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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同人)时光倒转 作者:雨来(晋江2012-10-09完结)-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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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让一让好么?”我语气温和地问。
  
  尼克恶狠狠地剮了我一眼,抿着唇沉默地让开了。我整了整衣裙,向他轻轻行了个屈膝礼趁机把胸前的信往口袋深处推了推,才微笑着从他身边走过。擦身而过的那一霎那,尼克身上浓烈呛鼻的古龙水味让我忍不住皱起眉,强忍着跑开的冲动,我一边屏住呼吸,一边努力不让自己的衣角碰到他铁灰色丝绸衬衫上。
  
  他不怒反笑:“爱小姐这是舍不得我,想在我身边多呆一会么?”
  
  “你想太多了,先生。”我气定神闲地回答,同时为自己已经被锤炼得无坚不摧的脸皮喝彩。
  
  摆脱了尼克罗斯特的纠缠,我回到自己的房门口,小心地关好房门,再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封信。白信封上印着典雅的银色暗纹,拉开挡住窗户的厚窗帘,信封上的暗纹好似一条银色长绸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用指甲盖搓了搓信口的咖啡渍,走到窗户边,小心翼翼地把里头的白信纸抽了出来。这封信写得极有蒙特的风格,我几乎能想象出他拿起笔时翘起的唇角。
  
  比如写这一句的时候蒙特是皱着眉一脸严肃的:“我对三个月前的那件事感到十分抱歉,请你一定要接受我最诚挚的歉意。”看起来就像从海镇圣彼得大教堂前的公告栏里抄来的一样,正式又做作,活像出自一个穿着穿着长及膝盖黑大衣的考究老绅士。
  
  我匆匆扫了一遍,全文啰啰嗦嗦讲了一堆他最近的琐事,附带着对我生活的种种猜测。等看到最后一段的时候,我的脸已经因为他的废话僵硬了许久。
  
  “如果你下一段再不讲到重点,我就……恩,什么?”我的目光定格在他某句话上,过了许久,才不敢置信地来回看了几遍,信上的字体发颤,似乎是在极紧张的情况下写出来的。看到那乱抖的斜勾,我的心也跟着紧张起来了,简直不敢相信这家伙竟然能在讲了这么多无关紧要的事情后,还能绕回全文的最开端,点明主旨,首尾呼应。 而且他说了什么……
  
  “海伦说你铁定不会原谅我,我说你肯定不会这么狠心。简,你不会的,是吧?”
  
  上帝保证,我绝对会的,尤其在你把嘴唇不经允许探过来的时候。
  
  “我知道你脾气倔,肯定不会妥协。”
  
  我脾气一点也不倔。
  
  “不过,恩,那个,狩猎季已经到了。我下个月很可能会来桑菲尔德,如果你打算原谅我,就到大门口来接我吧,如果你不想来大门口等我,那就让我在大厅里见见你,也许还能一起餐厅里一起吃顿饭。”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如果这位叫简的善良姑娘愿意用你宽大的心原谅一个因为他的无知而犯错的小伙子,那么这位小伙子愿意带这位善良的姑娘去打猎,这位小伙子愿意用他坚实的臂膀保护这位姑娘,用他宽厚的胸膛为她遮风挡雨,用他的生命带动她的生命,用他的爱追逐她的心。”
  
  “……”我的脑海里跳出蒙特红着脸向我笑的样子,还有他看到我在大门口等待他时惊喜的表情。“我的老天。”我捂住脸。自己真是犯了个天大的错误。
  
  那自己下午还去不去赴约呢?我盯着桌子上的信封犯了愁。为了防止这封信丢掉,我特意把信纸抽出来叠好夹在了新大英国家地理一书里,因为这本书最厚最重也最不受欢迎,全桑菲尔德没人喜欢看,自然也不会借阅它,于是我把它从书房里偷偷借来,摆在房间里也不怕别人拿。为了以防万一,还把其他的油墨和画笔放在了书上,死死压着,不让任何人有机会翻看这本乏味无趣的书。我把信封留在外面,打算用灯烛将其毁尸灭迹。虽然也考虑过连带着把信索性一股脑烧掉,可是等点好了蜡烛,我又不舍得起来。
  
  话说回来,如果今天下午去赴了约,那么蒙特一定会认为我愿意“被用他坚实的臂膀保护”也愿意“在他宽厚的胸膛中躲避风雨。”不过那个什么用“生命带动生命,用爱追逐心”,未免有些太超过我的接受能力。
  
  我低咳一声,把房门掩得更紧了些。
  
  过了一会,小阿德拉抱着小蜡人过来敲门。“简小姐你忘了小阿德拉了吗?”她撅着嘴不满地抱怨,“罗切斯特先生是这样,简小姐你也是这样。”不过当她眼尖地看到桌子上的信封,大惊小怪地尖叫起来:“简小姐,是上次收到的那封信吗!”
  
