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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据此,一个视他人为手足、视上帝为慈父的新世界方可确立。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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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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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态度
作者:周国平
真性情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重的是它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
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
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真正爱好的事情,才会活得有意义。这爱好完
全是出于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利益,例如为了金钱、名声之类。
他喜欢做这件事情,只是因为他觉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
这就好像一个园丁,他仅仅因为喜欢而开辟了一块自己的园地,他在自己的园地
上耕作时,他心里非常踏实。无论他走到哪里,他也都会牵挂着那些花木,如同
母亲牵挂着自己的孩子。这样一个人,他一定会活得很充实的。相反,一个如果
没有自己的园地,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买卖,他本质上始终是空虚的。
这样的人一旦丢了官,破了产,他的空虚就暴露无遗了,会惶惶不可终日,发现
自己在世界上无事可做,也没有人需要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在我看来,所谓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做好,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
己真正的爱好,即自己的真性情,舍此便只是名利场上的生意经。而幸福则主要
是一种内心体验,是生灵对于生命意义的强烈感受,因而也是以心灵的感受力为
前提的。所以,比成功和幸福都重要的是,一个人必须有一个真实的自我,一颗
饱满的灵魂,它决定了一个人争取成功和体验幸福的能力。
人做事情,或是处于利益,或是处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
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
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
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
由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愉快就是基本的标准。
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还包括写作、艺术创作、艺术欣赏、交友、恋爱、行善
等等,简言之,一切精神活动。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我们就必须怀
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
天地悠悠,生命短促,一个人一生的确做不成多少事。明白了这一点,就可
以善待自己,不必活得那么紧张匆忙了。但是,也正因为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
不抱野心,只为自己高兴而好好做成几件事了。
没有空玩,没有空看看天空和大地,没有空看看自己的灵魂……。
我的回答是:永远没有空——随时都有空。
你说,得活出个样子来。我说,得活出个味儿来。名声地位是衣裳,不妨弄
件穿穿。可是,对人对己都不要以衣帽取人。衣裳换来换去,我还是我。脱尽衣
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世上有味之事,包括诗,酒,哲学,爱情,往往无用。吟无用之诗,醉无用
之酒,读无用之书,钟无用之情,终于成一无用之人,却因此活得有滋有味。
一个人何必要著作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诗足以。倘无此奢
求,则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这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报酬都在眼前。爱情的报酬就是相爱时的陶醉和满
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缔结良缘。创作的报酬就是创作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
朝一日名扬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给人以陶醉和满足,就不足以称为美好。
有的人活得精彩,有的人活得自在,活得潇洒者介乎其间,而非超乎其上。
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
惟愿意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
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光阴似箭,然而只是对于忙人才如此。日程表排得满满的,永远有做不完的
事,这时便会觉得时间以逼人之势驱赶着自己,几乎没有喘息的工夫。
相反,倘若并不觉得有非做不可的事情,心静如止水,光阴也就停住了。永
恒是一种从容的心境。
简单在五光十色的现代世界中,让我们记住一个古老的真理:活得简单才能
活得自由。
自古以来,一切贤圣都主张过一种简朴的生活,以便不为物役,保持精神的
自由。
事实上,一个人为维持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物品并不多,超乎此的属于奢侈
品。它们固然提供享受,但更强求服务,反而成了一种奴役。
现代人是活得愈来愈复杂了。结果得到许多享受,却并不幸福,拥有许多方
便,却并不自由。
如果一个人太看重物质享受,就必然要付出精神上的代价。人的肉体需要是
很有限的,无非是温饱,超于此的便是奢侈,而人要奢侈起来却是没有尽头的。
温饱是自然的需要,奢侈的欲望则是不断膨胀起来的市场刺激起来的。富了总可
以更富,事实上也必定有人比你富,于是你永远不会满足,不得不去挣越来越多
的钱。这样,赚取成了你的唯一目的。即使你是画家,你哪里还顾得上真正的艺
术追求:即使你是学者,你哪里还会在乎科学的良心?
仔细想一想,我们便会发现,人的肉体需要是有它的色和你生理构造所决定
的极限的,因而由这种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纯粹肉体性质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
变的,无非是食色温饱健康之类。殷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但他自己只
有一只普通的胃。秦始皇筑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只
有五尺之躯。多么热烈的美食家,他的朵颐之快也必须有间隙,否则会消化不良。
多么勤奋的灯兔子,他的床第之乐也必然就节制,否则会肾亏。每一种生理欲望
都是会餍足的,并且严格地遵循着过犹不及的法则。山珍海味,挥金如土,更多
的是摆阔气。藏娇纳妾,美女如云,更多的是图虚荣。万贯家财带来的最大快乐
并非直接的物质享受,而是守财奴清点财产时的那份欣喜,败家子挥霍财产时候
的那份痛快。凡此种种,都已经超出生理满足的范围了,但称它们为精神享受未
免肉麻,它们至多只是一种心理满足罢了。
一切奢侈品都给精神活动带来不便。
人活世上,有时难免要有求于人和违心做事。但是,我相信,一个人只要肯
约束自己的贪欲,满足于过比较简单的生活,就可以把这些减少到最低限度。远
离这些麻烦的交际和成功,实在算不得什么损失,反而受益无穷。我们因此获得
了好心情和好光阴,可以把它们奉献给自己真正喜欢的人,真正感兴趣的事,而
首先是奉献给自己。对于一个满足于过简单生活的人,生命的疆域是更加宽阔的。
我已经会开汽车,却仍然喜欢步行、骑车(倘若路途不太远的话),或者搭
乘公共汽车(倘若不太挤的话),觉得那样是更加自由自在的,可以不必过于注
意交通,让头脑继续享受沉思和遐想的快乐。
不占有
所谓对人生持占有的态度,倒未必专指那种惟利是图、贪得无厌的行径。据
我的观察,凡事过于看重人生的成败、荣辱、福祸、得失,视成功和幸福为人生
第一要义和至高目标者,即可归入此列。因为这样做实质上就是把人生看成了一
种占有物,必欲向之获取最大效益而后快。
但人生是占有不了的。毋宁说,它是侥幸落到我们手上的一件暂时的礼物,
我们迟早要把它交还。我们宁愿怀着从容闲适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让过分急切
的追求和得失之患占有了我们,使我们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还有比成功
和幸福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凌驾于一切成败福祸之上的豁达胸怀。在终极的意
义上,人世间的成功和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
别。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
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是人生就是一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
历和体验。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
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的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
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
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
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
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
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
下决心要重新得到,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
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
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
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
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
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
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
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明上似乎富于进
取心,实际上是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的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
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
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
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
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
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
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
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
它倒是一贴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的深处一
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
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
损失。其实,一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时又叫
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的面对死亡。
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