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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衰故我无敌-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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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将韩翎早已经借助了刚才的一击之力回到了马背上。但哥尔步隆这一刀也不是没有作用的,如此凶猛的一刀下,韩翎不禁冷汗淋漓,再回过神后,那哥尔步隆早已跑回了本阵。

唐军势强,吐蕃军退。

虽说兵败如山倒,但吐蕃军却在有一代名将哥尔步隆的带领下,临败不乱,留下了两百死士殿后,大队人马朝着身后一阵齐射后,便开始战略转移了。

“杀!”

冒着箭雨,韩翎一马当先冲向了那二百留守之人,在他身后,那三千铁骑洪流也随之爆发了,刀光剑影中,吐蕃的两百骑兵终究演义了一曲悲壮的乐章。

不退反冲,两百骑士在临死之前,终于要唐军见识到了什么是百战之军,什么是真正的骑士。

用战马与身体的力量把敌人撞飞,即使是死也要轰轰烈烈,有马、有刀,他们便是真正的吐蕃勇士。

面对着强大的敌人,吐蕃军凶悍的一面体现了出来,宛如一支利箭插入了唐骑中,如果不是仗着韩翎的骁勇,独自斩杀了数十蕃骑,恐怕大唐方的损失一定不小。

“将军,追吗?”

看着远方那已经变成了黑点的吐蕃骑兵,一名韩翎的亲兵侧马上前与他们的将军问道。

摇了摇头,韩翎嘴角漏出了一抹笑容,蕃兵如此强悍,为什么会败呢?

这一仗打的还真是莫名其妙啊…

第七十一章 抵达临淄

经过一个多月的急行军后,张云所率的六万大军终于来到了刚刚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临淄。对于现在的大唐来说,当前形式相当紧急,吐蕃未平,突厥又起,据京师里传来的最新消息,突厥大军又有异动,压在唐朝边境上的兵力已经突破了二十万,甚至有小股敌人已经开始饶过长城,劫掠了一些个边陲村镇。

现在的大唐不比宋元与明清,一百多万的军队,精锐的装备。足以打败所有的来犯之敌。但是张云却知道,有些战争,真的不该打,也打不起。

没有来到大唐的时候,从电视里、小说里,张云所了解到的那些个战争,根本不是真正的战争,动辄就是几十万大军,上百万大军的火拼,其实都他妈的是个笑话。

这次张云来打吐蕃,只带了六万大军,但仅仅这六万人的辎重给养问题就是一个天大的问题,为了运输大军的粮草辎重,朝廷一次就征发了将近三万民役,抽调了沿途三个省的存粮与国家的三分之一库存。

大军每天所消耗的钱粮物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还好现在朝廷处于盛世,还可以供应上这次出征的经费,但如果突厥也开始进犯,那么两面受敌的大唐,恐怕也会学其他各代王朝一样,从人民的身上,吸取更多的血液吧?这一幕是张云无论如何也不想见到的。于是当前的吐蕃一战,必须速战速决,用吐蕃的大捷给突厥一个威慑的作用。

按照历史的发展,这一战张守硅打的还是相当成功的,吐蕃战败突厥退兵。大唐的政权也没有过丝毫的动摇,所以已经知道了结局的张云,心里一点压力也没有。这一幕看到众将的眼里,那就只能用高深莫测、成竹在胸来形容了,在加上这次临淄大捷,这军心还真不是一般的振奋啊。

这次张云率军出征只有两个收获,一个勉强学会了骑马,二是张守硅的地狱性灌输下,学会了一些行军打仗的皮毛。

原本以为传说中的骑士是个相当威风的职业,但真正骑上了那高头大马后,张云才知道,骑马就是在受罪,那种颠簸真不是人该受的,但作为全军名义上的统帅,他只能硬着头皮,任那马鞍把自己的屁股磨破、长好、再磨破…终于在血的洗礼下,张云学会了骑马。

而那张守硅虽然答应了张云,自己代他统帅全军,但当他做出了决定后,仍是要在事后请教张云,看看自己做的是否有纰漏。

即便是对这事很反感,但张云却无法表现出来,每天都在张守硅的语言轰炸下,慢慢的学会了如何扎营,如何行军,如何……

临滋城内张云端坐在太守府的正位上,背后护卫着他的金牌保镖李灵萧,下首坐着副帅张守硅,其余诸将侧立于两边。

穿着一身别扭的金甲,张云在坐位上,用眼神细细打量着被压在他下首的吐蕃降将梅阿里,这名吐蕃降将很是年轻,论年龄不会大于刚刚破敌立功的韩翎,面色微白,与其余的吐蕃兵那黝黑的面孔很是不同,看上去竟然还有几分文士风采。