  “不是。”我说。
  
  “明明就是。”她指着信封上的咖啡渍说,“我那个房间的桌子上就有这些脏东西。”
  
  我终于明白污渍是哪儿来的了:“那就是了。”
  
  “这是谁寄给你的简小姐?”她问。
  
  “是我的一个朋友。”
  
  “朋友。”阿德拉赞叹地拖长音调,“我可以看看吗?”
  
  我一方面后悔方才的犹豫不决,才导致现在留下了证据,一方面慷慨地把信封递给了她。
  
  她显然对信封的好奇心远胜于对我的,来来回回摆弄了一番,还张开小手进去摸,当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不经难过地皱起脸。不过她很快发现信封上也有字。
  
  “简爱小姐。”她念出声,“简爱小姐收……这个字……好奇怪。”说完还煞有其事地板起小脸研究起字迹。想必是蒙特奇怪的花体字不符合传统的花体字写法,让小姑娘惊异地发现字体可以换着花样写。
  
  小阿德拉很聪明也富有旺盛的好奇心,前几天看到我在画作下签名的时候就缠着我学拼写,后来只花了一个小时就懂得拼写她自己和我的名字了。我看着眼前孜孜不倦的乖学生,忍不住牵起她的手,打算带去保育室,并决定在哪儿拖到狩猎结束。
  
  “就让蒙特好好享受一个人的狩猎吧。”我心想,“这种情况真不是我这种人该面对的。”
  
  我们在保育室里玩了会游戏唱了几首诗歌,小阿德拉便摸出了小蜡人准备玩变装游戏。我也在一边支起画架。今天上午在大厅里看到罗切斯特先生的时候,他手里的册子被我模模糊糊瞥到了标题,似乎是某个米兰画家所作。 这不经激起了我创作的冲动, 反正也要在这儿待到五点以后,索性就好好画会画。
  
  就在我思考该画什么的时候,猛然听到小阿德拉的方向传来一声大叫。
  
  “我想起来!”她挥舞着一个穿着工装裤的土耳其小蜡人,兴奋的小脸通红,好似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这个字我在哪儿看过,和前天来这里的那个先生写的字简直是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yeah,今天没等到八点就写完了,欢呼~




☆、第二十六章 撞破

  我头痛地看着活蹦乱跳的小阿德拉,企图用修道院老嬷嬷的慈善笑容蒙混过关。她跟进跟出,劈了啪啦问了一堆问题,但是我脸上的笑容不动如山,以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回答她。不一会儿她便感到了无趣,女孩子天生的活泼让阿德拉迅速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布偶上。
  
  把已经被她撞歪的画架重新摆正,取出亚麻布用钉子钉好,又从小铁桶里拿出蘸水的画笔。 我抬头望望窗外,天色正逐渐暗沉,临近黄昏,几缕暗黄的日光攀附在镂空雕花的窗帘上。
  
  “现在几点了?”我问。
  
  小阿德拉跑到老爷钟旁,过了一会又蹬蹬蹬跑出来:“已经七点了。”
  
  “狩猎是五点开始?”
  
  她摇摇头:“不知道,听到莉娜说是五点。”
  
  我哦了一声,手下勾勒小阿德拉身影的画笔却怎么也挥不动了。总觉得有什么像羽毛一样刮搔着心,心中对蒙特的愧疚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一股莫名的负罪感就好像躲藏在我体内的暗流,不断拍打着我的心,又好像一串沉重的称砣,沉甸甸地吊在心头,让我辗转难安。
  
  阿德拉扬起小脸:“简小姐,你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我犹豫地问:“外面很冷吗?”
  
  “简小姐你很想去狩猎?”
  
  “当然不是。”我坚定地否认,只是有点担心蒙特,话到嘴边却变成:“只是有点好奇。”
  
  “简小姐你想去海镇?”
  
