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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美丽的地方-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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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情的旁若无人的招呼声,使路边的人们都抬起了头。    
    “英英!”我惊喜地喊着,又不由矜持地站住了。    
    英英生就一头微黄的柔发,用一根暗红的丝发带束在脑后。淡眉淡眼,配上金黄的尼龙绸束腰外套,全身就像一片新鲜的秋叶,轻盈别致。这刚生了第一个孩子的少妇,出落得高胸丰臀。我在研究所资料室工作的时候,她在所里绘图室。引人注目的是,她是当今市委黎副书记的女儿。    
    “给你这个!正要去你家呢。”英英拉开提包,抽出一张红笺来。    
    喜鹊踏梅的结婚喜帖。    
    “谁?”我的心里微微一震,自然是他。我一面微笑着接过喜帖,一面表示祝贺,“你们家的老大难问题总算解决了。”    
    “就是呀!你不还说,我们家是倒着来,妹妹赶在哥哥前吗?”    
    这是说的两年前,英英把她自己的喜柬送给我的时候。英英那时穿海蓝色的卡上衣,显得有些硬邦邦的,长辫子编得紧紧的,对新娘子的身份感到羞涩。当时听了我的打趣,她红了脸答道:“谁知道!我哥的媳妇还不知在哪里呢!”    
    就在英英的婚礼上,我遇见了那双眼睛。我与英英的哥哥——我童年的伙伴黎云,在分别十年后重逢了。    
    那是粉碎“四人帮”后,标志着老干部翻身的一个婚礼。多年来养病、退休、离职、回老家的、不露面的老头子们全都出来了。在那个没有轻音乐的,年轻人感到拘束的婚礼上,他们互相庆幸着,叙着别情。因为清明节纪念总理事件受拘禁刚刚放出的我,对这个婚礼也怀着亲热的感情。    
    哦,那双难忘的眼睛,直率地看着我。我周身的光彩骤然地起了变化。那个热闹的婚礼离开了我们,对于我们俩,有一件重大的事情开始了。    
    那夜,英英的新房没有开日光灯。汽车司机黎云给妹妹装了一串七彩灯。光线柔和。当我和黎云坐在那里谈话的时候,有一刹那,我感到那彩灯是为我照耀的。    
    英英蹬车远去了。我没有看手中的红帖。那个陌生的新娘,管她是谁呢?我好像又看见了黎云的那双眼睛……    
    夜凉下来,桂花的香气透出来了。一丝一丝,飘逸四空。特意地一吸气,它反而没有了。这如同爱情一般的气息。在路口菱形花坛边,桂花树枝摇了一下。黎云骑着自行车出现了。他一脚蹬在花坛上,刹住了车,月光清楚地照着他。他直瞅着我的脸。    
    “从哪儿回来?”    
    “从霞湖。”    
    “干什么去?”    
    “玩。”    
    “跟谁去?”    
    “同学。”    
    “玩什么?”    
    “玩什么?聊天呗”我诧异地望着他。    
    “哼聊天,这么晚”他一蹬花坛,驶车走了。我忽然发觉他用的是审问的口吻。    
    月亮下的桂树前,这仿佛是刚才发生的事,或者是正要发生的事。不,这是永远不会再发生的事了。黎云已没有这个审讯者的权利。……还会有谁来审问我?谁呢?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 第一部分星(1)

    有这样一簇鲜花,它无视时光的流逝,盛开着。红黄蓝白,像玉雕一样莹洁,又像酒后生春的仙子,香艳浓郁。它唤醒我对生活的热望。我是在英英的婚礼上看见这簇花的。也许送花的只是把它作为谋取的手段。可是花儿的美是纯洁的。幸福的主人没有多看它几眼,我这个旁观者的心,却被它重新注入了青春的欲望。    
    欣赏一位丽人还要注意礼貌,看花却可以笔直地走上前去,目不转睛。    
    我喜欢用鲜花插瓶,而讨厌逼真的假花。在农村插队时,我用各式各样的小瓶、竹筒、油灯来插花。有名无名的异乡野地之花,含香带露的一束,插在打柴的担子上带回家,就可以使寂寞的少女快乐。    
    这簇绚丽的鲜花,使我忘记了那些点缀过我的岁月的,发着苦香的、带刺的野花,我忘记了自己对温室娇花的一贯嘲弄。    
    美丽,无可指摘的美丽,不需要任何大道理来雕饰的美丽。在你面前我第一次怀疑起自己的道路。难道我生来就该是一枝只在野外开放的小花儿吗?    
