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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云姝大小姐,梅庄的踏雪大公子,擎天堡堡主的爱女任可橘,蔽日堡堡主的千金乔莲,再来就是东方世家的梅雪双娇:东方骄梅和东方胜雪,南宫世家的痴琴公子南宫轻狂,西门世家的流星巧手西门凤,以及北御世家的小公子梨花剑北御聆,合称武林十二艳。”张快嘴说得是洋洋洒洒,口沫横飞,不带喘一口气。
刚说完,就听见一声众人合奏的“噢——”,原来并不是慕曦一个人孤陋寡闻啊。
“看来这十二艳是有男有女。”
“可不是。大家可知道武林十年一届的武林大会?”
“怎会不知。”
“听说啊,这十二艳就是在武林大会上定下的。”
“还听说啊,为了这武林十二艳还有真有一番闹腾呢。”
“哦!”
“听说闹的是北御家的小公子。”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是脾气最暴的北御家小公子。”
“我也听说了,他当场就跳起来了。”
“是吗?”
“是啊,你说还真好笑,像东方家清俊的胜雪公子,崆峒派潇洒的浮云公子都不说话了,偏偏这个人比花娇的北御小公子倒蹦出来反对,真让人有本末倒置之感啊!”
“就是就是!”
…………
一时间,食客们交头接耳,众说纷纭。
“嗯,嗯”见众人都走了题儿,张快嘴大声的咳了咳,拉回了众人的注意力。
“好了,各位,我们就从一个月前东方家的大小姐东方骄梅的那场比武招亲说起。当时啊,东方家一贴出招亲榜,江湖上多少好汉蜂拥而至啊。一时间,东方家所在的泉州是八方云集啊!要知道,如果赢了擂台可不光光是赢得美人归啊,还能在江湖同道面前大大的露了脸啊……”
还有,得到了东方家这个实力雄厚的靠山。的确是难得的好机会。也难怪各方“豪杰”个个摩拳擦掌呢!慕曦会心的举起杯,把笑意随着茶一同咽了下去。
“……那场擂台还真打得是昏天暗地,日月无光啊!”张快嘴眯起小眼睛,仿佛回味一般,“这个后来啊——”他故意拖长调子,吊着大家的胃口,这是说书人常用的手段。
果然——
“后来,后来怎么样呢?”在座的都急吼吼的嚷起来了。
看到自己要得效果达到了,张快嘴老练的一笑,把话茬接了下去。
“这后来啊,竟然让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子赢了擂台。起初大家都纳闷啊!哪儿冒出来的家伙啊!在江湖上怎么没听过啊?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那人来头可大着呢!各位猜猜他是谁?”张快嘴作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看着他那故作神秘的样子,慕曦暗暗好笑,不过听众们还就吃这一套。
“谁啊?”
“他啊,就是咱们璃阙皇朝的兵部尚书兼皇城护卫军统领的韩昭韩大人。”此话一出,下面顿时炸开了。
“什么?韩大人?他可是位高权重啊!”
“可不是,他手上那皇城的五万精兵可不是闹着玩的。”
“听说啊,韩大人他可是当今圣上面前的红人啊!”
“惹不起啊。”
“不过,人家韩大人可是凭实力赢得啊!”
“各位,我张快嘴说句公道话,这韩大人的确是是凭的实力。当时打擂台人家可没仗势欺人啊!而且这韩大人长得是英姿雄发,气宇轩昂,和骄梅小姐也算是天作之合啊!……”
也就是说,东方家如今找了朝廷作后台。汉奕昀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警觉,东方沃这个老狐狸打的什么算盘,值得研究……
“……也许是东方家小姐觅得佳婿让云老爷子也动了念吧,云霸山庄前日也广发英雄贴,邀请武林各路豪杰,准备给云姝大小姐招婿呢!看来啊,晋城又要热闹了!……”
云姝?招婿?真是个大笑话!慕曦隐在白纱下的脸浮现一个讽刺的微笑,如果她能改改自己那刁蛮性子,凭着那张脸还能骗骗人。不然……谁要是娶了她还真是“三生有幸”啊!不过,真想看看有哪些不怕死的为这母老虎打擂台是怎生的局面。
再也没有听下去的兴致了,留下一锭银子,慕曦离开了小酒楼。看出慕曦的心情不太好,汉奕昀也不说话,只是暗自思量:刚刚还听得兴起,怎么一下子就不对了,好像就是从云霸山庄那儿开始的。莫非慕曦与云霸山庄有旧?
