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四人谈笑风生,当真是昂贵又美妙的享受。
白筠说:“认识阿岚就是好,我每天经过南山路,可从来不知有家这么精致的酒廊。这里特别舒服,就是一个人过来喝酒也惬意,以后我一定常来。”
陈洁举目四顾,啧啧赞叹说:“真好,装修非常有格调,我还以为酒廊都是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现在看来完全不对,这里比我去过的任何一家咖啡馆都上档次。”
我说:“那当然,这里也比任何一家咖啡馆都贵得多,不上档次就没人来了。”
吕纹笑道:“难怪你以前那么穷,原来都在这种地方消费完了。说说吧,你在这泡了几个美女?”
我指指附近坐着的人,再指指自己,笑道:“你们看,这里来的都是什么人,就跟那个会所一样,个个西装笔挺文质彬彬,这叫上流人士,身份素质都不一般。老许我又粗又俗,就是来这儿消磨时间的,哪个美女会看上我?看到我跑还来不及。”
这会儿也确实挺形象,人家男的可都是高素质高收入人群,基本都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手腕露出名表、身上散发香水味儿,就算比不上那家会所里的富豪,至少也是个白领小资。老许我就不一样了,我身上穿的是旧夹克衫,里面一件厚T恤,顶个光头,叼着三五烟,一个脚伸进台几下、一个脚叉得老开,桌上放的除了三五就是一次性打火机。嘿嘿,跟这儿的人对比,那叫一寒碜。
白筠笑道:“其实这样才特别,就跟上回一样,你在那些人中一站就显出你来了,格外与众不同。”
吕纹点头说:“没错,其实粗犷有粗犷的味道,你就是嘴里粗话太多,只要改去这个毛病,你不会比任何人差劲,别的男人没有你这么自然豪放。”
美得我呦!我大笑道:“说得好!老子就是与众不同、佼佼不凡,哈哈哈!”
得,笑得太响了,整个大厅里的小资产阶级们齐刷刷朝我看来。
看什么看,谁规定不能笑得响亮?靠!
我急着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尤其是在两个刚夸奖过我的女人面前,于是大大咧咧抽一口烟,搞得面前烟雾缭绕,继续大笑:“哈哈哈!老子……哈哈哈,老子……那个……老子……哈哈……”
靠!只顾着豪放大笑,没想好该说什么话,这下有点过头了。三个女的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心里一着急,粗话脱口而出:“他妈的!反正就是不同、就是不凡!”
吕纹、白筠、陈洁愣了半晌,忍不住大笑起来。旁边的小资产阶级们对我指指点点,低声议论。汗……尴尬死老子了。
那我也不惧!我双眼圆瞪,凶巴巴地朝那些人看去,直看到他们一个个垂下头去,这才翘起二郎腿,继续喷云吐雾。
为什么我总觉得不远处有一双眼睛在看我?为什么我总觉得看我的还是个熟人?
三个女的还在嘻笑,我就叼着烟举目四顾,想找到这个看我的人。这儿是个大厅,放了二十多张桌子,前方是半层的二楼座位,里面有包厢,外面有个小厅,放着十多张桌子。我转动脑袋四周一看,都是些衣着体面的男女小资,没一个认识。跟着我微微抬头往二楼栏杆处看去,就看见了四男四女,其中有个漂亮女人正坐在栏杆后看着我。我嘴里叼着烟,眼前飘着烟,一时没看清,于是我拿下烟,再仔细看过去。
唉……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这个漂亮女人居然是楚月。
没劲,真没劲!难得来这里享受一回,居然还能碰上她!
我放眼望去,只见上面的格式和我这儿一样,也是一张矮桌子,对面两张沙发。楚月身边坐着个男的,年纪大约三十左右,长得是貌如潘安胜似宋玉,别提有多英俊,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反正钻石王老五什么样他就什么样。两人对面坐了一男一女,女的当然就是武云大小姐,身边那男的也挺英俊潇洒,居然不是上回见过的住桃花源别墅的小个子苍蝇。四个人在那坐着,女的漂亮,男的俊美,当真是赏心悦目之至。
我和楚月对上了眼,她两眼一霎不霎地看着我,半天就不带眨眼,我先撑不住了,只好眨眨眼,抽口烟,转开脑袋一看,吕纹、陈洁、白筠三双妙目也一霎不霎地看着我。靠,你们累不累啊!老子不跟你们玩,老子看西湖去,于是我就抽着烟向窗外的西湖看去。
啧啧啧,夜西湖可不是一般的美啊,它究竟有多美……反正也不用形容,就是美不胜收,那儿有一艘画舫,那儿有一座保俶塔,那儿还有几个美女,啧啧啧,真是人间仙境哪……
还是没劲,真没劲!
