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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吴祖光回忆录-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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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着被长期丢掉了的新社会的新道德的复苏,事情虽小但弥觉可贵。   表扬这位小胡,就不得不批批我这个小吴。写到这里就不觉无名火起。   新凤霞抱着儿子吴欢   先说这个小包是怎么回事吧,这使我想起似乎吴欢在那天上午出门时对我说过,说是到北影取点东西,而胡德勇送来的这包东西,显然就是他去取的东西了。这是一包从福建带来的茶叶,是欢欢的女朋友、有可能就是他的未婚妻小陈托人带到北影的。他专程去取这包茶叶,但却把东西丢在半路上了;回家之后提都没提,八成是根本忘记了,但是居然如有神助,被人给捡到送了回来。   就是这个欢欢,我家的第二个儿子,这一类荒唐糊涂的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乃是家常便饭。他从小就是这样没记性,不动脑子,一天到晚丢三落四;批评也好,责骂也好,一律满不在乎,跟没听见一样,永远无动于衷。     他当然也是受害的一代,1957年他才四岁就跟着父母一起受到政治上的歧视。但是这孩子性格很强,身体很棒,从小学起就不甘心受人欺侮,反倒是常有一群小朋友经常集聚在欢欢的周围。十岁时打乒乓球便得到一个东城区的少年冠军。力气很大,在小学时举重就能和体育老师比试比试了。十五岁响应党的号召去了北大荒,成了建设兵团的一员,一去七年。直到他的妈妈由于被“四人帮”的爪牙迫害重病,才有好心的朋友通过许多关系,把他从冰天雪地中调了回来,照顾他已成残疾难于行动的妈妈。因为他有劲,能轻易地把妈妈背起来……   当然,这一切都不足以构成他在生活方面的粗心大意。按说从十五岁起就独立生活,本该把人锻炼得细致些、认真些、负责些,但是事实上全不是那回事。儿子回来,对我来说,毋宁是意味着一场灾难。   只把印象比较深的事情说几桩吧。   由于家里来了客人,晚上要支起折叠床睡觉,早晨起床之后,我说:“欢欢,把床给收起来。”欢欢奉命收床,把折叠床放到一边也就是了;谁知他是要显显力气还是活动筋骨怎么的,忽然把床高高举起来了。“砰”一下子把电灯罩和灯泡全给打碎了。   敲门声,我去开了门,来客是吴欢的朋友,是来找吴欢的,但是吴欢不在家。客人说,是吴欢约定这时让他来的。这种时候,我总是代儿子向来人道歉。但是由于这种事情屡次发生,我只能向吴欢的客人说:“吴欢从来就不守信用,你最好以后不要和他订约会。”   这里我要为儿子解释的是:故意失约,作弄人,想来还不至于;而是他和别人约定之后,转眼就忘得干干净净了。


我的家庭训子篇(2)

     由于我的职业,我有不多、但也不少的一屋子书,这些书当然绝不可能每本都看,但却都可能是我在某一个时候需要查阅的资料;而且尽管书多且杂,一般我都能知道某一本书放在什么地方,可以不太费力地找到。但是使人恼火的是,不止一次地发现要找的书不见了,整套的书缺一本或几本,开始时感觉十分奇怪不可理解,但是后来便知道这全是欢欢干的。以至于正在看的书一下子也不见了;要用胶水粘信,胶水不见了;要用墨水灌钢笔,墨水不见了;或者是胶水和墨水瓶打开不盖,胶水和墨水洒在桌上地上,甚至于盖子要到桌子底下才能找到。特别是从外地寄来的少见的杂志书籍,转眼就到了他的手里……    
      至于到了他手里的书呢,新书马上就会变成旧书,书角立即卷起来了,倒着戳在枕边、墙角,掉到床底下积满灰尘……    
      就是这个欢欢,本来在黑龙江兵团自己学画过几年素描,期望成为未来的画家。谁知他近年来转变兴趣要学他的父亲,写起电影剧本来了。并且马上有一个杂志将要发表他的作品了。成了我的同行,也就意味着更多的不幸降落在我的身上;看我的书,翻我的东西成为合情合理合法……我多么希望他是整洁的,有条理的,爱干净的;但是,偏偏他是:    
      好东西搞坏,整齐的弄乱,    
      新的弄旧,    
      干净的弄脏,    
      拿走的不还,    
      当场被我捉住的,无可抵赖;而事后追问的他大都不认账。    
      至于房门和自行车的钥匙已经无从统计他一共丢了多少。大概在五年前,我出门回家时,见门框旁边墙上出现了一处缺口,原来是一次儿子把钥匙锁在屋里了,进不去怎么办?他不耐烦等哥哥或者妈妈回家再开门,而是狠命把门撞开,因此把墙撞缺,弹簧锁撞断。纯粹是搞破坏!    
      带有更大危险性的是,欢欢有一天忽然积极起来,自己去厨房间烧一壶开水,但是点上煤气灶便忘得干干净净,于是始而把水烧干,继而把壶底烧通。假如一阵风来把火吹熄,或者煤气熏人,或者燃烧起火,弄个不好,会出人命!    
