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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大狗去抓鬼-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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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才没有回应,他不明白吴天赐这几句话的用意。

吴天赐笑道:“我来告诉你吧,他们之所以会死,那是因为…他们的话太多了。”

后面的七个字,吴天赐几乎是瞬间说完,在马文才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吴天赐早已聚集多时灵气砰然发作,看着马文才微微发愣的片刻空隙,风行诀爆射而出,经灵气催化过的手指如一柄钢刀,将马文才喉咙完全贯穿。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句话说的一直都是万年不变的真理。

马文才到现在也没反应过来,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样输了,佛神大人教给他的那些神通,他都还没有来得及施展,可是喉咙处的剧痛,以及眼前的黑暗,都提醒着他自己快要死了。

喷涌而出的血液,溅到了吴天赐的脸上,血液中温热的感觉,预示着一个生命即将结束,老实说如果真的要打,吴天赐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打赢马文才,他占的只是知识上的便宜。

因为吴天赐明白,人的肢体活动,全靠大脑发出指令,而想要大脑发出正确的指令,期间还需要神经来传播消息。

他和马文才之间的聊天,本来一直都是轻松而平常的,双方也没有立刻动手的意思,因为一般人在做准备之时,都会先紧绷神经,大脑再飞速运转,随时随地做出各种应付措施。

自己突如其来的发难,正常人在做出反应前,都有个零点几秒的迟钝,这是因为眼前的信息转换的太快,大脑来不及发出正确的指令。

而吴天赐抓住的就是这不足一秒钟的时间,结束了这场胜负本还两说的生死之战,结果是他活了下来,马文才死掉了。

马文才倒在地上,身子软的就像一滩烂泥,以观气法看去,可以清楚察觉到他的生机正在快速流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个透明人影从他尸身上爬了起来,茫然的朝着远处夜空飞去。

“老吴!”段二炮苦涩的喊了一句,吴天赐身体正在发抖,那只沾血的右手,刚刚结束了一条生命,这是吴天赐第一次杀人。

“我没事!”似乎全身力气都被抽空了,吴天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人不是畜生,亲手了结一条性命,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都会感到恶心、恐惧、还有深深的罪恶感。

可是不杀马文才,他就会反过来杀了两人,比起这个,吴天赐更愿意选择杀他。

“收拾一下,别让人发现了。”

良久之后,吴天赐才颓然开口,虽然杀了人,但没必要把自己也搭进去了,毁尸灭迹,这还是必须要做的。

第69章 朝阳初升

日落月升,月落日出,昼夜不停转换,大地生生不息。

当罗绮琪将吴天赐叫醒的时候,他还在流着哈喇子做春秋大梦,直到耳朵传来的剧痛,才将吴天赐从睡梦中唤醒,表情无辜的看着这个嘟嘴叉腰的姑奶奶,欲哭无泪。

“干什么啊你,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伸开双臂打了个呵欠,吴天赐缩了缩腿,让双腿间那突出的玩意儿看上去没那么明显。

“十点了你还在睡,你是猪变得么?”罗绮琪凑近脸颊抵到吴天赐面前,不悦的说道,口中轻吐兰香,让人心猿意马。

“陪我躺一会儿。”吴天赐贱笑一声开始耍坏,抓住罗绮琪的双臂用力摔在床上。

吴天赐这一弄,罗绮琪语气明显慌乱起来,奋力挣扎着想要逃脱,害怕的说道:“吴天赐,你别这样,快放开我。”

“我爱你!”看着眼前佳人,再想起昨晚血腥的一幕,吴天赐心中一柔,不由自主深情的轻声说道。

话一出口,罗绮琪浑身顿时一僵,随后停止了挣扎,沉默了许久之后,罗绮琪抬起小脸直视着吴天赐,认真的说道:“你没骗我?”

吴天赐不答,将罗绮琪紧紧拥入怀中,闻着佳人秀发传来的花香,喃喃道:“我又怎么会骗你。”

天算地算,罗绮琪怎么也算不到吴天赐会选在此时突然的告白,温顺的就像一只小猫,罗绮琪乖乖的靠在吴天赐胸前,开口道:“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吴天赐感到无比的幸福,他做梦也不敢想象自己会拥有罗绮琪这样美丽动人的女子,如果不是那天踏进了那处古墓,如果没有拿到那本古籍,如果没有去往成都,如果自己不会道术…

种种的如果,只要其中一环没有发生,他这辈子都不会与罗绮琪有什么交集,没有踏入古墓,他也就不会学到观气真言,更不会知道这个世上还有这种超自然、违科学的力量。

也许,他与段二炮两人终身都不会踏出白鹤村,以他们两个农业大学学到的东西,就在家乡种一辈子的地,然后娶个农村媳妇儿,过完这平淡的一辈子。

“心里有些乱。”轻抚着罗绮琪的秀发,吴天赐怅然开口,罗绮琪却是突然张嘴在吴天赐手臂用力一咬,悄声道:“你顶到我了。”

“咳!”吴天赐老脸一红,不过仍旧没动,感觉只要抱着罗绮琪什么都不做,心里就已分外满足。

“天赐!”

