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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蛟眼中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吐出信子就要向叶临风手上tian去,叶临风任由它tian着手,心里却一阵发慌,被一头大蛟这样“侍奉”还是头一回听说。
“你要真想报答我,以后就做我的坐骑吧,但前提是我开智以后,如果现在我这样骑着你招摇过市只会死得更快。”叶临风说的倒是实话。
大蛟好像听懂了叶临风话中的意思,对着叶临风吐了吐信子,甩了甩尾巴,随后掉头爬进了一个洞穴。
叶临风望着远去的大蛟虽然有些不舍,不过他相信如果有缘的话肯定会再见面,目前最关键的还是自己的修行问题,他已经想到要拿残缺古北做些文章,但必须要有一个周全的计划,万不可莽撞行事。
“天大地大,大不过美娇娘的胸脯。山美水美,美不过陵州的花魁。狐媚狸媚,媚不过**院的姐妹。”叶临风哼着小调向千机城的客栈走去。
一个表面看似吊儿郎当、没个正经的十三岁少年,内心的世界又有几人会读懂呢。
第六章陵州有四霸
“羊肉串,羊肉串,喷香喷香的羊肉串,一文钱一串,大姑娘小媳妇,七大姑八大姨,快来瞧一瞧了。”
“包子,包子,上有天堂,下有包子,小兄弟吃包子吗?我这包子可不一般啊,小兄弟,你瞧瞧,这面,这形状,这香味,绝对是极品啊。”
“大叔,我说你卖个包子至于吗,学学人家那卖羊肉串的大叔,你看人家多矜持。”叶临风闻着包子味就来到了包子摊前,见到卖包子的大叔如此超凡脱俗的口才不去说书真是太lang费了,于是就忍不住调侃道。
叶临风跟着几位师兄们来千机城的前门街游玩,这条街距离所租住的那家客栈很近,街上卖小吃的很多,叫上四师兄赖无,三师兄姜卓峰,六师兄郝仁,奇葩四人组就这样组成了。
叶临风的四师兄人如其名,整个人就长了一张赖皮脸,买东西总想着沾点便宜,买个西瓜跟人家要个山楂,反正出门只要带上四师兄就不会有吃亏的时候。
三师兄姜卓峰是个典型的富家公子,祖上是东原陵州一带的富商,长相英俊潇洒,出手又阔绰,出门有他陪着,还能少的了大姑娘小媳妇?
要说六师兄郝仁,确实好人一个,平时木讷寡言,不善言辞,时不时的咧嘴傻笑,拿着一柄磨得水棱棱的钢鞭,不高兴的时候就拿着钢鞭随便找块石头磨鞭。
其他几个师兄没跟他们四个一起瞎混,大师兄马首瞻是个规规矩矩的老大哥形象,经常耷拉个脸,一副大便干燥的样子,平日里就看些经书,自得其乐。
二师兄现在不是在梳理头发就是在修习**,反正混元仙宗的天才人物就这点乐趣了。
孙草是叶临风的五师兄,这更是个无趣的人,一心沉浸在医术之中,每天就三件事:采药、煎药、吃药,这里的吃药自然指的是以身试药。
“小师弟,咱们去那边的百花楼喝些花酒如何?”姜卓峰笑眯眯的说道。
“百花楼?啧啧,不错。”四师兄赖无tian了一下嘴唇说道。
叶临风才十三岁,不过这些事情还是懂的,确切的说他在不到十岁的时候就有了喜欢的女孩,这次去百花楼他并没喜欢与不喜欢之分,师兄弟几个好久不见了,在一起乐呵乐呵挺好的,反正三师兄姜卓峰有钱,四师兄赖无出主意,六师兄郝仁出力气,叶临风年纪小,在他们几个中是被照顾的对象。
四人晃晃悠悠、吊儿郎当的就到了千机城的百花楼,百花楼有北漠特产的美人儿,也不全是歪瓜裂枣,这里的美人身材高挑、鼻梁高挺,深陷的乌溜溜的大眼睛,比起东原的小家碧玉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几位公子,楼上请。”百花楼的老鸨招呼着叶临风一行四人。
