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太好了。”我伸手打开车门。
几乎到了什么地方的门口?下车后,我向四周打量着,想弄明白我们到底要去什么地方。我们在海德公园角。我们到海德公园角来干吗?我慢慢地转过身来,一眼瞥到一个招牌——突然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我们将要去Lanesborough酒店!
哇,多时髦呀!在Lanesborough酒店用晚餐。但这也再自然不过了。还有其他什么地方适合进行第一次约会吗?
“那么,”塔欣走到我的身边,“我想我们可以先吃点什么,接着……到时候再说吧!”
“听上去不错!”我们迈开了步子。
太好了!先是在Lanesborough酒店用餐,然后再去一家灯光闪烁的夜总会。这一切都那么美妙。
我们径直走过了Lanesborough酒店的大门,但是对此我并不担心。众所周知,为了避免被狗仔队偷拍照片,重要人物都会从后门进去。并不是我真的看到了什么狗仔队——只是这可能已经成了一个惯例。我们会钻进某个偏僻的小巷,从那儿进入厨房,那些厨师也都装作看不见我们的样子,就这样我们出现在大厅中。这太酷了!
“我敢说你以前一定来过这儿,”塔欣带着歉意说,“我的选择真是了无新意。”
“别这么说!”我答道。这时我们停了下来,面前是两扇玻璃门。“我真的非常喜欢……”
等一下,我们这是在哪儿?这根本不是什么后门。这是……”
公园里的比萨店。
塔欣把我带到了一家比萨快餐店。我简直不敢相信!全国排名第15位最富有的单身汉把我带到了一家该死的比萨快餐店?
“……比萨,”我有气无力地说完了那句话,“我喜欢它们的原料。”
“太好了!”塔欣说,“我想你可能不希望去那些太豪华的地方。”
“哦,当然。”我带着一副不容置疑的表情说,“我讨厌豪华的场所,那怎么比得上一起静静地享用美味的比萨呢?”
“我们俩真是不谋而合。”塔欣转过身来看着我。“但是现在我感觉相当不好。你打扮得那么漂亮……”他盯着我的衣服,有些迟疑地停顿了一下。(他是对的。我才不至于为了吃一顿比萨而去花一大笔钱买“Whistles”的衣服呢!)“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去时尚一点的地方。Lanesborough酒店就在拐角处……”
他询问式地扬了扬眉毛,我刚打算张口说:“噢,那可太好了!”可是,我突然灵光一闪,觉得有点不对劲。接着我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是他对我的考验,不是吗?就像童话故事里让你从三个盒子中挑选一个那样。每个人都知道规则。千万不能选择那闪闪发光的金盒子,甚至那十分吸引人的银盒子也不能选。你应该做的是选那个笨重的铅盒子;然后一道神光闪过,铅盒子就会变成一座金山。没错,就是这样,塔欣正在试探我,看我是真心喜欢他这个人还是喜欢他的钱。
说实在的,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我的意思是,他以为我是什么人?
“不,在这儿就好了。”我碰了一下他的胳膊。“在这儿会比较轻松,也很……有趣。”
我说的可是真心话。我的确喜欢比萨和美味的蒜香面包。嗯,你知道,这么想着想着,我就觉得这样的选择还真明智。
当服务生递上菜单时,我只是草草地扫了一眼,因为我已经知道想吃什么了。那就是我每到比萨店中必吃的——Florentina,一种夹着菠菜和鸡蛋的比萨。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怪怪的,但是味道实在很棒!
“您需要来点开胃酒吗?”服务生问。我本来想按我的一贯作风回答:“好吧,就来一瓶葡萄酒!”但我忽然又想到,我现在可是和一位千万富翁共进晚餐呀。因此,我何不要点奎宁杜松子酒呢?
想到这儿,我不容置疑地对服务生说:“来点奎宁杜松子酒。”我看了一眼塔欣,害怕会把他吓一跳。没想到他咧嘴一笑说:“难道你不想要点香槟吗?”
