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妖娆的桑巴,紧张,炽热,性感,近于情 色。
她一下子被这样一个陌生的男人诱惑住了脚步。
她是生于豪门长于豪门的女孩子,虽然最后家破人亡走向破灭,但丝毫改变不了她所接受过的教育事实。她从不接触拉丁,因为她的父母不会允许,她的朋友不会赞同,所有的拉丁舞在他们眼里都是带着原始的粗野气息的,男欢女爱的色 情舞,绝不适合她这样家世良好的女孩子。
未曾料到,他却是高手。
礼教约束对他而言是废纸一张,他连法律条款都不放在眼里,根本不会在意旁人的眼光。他只做他想做的事,不管对错,无法无天。
于是,就在这一个冬日的夜晚,她看见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唐易。精致、热情、惊心动魄。
拖鞋被他踢到了一旁,赤 裸了双脚和地板亲密接触。他也没有穿西服外套,只穿了件衬衫,扣了两三颗纽扣,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刚刚从情 欲中抽身而退的身体,仿佛还残留着高 潮时的余韵,透着她的味道,配合桑巴那独特的妖异舞步,一步一惊心。
无法形容那个画面。
她不得不承认,她没有见过比他更妖娆更懂得诱惑的男子。
他就这样在万籁俱寂的冬日深夜,独自一个人在书房超然而舞,脚下的暗影如同魔魅作势扑下,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像一场幻觉。
是,幻觉。可是假使没有幻觉,又何来幻灭?
他一直都是偏冷色调的人,狠起来摧枯拉朽,却不料,就是这样被认定不近人情的一个男人,会有这样热情的动作,亦会有这样柔软的一面。
她一直都相信,拉丁是人控制和运用自身肢体的一个极致,换言之,自我放纵与沉醉的极致,真正的自我释放。
她中邪般呆立不动,在这个深夜里凝视这个叫唐易的男人。在他的世界里,光线的天罗地网里,正与邪的分界柱前,他在独舞。全然不见眉目,但衣衫沾染了深色的光影,舞时飞溅如雾,她看见他偏瘦的身形以那样的节奏碾转,进退以及勾连,旋转时速度快得几乎看不见落脚点,就这样跳出了一支完美无缺的桑巴。
纪以宁看湿了眼睛。
桑巴怎么可以一个人跳呢,尤其是,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
未免,真的太寂寞了。
最后,她静静退出,关上书房的房门,不打扰他一个人的世界。
回房,心难再止水。
忍了又忍,终究没忍住,打了电话给一个人。
即便是深夜,唐劲的声音在电话那头也依然温和,丝毫没有被打扰的不快,他有点不确定地叫了一声:“以宁?”
“是我,”她抱着电话,心如擂鼓,终于问出了一个问题:“今天,对唐易来说,是什么特殊的日子?”
否则,怎么可能会有如此陌生的唐易。
“你不知道吗?”唐劲诧异地反问:“今天是他母亲的忌日啊……”
她一下子懂了。
难怪,难怪像他那样的人,也会有那样温柔的一面。
原来,他不是没有爱的,他只是爱得太深,存心让所有人都看不见。
她毕竟太善良,于是他无意中被她看见的另一面一直留在了她心里,白森森的,好像光。
于是这以后,她开始梦见他。
梦到他的脸,连他嘴角向下弯的形状也梦到,他的那种冷漠隐忍而又从不自知的表情,一路跟到梦里来。她真是笨,不懂得保护自己,在梦里也一直受伤。
人为什么要有感情?