“去,把你们这的慕容嫣姑娘请来,再叫上三个小骚狐狸精来陪我这些兄弟们喝酒,银子嘛,好说。”姜卓峰说着便从袖中掏出一锭金子递给了老鸨。
“公子,您稍等,我这就去。”老鸨脸上乐开了花。
不一会儿,百花楼当红花魁慕容嫣与其他三位姿容同样不俗的歌妓走进了叶临风他们的房间。
“来到这千机城,有两件事不得不做,否则就是白来北漠一趟,慕容姑娘,你知道是哪两件事吗?”姜卓峰轻摇画扇,爽朗说道。
“哦?小女子真的不知呢。”慕容嫣嫣然一笑道。
“一是观剑崖,二是来百花楼一睹慕容姑娘的芳容。”姜卓峰嘴巴比蜜还甜,哄女人可是老三的强项。
叶临风在一旁看着,拿起桌上的一个梨子啃了起来。
“公子,奴婢给您唱一首曲子吧,《凤凰台上忆吹箫》如何?”慕容嫣轻启朱唇说道,作态倒不像北方的女子,倒是十分像江南水乡那里的小女子,不愧是百花楼的当红花魁,学什么像什么。
“姑娘真是博学多才,竟然连南方的歌曲都会,才女啊才女。”姜卓峰的马屁拍的挺响。
其他三位歌妓在一旁伴奏,玉箫、古琴、琵琶齐奏。
“浴罢梳妆,思理旧忆,遍翻共赋桃笺。
叹难忍,蓬山万里,形单影只。
三秋佳期已误,道此生,好梦难圆。
想多少,共赴**,恍若惊鸿。
昨夕离人未远,凄嗔怨,春闺数载依凉。
酒中泪,交杯同饮,尽诉千言。
醉后玉葱素手,解罗裳,唯待君怜。
西窗外,谁把红烛尽剪。”
慕容嫣唱罢,慨然一叹,命运,怎是我一个弱小女子能够左右的了的。
叶临风听完这首小曲,感触良多,他自然能够明白曲子所表达的意思,普通女子尚且如此,风尘女子更不用说了。
楼下忽然传来了吵闹声,只听老鸨在一旁哀求道:“张三爷,不是我们不给您叫慕容嫣,只是在您之前,已经有人把她请了过去。”
“谁这么大的面子,难道是天王老子?”楼下一个衣着锦衣华服的花花公子叫骂道。
“管他呢,大哥,咱可不是想欺负就被欺负的人。”旁边一个肩宽背阔的少年说道。
这一群人气势汹汹朝着叶临风他们所在的房间冲去,约摸有二十多人,为首的是一个花花公子与一个肩宽背阔的少年。
“他妈的,给老子滚出去,今天慕容姑娘归我了,谁都不许跟我抢。”花花公子大声说道。
“哦?是吗?那咱走着瞧。”叶临风壮着胆子走上前去说道,现在他也就是装一装威风,有三位师兄在这他自然不用怕。
“哪里来的小毛孩子,怎么一点也不知天高地厚,是不是活腻歪了?”锦衣华服的花花公子说道。
姜卓峰一拍桌子,桌子上的水果点心尽数激射而出,击打向花花公子。
花花公子大袖一摆,将面前的攻击消磨掉,瞪着眼睛看着姜卓峰,一掌劈了过去。
“师兄们,开干!”叶临风高喊一声,四人向着面前的二十几号人杀了过去。
六师兄郝仁手拿那把被他磨得水棱棱的钢鞭,疯狂的轰砸,姜卓峰自怀中取出一柄精钢笛子,朝着花花公子打去,赖无腿脚利索,使出混元仙宗的鬼没一招,迈开了诡异的步伐,来到肩宽背阔的少年面前,一拳轰了过去,依稀听见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叶临风则是手执木剑香魂,与三位师兄并肩战斗,闯进房间的这二十多人被打的尽数残废,花花公子张东海被揍得鼻青脸肿,肩宽背阔的少年宋清明被砸断了胸骨,其余的人则是找牙的找牙,流血的流血。
四人在千机城一战成名,陵州四霸,果然非同凡响,来到这北漠风采依旧,只是这里不可久留了,过几天就要被迫滚回东原。
不过这些都是仗着三位师兄,说起来这十几年中,叶临风也都是靠着师门的接济与侥幸才躲得某些大势力的剿杀,一个不能开智的废物,能有多大能耐?
