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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那双眼睛有些熟悉,更多的可能是那声音太好听,我一时之间走神,竟然忘了反应。直到帽子被人强行剥离了我的脑袋,我才晃过神来。
面前的男人定定看了我一会儿,忽的轻笑起来:“原来……扮僵尸的姑娘是这个样子。”
我瞬间想起了一个星期前,那双离我极近的眼睛。
——原来是这货!
他似乎并未感觉到我的紧张,依旧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在周围雌性几乎把我戳穿的目光中,伏到我耳边:
“我注意你很久了哦,僵尸小姐。你身上的泥土气息……很古老的样子。”
——轰!我被一个闷雷猝不及防的炸翻了。
Chapter 06
那天我是飘回家的。用小丽的话说,“就算那个极品帅哥和你耳鬓厮磨了,你要不要这样一副神思不属的思春少女样拉众人仇恨啊!”
你才思春,你一户口本都思春。
我是在严肃思考!不要觉得粽子大脑早就风干成了核桃没有思考功能,像我这种进化完全拥有完美人形的真粽王就算用膝盖也能思考!
那姓名不详的落拓桃花男长着一双一看就非善类的招子,众目睽睽之下低声说了一句话就炸的我魂飞天外。他说……
这位僵尸小姐,你身上的泥土气息……很古老。
太、太过分了!我又不是农民,身上怎么会有土腥味?!他是在说我打扮很土吗?好吧黑斗篷+海绵宝宝套装确实丑爆了可他这样也太失礼了!不可原谅!他……
他应该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
“咔哒”。我关上了门,呆呆看着没有开灯一片黑暗的室内。光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哪怕在暗无天日的地底,我也能把周围的环境看得清楚。
因为我只是个粽子。
家里没有镜子。我想没有一个“女的”会喜欢看到自己一身僵尸排骨的样子膈应。可就算没有镜子,我也……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干枯的手,下意识抬起来用力嗅了一下。只有洗手以后留下的香皂和沐浴露的味道,衣服洗的挺干净的,上面也只有洗衣粉的味道。
所以就算是粽子,就算我在地下呆过很多年,作为一个爱好干净的新时代女青年,我又怎么会到现在还有泥土味!
而且,粽子在城市里工作生活还能吃喝吐槽什么的,就算说出去了,又有谁会相信?
那家伙在鬼屋以外地方看见我的时候,我可是人形。三年前墓里面那个小哥此类人才又不是遍地都是,那个落拓牛郎打扮的家伙才不可能是呢!(握拳)
我用强大的心理暗示说服了自己。然后,隐隐忐忑的心情在持续半个月没见过那个男人之后,终于彻底变得淡定了。小丽八卦地绕着我问了两天,也终于放弃地承认,那帅哥是不小心大脑分区滑了一下,才会主动找我说话。
我依旧每天穿着海绵宝宝和铁臂阿童木的T恤上班,和老板不择手段扣我工资的无耻行为作斗争,而且从未成功过。
这种平淡日子一直持续到一个月以后,那天BOSS训话,下班的时间晚了。我踩着最后一点太阳紧赶着回家。我租的房子位置太偏,下了公交之后还要步行很远。眼看天就要黑下来,左右一张望发现没有人,我便把斗篷紧了一下,飞奔起来。
作为一名粽子,我力气大,速度快,高防高暴击,缺失的魅力天赋点全加在了力上,简直是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恐吓未成年人的必备良品。但是为了防止身份曝光,尽管身怀绝技,我却不得不屈居于鬼屋担当小职员。所以,每当我因为被扣了工资而死去活来的时候,总是满怀心酸地想起过去那些隐居山林的武林高手——口胡!他们一定是打劫够了金银财宝才会选择这种苦逼日子!
