢的小伙子!
他许他遇到什么意外了吧。“
“我得赶紧去。”弗兰兹答道。“要是事情并不严重,我会回来的,这样的话,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呢。”
“不管发生什么事,要慎重呀!”伯爵夫人说道。“噢!放心好了。”
弗兰兹拿起他的帽子,赶快走了出去。 他已经把他的马车赶走了,原吩咐叫他们在两点钟来接他的。 幸亏勃拉西诺府一边靠高碌街,一边临圣。 阿彼得广场,离伦敦旅馆不到十分钟的路。 当弗兰兹走近旅馆时,他发现有一个人正站在街中心。 他相信这肯定是阿尔贝派来的信差。 那个人全身披在一件大披风里。弗兰兹向他走过去,但使他极其惊讶的是,那个人反而先向他开口了。“大人找我干吗?”他一边问一边后退了一步,象是很戒备的样子。“你是马尔塞夫子爵派来的送信给我的那人,是不是?”
弗兰兹问道。“大人与子爵是一伙的吗?”
“是的。”
“大人是子爵的同伴吗?”
“不错。”
“大人的尊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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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兹。 伊皮奈男爵。”
“那么这封信是送给大人的吗?”
“要不要回信?”
弗兰兹一边从他手里抢过那封信一边问。“要的,至少您的朋友希望这样。”
“随我上楼来吧,我写回信给你。”
“我还是等在这儿的好。”那信差微笑着说。“为什么?”
“大人读了信就知道了。”
“然而,我一会儿能在这儿找到你吗?”
“当然啦。”
弗兰兹往旅馆里走去,他在楼梯上碰到了派里尼老板。“怎么样?”旅馆老板问。“什么怎么样?”弗兰兹反问道。“您见到您的朋友派来找您的那人了吗?”他问弗兰兹。“是的,我见到他了,”他答道,“他把这封信给了我。 能我房间里的蜡烛点上吗?”
旅馆老板吩咐拿一支蜡烛来到弗兰兹的房间里去。 这个青年人看到派里尼老板的神色非常惊惶,就更急于要看阿尔贝的来信,所以他马上走到蜡烛前面,拆开了那封信。 信是阿尔贝写的,末尾有他的签名。 弗兰兹读了两遍才懂了信里的意思。 信的内容如下:“我亲爱的朋友,收到此信时,务请劳神马上在我的皮夹里找出那张汇票(皮夹子在写字台的大抽屉里)
,如数目不够,把你的也加上。 立刻到托洛尼亚那儿,在他那儿当场点出四千毕阿士特,将款子交与来人。 我很想要这笔钱,不能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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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多说了,一切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