    在客厅里穿梭不息的都是鲜花一样的年轻人,英英夫妇和他们的男女朋友们。他们肌肤莹润、眉目鲜朗。他们中有不少人往往穿半截军装来标志其血统,在大庭广众中气宇轩昂地走来走去……    
    英英家我是常来的。英英的父亲是一位正直的老红军,原来是研究所的书记,看着我从小长大的。当我被打成“反革命”时,由于他的反对,迫害才没有波及我的母亲。英英的母亲也常称赞我。小时候,她一直叫我“小班长”。英英待我亲如姐妹。……我尽力地回顾那熟悉的往事,回味那亲切的感情。可是我还是感到这里陌生极了,实在格格不入。    
    一位修长的姑娘端着糖盘走过来招待我。她长得粉面乌眉,辫子长过了腰。这是研究所吴副书记的独生女小燕。黑漆一般的眼睛,酷像她那死在“牛棚”里的妈。大厅里穿梭似地忙碌着的,还有五六个小燕这样的窈窕少女。她们各自代表着父亲前来服务。那些父亲们正坐在隔壁的小客厅里谈论着百感交集的过去和踌躇满志的未来。    
    小燕在这里遇见我,眉间流露了一点不快。因为她有一件烦恼的心事,这里唯有我知情。不久前吴副书记曾交给我一个“任务”,他说:“小燕很相信你。你跟她谈谈,用你那坚决的政治立场影响影响她。告诉她,咱们家,决不能和‘四人帮’结亲!”    
    小燕的男朋友健云本来也是市委的干部子弟。健云的父亲和“四人帮”帮派体系有牵连,现在隔离审查,可能党籍都难保。健云全家已搬出了市委大院。    
    五年前,健云和小燕同在农村插队时好上了。后来双双参军、复员回到云城,都是靠的健云他爸。那时吴家正倒霉着呢。    
    小燕忽然神情活泼起来,向我挤挤眼,我一看门口,马珍居然也来了。    
    这位党委办公室的秘书,大高个子,方块脸,会吸烟,很有派头。客厅里没有她这样四五十岁的有身份的人。她显然是由于不敢贸然闯进隔壁老头们中去,才又拿着威风又似有委屈地来到这里。在今天这种场合下,谁都不理她,谁都敢不理她。黎云的母亲淡淡地招呼她,也带着哂笑的味。小燕朝我撇撇嘴,高端着糖盘,从她身边擦过去,故意不招待她。马秘书坐了下来,她可真沉得住气。她那藏着张皇的眼光像刀子似的落在我身上。好几次,我和小燕一道遇上她,她挨了小燕的冷脸后,都这样看我。    
    小燕曾明白地告诉过我:“马珍那会儿到市里汇报了我爸爸多少黑材料!现在又天天跑来,晚上坐着不走,真讨厌!”    
    我不由不担心。吴副书记可不能娶马珍啊所里的人们都很不以为然地在议论着这件事。听说黎书记对这女人也反感。没多久,吴副书记公开辟谣了。马珍也就不再上小燕家去了。    
    自从“十月的胜利”以来,吴副书记对我的态度渐渐起了变化。    
    在人们眼中我没有“红”起来。科室调整,我没有调一个技术工作,依然打杂。房屋分配,我和母亲依然住在老房子里。    
    “Hello!郑一帆,贵客。你的战斗生涯从此可以结束了吧?”    