沉着脸走在街上,慕曦心里抑郁得很,不快的回忆让他的心情不自觉的阴沉了下来。只顾着埋头走路。
忽然他停下了,因为他发现前面围成圈的人群正挡在他的必经之路上。看那熙熙攘攘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第四章
本来不是什么好事的人,可偏偏心情不好,看看也罢,慕曦拨开人群,走到前方,方看清人群中的焦点是两人一马。
左边那个是个高大健壮的男子,皮衣皮袄,还戴着一顶狐皮帽子,一副关外人士的打扮,面相木讷。此时圆睁着眼,正在火头上。右边那个是个锦衣罗衫的贵公子,轻佻的摇着折扇,长的到有几分俊俏,只是眉眼不正,一脸的蛮横。此时嘴角挂笑,更是流气十足。身后跟着几个面恶气凶,家奴打扮的男子。就着架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定是那锦衣公子仗势欺人。
人群中嗡嗡之声不绝,眼神乱飞,就是没人站出来说一句话,想来那锦衣公子必是当地的地头蛇了。
“老子说了不卖,就是不卖,你小子听不懂啊!不卖,还不让开道,让老子过去。现在算什么意思?”那关外汉子扯着喉咙喊着。
那锦衣公子也不答话,身后的恶仆甲倒蹦了出来,“敢叫我家公子小子,我看你小子才是不要命了呢!呸,告诉你我家公子看上你的马是你的造化,别TMD的敬酒不吃吃罚酒,还不快快拿了银子,留下马。要不,等会儿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别说银子,就是你这条小命,嘿嘿,就不知道保不保得住了……”
“你……”听了这话,关外汉子差点没气得跳起来。
慕曦在一旁看得暗暗皱眉,这下仆也太嚣张了吧,瞧他那样子,看来平日里也是横行惯了的。
“哼,老子什么酒都吃,就是你们公子的‘造化’承不起。”那汉子气哼哼的强起来
“放肆,怎可对这位壮士无礼,”锦衣公子假意呵斥了仆人几句,“本公子岂是强抢强买之人。什么不给银子,注意小命的,当本公子是强盗不成。本公子可是很有诚意的想买这位壮士的马,还请壮士割爱。只要壮士说句‘好’,本公子自然是不会为难壮士的。不然……”一番话表面说的到是大方,那徒留的话尾却暗地里把这威胁之意表达的明明白白。
感情闹到现在就是为了一匹马啊,慕曦定睛往场中望去,应该就是这匹吧!慕曦不懂马,可看到了场中的那匹黑马却也是十分喜欢,黑亮亮的皮毛,神采熠熠的眼睛,不逊的喷着气踏着蹄子,果是神骏,应该是一匹好马。对于马慕曦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并不懂马,也不会强装行家。
“喜欢吗?”一直跟在慕曦身后的函奕昀突然凑在慕曦的耳边问道。
慕曦一惊,惊的不仅是他靠近自己而让自己无所察觉,更惊讶的是他竟然能看出自己的心思。自己情绪的波动一向不大,更何况是隔着纱帽。刚才也不过是心念一动即逝,如此微小他竟然也捕捉到了。他和自己才相处短短几天而已,却能如此准确的把握自己的心思。实在是厉害的可怕。看来他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
“嗯!”慕曦微微点头回应。
“要是喜欢,我们也可是拿过来。”函奕昀传音过来,大庭广众之下,没有必要惹人注目,更何况是这种事情。
你也知道遮掩啊!暗暗翻了个白眼,慕曦传音过去:“喜欢是喜欢,可那是人家的马。再说已经有两方人马为了它坚持不下,我们何苦再掺一脚呢!那个公子看来也不是什么省事的家伙,若是就为了一匹马和他结下梁子可不是什么好事。”
“你怕?”函奕昀问到,不相信慕曦会这么胆小怕事。
“是啊!”慕曦回答的简洁有力。
“怕他?” 函奕昀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了幻听,难道是我看错人了,他根本不值得我去探究?生平第一次他怀疑起自己的眼光来。不会,不会,就算我的眼光错了,我的直觉是不会错的。
“怕麻烦。”慕曦又是很简单的回了他,同样言简意赅。
果然,函奕昀叹了口气,自己是忘了慕曦怕麻烦的个性,跟慕曦相处了这几天,他可是把慕曦讨厌麻烦的个性看的清清楚楚。可是好象还不止是怕麻烦,好象还有……
函奕昀不及细想,因为他听到慕曦又补了一句:“就为了一匹马,值得吗?”