“哦。”我完全糊涂了。
“我一直认为香槟酒配上比萨,简直妙不可言!”他望着服务生说,“请上一瓶Moet香槟酒。”
噢,这还像那么回事。香槟酒加上比萨。塔欣今晚的表现还不算太怪异。
香槟酒来了,我们碰杯之后就开始饮用。现在我倒真的感觉很受用了。接着我发现塔欣那瘦骨嶙峋的手正慢慢地朝我放在桌上的手移过来。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些什么,只是条件反射性地把手抽走,假装要去摸耳朵。塔欣的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表情,而我也听见自己做作、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然后专心地盯着左边墙上的一幅画。
噢,天哪。我不得不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如果我打算嫁给这个家伙,我要做的可不仅仅是握他的手这么简单。
我能做到,我坚定地对自己说。我会喜欢上他的。这主要取决于我的自控能力,也许还要取决于我喝醉的程度。因此我举起杯子连喝了几大口。我可以感觉到香槟酒的泡沫正在脑海中汹涌,愉快地歌唱:“我就要成为一位百万富翁的妻子了!我就要成为一位百万富翁的妻子了!”这时,当我再次看着塔欣时,我发现他已经变得有点吸引力了(当然是以令人兴奋的方式)。很明显,酒精将会成为维持我们幸福婚姻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的脑海里充满了我们结婚那天的欢乐场面。我穿着一件精致的名牌婚纱;爸爸和妈妈骄傲地望着我。再没有什么金钱问题来烦人了,再也没有了。全国排名第15位最有钱的男人和我结婚了!我们会把位于贝尔格莱维亚的那幢房子买下。塔欣·克莱斯…斯图亚特夫人!就是想一想,也让我幸福得快要昏过去了!
噢,那可能都是我的。那都是我的。
我尽可能热情地向塔欣一笑,塔欣犹豫了一下,然后也对我报以一笑。我松了一口气,这么说我还没有把事情搞砸。我们仍然可以继续下去,现在只要发现我们在精神上也是协调一致的好伴侣就行了。
“我喜欢……”我说。
“你……”
我们俩同时开了口。
“对不起,”我说,“请继续。”
“不,你说吧。”塔欣说。
“哦,”我说,“唔……我只是想再次告诉你,我真的很喜欢你送苏西的那幅画。”再恭维一次他的品味总不会错吧。“我喜欢马。”我又加了一句。
“那么我们应该一起去骑马,”塔欣说,“我知道在海德公园附近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遛马场。当然,和在乡村里骑马还是非常不同的……”
“这个主意妙极了!”我说,“一定很有意思!”
不管是谁都没有办法让我坐到马背上,哪怕是在海德公园。但是不要紧,我就假装赞同这个计划,然后到那天,就说脚踝扭伤了什么的。
“你喜欢狗吗?”塔欣问。
“喜欢。”我自信地答道。
这说的可是真话。事实上,我只是不愿意养狗;麻烦的事情太多,并且会弄得到处都是狗毛。但是我喜欢看见那些纽芬兰猎狗在公园中跑动。还有Andrex小狗。诸如此类。
我们再次陷入沉默之中,我连喝了几小口香槟酒。
“你喜欢看《东伦敦人》吗?”终于,我开口问道,“或者你……更喜欢《加冕街》?”
“恐怕,这两个我都没看过。”塔欣带着歉意,“不过我相信它们都挺好看的。”
“嗯……还不错吧,”我说,“有时演得的确挺好,但有时……”我的声音逐渐弱了下去,我对他笑了一下,“你知道,就是这么回事。”
“的确如此。”塔欣也赞同,就好像我说的东西真的挺有意思似的。
又是一阵尴尬的沉默,这可不太妙。
“你所生活的苏格兰有什么不错的商店吗?”最后,我又开口问。塔欣扮了个小鬼脸。
“我不知道。如果我自己能做的话,就从来不去附近的商店。”
“哦,这样啊!”我猛喝了一大口香槟,“我……我也讨厌商店。我受不了逛街。”
“真的吗?”塔欣吃惊地问,“我还以为所有的女孩子都爱逛街呢!”
“我才不是呢!”我说,“我宁愿……纵马在荒原上,后面再跟着几只狗。”
“听起来不错,”塔欣笑着对我说,“什么时候我们来约这样的活动吧!”
