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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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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张跟着交换考卷夹递过来的纸条,跟一把精致的小竹伞。

  小华的字。

  纸条里短短两句话,就像拳王泰森瞄准鼻心的一记左直拳,再加上轰碎下颚的右勾拳。我的灵魂不等教练丢白毛巾,直接摔出脑窍,唏哩呼噜。

  我没有哭。至少没有当场流出眼泪。

  我的自尊心一向硬可比铁,在灵魂出窍复又回返后,我只感觉怒火中烧。

  “三姑六婆直娘贼,通通去吃大便。”我看着那把小竹伞。

  第二天,我剃了一个接近光头的大平头到学校,并且跟同学换了个位置,依照纸条上的只字词组,彻底远离那个并不希望继续跟我接触的女孩。

  摊开参考书,我一言不发就开始解题。现在的我,已经被训练成一台效率极高的解题机器。

  “怎么了?干吗剃平头?”

  沈佳仪也跟同学换了个位置,从左后方直接问我。

  我们好久,都没有像以前一样坐在一起了。

  “你也在里面吗?”我回看,语气不善。

  “什么啊?”沈佳仪不懂。

  “嗯,我想你也没那么无聊。”我又回过头,继续写我的题目。

  沈佳仪见我心情恶劣,倒也真不敢接话,也不敢笑我的平头是怎么个突发奇想,或是皱眉说我幼稚。

  只是从第二天开始,沈佳仪就待在我固定的左后方,慢慢等待我心情缓解的时刻。

  然后,我的背又开始出现原子笔的墨点。

  实话说,要等我情绪缓解还真有得等,因为我被遗弃得莫名其妙。但多亏沈佳仪又开始刺我的背,硬是逼我听她说五四三,才将我从解题机器的黑暗势力中拉回来。

  毕业典礼后的聚餐,在大家往许博淳的脸上乱涂蛋糕的喧闹中结束。我假装兴致盎然地丢甩蛋糕上的奶油,注意到李小华只是静静地坐在餐厅角落,若无其事地吃着铁板烧。

  “你真的喜欢过我吗?”我很惆怅。

  …

  学校宣布停课,所有班级却默契十足地返校自习。

  赖导将永远挤满各种应题范围测验卷的铁柜打开,像红十字会到灾区丢送粮食般,把测验卷一捆捆丢到讲台下,让有心变成联考奴隶的任何人随意取用。于是大家在一种高度忧患意识下,一反厌恶写测验卷的常态,纷纷冲到讲台下抓狂似地抢夺考卷,好像联考的题目偷偷藏在里头似的。

  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一种结构性的疯狂。

  返校自习准备联考,我花在跟沈佳仪精神告解上的时间,并不下于我花在书本上的反复阅读。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拿到的分数早就超过彰化的第一志愿彰化高中的录取标准,而沈佳仪更不必说了,就算去台北考北一女也没问题。

  既然如此,分数高低的意义就只是将别人踩在脚下或是被别人踩下脚下罢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跟李小华是怎么回事?”沈佳仪突然开始幼稚。

  “我喜欢她。”我看着远处的李小华。

  李小华的周遭,再度被那群所谓的“她们”给围住,几个女生拼命地将桌上的测验卷写完,然后交换改,然后再写新的考卷,孜孜不倦,不倦孜孜。看得我心烦意乱,很想一人一脚。

  我慢慢将事情的始末快速交代一遍,也将纸条上的讯息说给沈佳仪听。

  “我想,既然她都这样说了,联考过后一定会好转的。”沈佳仪鼓励我。

  “真的吗?”我眼睛一亮。

  “她的意思应该是这样吧?你又没真的惹她生气,不要想太多。”沈佳仪笑。

  “这样说也对,不过……她要念彰女耶?这样我还有救吗?”我皱眉。

  “人生的事很难讲,只是念不一样的学校而已,没什么大不了。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专心准备考试,不要让她失望。”沈佳仪像个叨叨絮絮的欧巴桑。

  “天啊沈佳仪,你怎么有办法把这么大人的话说得这么熟?”我感到好笑。

  “她如果觉得你是个经不起打击的笨蛋,事情就会变得很棘手了。这个年头没有女生喜欢照顾老是一蹶不振的男生。”沈佳仪瞪着我,“那只会让女生觉得自己像个老妈子。”