我有病,西湖边那么多休闲场所,我干嘛提议来这儿?真他妈没劲透了!
第三部 第一百零一章 世邦同志
我本来想提议换个地方,可这时候吕纹的麻烦也到了,只好开始我的新一轮表演。
他妈的,有楚月这个观众在那边看着,叫老子怎么表演?别说奥斯卡,就是金马奖我也拿不到!
来的这位麻烦先生不是上流人士,也不是暴发户,人家是个官儿。什么官我不知道,总之一定有料,就连白筠这种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也略显紧张,吕纹更紧张,整个身子都依偎进我怀里。
这人年纪有五十左右,是个高大魁梧的中年人,长相嘛……反正大鼻子大嘴、宽额头小眼,按照传统说法,这种长相不能说丑陋,就是官相,不信你去看看那些高层领导人,大多是这模样。他身上穿着也一般,看上去像个企事业单位的老干部,挺个大肚子,两手老是习惯性地往肚子上放,脸上带着微笑,可两个眼睛里偶尔会射出寒光来。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就是一个成了精的官儿。
客套几句,我把烟推过去,说:“抽烟。”
本以为这老头一定不会抽三五,不料他却取出一支抽起来,微笑道:“很有劲的烟。”看了眼我怀里小鸟依人般的吕纹,又看看我,说,“这位先生贵姓?”
“我姓许,”我抽着烟说,“许岚。你呢?”
老头说:“我姓霍,霍世邦。”
靠,居然叫世邦,他怎么不叫杰士邦?
我差点笑出来,连忙忍住,一本正经称赞道:“很有气势的名字。”
老头笑道:“过奖过奖。”看看另一边的白筠,眼中竟然透出几分尊敬,点头道,“白女士,你好。”
“霍先生好,”白筠说,“很久不见,近来可好?”
世邦同志说:“过得去,就是特别忙,一直想约吕女士和你出来聚聚,却直到今天才有空。”转首看看四周,赞叹道,“这地方很不错,没想到个体户也有这么高的艺术品味。”
个体户?哈哈……莫非这位世邦老儿当官当昏头了,这年头还有人管生意人叫个体户?
世邦看看陈洁,问道:“这位是……?”
陈洁微笑道:“我姓陈,陈洁,是他们手下的员工。”说着指指我和吕纹。
嘿嘿,瞧我这情人姐姐多知趣,不枉我疼她一场。世邦老儿朝我看来,说:“小许和吕女士共同经营什么项目?为何以前我不知你这个人?”
我笑道:“我们才认识三个多月,一起开了个能源公司,其实就是开矿炼铜的,吕纹也是我领导,我跟着她混,挣俩小钱。”
老头怔了怔,微笑道:“小许很直率,是个爽快人。”又对吕纹说,“吕女士,你和小许……?”
吕纹把脸轻靠在我肩头,说:“他是我男朋友,这三个月我过得特别开心,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老头一愣,随即笑了起来,说:“恭喜恭喜,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
吕纹看看我,笑道:“那要看他了,他不跟我求婚,我总不能倒贴上门吧。”
一帮人哈哈大笑,要多虚就有多虚。
他妈的,今儿状态不好,老子入不了戏。
我隐隐然总觉得二楼的楚月在看着我,想到这个我就浑身不自在,总是没法演好,只有一个劲地傻笑,不停地抽烟。
白筠可能看出我不自然,笑着帮我解围,说:“姓白的和姓许的特别有缘,其实阿岚本来可以做我干儿子的,可惜他和纹纹是一对,我怕乱了辈分,只好忍痛放过这个宝贝儿子。”
世邦同志略作思考,点头笑道:“白娘子和许仙,呵呵,确实挺有缘分。”
白筠笑道:“阿岚是我至今见过最对胃口的人,我是越看越顺眼,真恨不得让他做我儿子。霍先生应该看得出来,这年头像阿岚这么实在的男人可不多见了。”
世邦点头说:“是的,小许确实与众不同,我很欣赏。”
“哈哈哈!”我大笑道,“没错!我就是与众不同!搁哪儿都显眼!”
