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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没想到遇到几个兽人就用上了,他彻底对能够活着走出幽墟失去了信心。
叶临风看到华云天在略微调息了一会儿之后又连忙朝着另外一个通道走去,他不确定在这个棺材盖子做门的通道中还有没有第三只、第四只或者第五只甚至更多的兽人。
他走进另外一个通道,感觉有些疲惫,就剧烈的咳嗽了几声,没想到这一咳就咳出了鲜血,而且这一咳就是七八百年,从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才俊咳到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头。
他推测之所以如此剧烈的咳嗽,是因为他的血液里感染了兽人獠牙上的毒性,所以才导致他剧烈的咳嗽与身体的浑身无力感,他明白自己是走不出去了,纵使吞食了用来保命的混元仙精,但混元仙精毕竟不是混元母精,功效与混元母精相差甚远。
咳出的血迹沾染在手心,他撕下一块布条擦干了血迹,才发现原来手心有个血符,那是一个形似血色莲花的血符。
这个形似血色莲花的血符跟那扇门上的血符一般无二,于是华云天开始种种猜测,难道受戒和尚跟苏霸天的死还是他们被兽人追咬都跟这个血符有关?华云天仔细想了想,应该是这个道理。
之后,华云天便与这幽墟中昏暗的环境长相守,互相依,好在所中的兽人的獠牙之毒不是很多,不然会跟受戒和尚一个下场,但是所中之毒也无法化解,身体乏力的只能整天坐在洞里,行走不得,渴了就tian一tian石壁上渗下的水滴,饿了捉点地鼠或者蛇虫充饥,他的剑法在这里也派上了用场,捉起事物来毫不费力。
叶临风不再用他的一缕神念去探取华云天的意识碎片,接下来的那些记忆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刘老本是个坑,不然我也不会前面经常提一提他。国战即将拉开帷幕,这预示着第一卷即将完结,也就最近几天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有人一剑杀之
叶临风已经掌握了华云天的记忆,但有几点他想请教华云天。
“咳咳咳!咳咳!小后生,是不是有问题要问我,咳咳咳!”华云天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很艰难。
“前辈,正是,我想问你三个问题。”叶临风点头称是道。
“有什么想问的就赶快问吧,老朽已经没有多少气力再撑下去了,咳咳咳!”华云天说道。
“前辈可知那个血符是什么意思,在前辈那个时代,对于那个血符的来历有没有听说过。”叶临风恭敬的问道。
“咳咳!看那个血符的样子像是一朵红莲,我仔细想来,也没有跟红莲有关的教派或者组织,若是想一想跟莲花扯上关系的人物,名号最大的要数青冥鬼帝了,咳咳!。”华云天一边咳嗽一边沉声说道。
“青冥鬼帝?难道这座幽墟跟青冥鬼帝有关?”叶临风在心中暗忖,感觉这些事物之间的联系更加的诡异了。
“前辈,第二个问题是创说中的兽变之术到底有没有人研制成功过。”叶临风很关心这个问题,若是这种兽变之术真的被研制成功,那么修行界将会迎来一场人吃人的浩劫。
“据我所知,我所处的那个年代,也就是近千年之前,好像对这种兽变之术的记载是理论上可以成立,但经过多次将野兽的细胞移植到人类体内的试验,并没有真正成功过。”华云天说道。
叶临风听到之后,点了点头,华云天所说的这些话他在那本巫书上所看到的一样,看来真的没有人知晓兽变之术究竟有没有成功,而且叶临风也不确定那些撕咬华云天的兽人就是由兽变之术炼制出来的。
