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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终于在和女巫的战斗中得到了先机,但是我到底有没有办法杀死她呢?连我自己一心里都没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绝对要活下来!
第106章 险路(完)
我站在梳妆台的前面,微微佝偻着身体,脚尖点地,随时预备着利用瞬步来逃命,女巫站在我身前大约15米的地方,手指指着我,指尖闪耀着致命的红光。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流了下来,但我还是不敢用手去擦,连眨眨眼都不敢,女巫看了看我,把手放了下来,说:“小老鼠,没想到你还有些本事,可惜,你没有办法离开这里了,我真想知道,你可以保持这个姿势多久,也许是5小时,也许是半天,又或许是一天,但是当我再一次对你使用死亡之指的时候,你还能躲开吗?”
我长长呼出了一口气,但是姿势还是没有变,因为那只手指尖的红光没有消失,只要女巫愿意,她随时可以继续她的法术。我冷冷地开口说:“是啊,我也许连一个小时也撑不下来,但是我会在那之前,找到你的灵魂容器,然后杀死你!”女巫的脸色一下子变的很难看,狰狞的面孔加上四周不断飘来的黑气,让她看起来更象是一个鬼!我吞了口口水,往后退了几步,半转身一伸手就抓起了梳妆台上的一把梳子。
女巫的手指立刻指向了我,我拿住梳子,看向了女巫的眼睛,那眼睛里面没有慌张,我知道,我手里的东西,不是我要的灵魂容器,一把掰断了梳子丢在一旁,又抓过了一瓶不知道是什么化妆品还是什么的瓶子,眼角瞥见女巫手指上的红光一闪,我连忙施展开镜象加疾风步,本体转眼间就消失在空气中,而镜象却被死亡之指射中,红光象是强硫酸一样,转眼间就把镜象腐蚀成了一滩绿水。
因为身上有带着女巫类似咒怨的标记,所以我知道即便我已经潜行了,女巫依然感受的到我,所以我也没有继续躲避,依旧是站在梳妆台前,手一松,早已经变成碎片的瓶子,哗啦啦地撒了一地。女巫的脸色依旧是很难看,她说出的话,却明显松了不少:“小老鼠,你离开这里吧,我保证不杀你。”我撇了撇嘴角,说:“切,谁信你?巫妖的承诺谁会相信?你当我是食人魔啊?!”女巫强压着怒火,把早已经爆发的怒气压在心口,大声对我说:“混蛋,堂堂巫妖说出的话,你也不信?!那你就不用活着走出这里了,你今天必须死!”
我乘着女巫说话的时候,又抓了几样东西,砸的砸摔的摔,依旧是没有找到我要找的灵魂容器。女巫发现我根本没有听她说话,而是埋头寻找容器,脸色再次加黑,口中默念咒语,然后一声大喊:“灵魂之火!”只见一颗巨大的绿色火球猛然冲向了正在寻找东西的我,转眼间就到了我面前,迫不得已之下,瞬步再一次展开,飞一般地闪躲开,但是依然慢了一步,右腿被灵魂之火擦了一下,顿时右腿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麻木不说,还感觉到一阵阵的寒气从右腿沿着血脉向心脏涌去!
灵魂之火狠狠砸在了梳妆台上,但是很奇怪,没有爆炸没有燃烧,灵魂之火就象是别吸收了一样,消失在了梳妆台上!“原来是这样的!”看到这一幕我才终于明白,其实我一直在寻找的灵魂容器,就是这座梳妆台!那灵魂之火并不是真正的火,在击中我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这也是为什么女巫会选择这个法术来攻击我,因为她知道这个法术会伤害到有灵魂的我,却伤害不到她那被梳妆台保护下的灵魂!
但是我明白这一切的时候,却似乎有些晚,女巫一闪身挡在了梳妆台前,双手开始汇聚元素团,口中低声念着咒语,看样子,是要把我一举击杀!右腿已经不能动了,单靠左腿虽然一样可以施展瞬步,但是速度却会慢很多,我该怎么办!女巫妩媚地瞄了我一眼,说:“小老鼠,现在你完了吧,我要折磨你!折磨你直到你的灵魂到地狱!痛苦诅咒!献祭!灵魂吸取!”我根本来不及闪躲,所有的法术全部击中目标!
痛苦诅咒让我的身体异常敏感,任何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别被百倍的放大!献祭直接以我的体力为燃料,在我体内点起一把把痛苦的火焰,灵魂吸取更是可怕,紫色的光线就象是一条通道,要把我的灵魂从我体内抽出,一阵阵难以言语的寒冷让我渐渐觉得困顿,难道我要死了?!不,我绝对不能死,绝对!