眼前最要紧的还是自己的修行问题,总不能天天抱人家大腿。
有消息传来说许多修行界的前辈高手联手进行了推演,以窥天之道觅得天机,许多修行者为此折损了寿元。
古碑上确实有修道的心得,不过万事皆有因缘,凡事总要考一个缘分,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
无论是古碑之中蕴含有修道的心得还是诡异莫测的修行**,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竟然推演出邙矶大陆之外的世界,而这世界并不是只有一个,这令邙矶大陆上的所有修行者为之震惊。
修行史上曾经记载过有人利用圣物或者神器所蕴藏的大道烙印为自己重塑命体,不过大多数都以失败告终,自此夭折。
但是他想抓住这个机会,哪怕希望是多么的渺茫,他也想试一试,毕竟此等圣物很少现世。
既然自己灵智难开,而且也被许多前辈高人断定此生难以开智,那么何不铤而走险赌上一把,不能再这样在世人的嘲笑中活下去了,他决定这个方法可以试一下。
第七章小废物破境
叶临风偷偷去观看了古碑,如今这块残缺古碑的宿命就如叶临风,一块废料,即使蕴含有惊天大秘,在真相揭开之前,也只不过是一块破石头。
就是这样一块没有丁点儿用处的破碑石,叶临风却对它打起了主意。
拿这块石头去卖钱?也要有人敢买啊,再说以叶临风的那点本事搬也搬不动。留着给自己当墓碑使?叶临风他也得承受的起啊,这可是仙人所留的古碑。
叶临风不傻,精明着呢,不过他对古碑的使用方法并不是别人想不到,而是没有人会冒着命殒的危险去跟残缺古碑定下同心契约。
所谓同心契约乃是修行界中的一门诡谲术法,说的是以自己精血来喂养一件物品,使自己命体与之相连,两者相依,两者气运相连,双方有一方命殒,另一方也会随之命殒。
比如身上所佩戴的传世古玉,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飞剑,还有佛家的炉鼎、钵盂等,这些都可以用来当做契约物,不过把碑石当做契约物,这个真的很少见。
况且都是选一些完整的物品来制定契约,这块残缺的碑石真的会对叶临风的修为有作用吗?
叶临风可不这么想,认为死马就当活马医了,这十几年来师父破云子也没少给他物色宝物制定契约来助他突破,但都是毫无作用,此时的碑石虽然残破,但是却古今罕见,里面一定还有残缺的大道烙印。
获利越大,风险也就越大,残缺的物品很难成功与之制定契约,一旦失败,会立刻引来九天紫金天雷,顷刻烧为劫灰。
叶临风犹豫了一夜,终于下了决心,与其逃命等死,不如逆天而行,横竖都是一死,后者还能在临死之际见识一下紫金天雷,也算长长见识,不枉此生。
制定契约并不麻烦,靠的就是血,但这么大一块碑石,想要制定血契,难!
叶临风倒是有个办法,五师兄孙草是个炼药奇才,找他讨要一些补血丹丸,或许可行。
次日夜里,叶临风乔装打扮,尽量掩盖身上气息,穿着夜行衣背着一麻袋补血丹药悄悄溜进了剑崖谷底,来到残缺古碑跟前。
他盘膝而坐,割破手指,双手结印,以血作墨,凌空画符。
十几年来修为没有增长,但他一直勤加练习,就是希望有朝一日突破灵启境。
血色契约已经制定完成,接下来就是要将体内精血注入古碑。
精血源源不断的被注入碑石,叶临风的脸色也渐渐苍白,抓起一大把补血丹药吞下,稍微歇息一会儿继续注入精血。
这几日来,补血丹药可害苦了叶临风,有时体内热血充脑,鼻血流个不停。
就算是鼻血,叶临风也不舍得lang费掉,干脆将鼻血滴到古碑上,也不管有没有用处,总之能利用的一切都利用了。
最后一夜,至关重要,成败就在这一夜。
这一夜,所耗时间最长,他最怕的就是在最后紧要关头看守古碑的人睡醒之后回来打扰。
完成血契,需要七天,这最后一天,正是血契圆满连接之日。
叶临风面色淡如金纸,眉头紧蹙,就在最后一刻,血契只差一点精血就要完成制定的时刻,外面依稀传来脚步声,叶临风猜想定是看守碑石的回来了,因为此时已经快要破晓。
脚步声越来越清晰,眼看就要发现叶临风,可叶临风却不能前功尽弃。
“你是谁?”看守碑石的弟子大叫,显然有些惊吓。
终于最后一滴精血也被注入碑石,血契成功连接,叶临风身子立刻化作一道飞虹飞出剑崖谷底。
那名弟子惊得张大了嘴巴,还以为是哪位仙人化虹而飞。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叶临风飞出谷底,在地上三尺之上轻轻掠过。
他已经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境界已经突破了灵启境,也就是说横跨两小境:灵启中境、灵启上境。
忽然,嘭的一声,叶临风掉落下来,摔了个狗吃屎。
“奶奶的,这块破碑石也太不争气了,残余的神识竟然如此之少,害我摔了个狗吃屎,不过这屎没白吃,小爷我今天破境了!”叶临风难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