大爱临头,她慌得弯下腰来。
诱惑(2)
夜色降临,纪以宁洗完澡,擦着头发走出浴室。卧室内一片寂静,今晚,大概又是她一个人的夜晚了。
唐易的行踪一向神秘,除了贴身的谦人清楚之外,很少再有人知道。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他的身影,实在太过平常。
她很少给他打电话。一开始是不想,后来是不敢。不想,是因为她在最初对他全无男女之间难舍难分的那种深情,他不在她身边,她才觉得安全。
可是后来,她却变得不敢。
这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感觉,真的很糟糕,它总让她疑心自己对他有了那种不可言说的感情。
终究她还是退缩了。
不交心,一颗心就不会遭到遗弃。
擦干了头发,铺好被子,钻进暖意四生的被窝,纪以宁靠在床头坐着,拿起床头的一本书来看。
这是她在他书房的书架上看到的书,艰深晦涩的希腊语,隐藏在这捉摸不定的文字之下的,是最古老原始的希腊文化,她很难想象像他那样的人居然会看这种书。
以前她以为,他是不懂风情的人。杀人,沾血,他是和她全然不同世界的人。
可是后来,时间改变了她对他的所有看法。
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个体,如亚马逊热带丛林最深处的那一抹幽亮的光,他让她迷路在他的丛林世界里,然后用自身的光亮引得她不断想看清他的真面目。
可是本雅明说过的,认识一个人的唯一方式就是不抱希望地去爱那个人。
于是纪以宁终于发现,他太狠了,丝毫没有对她手下留情。他绑住了她的身体,还不肯放过她的心。
看了一会儿书,纪以宁终于不得不承认,唐易的思维方式,她实在看不透全貌。如此艰深晦涩的希腊语,她虽然懂,却也被折磨得晕头转向。不禁想起邵其轩评价唐易的那一句话:他那个脑子,脑波频率跟正常人的不在一个波长范围之内。
的确言之有理。
她闭了会儿眼睛,然后拿了遥控器,打开了电视的液晶屏幕。
屏幕亮起,纪以宁一下子愣住。
竟然看到了他的身影。
晚间财经新闻。看到他,其实并不奇怪。
唐家的天下并不全是黑色的,唐易做事一向分寸感十足,漂白的产业也足够强大,在白色世界里,他是纳税捐款大户,大笔大笔的资金甩在场面上,这种游刃有余的出手,让各方势力都对他退让三分。
这则新闻已经是在重播,大意是报导唐易大笔出手拿下一宗跨国合作案,同时豪掷千金签下新一季代言人。
财经新闻,自然重在财事。但摄影师显然深谙观众心理,镜头对准的画面皆是唐家易少和漂亮新代言人并肩站在一起的样子。
近焦之下细看才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确是经得起对其外表的考验。纪以宁看着他,就想这个人这个模样,好不好算是漂亮呢,又或者,他已经逾越了漂亮这个词语?
美丽的女代言人温柔挽着他的手臂,指尖碰着他的西服不肯松手,这一个细节清晰流露了她对他的喜欢,不言而喻。
纪以宁看不清屏幕上的他眼底是否也同样满溢了温柔。
她终于决定不看了。
放下书,走下床,她觉得她必须给自己找点别的事做。
抛开男人天性 爱偷腥这个话题不谈,像唐易这样的男人,为了公事满世界地跑,十天半个月处于单身简直太过正常。对女人,他们有这个需求,有这个机会,也有这个资本。于是,十个老板九个嫖,简直太正常了。
在做 爱这件事上,男人的资本无非三样。技巧,美貌,金钱。尤其对一个不奢望爱情,无所谓一夜情的女人而言,有一个外形可观的男人,用娴熟的技巧和高超的手段,让你领略了这种最原始的美妙滋味之后,再给出一笔数额可观的心意,所谓最美的露水情缘,大抵如此。
而唐易,他显然具备所有资本。
“你是不是在想,唐易这个男人,外面究竟有多少女人……?”
“恩……”
……
纪以宁从发呆中清醒,顿时被惊得不行。
不知从哪一刻起,她已经被人从身后圈死在了怀中,始作俑者正埋首在她颈窝处,低头吮着她白皙的颈项。
这人!是侦察兵出身么?!走路跟鬼一样的!
她震惊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五分钟前。”
他答得漫不经心,专心吻着她修长的颈项:“刚才在想什么?”
“你不是都猜到了?”
“我要听你自己说。”
纪以宁觉得这个男人简直没有任何道理好讲,她转过头去,决定不理他。
下一秒,她就感到他的手忽然探入了她的睡衣。
她认命地再次转头看着他。
“好吧,我说,我刚才在想……”她淡淡地开口:“……你们唐家签代言人,都是要老板亲自卖身的么?”
