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我没带麻药……”看清了黎扬的伤势,医生忍不住滴汗。
“那就不要打麻药。”站在床沿的连雨馨回过头,“还有,你的病人,可是医学院的高材生,而我,也有护士资格,所以,你最好不要搞什么小动作。”
“你出去吧。”司徒琳回头淡笑,“我估计,你受不了这个。”
她点点头,转身退出房门。
呆坐在客厅,任由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也许是隔音效果不太好的缘故,她总是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无数声被压抑住的闷哼,想象着卧房内的血腥场景,看着落地窗外的日头西斜,感觉,度日如年。
房门却忽然打开,她兴奋回身,司徒琳的两手还戴着带血的医用手套,站在门边看她,眼神晦暗莫测。
她微怔,以为手术不够顺利,“怎么了?”
司徒琳微垂下眼眸,“你……是O型血?”
她点了点头,站在司徒琳身后的子夜毫不犹豫地冲出,“噗通”一声跪在她的身前,她被惊得从沙发上起身,“干什么?”
“救救他……少爷,需要你的血。”子夜仰着头,坚毅的脸庞,眼神却带着无限渴求。
“黎扬是B型血。”司徒琳低声道,“我们的血型都不符合,唯一的希望……只剩下你了。”
她伸手扶住沙发,慢慢坐下,良久,终于出声,“我……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
子夜默默低头,“黑道第一大帮派,鹰帮的老大,黎复雄,是扬少爷的父亲,他排行第三,可是昨夜,三个不同地点,杀手几乎是同时出动,扬少爷的父亲、两个哥哥,都已经殒命,杨少爷,已经是黎家的最后一个人了。”
“所以。”子夜昂首,目光灼灼,“求求你,救救他。”
她怔怔地坐在沙发,手指不自觉地揪住柔软的皮革,“那你呢?你……是谁?”
“我?”子夜微怔,抬起眼眸,淡淡一笑,“我是黎家,养大的杀手。”
“黎扬……是馨的朋友。”站在门边的司徒琳忽然出声,“也是我喜欢的人。”
她回过头,看着一贯优雅干练的司徒琳,眼泪不停不停地滚落。
“救救他。”司徒琳微笑着道,“你的恩德,我会记一辈子的。”
她回身,眼神飘忽。
黑道老大的儿子?馨的朋友?司徒琳喜欢的人?
她垂下头,想起馨的那一滴眼泪,终于,轻轻地点了点头。
一点血罢了,她欠哥哥们和馨的,更多更多。
再次见到黎扬的时候,简陋的手术已经结束,医生收拾起从他体内取出的两颗子弹,却被子夜拦住,一把接过。
她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子夜的动作,忍不住好奇,“你拿那个东西要干什么?”
子夜拈起子弹,阴阴地笑着,“说不得……将来还是有用的。”
经历了一场大手术,黎扬居然还是清醒着的,挥挥手斥退了子夜,扭头看向她道,“谢谢你。”
她摇了摇头,对着这个长得有点帅、应该很陌生的人,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在黎扬似乎也没有和她多聊的意思,转头对着连雨馨道,“昨晚……真是不好意思,只是那种情况……我实在是没有其他可以相信的人了。”
连雨馨淡笑着摇了摇头,丝毫没有提及因为他而被禁足的事情。司徒琳却眼眶微红,“没有其他可以相信的人?为什么不去找我?”
黎扬落寞一笑,撇开头,“司徒家的宅子,是那么好靠近的么?更何况……”他叹息着闭眼,“大家都以为,我这个医科大学生是不怎么管帮派里的事情的,所以……哼。”
子夜从门外折回,倚在门边,“对扬少爷下手的人,我认得其中的一个,是翔龙帮的。”
司徒琳蓦地回首,眼前浮现在司徒乔书房看见的那张照片,忽然间明白了什么,转身看向黎扬,胸膛起伏,“最近,你在冥堂见的……是什么人?”
“冥堂?”黎扬皱眉想了想,一脸震惊地抬眸,“就因为这个?”
司徒琳眼神悲哀,轻轻地摇了摇头,“你……不应该去见那个简立文的,我爷爷,怎么可能容许他的身后,站着鹰帮这么大的一个助力而不下手?”
更何况,原本还有望和简立文争夺简氏股份的简孟文已经因为身世的关系,被逐出简氏家门。
简立文?