“前辈,第三个问题就是我见到你在对敌兽人之时,取出了一个玉瓶,释放之后吸收了里面的混元仙精,这些混元仙精是从哪里得到的。”叶临风问道。
“你认得混元仙精?”华云天对叶临风问道,他现在已经没有能力能够感知出叶临风的识海中有混元母精,所以才感到有些惊讶,看来在近千年之前,混元仙精也是修行者们视为最为尊贵的东西。
“自然认得,我的识海中有一块混元母精的晶石,是多个混元仙精的混合体”叶临风说道,他也不怕把这个秘密泄露给华云天。
“大造化,我真的很好奇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咳咳咳!”华云天说道。
叶临风明白华云天所说是何意思,华云天值得自然是体内有如此至宝,还没有被过早夭折,委实是个奇迹,说是大造化也不为过。
“年纪小时,打不过就跑,如今,该死在我剑下的,绝不会留下一个。”叶临风说道。
华云天听到叶临风的这句话,点了点头,道:“好性格。我那玉瓶里的混元仙精是剑城长老在我临行之前交给我的,那个玉瓶内所装的混元仙精是我剑城从体内有混元仙精人中提取的,剑城长老将玉瓶中所装的混元仙精交到我手上是让我保命之用。”
叶临风点了点头,看来近千年之前与现在叶临风所处的时代并没有什么不同,弱肉强食,是修行界的大道。
“小后生,刚才你在搜寻我记忆之时,大概也应该看了我所使用的剑法以及我对剑道的领悟,咳咳!希望这些对剑道的领悟能够帮得到你,前路必定凶险,老朽我也就只能活上三日了,如若有幸你能或者回来,还请你把老朽入土为安。”华云天咳了几声说道。
“前辈,我会的。”叶临风诚恳地回了一句。
叶临风对华云天行了一礼,继续前行。
前路不可测,可谓凶多吉少,可他依然要勇往直前,就像渔夫明知海上凶险,但他依然要去撒网捕鱼,猎人明知黑熊凶残,但依然要前去猎杀。
叶临风已经做了决定,他决定去走那个有收人兽人出没的通道,过那个棺材盖做成的门。
纵使前路凶险,邪魅丛生,我都将一剑杀之,证我大道。
叶临风约摸走了一段距离,终于来到了华云天所说的那个门,棺材盖做成的门。
叶临风看到了门上所描画的血符,血符清晰可见,鲜血一般的殷红,好似正在滴血。
他推门走了进去,故意触碰到了那个画在门上的血符,是的,叶临风确实是故意的,他想要以身犯险,他想解开兽人的秘密。
同他在华云天意识里所见到的一样,通道里黑幽幽的,洞内环境潮湿,通道拥挤。
他走了一段距离,发现了当年那个被华云天与苏霸天合力打开的洞口,他没有走进那个洞口,而是继续朝着这条通道走去,他相信应该还会有兽人存在。
他隐隐开见手心出出现了一个血符,那是一个血色的莲花,叶临风估计兽人应该快要出现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兽人终于出现了,叶临风依稀听到后面有脚步声,咚咚咚!
叶临风飞速拔出了身后的青帝剑,猛然转过身来,朝着一个人影刺了过去。
那个人影一闪,向后退了几步,叶临风定睛望去,看到一个人,那确实是一个人,跟他在华云天意识里所见到的一样,是个嘴大如瓢的人。
那人望了望叶临风手中的剑,愣了一愣,随即长出了利爪,紧接便迅速长出了毛发,黑中带灰的毛发。
叶临风握紧手中青帝剑,他没有驭使飞剑,而是紧紧握在手中,在如此狭窄的通道里他只能握剑。
那个兽人猛扑了上来,叶临风挥剑斩去,剑如奔雷,直接闪成一道凌厉的青光。
兽人行动迅捷,嗖嗖的在狭窄的通道里躲避,有时还会像一只老鼠或者壁虎一般爬上通道的顶部。
叶临风的这一剑竟然没有斩中兽人,他丝毫没有吃惊,他见过苏霸天、华云天与兽人的对战,知道兽人的厉害。
兽人再次猛扑过来,此刻,他长长的獠牙变成了黑色。
叶临风挥剑再斩,斩出一道猛烈凌厉的青色剑光,那是一剑破钢甲。
钢甲能破,那么兽人呢?