“你叫梅阿里?”张云问道,他知道底下的这人通晓汉语。

“你叫张云?” 梅阿里不答反问。

听了那梅阿里的话后,重将就要发作,但慑于神仙的威势,却没有敢动。

只是那李灵萧蓦地睁开了双眼,浑身上下的气势猛的爆发。整个大厅里除了张云以外,所有人都被这李灵萧的气势所笼罩。

杀气滔天,众人无不变色。传说中的剑神之威,可见一斑。(在李灵萧与夜追风再次突破后,江湖人中便把二人冠上的剑神、剑圣的威名)

梅阿里的脸色也是一变,但却固执的抬起了头,与那李灵萧对峙。

“你吓唬我也没用,顶天也就是把我吓昏过去…”突兀瞪大了眼睛。声音颤抖的说出了这句话后,梅阿里一头栽倒,还真就晕过去了。

呵呵一笑,张云看着想笑又不敢笑,憋红了脸孔的众将道:“想不到这小小蕃将,还是一个有趣的人物啊。”

众将无不莞尔。

命人把那吐蕃小将带下去后,张云又把头转向了跪在一边的唐将汤若忘,这个家伙就是那太守的外甥,率军逃跑,第一个脱下了盔甲的家伙。其实本该来这里的是那传奇性较强的师爷,可是那家伙却倒霉的跑反了方向,撞上了吐蕃的骑兵,挂了。

“你就是汤若忘?”问出这话的时候,张云心里感觉很是突兀,记得清朝也有个叫汤若望的家伙,不过人家可比眼前这个有才多了。

听得神仙在叫自己的名字,那汤若忘连忙磕头道:“罪将汤若望见过帝师。”

“恩,不用磕头了,你起来吧。把临淄城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与我说一遍。”

战战兢兢的半弓着身子,那汤若忘不敢隐瞒,把临淄城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他知道,坐在自己上头的是无所不知的神仙,也许人家问自己就是看自己敢不敢欺骗他吧。

当听到那太守欲率军投降时,众将的脸上满是鄙夷,而当听到那太守听的张云的名字后,突然暴毙后,众将心里无不骇然,各自于心中暗道,难道这神仙有着千里拘魂,杀人于无形的能力?看来以后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奋勇向前,不然后果恐怕比死还要可怕啊。

当听到那吐蕃与临淄军莫名其妙的战况后,众将无不是一头雾水。阴差阳错的胜利,或许是冥冥中有着谁在操控吧。想到这里众人都把目光望向了张云。

摇了摇头,张云突然很想笑,自己到底是倒霉呢?还是幸运呢?没想到自己的初战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胜利了。

接下来,那张守硅起身询问张云,这临淄的罪军应该如何处置。

叹息了一声,张云看了眼跪在地上那可怜西西的汤若忘,让他按照国法将这些人全部斩首他还是真的下不去手。

突然他的嘴角露出了一抹张云招牌式的微笑,就如同春风一般拂过了众人的心头,但不知道为何,这春风中又夹杂了一丝让人有些心悸的东西,只有李灵萧知道,那是阴谋的味道。

“临淄军先是投降吐蕃,丢掉了我大唐的颜面。其次无故溃逃,丢失重城临淄。此罪斩首亦不足以责其过,所以我决定。”说到了这里,张云抬眼望了下众人。

众将无不心惊,难道这神仙要诛那临淄将士的九族不成?

第七十二章

“临淄军不思卫国保土,放纵蕃兵鱼肉山河,论罪当打入十八层地狱受那酷刑之苦。”说到这里,张云心里到是先苦笑了一下,自己这个假冒神仙仿佛就会把人往十八层地狱里打这一个招式。

“但念在胡虏未平,本帅特许你们待罪立功,编入新军,如果尔等不思己过,一再怯战,后果自负!”

