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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卖炭翁根本不敢与之抗争。
穿黄便服的好处之一,是可以避免品级不同者相见时身份尊卑的尴尬,方便平等交往,但有时也会造成麻烦。唐肃宗时,洛阳县尉柳延在夜里穿着黄色便服走路,被巡官拦住盘问。县尉相当于现代的警察局长,可穿八品青色公服,而指责他违反夜行法禁的巡官,应是他的属下。但巡官不认识这个新来的上司,当他同自己一样,只是个“不入流”的起码货,彼此出言不逊,竟喝令手下逻卒一起上前,将柳延痛殴。此事上达天听,肃宗下诏,今后凡有品阶的官员,在履行公务时一律正规着装并在品服颜色上进一步细化品级区分,如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等等,确保“只认衣衫不认人”,避免再闹以下犯上的笑话。
明代,官员公服的品级标志变成用金线和彩丝绣成的徽饰,分别缀于前胸和后背,通称“品级补子”。清代沿袭这个办法,改为缀在外褂的前胸和后背,由于外褂是胸前钉纽的对襟衣服,所以品级补子在前在后都是左右两半,分为四片,缝制时讲究功夫,务使所有花纹恰好拼成一个整体,俗谓“对花”。与此同时,用公服颜色区分官等的传统识别方法也依然沿袭下来。如王圻《续文献通考》中,有一个明代公服的条例:“凡公服:月盘领右衽袍,或纻丝、纱、罗、绢,从宜制造。袖款三尺。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未入流杂职官,袍、笏、带与八品以下同。……在京官,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谢恩,则服之。在外文武官,每日公座服之。”对照这个条例,便可知道戏曲《七品芝麻官》中唐成穿绯袍(即大红袍)是历史常识的差错,既然只有“七品”,理当穿青袍才对。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一部分着装上岗说公服(2)
清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称:“品级补子,定于洪武,行于嘉靖,仍用至今。”因知清代公服的品级补子是沿用明代而来。补子又有文官与武官的区分,凡文职补子均绣飞禽,以仙鹤、锦鸡、孔雀、云雁、鹭鸶、鹌鹑、练雀等区分一至九品,武职补子均绣走兽,以麒麟、狮子、豹、虎、熊、彪、犀牛、海马等区分一至九品。御史及六科给事中等风宪官则绣獬豸。此外,凡有庆典如皇帝生日之类,官员得穿“蟒服”,亦称蟒衣或蟒袍,俱用印有禽兽纹样的丝罗裁制,明制: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品麒麟,五至七品虎彪,一概用大红色。八九品及不入流没有。清制:三品以上九蟒五爪,六品以上八蟒五爪,七品至未入流五蟒五爪,均不拘颜色,所以清人将庆典期称为“花衣期”。老规矩是,看见大家都穿上“花衣”了,嘴巴得上套子,忌讳说死谈故,凡有遗疏、请卹等事,都不得在这几天递折子。光绪时,获罪遣戍的总兵陈国瑞殁于戍所,科道官邓承修为其请卹,结果竟以“花衣期内违犯体制”获处分,这是与蟒袍有关的一段小掌故。
官员公服的全套,还包括笔记本、计算器、公文包、通行证等系列配备,后来又加上了朝珠和怀表
光有上述以纹样、颜色或补子做区分的公服,还不算是古代官员制服的全套。以唐宋为例,一个官员的正规“行头”,尚有手版、袍带、鱼袋、算袋等系列配备。
袍带,就是系在公服上的腰带,用皮革制成,带上有饰片,称带銙。唐制:三品以上得有十三块金玉质带銙,四品有十一块金銙,五品有十块金銙,六至七品有九块银銙,八至九品有八块銙石銙。腰带上还垂挂有可以系挂各种小件物品的小带子,称蹀躞。按照唐肃宗上元元年(760)的敕令,“文武官咸带七事”,即佩刀、刀子、砺石、火石袋、算袋、契苾真、针筒等,都是垂挂在这条腰带上的。后两件,大概都是北朝时北方游牧民族带进中原的物品,具体用途我还未考证过,这里只说“七事”之外最重要的两项东西。
一是笏,又称手版。在纸张尚未发明时,人们用竹木削成的简牍记事。当公务人员将此简牍随身携带,派“工作手册”用处时,就称为“笏”。《礼记》:“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是说大夫或士手上执笏,与君主讨论国事,并把君主的指示随手记录在笏上。古时的公服,没有口袋,所以这个“工作手册”就插在腰带上,叫“摚恕薄!赌印す稀防铮陀泄献訐|笏而见墨子的描写。两晋以后,纸张已经普及了,笏的主要用途变为一种礼节性用品,质料也由竹木上升为玉或象牙,但其原有的随时记事的功能也未取消。职务繁剧的官员,恐怕事多,一块笏还记不下来,往往要插两块乃至几块笏。唐玄宗时,张九龄为相,因为年老体弱,摚擞诖螅倏缟掀锍司陀欣蚜耍谑潜阏胰瞬弥屏艘桓龇朋税宓牟即啤绑四摇保盟娲幽米牛潘ド铣#ā毒商剖椤ふ啪帕浯罚┱飧霭旆ㄆ占翱螅鞍倭旁蚋饔畜四遥桌舫种保ā对葡稍蛹恰罚U庑┦殖煮四业摹扒桌簟保秃孟裣衷谔媸壮ち嘧殴陌拿厥椤K裕形夼迥宜嫔恚詈没褂腥讼喟锱踝牛彩枪僭闭故旧矸莸囊桓霰昙恰5推饭偎淙幻挥兄大擞诰暗淖矢瘢渭纤疽惨檬职妫缜耙端按分欣铄幽玫摹盎奔颉保褪腔蹦咀龅氖职妗6毖核臼钡乃谓挥锌圃奔侗穑蔷椭缓米约毫嘁桓稣形拇恕!
