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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送走了其哥,凌风才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宿舍,背上的吉他往床上一丢,人也倒在吉他旁边。
他怕喝酒,他的酒量最多也就只能喝两瓶啤酒,如果喝到第三瓶是无论如何也会趴下的,但偏偏这些熟客就爱找他喝酒。
按熟客们的说法就是:我喜欢看你弹吉他,爽,过来喝杯酒!
客人请你喝酒,那是看得起你,给面子就得喝下去,不然这些大爷们说不定就会把酒连同酒瓶一起敲到你的脑袋上。
到夜总会真正欣赏歌舞表演的客人,十个里面怕也找不出一个吧。这些穿西装打领带的绅士们,通常是一边公式化地给演员掌声,一边用他们色眯眯而又带着优越感的目光追逐舞池里陪舞小姐的身影。
音乐也好,表演也罢,回家打开电视,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只有玉人在抱,才是最实际的。
不过,这个夜总会没有陪舞小姐,只有酒水推销员。
夜总会里有陪舞小姐是要被公安机关查封的,小姐本来是对年轻女孩子的称呼,但现在,无疑又成了一个最无奈的贬义词。
凌风把鞋子蹬掉,就听到贝司手小胡的床上传来一阵不易察觉的喘息声,挂在床外的遮羞布也在颤抖。
凌风翻身从床底下拣起一只拖鞋,用力向小胡床上砸去,拖鞋砸到布帘,然后掉在地上,“啪”的一声。
对面床上所有的声音忽然就全部安静了下来。
“是男人就找女人去,别每天在这里自己解决。”
凌风话音刚落,对面床上就发出一阵夸张的娇笑。
晕!真的有女人!
小胡委屈的声音仿佛在抗议,又仿佛在哀求:“小凌,凌大哥!凌大侠!凌大爷!求求你出去一个小时之后再回来好吗?不然我就要找你解决了。”
凌风无奈地从床上爬起来,一边把门带上,一边喃喃地说:“估计只要五分钟我也就可以回来了。”
“嘭!”
是鞋子砸到门背的声音。
月很圆,却有乌云。
六月的天气,让人烦燥,连夜半的风也仿佛带着火气。
宿舍的保安们懒散地坐在保安亭外的草地上,欣赏不远处女宿舍那走来走去、只穿一件半透明睡衣的美女们。
那是一栋女宿舍,四层楼住了两百多人,每层只有一个集体浴室。这些女人们洗澡后通常都只穿着睡衣。只穿着睡衣的意思就是真的只穿了睡衣,别的什么也没穿。所以,只要你集中眼力认真捕捉,甚至可以透过睡衣隐约看到一些你想看到的东西。
而女人们,却也不介意被男人们肆无忌惮的眼光强奸,用她们的话来说就是:“看得见,摸不着,让你们这些饿鬼心痒痒。”
夜总会半夜两点打烊,于是每到夜半三点钟,女宿舍那边就会成为男员工们眼中的一道风景线。
而男员工们也总喜欢在这里评论哪个女人的身材如何,胸是如何的伟大,哪个是没有腰的,像只熟透的烂柿子,哪个脸上的皱纹比自己老妈的还要多,却还是每天晚上浓妆艳抹的去卖笑。
有时候,眼光真的可以强奸人,至少可以强奸自己。评论完了,舌头嚼碎了,睡觉的时候,能做一场春梦,也就满足了。
键盘手阿毅和鼓手阿彪居然也混在保安的那一群里,正指手画脚地跟保安聊天。看到凌风走过来,阿毅便笑了:“嘿嘿,连你也被赶出来了吗?”
凌风摇头苦笑说:“谁知道那小子今晚真的会有女人在床上!千年等一回,让他。”
阿毅悻悻地说:“如果这宿舍每人一间就好了,四个人住一间,累!”
旁边一个保安插嘴道:“你们算好了,做表演是技术行业,老板只让你们四个人住一间房,我们的房间,八个架床,睡了十四个保安,一个服务员,外加一个扫地的老伯。那才叫累!”
凌风叹了口气说:“出门在外,只能这样了。我们是来混钱,不是来享受的,要享受就回老家享受去。”
阿彪点了点头说:“话是这样说,但毕竟还是不方便,想起我们以前做的场子,乐队每人一个单人房,还带空调电视,现在……哎!”
