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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啊,”我顿了顿,环顾四周,只见路旁的树木郁郁葱葱,小吃店里的各色饭香直勾肚子里的馋虫。“这个,汉街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大小姐,我们早已经出了汉街了好不好。”林溪微微指了指一旁的路牌,“昭然路”三个字赫然醒目。
“不会吧,怎么走了这么远?”我瞪大眼睛,实在不能相信。
“走了二十多分钟了,能不远吗?”林溪笑着看我。
二十多分钟……我低下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饿了吧?我们先吃点东西,嗯?”林溪摸摸我的头,声音分外轻柔。
“林溪!”
“嗯?”
“我想去看苏晴。”
“好。”
“可是;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抬头看他,他的一双桃花眼里泛着层层柔光,像是冬日清晨湖面上暖暖的太阳。平日里邪肆惑人、风流倜傥的姿态早已不复存在,柔和的轮廓,安宁的面容,仿佛处事不惊,能安定人心。
不等他开口,我继续往前走,“走吧,我们回家。”
他却一把拉住了我,我皱眉看他,他笑了,“傻瓜,走错方向了。”
☆、第6章 聚散无常无关扇
“就是苏晴偷的,我亲眼看到她放到她书包里的。”
“你看都从她书包里找出来了,人赃俱获,还有什么好说的。”
“臭一一,你给我站住,别以为我真抓不到你!”
“一一你别急,我来帮你。”
“一一,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早恋,可是怎么办,我那么喜欢他。”
“霍明远,苏晴脚扭了,你来背她好不好。”
“一一,真好,我们又可以在一个学校了。”
“热烈祝贺苏晴同学担任我们新一届学生会主席!”
“苏小晴,等你们俩结婚的时候,你一定要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
“霍明远,你个混蛋,你把苏晴弄哪里去了!”
“一一,你说,坚强是错吗?就因为我坚强,我就活该承受所有的伤吗?”
“一一,你看,不是每个人都有任性的资本的。有的人任性,是有恃无恐,有的人任性,却只会万劫不复。”
“一一,我没办法骗自己,我放不下,我真的放不下。”
“一一,也许这样也好,免得我们以后相互折磨、日日争吵。现在发现他不爱我,总比结了婚后才发现要好,不是有句话说,早死早超生么?”
“一一,我走了,这个城市里除了你,已经再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但是山里的那些小孩,他们需要我,他们,不会辜负我。”
“一一,这盆仙人掌送给你,等它开花的时候,你一定别把花摘了,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有风干了才能永恒。一一,不要让它永恒。”
“一一,日后你就会发现,其实这么坚强粗糙的仙人掌,也是能开出无比柔软娇嫩的花的。”
“闭上眼缠绕袅袅炊烟上,红砖墙斑驳旧时光……”我睁开双眼,拿起手机,原来闹钟已响过两遍,而我竟毫无知觉。
我已经很久没有梦到苏晴,已经很久没有做过如此漫长而真实的梦。往事一幕幕就如电影般在梦境里上演,而我不过是梦里的一个观众而已,看着戏里的人哭哭笑笑、分分合合,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跟苏晴的友好关系,是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建立起来的,至今未曾有过裂隙。在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几个人能被我视作如自己生命一般的存在,但苏晴便是其中为数不多的一个。可是,这个如风一般的女子,两年前,如风一般地飘出了我的生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在我们还没心没肺嬉笑打闹的时候,是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一天这般天涯远隔的。那时候她精心挑选了扇子,先送了一把给我,我喜欢得不得了,当天就给扇子挂了个坠子,还盘算着让林溪帮忙用柳体在扇面上题了我的名字。
第二天下了好大好大的雨,夏日里的暴雨总是带着一种毁天灭地的气势,豆大的雨滴不管不顾地从高空砸下来,噼噼啪啪地在地上砸出密密麻麻的水涡。天色阴沉得厉害,窗外雾雾蒙蒙,整个世界都不再清晰真切,风雨飘摇,树杈摇曳,是个窝在床上寻求安全感的好时节。
我正在床上躺着把玩扇子上的坠子,那是我买来材料自己做的,虽算不得美绝人寰,到底也是好看。我向来对手工方面甚是上心,一想到苏晴手里还有几把没来得及送出去的,就不由自主地盘算着想帮他们都做好了坠子再送出去。只要搭配的好,肯定能够锦上添花。我凭着记忆在脑海里描摹着那几把扇子的款式颜色,把想到的所需要的材料认认真真地记在纸上,静静地躺在床上等着雨停下来。
可是雨连绵不绝,越下越上瘾。
门铃响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我正窝在床上与踩着小碎步款款而来的周公招手问好。迷迷糊糊地趿拉着鞋子走出去将房门打开,万没料到,竟看到苏晴湿漉漉地站在面前。
我急忙伸手拉她进来,“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
“原来是想等雨停了再来,可是雨总不停下来。”苏晴冲我笑笑,脚上去没有任何动作,“你别碰我,身上湿得很,我也不进去了,我来找你是想要回一个东西,拿了就走。”
“什么东西?”
