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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红走得很平淡,事情处理得也很平淡。
半年后他听说薛红和重甄在一起好几个月了。
一年半后他听说薛红已经替他生了孩子。是个男孩,单名莲。
两年后,薛红和重甄分开,开始过上了饲养男宠的生活。只是从那以后她再没有过孩子。
七年后,太华的独女得伤寒成了仙。他为此哭得伤透了心,却又与薛红见面。薛红和他谈了一个晚上,没多久他便传位给了大徒弟丹元。
之后他仍在武当,但鲜少下山。
二十余年后,薛红死了。太华的媳妇也不幸翘了。之后他基本上是销声匿迹。
有人说见过他最后的样子,是白发满头。
江湖真是个可以淹死人的地方,名头这些东西也不过是叫著好听的。太华混入天山保护自己的儿子,换个名字往脸上贴点东西,他便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我不知道为何他不直接去见重莲。想了想,或许是怕被杀。
若真是这样,那他想多了。修炼莲神九式,真正需要的不是杀掉亲人,而是杀死亲人那种感觉。在那种绝望中度过无数个年月,这个变态的武功才能熬出来。
不过,我也终於找到了和林轩凤说话的理由。回风雀观,我和他聊了聊关於薛红的事。
林轩凤说,薛红并不是那种很千娇百媚的女人。她脾气阴晴不定,唯独在月明之夜会温和些。她爱借著月光看他的脸,抚摸他的额头说:你最俊的地方,便是这颗痣。
※※※
因为是古代背景不大好把术语放进去,在这里注释一下:无名指越长,睾丸酮分泌越多,越容易对逻辑和竞争感兴趣,换言之就是越男性化。男性激素中90%都是由睾丸酮组成,所以一般性欲强的人睾丸酮分泌都多。
正文 七七
之后一段时间,我一直找人帮忙打听重莲的消息,有空就和艳酒在一起闲聊。也不知道是他城府太深还是压根就是闲了没事做,我拼命想打听他和重莲对着干的原因,总是无功而返。
而最神奇的事,就是重火宫没了消息。
在江湖上行动的重火宫弟子都是小喽罗,天山找不到目标,也慢慢开始闭关研究各门派武功拆招大法。
我必须表现得无所谓,否则必然前功尽弃。可是一想到重莲没了消息,每天连睡觉都不安稳,几天下来精神恍惚,一个不小心,居然问了林轩凤一个本不该问的问题。
“谁给你说的九犬一獒的故事?”他给我端了一堆干果小吃,刚一放桌上,我就冒出这么一句话。
林轩凤想也没想便道:“艳酒。”
早该料到是这个结果。我笑道:
“你受他影响蛮大的。”
“近墨者黑。”林轩凤挽好窗帘,推开窗子。
“也越发聪明了。”我用手心撑着后脑勺,懒洋洋地说,“大尊主喜欢宫主么。”
他把窗子完全打开又关上,再把窗帘解开。窗帘一层层为晚风扬起,清辉透明若水,泄了他满身。
他低声道:
“没有感觉。”
“为什么?他太丑了?”
林轩凤走到我面前,脱去靴子跳上床。我正待问他有何贵干,他竟一脚把我踢翻。我呈不倒翁状在床上摇了摇,又坐起来。他再一脚踢来。我彻底趴下。最后我挣扎着起来,他大发蛤蟆功,扑倒在我身上。我哀号一声,全身瘫软装尸体。
他捏住我的脸,左拉右拉:
“林宇凰,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这张嘴真的很贱?”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这嘴甜死了。”
“有没有告诉你,你这脸让人看了就想打?”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的脸蛋讨人喜欢。”我搂住他的脖子,高高撅起嘴说,“尤其素小凤鸟,喜番我得不得了。”
林轩凤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嘴唇轻轻地压上来。我终于破功,噗哧笑出声,手唰地伸入他的衣裳。他略微一颤,我伺机把他翻过来,压上他的身。他的长发染了月的莹光,闪亮如同上好的丝绸缎子,散散落在枕上。
我在他额心吻了一下。
他凝视我很久,软软地说:“小宇凰……想造反了?”
