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她做不了,就叫她走吧!”
老吴妈不是巴结着这份工作,只是离不开她的“小姐”,她那吃奶时就抱在她怀里的“小姐”,那个娇滴滴的、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何况,她在珮青家里几十年了,跟着珮青的爷爷从大陆到台湾,她没有自己的家了,珮青到哪儿,哪儿就是她的家,再苦也罢,再累也罢,她可离不开她的“小姐”!
珮青下了床,天晴了,秋天的阳光是那样可爱!梳了梳那披散的长发,系上一条紫色的发带,再换上一身紫色的洋装,她似乎又回复到没有结婚的年代了,爷爷总说她是一朵紫色的菱角花。她们稀记得童年的时候,西湖的菱角花开了,一片的浅紫粉白。小时候,妈妈给她穿上一身紫衣服,全家都叫她“小菱角花来了!”曾几何时,童年的一切都消逝了,妈妈、爸爸、西湖和那些菱角花!人,如果能永不长大有多好!走出了卧室,迎面看到老吴妈捧着一叠烫好的衣服走进来,对她看了一眼,吴妈笑吟吟的说:
“想出去走走吗?小姐?”
“不。”珮青懒懒的说。
“太阳很好。你也该出去走走了,整天闷在家里,当心闷出病来。”“先生没有回来吗?”她明知故问的。
“没有呀!”“我做了一个梦,”她靠在门框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忧愁:“吴妈,我梦到爷爷了。”“哦?小姐?”吴妈关怀的望着她。
“我们还在那栋老房子里,外面好大的风雨,爷爷拿那个青颜色的细瓷花瓶去接屋顶的漏水,噢!吴妈,那时候的生活不是也很美吗?”“小姐,”老吴妈有些不安的望着她:“你又伤心了吗?”
“没有,”珮青摇了摇头,走进客厅里,在沙发中坐了下来。阳光在窗外闪耀着,她有些精神恍惚,多好的阳光呀!也是这样的秋天,她和伯南认识了,那时爷爷还病着,在医院的走廊上,她遇到了他。他正在治疗胃溃疡。他帮了她很多忙,当她付不出医药费的时候,他也拿了出来,然而,爷爷是死了,她呢?她嫁给了他。
到现在她也不明白这婚姻是建筑在什么上面的,从爷爷去世,她就懵懵懂懂、迷迷糊糊的,爷爷把她整个世界都带走了,她埋在哀愁里,完全不知该何去何从,伯南代表了一种力量,一种坚强,一种支持。她连考虑都没有,就答应了婚事,她急需一对坚强的手臂,一个温暖的“窝”。至于伯南呢?她始终弄不清楚,他到底看上了她哪一点?
电话铃蓦的响了起来,搅碎了一室的宁静,珮青吃了一惊,下意识的拿起听筒,对面是伯南的声音,用他那一贯的命令语气:“喂,珮青吗?今晚孟老头请客,去中央酒店消夜跳舞,你一定要去,我晚上不回家吃晚饭,十点钟到家来接你,你最好在我回来以前都准备好,我是没有耐心等你化妆的!”
“哦,伯南,”珮青慌忙的接口:“不,我不去!”
“什么?”伯南不耐的声音:“不去?人家特别请你,你怎么能够不去?你别老是跟我别扭着,这是正常的社交生活,请你去是看得起你!”“我不习惯吗,伯南,你知道我又不大会跳舞!”
“你所会的已经足够了,记住,穿得华丽一点,我不要人家说我的太太一股寒酸相!”
“我——我不要去嘛,伯南,我可以不去吗?”
“别多说了,我十点钟来接你!”