  “呃……也不是。”
  
  她一脸惊奇:“那你问天气干什么?”
  
  “……”这个鬼灵精……
  我低咳一声,正色道:“我只是担心费尔法克斯太太是不是要一直等在外面,因为罗切斯特先生他们估计要打猎到很晚,一直站着不会很冷么?”
  
  “哦。”她了然地点点头,“不用担心简小姐。他们一般不会进行太久的。”说完又扭头看了看钟,很有把握地说:“估计现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回来啦!”
  
  果然,没过几分钟就响起了敲门声,等我打开门,不是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是莉娜,更不是那位尖刻的约翰夫人。
  
  我扶着门框,没有意料到罗切斯特先生竟然会亲自到访:“恩,你好先生。”
  
  他黑沉沉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刻,马上转移到地板上玩着绒线人偶的小姑娘身上,抿起线条严厉的唇:“阿德拉,你这几天没有给我看你的功课,马上送到楼下的书房里去。”
  
  “噢!”阿德拉懊恼地叫声。
  
  罗切斯特先生不理会她抱怨的嘀咕声,又转向我支起的画架,等看清楚我勾勒的小阿德拉,讶异地挑起眉:“爱小姐,你会画画?”
  
  “是的,我在罗沃德进修过艺术。”
  
  他点点头,背着手慢慢踱步至画架前,微微倾身,兴味又认真地审视着,表情严肃得仿佛那是两亿年前的恐龙化石。过了许久,这位雇佣人先生才直起身,问:“你还有其他画作吗?”
  
  我说有,从桌子上拿起我的画册,递给了他。
  
  “这都是你什么时候画的?”罗切斯特先生一边问,一边走到保育室唯一的桌子旁坐下。
  
  审问开始了!我挺起背,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回答:“是在罗沃德最后的两个假期画的,先生。”
  
  也不知道他把我的回答听进去没有,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打开画册,把每一张独立的画纸取出,平摊在红木书桌上,不一会儿画纸多得便放不下了。他把每张画都仔细地看了遍,从那四十多幅作品中选出了三张,摆在面前,交叉起双手沉默地看着。
  
  我下意识瞥了一眼,立刻对那三张画的内容了然于胸。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拿出其中的一幅画,问道:“这些画都是你一个人创作的吗?”
  
  他手中的那张画的是一幅海景。在画里,世界被黑沉沉的雾气所笼罩,波涛汹涌的海平线被浅灰色的云峦死死压住,仿佛一切都被镀上了一层黯淡的阴影。而在沉浮的波涛中,在低低的云层里,遥远的天幕被一束微弱的明光所照耀。那束光把半沉的桅杆映照得轮廓分明,此刻桅杆上栖息着的一只黑鸬鹚,无尽的黑水即将淹没它,灰色的泡沫弄脏了它的翅膀,可这只鸬鹚依旧昂首挺胸,口衔着一只镶嵌了宝石的金手镯,那束微光被这只手镯反射到明亮的眸子中,碎成点点金光。
  
  “这些画都很独特。”他一脸深思:“你创作这些画的时候心情愉快吗?”
  
  我想了想:“拿起画笔的时候,只想把脑海中的图像表现出来,并没有心情愉快与否的感觉,反倒是时时被一种急切的情绪所催促。可是我缺乏足够的艺术技巧和专业知识,总是表达不出心目中的东西。当然,每次画完的时候会有一种自我满足感。等到油墨干了,把自己的画作拿到阳光下,又会沾沾自喜。”
  
  “所以你对它们并不满意了?”他又拿起另外两幅,“让我看看,一幅是刺破天空的冰山,一幅是驱散雾霭的女神像,都很有意思。你不喜欢它们?”
  
  “我很喜欢。”我说,“但是老实说,和我心中的图像相距甚远,要是用一种苛刻的目光去鉴定它们,就会觉得这四十幅画缺乏扎实的技巧,无法把理想中的它们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这位雇佣人先生点点头,放下我的作品,右手撑在太阳穴上,揉了揉。
  
  “你很诚实。”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目光从画上移到我的脸上,“就和你自己说的,你缺乏系统的艺术训练,很多细节处都刻画得不好,比如颜色的处理和搭配,都不够理想。”
  
  我受教地点头。罗切斯特先生也许不擅长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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