我当场兽性大发,差点就强了他。
但有人非常扫兴地敲门:
“大尊主,有人求见。”
“我现在没空。”林轩凤淡淡说了一声,双腿勾住我的腰,把我整个人搂下去,在我耳边缓缓吹气,声音几乎融化,“不要管他们……我们继续……”
我也懒得管他们。但外面的人又道:
“大尊主,宫主请您务必前去一见。”
林轩凤眉头一皱,停顿了片刻:“我知道了。”
我自觉坐起来,他也坐起来,喘了几口气,在我唇上又嚼了一下:“我很快就回来,等我。”
我哦了一声,看他出去了。然后在床上滚来滚去,抱住被子蹭了几下,憋得几乎要断气。若不是他说他要回来,我一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一百次。
但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出来。
我跳出窗,赶到风雀观主楼外面接他。但还没看向里面,就听到有女子带着哭腔喊道:
“林轩凤……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能这么做……”
林轩凤不耐烦道:“你要我说几次?你什么都没有做到。”
“你让我去查重莲的身份,我查了。就连他杀过重甄的四个儿子我都查到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哦?他杀了重甄的四个儿子?”
“没错。”女子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许,一丝讨好,“重甄原来其实有两个儿子,在他之后又和别的女人生了两个,这些人都在小时候被重莲杀了。”
我愣了愣。这又是哪一出的故事?
“重莲为什么要杀他们?”
“是重甄叫的。”
“我懂了。谢谢。”
“这本该是我做的。”
终于知道重莲以前喝醉时胡说的话从何而来了。
这世界真是讽刺。重甄若知道此事,必定含恨而死。他牺牲自己其他儿子,无非是为精挑细选出一个极品少宫主,然而最强也是他最喜欢的那个,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重莲大概早就知道这些事,所以一直这样矛盾。
重莲……唉,光是想着这两个天杀的字,五脏六腑都跟绞碎了似的。
“有劳你了。”林轩凤大声道,“来人,把我房里那个银箱子搬来给楼大小姐。”
“轩凤哥哥,你在说什么?”
“嗯,时间也不早了,我叫人送你回去吧。”
“你……你在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楼里的林轩凤朝前走了一步,弯腰说了一句话。
“你喜欢……你不喜欢女人,为什么还要……”话说到这里,她便不再继续。但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好,礼物在这。送客。”
楼颦珂刚被人撵到门口,便冲回来大哭起来。她能哭喊出口的话无非是最传统的弃妇怨言,以前觉得很可笑的话,类似“你这负心薄幸的人”,这会儿听得我心里拔凉拔凉。
林轩凤站在那,任她打,还不冷不热地说:“大小姐脾气发完,就请走吧。”
“你对我爹的怨恨,怎么可以发在我的身上?你太过分了……”她号哭着,最后被人架着离开。
就在这时,林轩凤忽然重重撞在窗口。我往后退了一下。他用手背擦擦嘴唇,又站直。
“他奶奶的林轩凤你个靠人养的货色,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你给她提鞋都不配!”
竟是缺右眼。
林轩凤哼笑一声,走出门去。转眼间他又被击中,重重砸在桌子上。茶盘哗地滚落,碎裂在地。
“你还觉得自己没错不成?这些事你敢告诉林宇凰么?”
“你要是告诉他,你知道我会做什么。”
“你再碰她试试!”
“你告诉他试试。”
“不用告诉,我都听到了。”
最后那句话自然是我说的。
他们二人惊讶地转过头。
“宇凰,我……”
“别撒谎,你和楼姑娘发生了什么我都知道。”我跳进窗口,一屋子的人都看着我。我拉住林轩凤的手,指指楼颦珂:
“娶了她吧。”
林轩凤先面露惊愕之色,很快便笑出声来: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我也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冲他眯眼一笑,大概笑得不怎么好看,“现在,就连采花贼都比你光明磊落得多。轩凤哥,不管你经历了什么事,你可以自私,但不可以变坏。”
林轩凤松开我的手,笑道:
“好吧。我娶。”
“但我不想嫁你。”楼颦珂往前走一步,抓住缺右眼的手,“我嫁他。”
正文 七八
就这样,缺右眼有了老婆。
楼颦珂似乎是在故意赌气,把这婚礼弄得格外盛大。整个武林都在议论着这对最不般配的夫妻。
直到一个月过后,我都还记得我缺大哥离开天山时的模样。
缺右眼平时好歹也够有自信一江湖大盗,一遇到心爱的女人,也失了力气。他唯唯诺诺地跟在楼颦珂身后,就像巴不得老天赐给他一条尾巴,让他用力摇上几下。楼颦珂走得快极了,多看他一眼都嫌多余。他只要一开口讲话,她就会不耐烦地打断,然后狠狠地别过头去。
记得是谁跟我说的,女人看男人只看银子不看脸。林轩凤现在日子过得好了,花钱大手笔了是没错,但她对他迷恋,是从他身无分文起。
缺右眼一直嫌银子没地方花,而且还是个老江湖。客观说,林轩凤除了比他帅点外加年轻,还长了一张哄女人的甜嘴,基本都没法和他比。怎的她对待两人区别如此之大?