这还差不多。共同的兴趣,一致的追求。
第三部分 目前的境况第41节 真是个天才
当然,也许我不够诚实,也许目前骑马和养狗的确还不是我的兴趣,但是它们会是的。它们一定会成为我的爱好的。如果非这样不可的话,我会很容易喜欢上马和狗的。
“或者……或者听听瓦格纳,当然。”我漫不经心地说。哈,真是个天才!
“你真的喜欢瓦格纳吗?”塔欣说,“并非人人都喜欢他的。”
“我崇拜瓦格纳!”我强调道,“他是我最欣赏的作曲家。”快点,那本书上怎么说的来着?“我喜欢序曲中处处可闻的那种……那种洪亮而富有乐感的曲调。”
“什么的序曲?”塔欣饶有兴趣地问。
哦,倒霉!难道还不止一个序曲?我喝了一大口香槟借以拖延时间,绝望地企图再回忆起那本书上的一点什么东西来。但是我能够记起来的仅仅只是:“理查德·瓦格纳出生于莱比锡。”
终于,我回答:“所有的序曲。我认为所有的序曲都……很棒。”
“哦。”塔欣看上去有点惊奇。上帝,我说的有什么不对吗?换个话题,赶快换个话题啊!
幸运的是,正在此刻,服务生端着蒜香面包及时赶到,我们总算摆脱了瓦格纳这个烦人的话题。塔欣又要了一些香槟。不知怎的,我也认为的确还需要一点。
就这样,我的比萨只吃了一半时,我却差不多已经喝下了满满一瓶的香槟,并且我已经……唔,坦白地讲,我已经大醉了。我的脸上火辣辣的,两眼放光,胳膊也比平时挥舞得更加起劲。但这没关系。其实,喝得大醉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就意味着我变得更加活泼风趣,我就能单枪匹马地把谈话进行下去。塔欣也醉了,但并不像我醉得那么厉害。他变得越来越安静,几乎是有点若有所思了,而且还不断地盯着我看。
等我咽下最后一块比萨,舒服地把头向后靠时,他沉默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伸手从衣服口袋中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这个……”他说,“是给你的。”
我不得不承认,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想……就是这样了,他正在向我求婚!(有意思的是,紧接着从我脑海里闪过的念头就是感谢上帝,我能够偿还我的透支款了。嗯。当他真的求婚时,我一定要想些浪漫点的事情。)
但是,当然,他并不是在求婚,不是吗?他只是送给了我一件小礼物。
我就知道是这样的。
所以我把盒子打开了,发现里面是一个皮制的小袋。袋子里装着一个马形的金质小胸针。胸针精雕细琢,做工精致。马的眼睛是用绿宝石(是祖母绿吗?)做的。
“太漂亮了!”这并非我所喜欢的那一类东西,但我还是惊喜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简直是……让人惊叹!”
“它真的让你欢喜,是吗?”塔欣说,“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
“我非常喜欢!”我把胸针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着(含金纯度——不错),然后抬头看了看他,眨巴了眨巴我那醉意朦胧的双眼。天哪,我真是喝多了。我都怀疑我的双眼中是否也满是香槟?“你真是想得太周到了。”我喃喃地说。
可是我其实是不戴胸针的。我是说,你应该把它们戴在什么地方呢?一件漂亮衣服上?别傻了!它们会在衣服上留下许多针孔的。
“你戴上它会很好看的,”过了一会儿,塔欣说。猛然,我意识到他是希望我能够现在就戴给他看看。
天啊,它会把我身上这件漂亮的Whistles裙子给毁了的!而且不管怎么说,谁都不会喜欢有一匹马在自己的胸前驰骋吧?
“我一定要戴上试试。”我打开了胸针的扣子,小心翼翼地把它别在衣服上,然后扣好,我感到这么一来,我的裙子已经有些变形了。现在的我看起来有多傻?
“漂亮极了。”塔欣盯着我的眼睛,“但是……你一向都是这么漂亮的。”
当我看见他的身子又有些前倾时,不由得心里一颤。难道他又想要握住我的手吗?也许他还想吻我。我瞥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