可惜天不遂人愿,吴建军的声音从门外响了起来,语气里透着一股喜悦之情,罗绮琪赶紧推开吴天赐从床上跳下,吴建军刚好走了进来。

“小罗也在啊。”没有察觉出两人之间的异样,吴建军高兴的说道:“赶紧起来了,等下到你段叔家吃饭去。”

“昨晚不是刚吃过了吗?怎么又去。”抓着乱糟糟的头发,吴天赐暗恨自家老爹也太不会挑时辰了,好不容易酝酿出的气氛,全被破坏了,这不打扰你儿子的终身大事吗?

吴建军才不管这些,高兴的说:“今早有人去庙里凑热闹的时候,发现庙里那两个和尚不见了,连东西那些都带走了。”

“带走就带走了,你那么高兴干嘛!”吴天赐神情不变,若无其事的说道。

吴建军斜眼看着自己这个儿子,鄙夷的说:“和尚走了,你段叔他们的地不就回来了吗?大家伙儿都说是因为二炮那小子被警察放回来了,和尚害怕被报复,连夜逃走了,你说这不值得高兴?”

“那还真值得高兴一下。”

吴天赐装出一副笑脸,这些事情其实都是他和段二炮两个干的,马文才与他师弟的尸体,都让吴天赐用三言火印烧成了灰烬,连他们的行李一并烧掉了,目的就是为了营造一副他们离开了白鹤村的现象,现在听吴建军这么一说,看来事情是传开了,并且传的都是有利于吴天赐二人的消息。

“可惜一块地的玉米都让他们砍了,这帮和尚就知道糟蹋粮食。”吴建军愤愤的说道,在他们农民的眼里,粮食才是最珍贵的东西,求神拜佛的前提是得先把自己肚子填饱了,这也是寺庙为啥不受村民们待见的原因。

“赶紧起来了哈,出去没几天什么坏习惯都染上了。”吴建军把话通知到了,自己也跑到段二炮他们家帮忙去了,今天老段家请客,得过去帮忙打整伙食。

“再陪我躺会儿呗!”吴建军前脚刚走,吴天赐立马本性毕露,淫笑着看向罗绮琪,就快流口水了。

“我去胖子他们家了。”罗绮琪才不会答应吴天赐这种流氓条件,杏眼一瞪走了出去。

“没道理啊!”吴天赐大声唤道:“老公亲热下老婆有什么不对?”

“天赐,你在说什么啊?”何玉兰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伴随而来的是罗绮琪银铃般的笑声。

“没…没什么!”吴天赐把头埋在手上哀叹一口气,这爸妈当的,爹先搅和了儿子的好事,现在当娘的又来了。

“早点过来了,人家二炮早都去挑水了,就你睡到现在。”

“知道了。”吴天赐懒洋洋的应声,眯了一会儿翻身爬了起来,他下午还要去古墓一趟,带罗绮琪一起去看看爷爷。

简单洗漱,吴天赐慢悠悠的出门,红毛眯着眼睛躺在墙角睡觉,看到吴天赐出来摇了摇尾巴示意,不过没有跟随。

“红毛,你这么久不吃饭都不会饿吗?”吴天赐蹲下身子陪红毛玩耍了一会儿,红毛这几个月来进食的次数单手都可以算的过来,一般都只喝点水就完事了。

红毛不会口吐人言,呲啦着嘴的样子就像在微笑,吴天赐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你这家伙也太挑食了,也不知道在哪儿给你抓鬼来吃。”

诚然,自己如果用搜魂诀,随随便便召一片鬼魂过来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些鬼魂并没有犯什么错事,自己也没有理由把鬼抓来喂狗,如果强行这么做,那天道老爷还不知道又会折自己多少寿呢!