连雨馨眸光微沉,瞥向张雅薇。
唔?
她若有所觉,抬起头。
☆、40第三十九章
莫名靠着黑色轿车,安静地等待着。
她低头揉捏着微微酸麻的手臂,脚步有点不稳。
“薇薇?”
“唔?”她抬起头。
莫名走到她的面前,脱下外套,披在她的肩头,“你去哪里了?”
也许是捐血过多的缘故,她脑袋的运转速度明显地变慢了,简单的问句,她也想了好一会。
“哦……”她低下头,“有点事情……”
莫名点点头,眼神轻柔,没有再追究,“能陪我去一个地方么?”
她叹息着抬起头,听着熟悉的问句,心想,这些人都是怎么了。
苦于一贯不懂得如何拒绝哥哥们,以及和哥哥们相关的人,她再次被拐上车。
“我是认真的。”
车子停在阳明山的山顶,隔着围栏,底下是台北夜色的整片霓虹灯火。
“什么?”她微微觉得有些发冷,蜷缩在莫名的外套中,淡淡的不知名香气环绕着她。
“我说喜欢你。”莫名偏首,唇边浮现淡淡笑意,“是认真的。”
“……”她一阵静默,跟着笑开,“老实说,很难相信。”
莫名是什么人?新加坡首富的孙子,圣罗德学生会的干事,仰恩白马王子榜排名第一的人物,有钱,有教养,长得帅,还聪明,不论从哪个方面看,追在他身后跟着跑的女孩子,都少不到哪里去,为什么偏偏看上她了?
莫名抬手,挡住唇边隐隐呈现扩大趋势的笑意,“那你觉得,我应该喜欢什么样的人?”
她想了想,很不确定地道,“馨那样的?”
永远一脸优雅淡定从容神情,温润如谦谦君子的莫名,和热烈狂放、浑身带刺却魅惑撩人如野生玫瑰的连雨馨。
“有时候觉得你很单纯。”莫名叹息着靠向椅背,“有时候又觉得你很聪明……我的确,是喜欢过馨。”
她怔怔直起身,偏头看他。
莫名伸手按了车上的一个按钮,车顶的天窗退后,露出一小片灿烂星空。
“馨那样的女子……在她的身边呆久了,很难不爱上的。”
她点点头,低头想了想,却又觉得不太对劲,“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新加坡?还有,为什么……”在新加坡交了另一个女朋友?
莫名抬手制止她,道,“原本答应了陈志燚那个家伙,不应该告诉任何人的,但是你不相信我……今晚听到的故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好么?”
一切,起因于一场决斗。
仰望着星空,莫名娓娓诉说。
已经想不起是什么时候,他喜欢上了青梅竹马的连雨馨。
只记得,连雨馨和陈志燚毫无缘由的数度分分合合。
十六岁生日前夕,他约了连雨馨在台北旋转餐厅,问她是不是愿意做他的女朋友,跳出和陈志燚的一团乱泥。
连雨馨的回覆,是她要考虑考虑,于是他给了她三天期限。
试探地俯身吻上连雨馨的瞬间,却意外看见,站在电梯门口的陈志燚,脸色惨白的表情。
陈志燚约他决斗,赌注,就是连雨馨。
输了的一方,远离台湾,在念完高中回到圣罗德报道之前,不得踏上台湾一步。
莫名答应了陈志燚的条件。
“我一直以为,燚那个家伙,不是真的喜欢馨。交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又一次次地重新回到馨的身边,这叫伤害,不叫□情。”
仰恩的击剑室,莫名和陈志燚,拿着锋锐的剑,却没有如同往常一样穿上防护服。
柔软的剑身相交、弹开,挡住了陈志燚的攻势,莫名侧身,习惯性地将剑锋对准了陈志燚的双眼之间,却忘记了,他们没有向往常一样地带着防护头盔。
可应该闪避的陈志燚,居然没有闪避。
陈志燚闭上了眼,任由剑尖袭面,伸直了手臂,将剑锋对准了莫名的手臂。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莫名柔声道。
连雨馨对于陈志燚来说,比眼睛更加重要。
“所以,我退出了。我喜欢馨是日久生情,就像我刚才说的,在馨的身边呆久了,很难不喜欢上她的一种迷思而已,可陈志燚……他对连雨馨,是真的爱情,即使这爱情造成伤害,即使这爱情会让连雨馨很痛,可那就是爱情。而我对馨的喜欢,甚至没有胜过对燚这个朋友的心疼。”
莫名的嘴角浮现淡淡的温柔,“可是,张雅薇,如果有人要和我争夺你,我不会再退让。”
因为这一次,你的重要,也胜过了我的眼睛。
因为这一次,是真的爱情降临。
无数的画面从她的眼前闪过。
仰恩期中舞会,连雨馨那一曲艳惊四座的弗朗明戈,陈志燚说“可是她没有说,她也爱我。”时的落寞表情。
莫名回来的那天,连雨馨抱着莫名的样子。
“所以……”她眨着眼,道,“连雨馨喜欢的人……真的是陈志燚?”