唐易顿时就笑了。
打横抱起她就往床上放,他屈起腿半跪在床沿,双手撑在她的身侧,不容人反抗的居高临下,眼里闪着那么分明的欲望,属于男人对女人最原始占有的欲望。
她想躲开他的骚扰,却实属徒劳。最后实在躲不过,她只能叹气:“你回来就是为了和我做这事……?”
他不打算否认,抬手解开衬衫纽扣,顺便为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男人的身体,饥渴得太久了,就会不受理智控制。这就是所谓的,本能时代的来临……”
想做就直说,居然还能扯到哲学。
纪以宁实在是怕了他。
忽然想到苏小猫以前教过她的话:对待唐易这种男人,你只能比他更不要脸,才能赢过他。
于是她鼓起勇气和他谈条件:“先玩一个游戏,你赢了就听你的。”
男人停下了动作,立刻挑起了一抹深意的笑容。
聪明了啊,居然学会跟他谈条件了?
这实在……不像是她的作风。很明显,是被唐劲家某个小王八蛋教唆了。
唐易俯下身,咬着她的耳垂告诉她:“可以。……不过,如果我赢了,我要你双倍奉还。”
一场游戏。
抽牌的扑克牌游戏。
眼睁睁看着他从散乱的牌中抽中那张红心A,纪以宁的心在滴血。
她输得一败涂地……
有气无力地质问:“你不会耍诈了吧……?”
唐易顿时就笑了,“对你这种程度,还远远不需要我出手耍诈。”
纪以宁很气馁,明明苏小猫告诉她,这是什么高人教她的,无人可破,只要出手,天下无敌。小猫还拍着胸脯向她保证:她已经在唐劲身上做了N次实验,屡试不爽!
怎么到她这里,一下子就不管用了呢……
唐易笑着捏起她的下颌,诚恳地建议她:“苏小猫的话,你最好不要相信。”那家伙十句话里九句半都不是真的,整个唐家她大概也只能骗骗纪以宁这种良民。
她还是郁闷:“小猫说这游戏对唐劲都管用啊……”
唐易笑得艳丽,闪着狡猾的光芒。
“唐劲脾气好,哄她的,她怎么样他都会让着她,”他告诉她事实:“这游戏其实是我小时候教唐劲和其轩玩的,大概是其轩教了苏小猫,她就当个宝了,也难为唐劲还要反过来为她撑场面……”
纪以宁一下子重重汗水了,整个人都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
千言万语只汇成了一句话:苏小猫!你这个废柴!
唐易忽然拦腰抱起她。
“哎!你——”
他抱着她往浴室走去,动作强硬地不容她反抗。
“刚才说过了,我赢了的话,就要你双倍奉还——”
诱惑(3)
纪以宁再一次见识到了唐易的无所顾忌。
他说话的样子总像在开玩笑,唇角一翘,眼里留情,好似说出的话都只是笑言一场。只有当他对你真正出手的时候,你才知,他根本不是在说笑。
唐劲告诉过她的。
——以宁,唐易连杀人都习惯用调情的姿态,对你,他更不会手下留情。
说了双倍奉还,他就一定会要她还满双倍的份。
她曲起腿抱着自己坐在浴池里,赤 裸了全身。
身体却僵得不像话。
好似等待行刑。
她终究只有和他相处过两年,和她二十三年的人生相比,不过短短时年。于是,和他的无所顾忌比起来,她二十三年中所受的礼教约束断然占了上风。
她不曾和任何一个男子如此亲密,在他还未出现在她生命里时,对于男女之间,她所接受的最大程度不过是亲吻脸颊。
那还不是在国内,而是在英国伦敦。她在剑桥读书的时候,有过一个很好的异性朋友,他叫周存幻,和她同修欧洲文学史,清淡的外表之下有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他的感情一如他的人,干净平和,微笑着对她说出喜欢你,然后缓缓低头,在她脸颊边落下一吻。
她还记得,那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亲吻,她却觉得整个人被烧得火烫,最后实话相告一句‘对不起,我不习惯’。淡淡的一句‘不习惯’,就让存幻慌得马上为自己的失礼而道歉。
她记得,那个时候,她怕伤了存幻的心,还伸手给了存幻,红着脸问,牵手可以的,你要不要?
她一直天真地认为,夫妻一定是从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