有了手版,还要有笔,笔是插在头上的,称“簪笔”。《汉书·赵充国传》载,张安世“持橐簪笔,事孝武帝数十年”,颜师古注:“橐,所以盛书也;簪笔者,插笔于首。”这段解释顺便透露出来的信息是,作为汉武帝的机要秘书,张安世早就开始捧公文包了。《汉书·武五子传》记昌邑王刘贺遭废黜后,被安置在山阳郡,有一次,山阳太守张敞去看他,刘贺“簪笔持牍趋谒”,就是头上插笔、手持版牍前来拜见,准备记录下地方行政领导的指示。不过,官吏随身携带笔记本和毛笔之外,是否还带墨水,墨水又是怎样携带的?这些细节,我还没弄清楚。
二是鱼符,此为五品以上官员上朝时出入宫门的凭证,也用一个小口袋装着,佩在公服的腰带上,叫鱼袋。四至五品穿绯色公服者配银鱼袋(以银饰袋),三品以上穿紫色公服者佩金鱼袋(以金饰袋)。武则天称帝时,一度将鱼符改为龟符,三品以上佩金龟袋。李商隐《为有》诗云:“无端嫁得金龟婿,辜负香衾事早朝。”是说挂金龟袋者必为三品以上服紫高官,免不了每天早起上朝。后来人们每把做官的新郎称作“金龟婿”,出典就在这里。其实唐中宗登位之后,就把龟符改成了鱼符,到李商隐做诗时,早就没有金龟袋了。
因为鱼符是进宫上朝的“通行证”,故本人调职、致仕或亡殁,照例都要收缴。《大唐新语》卷三记侍中李日知申请退休获准后,“及还侍装”,就包括把装有鱼符的金鱼袋一起交还给有关部门。后来唐高宗发一道敕,说是“岂可生平在官,用为褒饰,才至亡没,便即追收?寻其始终,情不可忍。自今已后,五品以上有薨亡者,其随身鱼袋,不须追收”(《唐会要》卷三一)。但如果是因罪错降级罢官或贬谪到外地,仍须追缴。武则天时,通事舍人沈佺期因卷入经济案件,谪配岭南。唐中宗登位后,赦罪复官,回到京朝当起居郎。有一天,皇帝设宴请客,诸臣皆歌《廻波乐》,都是自己撰词,边唱边舞,借此机会提出个人要求。沈佺期的歌词是:“廻波尔时佺期,流向岭外生归。身名已蒙齿录,袍笏未复牙绯。”意思是官秩虽然恢复了,可是绯服、袍带、鱼袋、笏囊等一套行头还未发还给我。唐中宗大笑,当场便赐给他(《本事诗·嘲戏》)。
外官远离京畿,本来并不需要佩带出入宫禁的鱼符,武则天垂拱二年(686)以后,特许地方上的都督、刺史等官也佩带鱼袋。白居易《罢忠州刺史还朝》诗云:“无奈娇痴三岁女,绕腰啼哭觅银鱼。”因知一旦离开刺史岗位,鱼符也要缴还。但总体上讲,鱼袋又有了褒饰意义。有个叫朱前疑的小官,上书给武则天,说是“臣梦见陛下八百岁”,即授拾遗,又升郎中,奉命出使;回朝后又上书云:“闻嵩山唱万岁声”,特赐佩鱼。因其官阶未入五品,这个本该与绯服配套的银鱼袋,只好“于绿衫上带之,朝野莫不怪笑”(《朝野佥载》)。结果后来又有变通,作为一种对官员的褒奖,凡品卑不足以服绯服紫者,也可以连公服鱼袋在内,成套行头一起出借。唐人文集中常有《谢赐绯表》一类文章,都是本官阶在五品以下,特蒙赏借五品公服行头。如《常衮集·谢赐绯表》云:“内给事潘某奉敕旨,赐臣绯衣一副,并鱼袋、玉带、牙笏等……”就是成套出借的一例。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一部分着装上岗说公服(3)