    一个鼓鼻梁、厚嘴唇,风度幽雅的青年从客厅的另一头向我高呼。他那精致的眼镜闪闪发光。人们一时都望我。这是新郎大毛,一位军长的长子。他蓄意要把我放在一个既受重视、又受歧视的位置上。粉碎“四人帮”的强劲东风把他送进了高等学府。他用高昂的学费向私人学英语,是这里的佼佼者。    
    “对不起,我不懂外国话。”    
    “嗨!谁不知道你郑一帆说的一口地道英语,你是专人训练的,标准的伦敦音嘛……”他一下子住了口。我正恨恨地盯着他。    
    大毛的眼神惶惑了。    
    他没有资格在这提到我的往事,那个“训练”我英语的人,他已经离开了人世。大毛贸然地提到他,使我的郁闷化为一股愠怒。    
    这大厅的一端聚集着不需要招待的青年。他们自斟自饮,自己挑糖吃,并且以争论使自己增色。    
    有人给大毛帮腔了:    
    “其实,说真的,谁也别充什么反‘四人帮’的自觉战士。当初就看得那么透吗?不见得吧?”一副十足的公子腔。    
    “我并没有什么战士的桂冠,我有的只是伤口,谁都可以往上撒辣椒面。”我说。    
    “不,你应该得到的不是这个。”黎云忽然在当中发话了。以后我每次想起来,这句话好像是从天外飞来的。他站在长茶几的另一头,把他的脸转向我和这一群。    
    黎云怎么会选择这个时候,这种场合来披露襟怀呢?他此类令人吃惊的举动,很久以后,我都不能习惯。    
    大厅里一时静下来……    
    他说得那样坚定,就像他确知道,我应该得到的是什么一样。    
    我噎住了。    
    我习惯的是被批斗、提审和冷嘲热讽。连绵不绝的苦难穿透了我的青春。我几乎要相信,我是为苦难而生的了。    
    人世间的温情和爱,对于我,竟变得不自然和生疏。    
    一刹那,也许震惊和酸楚的表情停留在我的脸上,黎云绕过茶几,走到我的身旁。    
    以后的时间里,我们隔着一张茶几娓娓叙谈起来。我们一下子就走得相近了,仿佛从人声鼎沸的大路步入了清幽的小径。    
    英英几次走来请我去挑唱片。黎云的母亲也几次朝我们这边张望。人们有理由奇怪,我们对那些琐碎的话题为什么这样津津乐道。我们举出小学的同班同学,互相询问,他们现在哪里。他们的存在忽然变得重要起来。借着这些话题,我们的眼睛都怀着莫大的兴趣,尽情地打量对方,眼睛的语言是:为什么这些年我就一直没有遇见你?    
    要不是有宽阔的肩和胸,黎云的个子在男青年中是不起眼的。他有瘦削而敏感的脸,总是皱着的眉和突然开展的笑。他的眼睛很有锋芒。那天晚上,他穿着深褐色的衬衣,精悍、质朴,像个工人。我上高中,他上技工学校。我下农村,他被分到边疆的一个拖拉机站。如今,我归来了,他也归来了。    
    时常有人说我好看,我并不敢相信。我知道,自己从来就不是那种长得甜的姑娘,叫小伙子们见了话就多、胸更挺,让阿姨大婶们见了就要来拉手摸辫子的。我不能给男伙伴们以含羞带笑的柔媚,倾听着他们的高谈阔论,用顺从和惊讶使他们快乐。在多数人眼中,我不过是一个轮廓分明的矮个儿姑娘,头发跟男孩子差不多,常常乱蓬蓬的。    
    可是那天晚上,黎云的眼睛告诉我,我是美的,胜过参加婚礼的所有娇滴滴的姑娘。    
    借着英英的穿衣镜,我看到了一幅线条粗犷的炭精画,黑丝绒的茄克式外衣,眉毛黑黑的、粗粗的,头发没有一点约束和装饰。迅速地一瞥眼,看见一双灼人的黑眼睛。    
    整个婚礼上,黎云的眼睛没有离开过我。我们掩饰不住一见钟情的快乐。他帮我安置杯盏,倒茶水。我从来没想到,给别人的婚礼打杂也会有这样的快乐。许多来宾都看我,指点我。不知是我忽然一下子风韵倍增,还是他们注意到主人家的长子对我的亲昵态度。    
    黎云穿过十年的迷雾和苦难向我走来。    
    初秋的早晨,当研究所大院里的人们睡眼惺忪地忙着倒尿盆、打牛奶时,我已经从小门外面的原野上跑步回来。水池边几个研究员在打太极拳。吴副书记半闭着眼在海棠树下散步,以治疗高血压。从来不散步的马珍也散起步来了。    
    黎云在露天的自来水龙头下洗脸。他赤着膊,一面抖落头发上的水,一面向我笑。晨风爱抚着我裸露在无袖球衣外的脖子和双臂。他大胆的眼光正落在我的身上。    
    锻炼是风雨无阻的。而他,也总在那儿。如果有一天早晨不相遇,第二天他就会说一句:“昨天出差了。”    
    就为了这晨风般的怡悦,我受了多大的惩罚啊!在后来的很多时间里,我总是径直跑过那空荡荡的水龙头旁。有时远看有一个人影,但那不过是一个缩着脖子淘米的人。我仍然长跑,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晚上看书的精力。我必须跑下去,即便路上再没有爱的眼睛。    
    隔着绿格子窗帘,他的灯亮了。灯在把我召唤。只等我轻敲窗户,他就欣喜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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