什么叫“就为了一匹马”啊!他到底知不知道,那是一匹什么马啊?
“你该不会是不懂马吧?”想到这个可能性,函奕昀无奈的传音过去,语气里也不抱什么希望他能说出相反的答案。
“是啊!”慕曦还是懂得“知就为知,不知就为不知”的道理的,又不是丢脸的事情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
“拜托,你有点常识好不好,就算没常识也要懂一点什么叫掩饰?”难得有机会,函奕昀不放过的损他。
“我现在不是正在向你‘不耻下问’吗?”慕曦也不是吃素的。
不耻下问?听了这话,函奕昀差点没气背过去,向我求教竟然成了“耻”了!
“请你看清楚一点,那可不是普通的马啊!那可是鼎鼎有名的乌云踏雪啊!”函奕昀没好气的回他。耻!!哼
“难怪我觉得它蹄子那处的毛色有点不纯呢!可是,不对啊,乌云踏雪的蹄子不应该是白的吗?”慕曦先是恍然大悟,可突然又有了新的疑问。
“书上的确是那么记载的,可是要知道那种真正意义上的乌云踏雪可是可遇而不可求啊。你现在看到的这种是关外++部落五年前培育出来的新品种,据说是与真正的乌云踏雪杂交而成。品质上可以说是最接近乌云踏雪的那种精品了。被称为新一代的乌云踏雪,五年前曾与关外四大牧场的一年一度的赛马会上大出风头,一举夺魁。令其他良驹望尘莫及。更是在一天之内名噪江湖,成为武林中人人趋之若鹜的宝马,偏偏++部落又不肯轻易外流。武林中有一句话,叫做千金易得,一马难求,说的就是它。当然它和真正的乌云踏雪是不能比的,可比起其他马来,确是好的太多了。也难怪这个白衣小子要强抢。”
“说到底原来也不是真品啊!”慕曦偏首摸摸耳垂。。
“你可不要小看它,它跑起来可是如风如电。”
“要是最后连主人也追不上那就好玩了。”
“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古书上记载乌云踏雪是种有灵性的马,一旦认主就一生不变,据说这种改良马也遗传到了那种忠诚。这才是最珍贵的。”
“我只是玩笑罢了。你真是没幽默感。”无力的摇摇头,慕曦无趣的拉回话题:“按你的这种说法,这种马没有被偷的危险罗。”
“从理论上说,是这样的。”
“不易外流,又不会被偷,那么……”,略一思索,慕曦微笑“那么这个关外人是++部落的人应该没错了。难怪他怎么也不肯放手了,自己养大的马,感情自然深厚。”
“也不全是。关外的人向来爱马如命。他们不像我们中原人,只把马当作行路的工具,他们对属于自己的座骑视如与自己出生入死的伙伴 。有时候可以为了一匹马拼命。”更何况是这样一匹宝马。
“他们对马到是有情有意啊!”慕曦看着场中的关外汉子,目光中流露出赞许之色。
“不仅是对马,事实上,他们对自己认定的朋友也是肝胆相照的。远比中原某些自诩‘君子之交’,背地里尔虞我诈的家伙更值得结交。”想到那些个家伙,函奕昀不屑的轻哼了一声。
“你的意思是,这个朋友值得交?”
“我的意思是++部落值得交。”
“你还真是功利。”
“没有价值的事,我一向不会去浪费力气。”
“那你还一直跟着我!”隔着纱,慕曦斜了他一眼。
“你是例外!”函奕昀不愿再多谈。
“对了,”慕曦想起了什么,“那你还说要拿过来。”
“如果你真想要我就送,函奕昀从不食言。你真的要?”
“算了。”慕曦敷衍的挥挥手,自己又不会骑马,要来干什么。惹人觊觎啊。麻烦,反正用脚走路还可以偷懒。
果然,标准的“慕曦”式思维。
“你是不相信我能弄来?”慕曦的敷衍让函奕昀不高兴了。
“不是,我只是……”
这边话未尽,那边可是风云突变。
“你不要废话了,管你软的硬的,老子不吃这套。说过不卖,你就不要痴心妄想了。” 那汉子倒横了心,决定和那个锦衣公子挺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