“召唤!梦魇!!”这是我最后一搏了,被痛苦折磨的我已经几乎丧失了作战能力,而我最后的底牌也终于被我翻开了!燃烧着的战马刚一出现就把巫妖吓了一大条,梦魇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女巫,打了个响鼻,说:“真麻烦,要我对付不会死的巫妖,你小子真没良心!”我虚弱地指了指梳妆台,却没有力气再说什么。梦魇撇了一眼女巫背后的梳妆台,竟然笑了,对,一匹马,它竟然笑了“哦,明白了,那个梳妆台是灵魂容器吧,哈哈,那太简单了,巫妖,你的灵魂会是我最好的事物,哇哈哈~~~!”
女巫皱起了眉头,似乎是在想着什么,手中元素团突然出手,“暗影箭!”梦魇一个人立,全身火焰瞬间燃烧起来,高高窜起的火焰就象是一见铠甲!暗影箭刚刚接触到火焰铠甲就被驱散了!女巫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说:“天啊!灵魂之火形成的铠甲!这。。。这是。。。。”梦魇嘿嘿笑了一声,说:“还算识货,没把它当成火焰之盾,小丫头,我身上的,就是传说中的灵魂铠甲,那是所有被我在梦中杀死的人的灵魂,汇聚而成的铠甲,小丫头,你会怎么办呢?”说话间,梦魇展开了反击:“痛苦诅咒!灼热之痛!灵魂之火!死亡缠绕!”前三个法术的目标,是女巫背后的梳妆台,而死亡缠绕则是直接奔女巫本体就去了!
被3个直接作用与灵魂的法术击中灵魂容器,女巫没有任何反抗就直接被巨大的痛苦击倒,而死亡缠绕更是直接腐蚀掉了女巫大半个身体!没想到,强大的巫妖在梦魇面前竟然这么弱小,几乎是没有任何悬念的秒杀!梦魇高昂着头,走到了梳妆台前,对着灵魂容器施展了灵魂吸取,巫妖的灵魂啊!堪比极品大环丹级别的超级补品啊!梦魇轻轻松松地吸取了巫妖的灵魂,女巫的身体随着灵魂的泯灭而灰飞烟灭。
梦魇走到我的身边,一张嘴咬住我的铠甲上的后领子,一甩脖子,把我甩上了马背,然后象是没事人一样离开了女巫岭,当狂和风看到梦魇驮着我找到他们临时营地的时候,嘴长的可以吞下一个鸵鸟蛋!没有人会想到在这个危机四伏的地方,竟然还会有一只上古妖兽!而且,还救了一个自己的同伴!梦魇在放下我之后,就离开了,而我也受到了牧师的治疗,才终于没有死掉。
鉴于我的伤势太重,狂决定在这里休整2天,因为这段路上最艰难的女巫岭已经通过了,接下来的路程,如果脚程快的话,5天之内就能到达奥格瑞玛。疲劳了很久的众人,也终于有了机会休息一番。卡塞尔看着身后那座另人毛骨悚然的女巫岭,轻轻地自言自语:“没想到啊,终于算安全地走完了啊!还真是一段危险的旅程啊。”
第107章 雷克萨登场
从女巫岭脱困之后,队伍休整了2天,然后继续上路,沿着尘泥沼泽外圈的S型山脉,一路向西南方向前进,这一路上已经基本没有多少变异生物和沼泽了,因为这里已经算是食人魔部族的领地了,作为食人魔,他们惊人的食量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他们领地内的变异生物,大多都被他们捕食干净了,所以我们这一路才会如此太平。
队伍在狂的指引下快速前进,一天之内就前进了20公里,跨过了两条河,在一个被河流冲击成的半岛上扎下了营,累了一天的众人终于得以休息,狂坐到卡塞尔身边,喝了一口水壶里的清水,然后指着西南方向的一片平原,说:“明天,我们就能走出尘泥沼泽了,那里的那片平原,就是通往奥格瑞玛的必经之路——贫瘠之地,在那里,有我们兽人的第一个要塞——十字路口要塞。”二锅头有些奇怪地问:“十字路口要塞?为什么要叫十字路口?”风拍拍二锅头的脑袋,笑着说:“没有理由,就是因为那里是十字路口,所以我们才在那里建了这座要塞,十字路口,地如其名,向南,可以通往千针石林和尘泥沼泽,向北是通往灰谷的道路,那里有暗夜精灵的银翼要塞,必要的防御是必须的。向西是通往石爪山脉和莫高雷的道路,莫高类可是牛头人们的出生地啊!而向东,则是通往地精港口——棘齿城和奥格瑞玛。这样一说,你明白了吧?”