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即将落山。好在不远的地方就是我居住的那幢破楼。
我租的房子之所以便宜,除了因为地段太偏以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它是传说中的……钉子户。
周围是一大片拆了一半的废墟,它在中间伙同旁边几座矮楼像风烛残年却负隅顽抗的老太太一样勇敢对抗着拆迁队的人。但遗憾的是,因为四周太过荒凉,住的人还是越来越少,天然的环境简直是强X事件发生的最佳场合。当初我搬来的时候,房东瞅了瞅我那干瘦得仿佛只吊着一口气的身板,曾经劝我早日搬走,结果,我反而成了住得最久的人。
真是不好意思,在强X事件可以发生的时间段内,如果你真的能对我下的了手的话,我……我会给你发一面“最不以貌取人”的锦旗的……
突然之间,我四处发散的思维骤然被一股强烈的杀意打断了——像一把淬毒的匕首,冷酷而决然,狩猎猛兽一样的目光,如同跗骨之蛆一样盯了在我身上。那个时候我还在狂奔中,以明显不属于常人的速度。曾经长年呆在一片黑暗的墓里,经受着一个从来看不到本体的老粽子折磨,我对这种不知来自何方的恶意格外敏感。几乎是身体的本能,我没有任何减速,向左一个侧滚。同一时刻,在我刚才前进的方向上,地上精准地出现了一个弹痕。
穿甲弹,对付普通货车一类的轻型装甲具有良好效果。但是……这种该遭和谐的玩意儿出现在居民区真的合适吗?!
满脑子都是“这不科学啊一定是我走错片场了吧这篇明明是非主流的纯爱文吧”这种信息轰炸,在我习惯性脑内吐槽的时候,那道目光又一次锁定了我。这一次,没等那人动手,我抬头直直向一个方向望去——
不得不说这位敢于对一个粽子下手的勇士真的是个高手,在夜幕半笼的时候依然能够如此精确地定位目标,而且更加匪夷所思的是,他的身影很好地掩藏在大概一千二百米外的一垛矮墙后面。而且,我良好的视觉告诉我,他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一只眼睛微微闪了闪,立刻消失在了瞄准镜后面。
一股怨气从肚子里升起来,刹那间直奔天灵盖——X泥煤的!粽子不发威你以为自己在过端午节吗?!劳资好端端一个上进女青年,成了粽子没了身份丢了记忆,遮掩面目在鬼屋打工,遭老板压榨住违章建筑,已经悲剧到了这个地步居然现在连枪战片的人物都敢串场来狙击我!!!
我觉得,大概还是个人的时候我的脾气就不太好。因为我很容易就为一些小事气的失去理智,比如……现在。
完全忘了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事情是迅速离开案发现场掩饰身份,我以匪夷所思的速度,不到十秒就冲到了那矮墙处,撸袖子,亮拳头,完全忘了自己对付的是拥有穿甲弹的绝佳狙击手,只想着怎么揍丫一顿。
可那个人显然不像我一样,因为对方过快的速度就失去理智,他只是怔了一瞬,紧接着,在我冲到他身前的时候,冰冷的枪口已经顶到了我的额头上。
“不许动。”和枪口一个温度的冷酷声音响起来。兜帽遮住了我的眼睛,我看不见那人的长相。抬眼瞥了一下额头上的枪——沙漠之鹰,大口径的特殊款,这么近的距离,哪怕我的脑壳再硬也能一枪爆头。
我没有动,然后,一支细长的枪管谨慎地伸进来,挑开了我的兜帽。
然后我们两个都愣住了。
性感俊美像是头牌牛郎的长相,黑发削得很短,头上歪戴着一顶贝雷帽,即使这个时候嘴角也斜叼着烟。
居然是那个消失了半个月的古怪男人。
“怎么是你?”他皱着眉头问,“你在这干什么?”
“……这个问题该是我问你才对吧?!这里是我家!这位不知名的枪哥,能把你这玩意儿从我脑门子上面挪开吗?!”
他笑起来。刚才的凌厉杀气完全消散,这时候的他又变成了最初见面时那个风流英俊的男人样子。他闲闲把手枪收进怀里,笑着说:“枪哥?我喜欢这名字。”
——我管你喜欢去死啊!
“没想到你住在这里。”他环视了一下四周,有点意味深长的目光又定到我脸上,“既然是干这行的,为什么不找好一点的地方住?身为同行,我倒是有几个不错的……”
他忽然打住了话头,瞬间而已,刚才还谑笑着的眼眸布满了冰霜。他迅速卧倒下去,双手稳稳抓住地上支好的狙击步枪。百忙之中他回头丢了句话给我:“不要出声,在这里等我忙完,我有话问你。”
我想动也要先解决脑子里充斥的咆哮马啊……
——谁跟你同行?!我我我从来良民一个连真枪都没有见过,谁和你一样干这种事啊?!一月一千块不到的工资除了这里你还要我住哪里?! 别搞得好像大家很熟的样子!你你你……你到底知道我什么事情啊口胡!!!