毫无商量的余地,电话挂断了,珮青怅怅然的放下了听筒,无精打采的靠进沙发里。窗外的阳光不再光彩,室内的空气又沉滞的凝结了起来。宴会!应酬!消夜!跳舞!这就是伯南那批人整日忙着的事吗?为什么他总喜欢带着她呢?她并不能干,也不活跃,每次都只会让他丢人而已,他为什么一定要她去呢?不去,不去,我不要去!她在心里喃喃的自语着。她可以想像晚上的情形,灯光、人影、枯燥的谈话、不感兴趣的表演,和那些扭动的舞步,抖抖舞、扭扭舞、猎人舞……每当这种场合,她就会打哈欠,会昏然欲睡,会每个细胞都疲倦萎缩起来。不去,不去,我不要去!她把手放在电话机上,打电话给伯南吧,我不去,我不要去!拿起听筒,她竟忘了伯南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她是经年累月都不会打电话给伯南的。好不容易想了起来,电话拨通了,接电话的是一个陌生的口音:“你找谁?范伯南先生?哦!”嘲弄的语气:“你是维也纳的莉莉吧?我去找他来,喂!喂……”
听筒从她手里落回到电话机上,她挂断了电话,不想再打了,坐回到沙发里,她分析不出自己的感觉和情绪。没什么严重,这种误会并不是她第一次碰到,伯南在外面的行为她也很了解,他虽然在家里不提,但是他也从不掩饰那些痕迹,什么口红印、香水味、和小手帕等。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她呆呆的坐着,并不感觉自己在感情上受到了什么伤害,可是,那属于内心深处的某一根触角,却被碰痛了。某种类似自尊的东西,某种高雅的情操,某种纯洁宁静的情绪,如今被割裂了,被侮辱了,被弄脏了。她站起身子,有股反叛的意识要从她胸腔里跃出来,我不去!我晚上绝不去!
“吴妈!”她喊。“吴妈!”
“来啦,小姐!”吴妈站在房门口:“你要什么?一杯浓浓的、酽酽的茶?”“不,吴妈,给我一件风衣,我要出去走走!”
“哦?”吴妈的嘴张成了一个O形,满脸不信任的表情。
“你不是要我出去走走吗?太阳那么好!我不回家吃晚饭,先生也不会回来的,你一个人吃吧!如果先生打电话来,告诉他我出去了。”“不过——小姐,你要去哪里呢?”
“随便哪里,去走走,去——逛逛街,去买点东西,假如先生比我早回来,你说不知道我去哪里好了。”“不过——小姐,”老吴妈最喜欢用的字就是“不过”:“刚刚不是先生打电话回来吗?晚上有人请客吧?”
“我不去了,吴妈,我太累了。”
吴妈困惑而担忧的望着她,她不能了解小姐“太累了”为什么还要出去走?但是,这是反常的,假如小姐违拗了那位先生啊,天知道会有什么风暴发生?
“不过——小姐……”她又开了口。
“好了,吴妈,”珮青温和的叹了口气,“你别管了吧,给我风衣,那件紫色碎花的!”
街上的阳光很温和,射在人身上有一股暖洋洋的醉意,天上的云薄得透明,风又柔得迷人。于是,全台北市的人都出了笼,街上不知道从哪儿跑来这么多人,挤满了人行道,挤满了商店,挤满了十字路口。
珮青沿着中山北路向台北市中心走,没有叫三轮车,也没有坐计程车,慢慢的走过那拥挤的火车站前,沿着重庆南路,转入了衡阳路。她并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是有那么一大把的时间,她必须把它打发掉。衡阳路上,五光十色的商店林立着,店员站在店门口,对行人报以固定的微笑。她看了看手表,差十分四点,她怎么能从现在走到深夜?衡阳路就只这么短短的一条,一会儿就已从头走到了尾,建新百货公司门口停着一架体重机,磅磅体重吧,不为什么,也算一件工作。四十二公斤!上次磅体重大概是一年前了,彷佛还有四十四公斤呢!整日待在家里,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怎么还越来越轻飘飘了呢?到建新公司里无意识的转了一圈,买点儿什么吧!可是,又有什么是需要买的呢?
绕出了建新公司,新生戏院门口挤满了人,看场电影吧,反正没地方可去!一场电影最起码可以打发掉两小时,看完了这场电影,可以到附近小馆子里去吃一点东西,然后再去看一场七点钟的电影,之后,还可以再赶一场九点钟的,三场电影下来,应该是夜深了吧!伯南会说什么?管他呢!