叶临风这一剑已经斩了出去,他认为只要心中无惧,便是天王老子亲临,他也将会一剑杀之。
路是他自己选的,那么就握紧手中的青帝剑,将邪魅尽数斩杀。
(还有一章,会很晚,明天看吧)
第二百一十五章有人插秧递剑
北漠的一处荒山,自在小和尚坐在一块被风吹得有些风化的巨石上喝酒,手中拎着一个酒葫芦。
“你说一,我说一,自在是个小秃驴。
你说二,我说二,师父是个大秃驴。
你说三,我说三,喝酒的和尚没酒钱。
你说四,我说四,小自在喝酒不花钱。”
自在小和尚喝几口酒之后就狼嚎几声,也不知道他自己编自己唱的什么东西,完全是自娱自乐了。
此时,正有百来号的人朝着自在小和尚这边行来,是天启仙宗的弟子,领头的是一个浓眉大眼,长相老实本分,看起来有些憨傻的中年道人,此人名叫田百亩。
田百亩是天启仙宗弟子,属于大器晚成的那种人,在三十岁之前他一直在老家种田插秧,直到有一天,他无意间从中域南部来到中域京都,又机缘巧合的来到了天启仙宗的的宗门前。
那天正好是天启仙宗招收弟子的日子,正在进行招生入学考试,来自氓矶大陆各个地域的年轻人们都在紧张的准备着,考试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
田百亩他的老父老母之所以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是希望他老老实实在家耕田,老老实实在家插秧,并不是真的希望他能够拥有百亩良田,只是奢求能够还清地主的田债,然后卖牛卖粮置办一间尚能遮挡风雨的瓦房,娶一个门当户对,跟他家一般穷得叮当响的姑娘。
这是他原本的打算,也是许许多多在田间劳作的贫苦农民的打算,他没有远大的志向,只想普普通通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他来到了天启仙宗门前,一切都改变了。
他本着凑热闹的态度来到了人群之中,他从中域南部一个遥远的小山村来到中域的政治经济中心京都皇城,他充满了对皇城的好奇,京都皇城如此繁华,如此令人纸醉金迷。
他看到的每一件事物都与他原来住的那个山村不同,这里有衣着华贵的达官贵人,有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亭台楼阁、有他没有见过的商行店铺,有他从来没有见过满楼的吟风弄月、搔首弄姿的姑娘,那些姑娘脸上所涂抹的胭脂,他老家的婆姨从来没有见过,胭脂的价钱或许要他卖一头牛才能够买得起。
那日,他站在天启仙宗宗门,站在许多年轻人中,这些年轻人确实都比他年轻,几乎都是十几岁的年纪,没有人会在三十岁时才开始学习修行,那样太晚了。
看着场间的这些年轻人都依照次序来到天启仙宗高大的宗门前测试着什么,他有些好奇。
中午了,天启仙宗的招生考试依旧没有进行完毕,为了不影响考生考试,天启仙宗施了粥摊与包子摊,到了中午还没有排到考试的考生可以去粥摊与包子摊领一碗粥与两个包子,作为充饥。
于是田百亩便一直等了下去,为了能够领到一碗粥与两个包子,田百亩等待着,终于轮到了他领粥与包子,他高兴的去领了,然后再高兴的吃了,好像占了世间最大的便宜。
吃完以后,考试也轮到他了,他刚想用手抿一下嘴,招生考试的老师便把他叫了过去。
他傻笑着走了过去,以为是又要给他饭吃,却没有想到天启仙宗的那个老师递给他一把剑。
“往前刺一剑。”
“哦。”
他憨傻的点了点头,真的接过那柄剑。
他握紧了剑,就如平时握紧水稻的秧苗,他随意往前一刺,就像平时在水田里插秧一般。
是的,这一剑刺得如此简单随意,真的个他平时在水田中插秧一般无二,但是最后他通过了天启仙宗的招生入学考试。
第三名,竟然是第三名,田百亩就这样成了本次招生考试的第三名,与他同一届的考生中,叶萧萧名列第一,云武第二,而他是第三,也是本届年龄最大的一个考生。
就这样,田百亩成为了天启仙宗的弟子,那年,他已经三十岁,憨傻的模样却没有影响他在修行上的进步。
三十年前,他从来没有接触过修行,进入天启仙宗以后,他的修行境界与实力开始突飞猛进,几天前的那天夜里,修行大盛世开启,他跟许多天启仙宗弟子一样,都得到了光雨的造化。
到如今,他的境界以达到命盘巅峰境,实力或许比云武还要强,因为此人较之云武要沉稳许多。
不要看他憨傻,他懂得很多小道理,都是从田间地头得到的一些小道理,一些关于生活的道理,关于生计的道理,小道理才能得见大道理。
“天启仙宗的弟子来作甚?”自在小和尚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道。
此时,田百亩带领着百来号天启仙宗的弟子已经来到了自在小和尚身边,面对自在小和尚的问话,田百亩憨傻的说道:“哦,那个师父派我来杀人。”
“杀人?我吗?”自在小和尚不以为然的说道。
田百亩继续憨傻的说道:“师父要我来这里,说要杀一个小和尚,哈哈,小家伙跟你长得很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