阿毅叼着烟拍了拍阿彪的肩膀说:“你都知道是以前啦!以前以前,以前如果我们说辞工不干了,老板还会求你留下,那时候做乐队的人还少。现在?我担保只要我们一说辞工,明天就会有一大群来面试的乐手把办公室围个水泄不通。嘿!现在,只要老板别心血来潮说要换乐队,我们就该谢天谢地了。”
阿彪长叹一声说:“这年头,连乐队也不好混了。”
“又有哪一行好混了?”阿毅边说边指了指女宿舍:“连她们都比原来难混喽!”
阿彪说:“那至少比我们好多了吧?”
阿毅忽然感慨地说:“下辈子,我要做女人!”
阿彪笑了笑,说:“最好还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是吗?”
阿毅“嘿嘿”一声冷笑:“做女人比做男人舒服。”
凌风插嘴说:“我想这世界上,饿死的男人和被枪毙的男人,一定比女的多。”
阿彪说:“废话!这还用说?女人饿的时候,找个男的,就有吃的。男人饿的时候,找个女的,说不定就挂了!”
“被枪毙的男人里面,至少又有一半是为了女人吧,没钱找女人就去抢、去偷、去贩毒。一不小心被抓住,这辈子也就完了!”
旁边一直在听的另一名保安也开口说:“呵呵!现在女人被枪毙的,至少又有一半是良家妇女。”
不等大家开口,保安继续说:“杀人啊!杀自己的老公,老公被二奶抢了,通常就只有两条路,要么离婚,要么同归于尽。”
“还有就是半夜等老公睡着的时候,拿把剪刀……”阿彪一边补充一边做了个剪刀的手势说:“咔嚓一声,天下太平了。”
凌风望了望对面楼上的那一群,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真的是这样吗?
阿毅忽然站立起来,像在发誓:“我要真爱,我会拥有的!”
阿彪“哈哈”笑了一下,也站起来说:“我要女人,我会有很多钱的!”
有钱就有女人,有了女人呢?
难道男人真的就是为了女人而活着?
凌风在问自己,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有点让自己讨厌。
保安“嘿嘿”笑了一声:“公司的宿舍制度不允许任何外人进入宿舍范围,也不允许男女员工互相串房,违者罚款五百大元。小胡在里面胡天胡地,你们叫我怎么交差?”
阿彪不怀好意地拍着他的肩膀说:“这个嘛,嘿嘿,你要交差也容易,明天我去老板那里检举一个利用工作之便到女浴室偷窥的保安,到手的奖金保证够交小胡的罚款。”
那保安愣了一下,马上递了一根烟给阿彪,赔笑说:“呵呵,都是哥们,我是开玩笑的。”
阿彪笑了笑说:“对啊!我们是哥们啊!我就知道你是开玩笑的,哈哈!”
另外两个坐在那里的保安,神色却颇不自然。
阿毅却靠过来,在凌风耳边悄悄地问:“你累吗?”
凌风想也不想就说:“累,我真的很累了,我想睡觉。”
阿毅笑了笑说:“明天去找个女人。”
凌风“啐”了阿毅一口:“谁说我要找那种女人了?”
“你莫忘了,舞台上还有三个女歌手,还有八个刚从艺术学校挑过来的舞蹈艺员!”
第一章雪糕?还是可乐?
下午。
凌风从老板的办公室走出来。
老板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你尽快把这八个新来的伴舞里面最矮的一个换掉!当初去艺术学校是怎么挑人的?一米五的身高,你居然也给招回来!你这个节目总监是怎么做的?”
老板也许永远也看不出来,那一米五的身高却是整个艺术学校跳舞最好,甚至是这群里面长得最漂亮的。
跟老板讲艺术,那是对牛弹琴,他只会关心他的营业额,关心他的夜总会现在还有多少个啤酒推销员。
在这个夜总会,演出只是幌子,真正能帮老板招徕客人的,还是女人。
凌风叹了口气。顾客是夜总会的上帝,而老板又何尝不是打工仔的上帝?
“不把她换掉,我就把你们全部换掉。”
老板之所以为老板,大概也就是因为他有权把任何一个员工随时换掉吧!
谁叫自己不是老板呢!