我点了点头,说:“原来如此,作为交通枢纽的十字路口,必须控制在自己手里,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这都是必须的。”卡塞尔也赞同地说:“这个要塞的地理位置是很重要,但是他四周都是平原,你们怎么防御骑兵?”狂笑着摇起了食指,很自信地对我们说:“骑兵?除了你们人类有重骑兵之外,就数暗夜精灵的豹骑兵最强了,但是她们那种骑兵偷袭还可以,真正要攻城她们还差了点,而大陆上的其他种族也没有骑兵,比较麻烦的就是半人马族,不过它们现在正忙着为自己找国王呢,两大部族大打出手,他们现在可没这个本事来攻击我们,等他们内讧完了,我们兽人的狼奇兵和牛头人的克多兽骑兵也差不多培养成型了,到时候我们还怕他们?”
听到这里,我楞了一下,问:“你说的这些,是谁告诉你的?”风呵呵一笑,说:“那是我们伟大的酋长萨尔告诉我们的,他说的话,一定是对的!”我心里一阵冷汗,这萨尔太厉害了,在十字路口要塞的选址上几体现了他卓越的军事才能,对大陆局势的把握,以及对敌人的了解都说明了萨尔卓越的智慧。而他这一次和人类的联盟,并不一定是要和人类一起对抗亡灵,而是要把人类拖进卡利姆多的大混战,而兽人则可以毫无外忧的发展自己的实力!
我没有再说什么,卡塞尔显然也明白了什么,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也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人类在东大陆已经沦陷过半的土地,他需要盟友的帮助,而现在唯一可以帮助人类的,只有兽人了,所以人类别无选择,暗夜精灵被塞那里奥议会要求,而选择对抗强大的其拉虫族,高等精灵在太阳井被摧毁之后,变的一蹶不振,人类已经不再指望这位曾经的盟友了。这也就是说,人类必须趟西大陆的混水,必须在兽人恢复元气之前,帮助兽人抵挡他们的敌人,否则兽人将没有力量来帮助人类。
呵呵,这实在是讽刺啊,原本人类还在想着怎么把兽人赶尽杀绝,现在倒好,反而成了兽人眼中的棋子了,我象卡塞尔也是察觉到了这一点,才会叹气的,人类的辉煌已经不再了,兽人的强盛将是新时代的开端。曾经强大的人类帝国和暗夜精灵王国都将变成兽人部落的陪衬,这虽然很无奈,但却是事实,而且是必须接受的事实,无论是谁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都会唏嘘不已。历史总是在前进的。。。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夜晚很快就到来了,士兵们除了放哨的人,所有人都休息了,我靠在一棵树下面,还在想着之前想的那些东西。突然听到我背后的某的地方传来了极轻的脚步声!“什么人?!”我警惕地起身,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惊炎,由于光线黑暗,我实在看不清什么,只是看到一个颇为巨大的身形,看上去和二锅头差不了多少,我看着黑影大声问:“前面的这位,请站住!”士兵们听到了我的呼喊,带着火把跑了过来,狂和风也马上赶了过来,基本上除了再一次喝醉的二锅头除外,其他人都来了。
火把照亮了黑暗,也映照出来来人的样貌,而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惊骇地叫了起来:“雷克萨!”没错,我看到的人,就是雷克萨,人称兽王的那个家伙,但是真正令我惊讶的,是他满身的伤痕!一道道伤痕似乎在向我们诉说着这具身体的主人,承受了多大的伤害。狂和风显然也认识他,二话没说就把已经快不行的雷克萨拉到了牧师身边,让牧师为他进行急救。狂站在一旁,脸色很难看,卡塞尔做了过去,小声地问:“是你朋友?!”
狂摇了摇头,说:“是我们兽人一族的英雄。”“英雄?我,不明白。”狂叹了口气,说:“雷克萨是兽人和食人魔的混血儿,他一直在大陆上流浪,他是大陆上有名的兽王,野兽是他的好朋友,更是他的战友,1年前,我们兽人刚刚来到卡利姆多的时候,他就是我们的向导,不但帮助我们建立的奥格瑞玛,更是和我们一起参加了很多战斗,在强者为尊的兽人部落里,他是仅次于萨尔和格罗姆剑圣的强者。”
狂停了下来,眼睛看向了正在被治疗的雷克萨,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说:“后来为了和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