买了一张票,跟着人群走进了戏院,迷迷糊糊的看完了一场电影,是部间谍爱情打斗片,流行的调调儿。不过,她完全没弄清楚那些间谍关系,只是被银幕上那些打斗打得昏昏沉沉。出了电影院,她开始感到头痛了,这是老毛病,医生叫它“神经痛”,反正查不出病源的病都可叫神经痛,或者叫“精神病”!她已惯于忍耐这种痛苦了。用手揉揉额角,她站在街口犹豫了几分钟,街上的人似乎更多了。华灯初上,夜幕初张,到处都是行人、汽车和闪亮的霓虹广告,何等繁荣的城市!穿过了街,到了成都路,找一家饭馆吧,虽然并不饥饿,吃饭总是人生必需的事情。转了一个弯,国际戏院刚刚散场,人潮涌了出来,怎么台北会有这么多人呢?马来亚餐厅里高朋满座,对于一个单身女子,似乎不是什么很适合的地方,小一点的馆子吧,大东园?不,不好,更热闹了。前面是“红豆”,去吃一碗馄饨面也罢。她再揉揉额角,从人群里穿了出去。“嘎”然一声,一辆小汽车突然停在她的身边,一张似曾相识的脸从车窗里伸了出来。“范太太,是你吧?”她有些困惑,有些迷惘,有些畏缩。这是谁?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夏梦轩,上车来如何?你去哪儿?我送你去!”他打开了车门,似乎没有让她考虑的余地,这儿是不能停车的地方,她不能让人等着,在被动的情况下,她上了车,对夏梦轩腼腆的笑笑。“谢谢您。”她轻声的说。
“去哪儿?”梦轩发动了车子。
去哪儿?她茫茫然的望着车窗前面的街道。去那儿?她不知道要去哪儿。“我——我——”她结舌的说,“我正要找地方吃饭。”仓卒里,她说出的总是实话。
夏梦轩看了她一眼,带着种难以抑制的、本能的兴趣。事实上,他早就发现她了,当她杂在散场的人群里,无所适从的呆站在新生戏院门口的大街上时。她那茫茫然的神情,和那一脸的迷失落寞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不自觉的开车跟踪着她,眼看着她在街上百无聊赖的荡来荡去,也看着她从马来亚餐厅门口退下来,在人群里像个无主的游魂般走着。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好奇——或者,比好奇更带着点感情成分的那种情绪——于是,他开车过来,在她身边停了下来。
“找地方吃饭?”他说:“正好,我也要找地方吃饭,我知道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我们去吧!”
“我——”珮青有些犹豫。
“我知道你不喜欢吃西餐,找个安静一点的地方吃中餐吧!”梦轩打断了她,有些无法自解的急促,不想让她把拒绝的话说出来。加快了车子的速度,他向南京东路的方向疾驰而去。车在一条她所不熟悉的路边停下来,这家餐厅高踞于八层楼上,近两年来,台北的进步太大,观光旅社也一幢一幢的竖立了起来,这也是其中之一。因为这儿距离梦轩的家比较近,所以他常常在这儿请客,喜欢它的宁静整洁,最可喜的,还是客人稀少。找了一个僻静的位子,他们坐了下来,面临着两扇落地的大玻璃窗,静静的垂着深蓝色的窗帘。梦轩没有怎么征求珮青的意见,就自顾自的点了菜。珮青脱下了风衣,一身淡淡的紫色裹着她,和那夜在程家的宴会里所见到的她大相迳庭。梦轩注视着她,有点不能自已的眩惑。她那几乎没有施脂粉的脸庞细致沉静,在那一团紫色中显得特别清幽。那默默的眼神,彷佛总在做一种无言的倾诉,这是怎样的一个女性?他看不透她,认不清她,却直觉的感受到她身上所散发的一种淡淡的幽香。“这里如何?”他问。“很好。”她轻声回答。
“记得我了吗?”“是的,”她有些脸红。“夏先生。”
“怎么一个人出来?”他问了,立即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找寻一些东西,”她微笑的说,望着他:“孤独吧!我记得我们谈过这个题目。”“不错,”他为她倒上一杯果汁,有些莫名其妙的紧张和心跳,十几年来,他都没有过这种感觉了,他胸怀中突然涨满了某种欲望:想探索,想冒险,想深入一个神秘地带。“可是,为什么到人堆里去找呢?”
“有个作家说过一句话,‘越在人群中,你越孤独,当你真正一人独处时,可能是你最丰满的时刻。’”
“是吗?”他的心跳加速了,某种兴奋的因素注入了他的血管。“我好像在哪里看过这几句话,你很喜欢看书吗?”
“日子是很长的,你知道,”她饮了一口果汁,眼睛里有抹虚虚缈缈的落寞。“每天有二十四小时呢!”
“看些什么书?”“不一定,什么都看。”
“你看得很细心,否则你不会记住里面的句子!”
“当它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记住的。你也看书吗?”
“是的,很爱看。”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