“我送你的扇子,我想要回来,可……”苏晴说着,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我再顾不得其他,伸手就将她拉进了屋子,“我给你拿个毛巾你先擦一擦,待会儿冲杯姜茶,可别感冒了。”
那个时候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苏晴是想要拿回她送给我的那把扇子,更没有想到,她收回扇子的原因,与她苏晴的风格完全不符合。
寓意……那个时候的我,丝毫不知道寓意这个东西,竟然那样重要。
她正坐在沙发上抱着一杯红糖姜茶,我兴高采烈地进去把扇子拿出来,就听她说,“一一,我当时没有想到,送扇子寓意实在太不好,待会儿我把扇子拿回去,再送给你别的礼物。”
其实将扇子给她也未尝不可,但是得知是这个原因,我却还是免不得惊诧了一番,“我的苏晴女神,你什么时候也开始相信这个了?”
“有句话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谨慎点没什么不好。”苏晴的神色十分淡然,红糖姜茶的水光映在她脸上,微微有些氤氲。
她向来谨慎,可是在这样的小事上如此谨慎,我总觉得有点小题大做。更何况,这把扇子我很喜欢,我亲自给它配了坠子,还等着林溪什么时候回来给它刻上我的名字。一切都已经盘算好了的事情,我舍不得就这样丢下。
“可你以前不是说,你是决计不会相信那些神神鬼鬼的嘛!”我模仿着她说话时的样子,抑扬顿挫道,“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世界上本来就没什么神神鬼鬼,都是人们在装神弄鬼。”
“这不一样。”她的脸微微一红,本来就是绝色美人的模样,此刻鬓发微湿,却丝毫不显邋遢狼狈,只觉得艳若朝霞,足以沉鱼落雁。
“怎么不一样?寓意是好是坏,不也是人们主观强加的?扇子本身又没有什么魔力,我喜欢,它便是好的,我不喜欢,它便不好。”我晃一晃自己精心制作的坠子,颇是得意地问她,“好不好看?”
她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突然笑了,“你很喜欢它?”
“那当然。”我将头微微扬起,“哗——”地一下摇开扇子,故作风流地扇了几扇。末了,又作出邪肆风流的样子来,将扇子一合,轻佻地挑起苏晴的下巴,不怀好意道,“小娘子看着面善,从了本公子可好?”