好嘛,我这一笑,周围的小资产阶级们又看了过来,今天实在不理想,我这演技是一点也没发挥出来,连放声大笑都没笑好。
他妈的,真不该来这个地方!
第三部 第一百零二章 飙歌
世邦同志被我笑得有点懵了,只好抽烟掩饰尴尬。我索性放开,继续大笑道:“老霍,你真有眼光,谁都说老许我与众不同,可我就喜欢听你说,因为你比别人真,你是个真人。哈哈哈!来,干一杯!”
老头略显不自然,举起酒杯跟我对饮,但只喝了一小口。我一饮而尽,擦擦嘴巴,感觉状态有所好转,立马张牙舞爪大声说:“老霍,你年纪比我大,可我和你一见如故,瞅着你挺顺眼,没说的,以后咱们就是朋友!只要兄弟我帮得上,你尽管开口,老许我对朋友从来肝胆相照!”
老头强笑几声,点头说:“好,好,很好,谢谢。”
“哈哈哈!”我大力拍拍他肩膀,笑道,“老霍,你也是个爽气人!我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你现在坐我身边,你是我朋友,我们是忘年交!对吧,那就是缘分!杭州市区四五百万人,偏偏咱们两个能认识,它不容易!你听着,以前你是纹纹的朋友,从今儿开始,你就是我们两个共同的朋友!我和纹纹不分家,你找谁都一样。我一心想帮你的忙,一心想讨你的好。有事儿你说话,老许我绝不含糊!”
老头挪开肩膀,连连点头强笑。
我瞪眼大声道:“听见了吗?”
老头忙说:“听见了,听见了。”
我又重重拍他一下,大笑道,“老霍就是爽快,我喜欢你,哈哈哈!”
前方舞台上有几个乐手,其中一个美女主唱正在低声轻吟外文歌,我霍然起立,对大家说:“今天我高兴,我给大家唱个歌。老霍,你听好了,老许我专门给你这个好朋友唱歌!”说着又喝下一杯酒,准备上台。
老头连忙拉住我说:“小许,唱歌……就免了吧。”
吕纹看着我,眼里满是笑意,说:“霍先生,他就是这么个人,你让他唱,我喜欢听。”
我一把抱住吕纹,在她脸上狠狠亲一口,大笑道:“好!这首歌不但送给我的新朋友老霍,也献给我亲爱的纹纹。哈哈哈!”
白筠和陈洁忍住笑,冲我直拍手。
我状态回来了,这时候甭说楚月在上头,就是楚玉在那看着我,我也照样挥洒自如。当下大步走到舞台上,那美女歌手吓了一跳,忙说:“这位先生,您点歌吗?”
我笑道:“妹妹,哥兴致好,这会儿想唱一个,你不会不答应吧?”
几个乐手面面相觑,但也只好答应,美女把话筒递给我,微笑道:“我们乐意之至,先生你尽管唱,我们给你伴奏。”
我读高中那会儿曾经迷恋过摇滚乐,特别喜欢崔健、黑豹和唐朝乐队,绞尽脑汁仔细一想,终于把一首曾经对着一个人唱过的歌回忆起来,就对几个乐手说:“哥们,给我来一首唐朝的歌,《天堂》。”
几个小子愣了半晌,都露出惊喜之色,鼓手说:“大哥,这么冷门的摇滚歌曲你也会唱?不简单哪。”
咳咳,不好意思,其实我只背得出这首歌词,因为高中那时候专门练了十天半月,就为了在某人面前放声高歌,其它歌我早忘光了,不去卡拉OK就没法唱。现在正好用来显摆一回。
那美女歌手十分惊讶地说:“这首歌也只有我们圈子的人才记得,这位先生很特别哦。”
我笑道:“好,哥哥我这就特别一回,妹妹你听好了。”
几个乐手兴致勃勃地说:“好嘞,开始!”当下就弹奏起来。
我往中间一站,手持话筒,跟个光头歌星似的,正要开口,才发现我抢词了,连忙停住,后来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