“你没听懂重点。”莫名的唇边带着淡淡的温润笑容,徐徐凑近,“重点是,我喜欢的人,是你。”
尉临风的银灰色跑车和莫名的黑色轿车在张雅薇家的楼下相遇。
一个正要离开,一个正在靠近。
“唔?”下了车,莫名一派闲适地倚在车前,眼带笑意,“你来找她?”
尉临风眼神淡淡,坐在驾驶座里,抬手撑住车沿,“不可以?”
“不敢。”莫名淡淡一笑,“你这个‘哥哥’要找她,可是名正言顺。”
尉临风弯起嘴角,目送莫名离去,抬头看着亮着灯的窗户,忽然间没了心情。
辛野走了,赵家璇走了,一贯热闹的英奇一班冷清了许多,张雅薇和严少渊每日埋头默默念书,放学同行,周末的时候,却再不如以前那般有兴致,相约着四处游行。就这样上着课,考着试,偶尔被莫名强拉着出门游荡一圈,迎来了另一个寒假假期。
世界地图再度被挂上了连宅偏厅的正墙。
众人在围成一圈的沙发落座,莫名的修长指间拈着一枚黑红相间的飞镖,微侧着脸,将它钉在了太平洋岛国。
“陪我去趟新加坡吧。”莫名眸光温润,落在了她的身上。
她抬眸看他,眼神里满是疑惑。
莫名淡淡一笑,撇开目光,“燚,一起去吧。”
新加坡是一个热带岛国,一年四季都温暖如春,所以虽然是在中国传统的春节期间,却感觉不到丝毫寒冷。在莫名的安排下,他们也并没有留在本岛,而是去了离市中心半公里,位于本岛南部的田园式度假岛屿,圣淘沙,入住在岛上最有名的一间度假酒店Gandeson。
她分到的,是一间靠着白色沙滩、面临大海的房间。
莫名倚在落地窗前,回眸笑道,“喜欢这里么?”
她叹了口气,将脸颊贴在冰凉的落地窗上,“这是我第三次出国……感觉我越来越奢侈了。”
似乎是被她的形容词逗笑,莫名微扯了下嘴角,直起身,走过来拉住了她的手,“带你去见一个人。”
两人乘着电梯直达顶楼,走廊尽头的一个总统套房,门口居然已经有人在等候,看见他们的到来,俯首在耳机上说了什么,门便由内向外打开,她跟在莫名的身后走了进去,穿过大厅,进到总统套房附设的办公区域。
正中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精神矍铄的花白头发的老头,保养得宜的面容,如果不是那一头已接近全白的头发,估计没有人能够猜出他的年龄。
“爷爷。”莫名牵着她的手忽然放开,伸手在她的背后轻轻一推,“人,我带来了。”
唔?
她怔怔往前迈步,从莫名的身后走出,终于看清坐在沙发下首的另外一个人。
斜纹衬衫、黑色长裤的文月,身姿笔直地端坐于沙发,不失书香门第的一派雍容,看见了她,微微露出笑容,轻轻点头道,“是你?”转身面对着上座的老头,“莫爷爷,那么……我先告退了。”
尉临风在自己的房中品酒,文月敲了敲,推开虚掩的门。
“怎么一个人喝闷酒?”
尉临风手执水晶杯,从落地窗前回身,姿态优雅,气度从容,依旧是当年文月在台北闹市的街头,惊鸿一瞥即拜倒于他的气质的那个优雅王子。
可如今的文月,已分得清尉临风眼中的悲伤和落寞。
“我刚从莫震岳那里回来。”文月撇开脸,低垂眼眸,“她和莫名,好像要订婚了。”
水晶杯从尉临风的手中跌落,白色的绒毛地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