苏晴难得没有抵抗,只是将手中的杯子放下,伸手握上了我手中的扇子,长长的眼睫微微落下,在脸上投下微微阴影。我听到她说,“好,那你先把它寄存在我这儿,等哪一天,我是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分散了,到时候,我再把它还给你。”
她向来固执,但却甚少在这样的事情上固执,我瞠目咋舌,“晴晴,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神神叨叨的了,要不我给你钱,直接从你这儿买了这扇子得了,犯不着……”
“哪有跟好朋友花钱买‘散’的嘛!”苏晴急道。“一一,你就还给我吧,你要是实在是喜欢,我就陪你再去买一个。”
“自己买的不一样啊。”我极力抵抗。
“我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到我和明远分手了。”苏晴顿了顿,终于松开了握着扇子的手,她叹了口气,低头喝了一口茶,再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明明带着笑,却透着些破碎的恍惚。“今天早上拿起扇子,幻想送给他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结果想着想着,我就想起了昨晚的梦。”
“梦都是反的。”我小声嘀咕。
“我们做美梦的时候,都希望它是真的,做噩梦的时候,却告诉自己梦都是反的。可是美梦往往难实现,噩梦也未必不成真。不过我们安慰自己罢了。”她冲我莞尔一笑。那笑容甚是美好,我看不出丝毫凄凉的味道。
“可是……”
“可是万一,噩梦成真了呢?万一我送了他扇子,然后我们分手了,一一,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不会的。”我矢口否认。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两个会分手,就像没想过我和苏晴有一天会分开一样。我们这些人,既然在一起了,就要一直在一起的。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苏晴摇摇头,突然笑了,那是一种恍惚中透露着决绝的笑,让人看了实在心疼。“一一,如果我没有送他扇子,我就可以告诉自己,这是天意,不是我的错。可是,如果我送了他扇子,而我们分手了,我就会怀疑,是不是如果当初我没有送他扇子,结局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苏晴……”我捏紧了自己手中的扇子,低声唤道。
“我知道自己这样想很无厘头,可是一一,我不想让自己有后悔的理由,哪怕这个理由再怎么荒诞无稽。”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苏晴面色凝重,一如之前沉重的天色。
不知究竟是太自以为是还是太自欺欺人,那时的我们,以为收回了扇子,一切就都能顺着我们的希望发展,就算不能更美好,至少不会太凄凉。然而如果有些东西注定要破碎,再怎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都是没用的。
那时的她想尽了一切办法来避免分手的诅咒,最终,却还是与他分了手。上天耍起赖来的时候,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苏晴走的那一天并没有如约把那把扇子送还给我,我知道是为什么。那日她捧着一盆幽绿幽绿的仙人掌,笑得前所未有的苍凉。我抱着她痛哭出声,而她,却是半滴泪都没有流。她冰凉的手缓缓地抚着我的背,在我耳畔轻柔地说,“一一,不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然后绝尘而去。
走出大概已有十米远,她突然转过身来,冲我大喊:“一一,这盆仙人掌送给你,等它开花的时候,你一定别把花摘了,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有风干了才能永恒。一一,不要让它永恒——”
苏晴的话透过潮湿的空气,缓缓地淌到我的耳畔,从此停住。这个世间,没有什么能够永恒,我们苦苦挣扎苦苦追求的一切,往往在不经意间便能化为乌有,一如我丢失了的蝴蝶兰标本,一如,苏晴与霍明远的爱情。
一如,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我的苏晴,如今,几近音信全无。
☆、第7章 那时我们初相识
小时候的我,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委婉一点的说呢,是很有武侠风范,直白一点就是十分危害社会。
有此外号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幼时的我太过顽劣,最擅长于有意无意地惹是生非。
因为我的存在,不,准确的说,因为我的辣手摧花,爸爸妈妈再不敢在家里养花;因为一不小心踢了林溪家的狗被反咬了一口,然后在家里断断续续哭哭啼啼了几近三天三夜,林叔叔家里再也不曾养狗;因为贪吃一不小心把林溪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已经快孵出小鸟的鸟蛋敲破,林溪为此三天没有搭理我。三天之后,林溪对我的称呼从萌萌哒的“小一一”,华丽丽地蜕变为恶狠狠的“小魔女”。
其实我虽然顽劣,本性还是纯良的,叫我“小魔女”着实是过火了些,不过既然是我惹毛林溪在先,也就姑且随着他叫了。
只是没想到这外号很快便响亮亮地传到了街坊邻居耳中,并以流感的速度迅速席卷了整个校园,以致于后来我都觉得,不做些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都对不起自己的名号。亏得我生来胆小怕死,才将那冥思苦想良久之后积得的一肚子坏水全部变成了纯净水,少生了许多是非。
按理说,林溪大我五岁,是不会对我的校园生活有太大影响才对。奈何程老爷子向来对自己的女儿太过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女儿心思玲珑、天资聪颖,需得早点入学才不至于埋没于草莽。
当然,事实证明他虽具有识珠慧眼却还是被我这颗鱼目给蒙蔽了,程老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