这世界本来就是无奈的,而对牛弹琴更是无奈中的无奈。所以凌风没有多说话,老板的决定,他只能执行。总不能因为一个舞蹈演员而让全部演员失业。
凌风狠狠地把脚边的一颗小石子踢向远处,抬头就看见晓月一手拿着可乐,一手拿着雪糕,低哼着小曲向他走来。
晓月的笑容很灿烂,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正盯着凌风,她的声音又如黄莺出谷:“雪糕和可乐,你自己选一样吧,算是安慰。”
“安慰?安慰我什么?”凌风苦笑着问。
“嘿嘿,每个从老板办公室里走出来的人,只要没有笑容,通常都需要安慰。”
凌风看了一眼这个才十七岁的女孩子,默默地接过可乐。哎!凌风想:如果晓月哪怕是再长高两厘米,他今天就不会需要安慰了。
晓月确实是很漂亮,以至他去艺术学校选人的时候,完全忽略了她的身高。同时又因为她长得太匀称了,添一分嫌肥,减一分则嫌瘦,该发育的部位,甚至比大多数的少妇还要丰满,所以凌风看了她的舞蹈之后,毫不犹豫地在她名字下打了勾。而由于她的匀称,单独看绝对看不出她的矮,但在舞台上,哪怕她已经穿上加厚10厘米的舞鞋,她还是这群里最矮的。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只要是人,就多多少少会有点缺憾。
人无完人,只可惜晓月的缺憾,刚好和她的专业有冲突。
晓月忽然拉起他的手说:“我来到这里之后,还没有去玩过呢,你能不能带我到附近走走?听说这里是个旅游度假区呢!”
晓月的手很温暖,很有弹性。凌风被她拉着,心里却没来由地一疼,他轻轻放开晓月的手说:“这里是个度假区,我们夜总会只是度假区的一角,走,我陪你去逛逛。”
晓月很活泼,很可爱,仿佛有问不完的问题。
“外面的人进来这里都要在大门口买票,是吗?”
“是的。”
“那我们真幸福,能在这么美的环境里上班。”
“美吗?”
“美,至少我觉得很美,或许你在这里呆久了,看惯了这个环境,没感觉到,但真的很美!”
“看到湖中心的那棵大树没有?”
“看到了,那树好大哦!”
“那叫小鸟天堂,里面至少藏了上千只白鹭。一到傍晚,所有的白鹭都会飞起来,很壮观的。”
“哦?为什么它们一定要到傍晚才飞起来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或许是白天太热了吧,呵呵。”
晓月拣了个小石子,奋力往湖心扔去,只可惜她的力气太小了,石子还没到湖心岛,就掉进了水里,泛起一阵涟漪。
“我们可不可以过去?”
“不可以,这颗树是受国家保护的,你看到那些铁丝网了吗?”
晓月坐在草地上,不服气地说:“为什么好的东西总要被关起来呢?”
凌风在她身边坐下,说:“那不是关,是保护!”
晓月依然不服气:“有区别么?”
凌风愣了一下,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晓月的这个问题。
中场休息的时候,猴子又叫凌风过去喝酒。
猴子是这里的熟客,“猴子”当然不是他的真名,而是他给自己起的外号,解释是:“我快四十岁的人,但心态还保持在二十岁,我喜欢随心所欲。”
“随心所欲”不一定就是二十岁的心态,却是这种场合里大多数人的心态,没钱的人,又如何随心所欲?
但在凌风眼里,猴子算是众多熟客中最好的一个,至少猴子知道他酒量不行,不会勉强他喝酒。所以他也乐意来猴子的桌上坐一下。猴子确实是欣赏他,喜欢听他弹,听他唱。
所以当猴子看到凌风一杯杯地往肚里倒啤酒的时候,居然把怀里的小姐推开不顾,关心地问凌风:“你今天怎么了?这样喝酒可不是你的作风。”
凌风把酒杯放下,说:“没什么。”
猴子拍了一下凌风的肩膀说:“你这就不对了,把我当外人?我可没把你当外人啊!我几十岁的人,如果连这也看不出,也不用混了,你肯定有心事!告诉我吧!”
凌风又倒了一杯酒下肚,说:“老板叫我换个舞蹈演员。”
猴子不以为然:“那没什么!夜总会换演员很正常啊!”
凌风说:“我不想换。”
猴子沉默了一下,忽然问:“你知道这个夜总会开张多久了?”
凌风看着猴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