宋代的官员服制,基本上沿袭唐代,也给出任地方长官者越品借服并赐鱼袋,“然未赴、已替、在朝皆不服,出国门乃衣”(《鸡肋编》卷上),同前引白居易诗的写实差似。明代的官员公服行头,以牙牌、佩玉替代了鱼袋、笏囊,清代则又添加了朝珠。再往后,“内廷诸臣趋值,各佩表于袋,以验晷刻”(《清稗类钞·服饰类》),此乃与时俱进,就好像现在的老总、常董一类,照例都随身带一个笔记本电脑,否则便无以彰显身份了。
视场合穿戴,按级别着装,公服的礼仪复杂而严谨,循规蹈矩或违制悖约折射出世相百态
以我读书印象,宋代以后,好像就没有唐宋时给官员越品赐服赐鱼这种制度。但胆大妄为者大有人在,《万历野获编》卷五有《服色之僭》,专述滥穿公服现象,道是有些公侯伯爵的庶子,官只八品,甚至是家居或废罢的,居然也穿蟒服,系金带。曾见一个布衣,花钱捐纳了一个外卫指挥的空衔,“其衣亦如勋卫”。《金瓶梅》第七三回写应伯爵看见西门庆突然穿起了二品大臣的五彩飞鱼蟒衣,吓了一大跳,忙问:“哥,这衣服是哪里的?”西门庆洋洋得意道:“此是东京何太监送我的……这是飞鱼,朝廷另赐了他蟒龙玉带,他不穿这件,就相送了。”
古代的官员着装规矩,也同上述种种一样复杂,比如出席庆典必须穿朝服(官礼服),否则便是违制。李翰祥导演的《火烧圆明园》中,百官在热河行宫给咸丰帝祝寿,大家都热得受不了,但皇上不下令,谁也不敢除去“法物”满身的朝服。如果是皇帝出巡或光临臣属之家,接驾官员也必须穿朝服。《寓圃杂记》:“〔明〕宣德五年,驾幸少师杨士奇第,时漏下已二鼓。士奇惊起,朝服出迎。”料想穿戴起来也挺费事的。此外,如非面君,在其他场合穿朝服,也是违制。元《通制条格》里记有一个故事: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徽政院有个叫忽都的官员,在参加过新年朝贺后,没有换装,就去给他的上司贺岁,被御史台弹劾,随后,礼部特为重申:“公服乃臣子朝君之礼。今后百官凡遇正旦朝贺,候行大礼毕,脱去公服,方许与人相贺。”这里所说的公服,特指朝服,即官礼服,倘是官常服,便无这个忌讳。《红楼梦》第四五回里,赖大的儿子被选为县官,因为出身是荣府奴才,又是主子替他捐的前程,竟“穿着新官的服色”“给老太太、太太磕头来”,显然也是可以的。
其实,全套行头的公服(常服),穿在身上也是受罪,所以古代官员在朝会、公座即上班时间以外相互交往时,照例都有跟班挟个包裹,彼此先着公服行礼,然后便换上便服,图个舒适。《老残游记》第三回:“只是见宫保须要冠带,我却穿不惯,能便衣相见就好。”可知有人连这份罪也受不了。所以,类似唐代那种穿着起来相对简易舒适的官便服,依然以不同形式存在。王士祯《池北偶谈》称,清初顺天府丞戴京曾退休后,“幅巾野服,绝迹公府,人品为武林(指杭州)第一”。意指从此不进衙门、不穿公服也是一种潇洒。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官瘾尚未过足,《清稗类钞》上说,杭州有个曾做过江宁知县的汤裕,退休后僻居东隅,经常拿出往年参见上司时用的手版叹气:“好久不用了。”每逢千秋节,必将品服穿上,过三天后才脱去。假如有人请客,一定要换上官服去赴宴,“群妓且目且笑,不为动”。因知彼时的风气,如人家知道你已经退休,再穿公服,也会惹出嗤笑。
公服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