  “不过我真的就是经不起打击的那型。超脆弱。”我大方承认。

  “……你真的很幼稚。”沈佳仪无话可说。

  …

  联考结束。

  毫无意外,我比彰化高中的录取标准多了四十几分,跟廖英宏、许博淳、许志彰、李丰名、谢明和、杨泽于、曹国胜、沈佳仪等人,一块直升精诚中学的高中部。怪兽联考失利,跑到云林工专,后来渐渐变成我记忆里的,一块很爱看漫画的蛋白质。

   “你那么聪明,念自然组一定很适合。”她这么说过。

  “是这样吗?”我看着天空。

  于是,我硬是选填了我一点也不喜欢的自然组。为了她一句话。

  至于那句话的主人,果然没有直升精诚,到了黑白制服为图腾的彰化女中。

  我再没有,跟那位陪我走路回家的女孩,说上一句话。

  

  现在是2005年,七月十一号,天气微阴。

  下午一点五十四分,我坐着前往台北的自强号列车。再过三个小时,我得赶到出版社签一千本《少林寺第八铜人》给金石堂网络书店与诚品的门市。听着BeeGees的《First of May》,我想这首老歌的氛围应该很符合每一个人的过往时光。

  刻意想写点关于小华的东西,尤其这半年来因为妈妈生病的关系,我几乎都待在彰化,每天还是惯性地从她家门前经过。

  是啊,只能从她家门前不断经过,不断驻足,再不断经过。

  如此而已。

  在小华的生命里,我已是个用铅笔划下的,被手指涂抹再三的,一串意义不明的符号吧。

Chapter 9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

  不经意间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大学,或高中,或看见曾经在自己座位旁,那张用粉笔划下着白线的青涩脸孔。

  怪兽在失踪前借我一卷金城武的专辑卡带,里头有一首歌大概是这么唱的:“oh my baby,为了什么,相爱总是变成空?因为我爱你不能在分手以后,才将你身影充满心中,因为我爱着你,就不能让你走。因为我爱你,不能在分手以后,才将我的好……”

  这首填词痴情到近乎白烂地步的歌,就是我十六岁夏天的主题曲。

  升高一的伪暑假,是每间补习班疯狂的“抢人祭”。

  我想在台湾任何一个地方,没有一个准高一生逃得过这样的补习班大拜拜,学校门口与书店门口的工读生、派报夹页广告、直接从毕业纪念册抄下地址大剌剌驾到的宣传单上,全都是邀请试听的补习班介绍,并拼命强调去试听就可以拿到一大堆有益大脑的免费讲义、与无益大脑的漂亮笔记本。

  许博淳也拉着我,骑着脚踏车一起穿梭在彰化各式各样的补习班里,假借试听之名,寻找我们喜欢的女孩身影。

  许博淳这个家伙,头很大,后脑勺是垂直扁平的,说话有时会结结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话讲到冷掉、馊掉是他悲惨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几个朋友之一,里头也只有他没有喜欢过沈佳仪,所以许博淳便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内裤交。国三时我喜欢上李小华,许博淳喜欢上李晓菁,在互相吐露恋爱的秘密后,我们的结盟关系更形紧密。

  多年以后我深刻了解到,两个大蠢蛋的结盟,除了坚定彼此的友情,对于爱情的作战可谓一点意义都没有。

  回到那个充满补习班试听课程的夏天。

  我们的算盘很简单。基于我们是两个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电话将女孩子约出来的那种害羞,所以我们决定调查李小华跟李晓菁在哪间补习班试听,然后持续追踪,最终目标是要跟她们一起上同一个补习班,锁定,死咬着不放。

  “这样会有用吗?”我狐疑,但没有多做抵抗。

  “告诉你,绝对有用,至少绝对比你在那边骚扰她家的狗还要有用。”许博淳说得斩钉截铁。

  “可是她家那只汤姆其实还蛮好玩的,跟我是越来越熟。”我抓抓头,心不在焉看着讲台上说得唾沫横飞的补习班老师。

  “喂,不要帮她的狗乱取名字,你这样会让它搞混……”许博淳,渐渐趴在桌上睡着了。我们醉翁之意不在好好上课,只要一发现没有李小华跟李晓菁,我们就开始陷入昏睡。

  但整个夏天,混帐啊我们全都扑了空,平白无故当了两个月的用功好学生。

  