我敢保证,只要林轩凤稍微有一点反悔的样子,她就是成了亲,也会飞奔回来。
女人的审美多少是有点问题的。
我的审美也大有问题。
尽管他做了这些事,但我依然当作没有看到,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多久。
然而,不出半个月,江湖中又涌起腥风血雨。
接连三日,三个重要的人被杀。
武当大弟子谭绎,灵剑山庄毋琴丝,少林高僧释炎。
整个武林人心惶惶。
可怕的并不是有人被杀,而是杀这三人的,是同一个人。而且,是在三天内的同一时间被杀。
从少室山顶到武当山顶,让一个少林高僧连夜赶路,约莫一日便可到达。
让同一个高僧从这两个地方到灵剑山庄,忽略体力大量耗损,分别要五日,三日。
而这个人杀人的顺序是,谭绎,毋琴丝,释炎。
即是:武当,灵剑,少林。
再是内功深厚的人,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抵达还留有力气准时杀人,不留线索。
此人刻意绕路杀人,还刻留下了痕迹——死者的伤口在颈项,而且很明显为金钗所杀。
血凤凰又出现了。
但我却不能肯定这个血凤凰是步疏。
这人极有可能是借着血凤凰的名义杀人。因为步疏的内力大半个天山的人都知道,绝对无法做到这种境界。
唯一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我只能想到重莲。
但不可能是他。这几个人跟他无冤无仇,他没有理由会去杀他们。
谜团实在太多,我只有不断往艳酒那里跑。他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智珠在握,只是高人的本领就是什么也不说,什么都等着别人去做。
原本期待他能再高深一下,结果我去了天狐宫,发现大殿里一片狼藉。
艳酒依然穿着他的精工红色长袍,他身边的女子们依然国色天香。只是那些女子们都在抱头鼠窜,而艳酒站在他的金色轮椅上,晃着雪扇,形象全无。
我被一个冲出来的女子撞上,她连连道歉,飞速往外跑。
不过多久,又有一个女子撞到我的身上。
我扶住她,道:“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哪里来的小丫头偷偷带了一盒子蟑螂,倒在大殿里,好多蟑螂,好多,好恶心!”
然后她跑了。
我怔怔地看着里面,艳酒的眼睛惊恐地睁大,实在有点可怕。
这场景实在似曾相识,我一时记不清在哪里看过。但实在看不出艳酒这么大个人,长这么丑还怕蟑螂。
人都跑得差不多了,我走进大殿。
琉璃灯盈盈发光。地面上四处都是深红色的油亮蟑螂。
他站在椅子上,和我不尴不尬地对视着。
我笑笑,走过去,伸脚——
“等等——”
我脚悬停在半空。
“不要用脚踩。”
我哦了一声,蹲下来,伸出大拇指,当场就按死一只。然后我立刻听到艳酒发自肺腑的抽搐声。
“你怎么可以这么恶心?”他使劲晃着扇子,又从孔雀屏后撕下一块布,扔给我,“用这个包起来,扔出去就好了啊。”
“这个是真丝的,太浪费了。你别看就行。”
我刚要下手,他又道:
“不要用手按!这是命令!”
“你再对我凶,我把它们全部按死了再喂你吃。”
艳酒果然不说话了。
看来他的洁癖还不是只有一点。
想当年我在乱葬村,什么虫儿没见过啊,什么虫没玩过啊,包括菜青虫也就是红钉叔叔最喜欢说的猪儿虫,我都经常蹂躏。捏着它肥嘟嘟绿油油的身体,它那柔软的肉红触角,比不小心摸着邻居姑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