远处开来了一辆吉普。枪哥眯着眼睛,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子弹精准地射穿了车子的左后方位置。吉普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
我看见车上下来三个人,依稀还有个人在车上,他们手里也都拿着枪,以周围的废墟为掩体迅速躲藏起来。
……喂喂,这里真的是天朝而不是叙利亚么……
枪哥倒是很悠闲的半倚着墙,他已经不用地上那挺重家伙,慢悠悠换了轻型枪,慢悠悠装了子弹,嘴角勾了个坏坏的笑,一枪一枪慢慢打起来。
他的枪法无疑是极为恐怖的精准,但是现在,他似乎并没有想要对方命的样子,只是猫耍耗子一样玩着,那种装逼的样子简直人神共愤。
我僵在一边,完全没有感受到任何和他一样的闲适心情。
他说有话要问我,好吧,我其实也有蛮多问题想要问他的。但是……这家伙显然是没有考虑到我们的作息时间完全不在一个时区内啊!天可是马上就要黑了!到时候一人一尸一起探讨生命的意义吗?!
我心急如焚瞪了一眼玩得开心的枪哥,一咬牙一跺脚,扭头跑了。
管他是流氓火并还是杀手夜袭,我我我……我已经开始变粽子了!
手背上浮凸的骨,干枯的皮,手臂上不复弹性的肌肉,胸腹上嶙峋的肋……黑色的斗篷下那具身体很快褪去人形,变成僵尸。我玩命狂奔着,眼看我家那幢危楼已经出现在眼前……
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停下来的。怪只怪我那太过良好的视力,它让我清楚地看见了旁边碎石堆上那血肉模糊的一团。
我慢慢走近,渐渐看清了那一团的面貌。
是个人。
不知道受了多重的伤,那人的身下一滩血,和灰尘混在一起,把他的衣服弄得一塌糊涂。他趴在废墟上,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
说实话,我不太想管他,万一他夜里醒来看到一只活粽子的鬼脸,说不定就真的吓死过去了。可是犹豫了一下,秉承着最后一点人道主义精神,我还是走过去,把那个人翻了过来。
把他沾了血的头发拨开,那张英俊的脸就突兀地映入我眼帘。
我怔住了。
不是因为这张脸太像PS过,而是……这张脸实在是熟悉的,尽管只是很久以前的惊鸿一瞥,可却深深印在我的脑中。
三年前,把我从墓里带出来的那个身手剽悍的盗墓小哥。
貌似……我捡到了大麻烦。
Chapter 07
我家里没有医药箱。
别说医药箱那种高级配置,对于我这种不会生病不会瓜菜受伤也能瞬间自愈的粽子来说,家里能摸出个创可贴都属于文物级别的。我也丝毫没有参与盗墓文的女主角奶妈疗伤技能,看着被我扛回来的重残伤员,实在是有些一筹莫展。
没有酒精,好歹还有不少烧酒。那是在没有暖气的冬天我用来御寒的。我淡定扒掉他不成样子的衣服,期间口水了数次那实在结实漂亮的身材,用烧热的酒冲洗了脏兮兮的伤口,过程应该是很痛的,可他就像死了一样毫无感觉,任我折腾着把他包成一个木乃伊。
然后,就不需要我做什么了。甚至连那寒碜的包扎技术都有点多余。这家伙的愈合能力好得惊人,那么恐怖的伤口,一会儿工夫居然已经开始凝结了。
我把地上的灰尘血迹打扫干净,累得一屁股坐下来,充满羡慕地看着那个占据了我的床沉沉昏睡的家伙。
这是我的家,我的床!我还是个女的!于情于理,现在躺在那里睡大觉的都应该是我才对!
可是……罢了,看在他三年前把我放出来而且是个重伤员的份上,姑且让他一让。更何况,我又不是把他带回来吃闲饭的。
家里没有沙发,我拖过几张凳子拼在一起,铺上床单,无比别扭地躺了下去。
有一种人,他们从事着不正当的职业,武艺高强一身是胆,敢于单人下古墓徒手搏僵尸,敢于一人一枪挑了黑帮老巢。他们游走在黑与白的边缘,时刻面临着受伤丧命的威胁。可越是危险,他们就越是兴奋,对于这种大脑构造完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