这新军是张云自己鼓捣出的一个玩意,因为朝廷为了威慑突厥,边境上的军团和各府守军都不敢贸然调动,所以这次前来镇压吐蕃的兵力,只有区区六万,为了弥补兵源的不足,张云便想出了一个法子,把所经过各地周府的监狱给抢劫了一回,只要是年轻力壮,不是犯下十恶不赦大罪的犯人,都被他要了来,配备了武器,按照自己的方法训练了一般,定为新军,这批人大约有两千左右。

如果是别的将领,恐怕没人敢这么做,万一这帮匪类哗变,那军心不稳,企不是得不偿失了。但张云却不同,他在世人的心目中是无所不能的神仙,本来就没人敢不听他的话,再者他现在也学会煽动人心了,给那帮犯人来了次演讲,直接就把这些家伙搞定了,演讲的题目无疑是些什么,保家卫国可以减轻你们身上的罪孽什么的,免得你们死后坠入地狱。

带领新军的将领是李灵萧,所以那些犯人还是没人敢不听号令的,即使他们再凶悍,也打不过有着剑神之名的超级高手吧,况且李灵萧也是一派的掌门,虽然无法像正规军一样操练他们,但去却可以教给他们一些粗浅的武功,专门用于阵前搏杀,也许是因为新军都是些亡命之徒,所以日后每每临阵都相当凶悍,这支军队后来便成为了唐军陷阵营的雏形。

在临淄整合了三天,当一切都安顿好了之后,张守硅于张云进言,平蕃大军,该是出击的时候了。

对于张守硅的建议,张云还是很在乎的,毕竟人家才是具有真才实学的统帅嘛。毫无异议,张云同意了他的观点,将大军分为三路,相互照应,收复被吐蕃所占领的山河。

第一路的人马是由大军副帅张守硅亲自统帅的,兵力为三万人,由一万骑兵与二万步兵组成。是与吐蕃大军正面冲突的主要力量,因为吐蕃军六千流动力量已经被消灭,所以只要这路生力军注入战场后,那些与唐朝守军所胶着的吐蕃人马注定溃败无疑。

第二路人马是由有着花狐狸之称的老将南宫墨带领的,这路人马清一色都是骑兵,虽然只有两千人,但却起着奇兵的作用,他们所要做的工作就是,遇到敌人大队便闪,遇到小股部队就歼灭,主要作为打击吐蕃在占领区的劫掠所用,张守硅曾吩咐,如果遇到大股敌人,便把他们引向唐军主力部队,遇到小队敌人便全力出击,将其剿灭。

第三路人马是由张云督战的,基本上都是步兵,整体实力最差,他们要做的就是打扫战场,收复吐蕃溃军,帮助大唐人民重建家园。

金戈铁马,烽火连天。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张守硅逐渐展现出了无敌名将的风采,大军所到之处,吐蕃军无不望风披靡,百分之八十的失陷城池都已经在唐军的强大攻势下被光复,就连那些毫无建树,只知道守城的地方军,也因为援军与神仙的到来,士气大增,着实的与吐蕃打了几场硬仗。

但是,吐蕃的统帅也不是等闲之辈,明明知道其事不可为,他也不与唐军争那一城一地之失。反而当机立断,命令队伍在唐境内劫掠一番后,便开始收拢队伍,往自己的家乡方向转移。

哥尔步隆知道,论打平原战,大唐绝非吐蕃的对手。

黑云城,是唐军最后光复的一座城市,也是当初吐蕃进入大唐后率先劫掠的几个城市之一。把黑云城叫城,到不如说它是一个小镇。

走在黑云城的街道上,映入张云眼中的满是萧条,塌陷的土铸城墙上满是焦黑,路边的屋舍大部分都已经倒塌,整个城市里除了刚刚进驻的唐军,根本再也找不出一个活人。

无数尸体被士兵们从屋子里、草丛里、甚至是街道上抬到了路中央,准备焚毁。这些人中除了少数在撤离时被唐军杀死的吐蕃士兵外,大部分都是唐朝的无辜百姓。

烧杀劫掠,无所不为。

吐蕃军就如蝗虫一般,毁灭着占领区域内的一切生机,或许哥尔步隆算是一名好的将军。但他却绝对不是一个好人,在撤退的时候,他把从唐军身上所受到的怒火,全部都发泄到了唐朝百姓的身上。

据不完全统计,吐蕃军在撤退的途中,为了掩盖自己的行踪,一路上所经过的村镇全部被其毁灭,共计屠杀了上万平民。

一间破旧的茅舍前,张云突然站住了脚步,一种莫名的感觉充斥于了他的心头。

推开门,他走了进去。

他看到了什么?

一尊战神?

不,见识过了神仙的他知道,神不会有如此伟大。

站在张云身前的是一名已经死去了的大汉,乱糟糟的头发,遮盖住了他的一半面孔,但剩下的那只眼睛里,却让人看到了一个英魂的盖世气魄。

目瞪欲呲,他双手高高举着农家用的锄头,上面满是已经干涸了的血迹,宛如红色的苔鲜班驳了勇士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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