  说到李小华她家那条狗汤姆,真是有够冤的一场奇案。

  当初我跟李小华一起走路回家的时候,我们都在她家巷子口前就挥手道别,所以我只知道李小华家大概的位置,却不清楚正确的住家是哪一栋房。

  就在李小华在联考前夕将我整个踢出她的生命后,毕业纪念册的通讯簿就派上了用场。我骑脚踏车,寻着通讯簿上的地址“成功路15号” ,来到李小华她家楼下,此后来来回回,一直期待着可以用“偶遇”的方式重新擦出火花。

  她家楼下经常都将门锁住,只放着一条将日子过得很无聊的大白狗守着。

  “没关系,你无聊,我更无聊。”我蹲着,手里晃着从7…11买来的大热狗。

  “……”大白狗无聊到丧失不乱吃东西的自觉,张嘴就啃走大热狗。

  从此,我们便成了“我买热狗它吃热狗”的忠实伙伴,而它也有了一个像样的名字,汤姆。我硬取的,它也承认,比如说……

  “汤姆,吃热狗。”我停下脚踏车。

  “……”大白狗,不,汤姆坐好。

  吃完大热狗的汤姆总是陪着我,驻足在李小华家楼下,看着二楼透着黄光的落地毛玻璃。我深情款款听着从里头传来的钢琴声,汤姆则吐着舌头东张西望。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会弹钢琴……天,还弹得那么好。能够喜欢上这么有才华的女生真是太幸福了。”我感叹,想象着李小华双手轻抚钢琴的模样。

  “……”汤姆舔着沾在地上的西红柿酱。

  “你也一样,李小华也没跟我提到你,大概是你长得太丑了。不过没关系,只要认真起来你也可以过得很帅气。喂,你有没有在听!”我睥睨着汤姆。

  “……”汤姆自顾自舔个没完。

  “对了,再跟你提醒一次,我叫柯景腾,也是你未来的主人,快点熟悉我的味道吧,以后可要对我忠心耿耿。”我双手环胸,看着二楼自言自语。

  吃得干干净净,汤姆的头磨蹭着我的裤子搔痒。

  我蹲下,拍拍它的笨脑袋。

  人家都说擒贼先擒王,我却是从一条狗开始贿赂起。我捏着它的大脸,说:“话讲在前头,你吃了我这么多条热狗,以后有机会我在李小华面前表演跟你很要好的时候,你可要配合一点,不要让我漏气。”

  汤姆一直嗅着我,好像想从我的身上找出第二条热狗似的。

  “没了啦。”我拍拍它,跨上脚踏车,痴痴地看着二楼的黄色光毛玻璃离去。

  夏天快要过去,随着热狗一条一条消失,我跟汤姆也越来越要好。

  每次从李小华家前骑脚踏车离去,我呆呆地看着二楼的脖子仰角,渐渐往下低垂,变成意犹未尽地看着吐着舌头的汤姆,挥挥手,答应它下次会多陪它一点。

  “喂,你家主人为什么不理我了?明明联考就结束了啊。”我问。

  “……”汤姆还是吃着热狗,这是它唯一的兴趣。

  “会不会是我个性太轻浮了……不对啊,我这个人一直都很不可靠,从你家主人一开始认识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这种人啊。”我困惑不已。

  “……”汤姆淌着舌头。

  “难道你家主人,不想把《宫本勇次又带刀》的热血故事给听完吗?后面超精彩的呢。”我越说心里越难过,终于叹气,“谁说十六岁的男孩不懂爱情?那我心中的酸跟苦,又是怎么一回事?”

  汤姆当然没有回答,它只是用最擅长的方式陪着我。

  快要开学的新生训练结束,有一天,我穿着还没绣上学号的制服经过李小华她家,猛地发现汤姆不见了,它的小狗屋也不见了。

  我跳下脚踏车,看见门口铁门拉下,上头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的话我到现在都还会背:“邮差先生,我们搬家了,请不要再将报纸跟信送到这里。谢谢。”

  瞬间,我的视线无法对焦,思绪一片空白。

  这是怎么回事?

  搬家?搬去哪?我手中的热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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