“等以后吧,看看能不能碰到几个为祸人间的厉鬼,有的话就抓给你填肚。”逗了红毛一会儿,这家伙也不像家里养的土狗爱和人戏耍,到最后直接闭眼不理吴天赐了。

自讨没趣,吴天赐意兴阑珊的点了根烟,跑去段二炮他家蹭饭去了。

第70章 钱到用时方恨少

马文才他们死了,对于白鹤村的村民们来说,这两人是因为害怕段二炮的打击报复逃走了,如果不是剩下一座尚未完工的寺庙,任谁都不会相信村里曾来过两个和尚。

在段二炮家吃过午饭后,吴天赐带着罗绮琪去了趟古墓,茂盛的野草爬满山坡,早已看不出当日掘土的痕迹。

拿出袋子里的香蜡纸烛,两人双双跪地神情黯然,点上纸钱祭拜了古墓里的吴东方。

金黄色的火苗升腾,拔天而起,眼前空间扭曲了一下,牛头马面照例出现在眼前,这次他们没有动手,因为吴天赐的实力已经足够和他们并肩,看着纸火燃尽,黄泉之门亦无发生骚动,牛头马面意味深长的看了吴天赐一眼,消散在了空气里。

“我会想办法救出爷爷的。”罗绮琪跪在吴天赐身边,凝视着这个悲痛的男人,语气充满了坚定。

“我不想看到你为难,如果你父亲始终不同意,你也不许胡来。”将罗绮琪拥入怀中,吴天赐深知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通常以负数为计,他怕罗绮琪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我明白的。”罗绮琪点了点头,又望向吴天赐,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吴天赐心中早有打算,开口道:“再等两天吧,倘若不出意外,大后天我们就走。”

罗绮琪不置可否,她现在是什么都依吴天赐说了算,当然,前提是她也认同的情况下。

等到明火灭尽,两人携手下山,回到家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农村不比城市,没有那些花样繁多的休闲生活,有的只是一份平静与安详。

时间如白驹过隙,两天时间不过转眼就悄然而去,这期间,吴天赐与罗绮琪两人去往县城大肆挥霍了一番,五万块钱其中四万都给了吴建军他们,剩下的一万吴天赐自有安排。

帮石若航驱邪的一事,间接的也给了吴天赐一些启发,自己身怀常人所不具备的本事,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来赚取钱财,一般的人家自己可以只收取少量费用,有钱的那些土豪便可以大宰特宰。

期间如果是遇到一些怨气深重的阴物,还可以顺手捉来给红毛当食物,帮人驱鬼,也算是在为民除害,顺当的也能赚取功德,这完全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确定了计划,吴天赐花起钱来也开始大手大脚,帮罗绮琪买了一颗铂金钻戒,花了四千多块,但是这钱没白花,趁罗绮琪感动的时候,吴天赐极不要脸的夺走了她的初吻。

给未来老婆买了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己父母吴天赐也没小气,买的衣服裤子以及各种营养品花了接近四千,都是些燕窝补品氨基酸啥的,也不管真的假的,反正两人手都提满了。

买了东西,吴天赐还带着罗绮琪品尝了县里的各种美味,其中尤为出名的富顺豆花饭、火鞭子牛肉、羊肉汤和冷锅兔这些,两人是吃了一次又一次,只要罗绮琪爱吃的东西,吴天赐都带她去。

两天时间,一万块很快就花完了,落到最后吴天赐自己反而是什么都没买,不过他还是非常高兴,因为他与罗绮琪两人的关系不再只是空谈,而是有了实质性的进屋,保存了二十多年的初吻顺利送了出去,给了初吻之后,吴天赐还想着顺带着把初夜也送给罗绮琪算了,换来的结果是两边胳膊淤青发紫。

家里父母这边,吴建军两口子也是整日开怀,儿子出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带回了四万块钱,这是天大的本事,抵得过种地两三年的收入了,因为这个,吴建军弯了一辈子的背终于是打直了,脸上整天都泛着红光,笑容也没断过。

听着吴天赐他们刚回来几天就要走,吴建军两口子虽然不舍,但也没有过多的挽留了,儿子赚钱的本事那么厉害,呆在农村里一天,那浪费的都是钱。

何玉兰私底下偷偷的找过吴天赐,要他尽快把罗绮琪给拿下,她好等着抱孙子,对此吴天赐是拍着胸脯保证,明年,最多不超过后年就可以完成任务。

一顿散伙饭后,三个人再次踏上去往成都的班车,开车的还是上次那个司机,见吴天赐带着红毛一眼就认了出来,没办法,这大狗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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