      事情当然还远不止此,他住的那间屋子同时还是我们家的小客厅。但是只要他在家的时候,屋里永远是乱糟糟的:袜子、裤子脱在桌上,每张椅子上都放着东西,床上被褥零乱,床下皮鞋拖鞋横七竖八;他前脚出门,后脚就是我去收拾房间。他的衣橱抽屉是关不上的,因为里面的东西堆得太多;其实如果每件衣服都叠整齐的话,完全可以放得很好,而他的每一件衣服都是随便往里一塞……有人对我说:“抽屉里你也管,你也未免太爱管闲事了!”但我实在不甘心,就管不了他!另外还有一个情况,那个五屉柜虽是个红木的,因为太老旧,抽屉不好关,应该请个巧手木匠来修一修了,可是就这么一件事,难道也要我做父亲的来张罗!    
      漫画家华君武曾对我说过他的苦恼,他感觉到他的儿子抽烟抽得太凶了。我对他说,应当强行制止,不准儿子抽烟。他无可奈何地说:“不行呀,我自己就抽烟。”看来君武是一个具有民主作风的,以身作则的父亲。从这一点说来,我的条件比他好,我家是个无烟之家,我和妻子都不抽烟,我们的两位老娘也不抽烟。我们的大儿子吴钢和女儿吴霜也不抽烟,而惟一抽烟的又是这个欢欢。    
      对此我就振振有词了,和欢欢作过不止一次的严肃谈判,因为发现他常常抽烟,原因是我们家里经常准备着待客的烟。我向欢欢提出,假如你非抽烟不可的话,希望你不要和我们一起生活。我是声色俱厉地这样提出警告的,但仍发现过他偷偷抽烟的迹象;尤其是他来了朋友,关起门来吞云吐雾。朋友走后,烟灰缸里烟头一大堆。他的朋友是别人家的儿子,我如何管得?我哪有这么大的精力管这么多?    
      从朋友那里还听到这样一件事,儿子骑爸爸的自行车把车丢了,这个儿子一怒之下偷了别人一辆车,偏偏被警察捉住……这个祸闯得不大不小,但做父亲的恼火是可想而知的。我这个欢欢也发生了类似事件,他骑了我的车出去,回来时把车铃丢了。问题还不在此,而是丢了车铃他根本不知道,还是我发现的。受了我的责备,他也发火了,很快就发现车铃又安上了。不用说,是他在街上偷的别人的。这下子把我气疯了,我对欢欢发了一顿平生没有发过的脾气,逼他立即把车铃送还。他非常委屈地把车铃拿走了,我知道他决不可能送还,肯定是出门就给扔掉了。我这样严厉地责备他,无非是希望他印象深刻,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这件事比偷车要轻得多,但性质却是一样的。使我伤心的是,根据欢欢的性格,这件事他早就忘记了,他没有知过必改的习惯,他只觉得委屈。因为即使是丢自行车对他也并不新鲜,他曾经丢过两次自行车。第一次丢了几天又找到了;第二次则是他要出去取一样东西,正好他的一个同学刚买了一辆新车来看他,便叫他骑新车去,但是奇怪的是他竟一去不复返了,待人们去找他时,才知道就在他上楼找人时,转眼之间车被偷掉了。由于无法交待,他赖在朋友家里不敢回来。于是爸爸妈妈只好拿出一百七十元来赔车。    
      辩证法教导我们一分为二,欢欢不是没有优点的。对外而言,他对人热情,乐于助人,我的许多朋友都把他当做最好的劳动力使用。敬爱的夏公、天才的画家黄永玉,在搬家的时候都请欢欢去做最有力的帮手,他是全心全意地为人家操劳的;大人小孩全喜欢他,都愿意和他在一起,说他可爱,说他有趣味……对内而言,他对妈妈忠心耿耿。妈妈病了,行动不便,凡是出去开会、看戏,以及一切出门活动,都是他背起就走。妈妈病后长胖了,分量越来越重,但欢欢背着妈妈一口气上四楼,或是走得再多再远,都是心甘情愿的。而且对人说,他是妈妈的“小毛驴”。对爸爸呢,在适当的机会他也要表一表他的孝心。有一次家里只剩下我和他时,他说:“爸爸,今天我做饭给你吃。”将近半小时之后,他来叫我吃饭了,做的是芝麻酱面。但是拿上饭桌时,实在叫人哭笑不得。面接近于黑色,那是酱油放多了;一碗面成了一团,芝麻酱显然也放得太多了。去厨房看时,一缸芝麻酱、半瓶酱油,都几乎被他用光了。最难想象的是给我的一双筷子,从下到上糊满了麻酱,根本无法下手。味道之咸可想而知,不但我没法吃,他自己也受不了。由于他的动机是好的,我没有责备他,父子两人面面相视,只能叹气。    
      所有上述他的缺点方面,说来都是生活小节,没有原则问题,更不是政治问题;但却都叫人无法容忍,随时招人火冒三丈。我这个最豁达的乐观主义者,曾经受过很多人无法经受的苦难,我都能泰然置之,但只有欢欢能气得我浑身发抖。我对他说过,我虽然身体健康,但有很大可能将来会被他气死。我希望他考虑别再和我一块生活,但是看来他似乎又很爱爸爸妈妈,他不干。    
      神人共鉴:我从来不是一个爱骂人的人,但是和欢欢共同生活的日子里,骂人成了我的日常习惯,我真为此感到十分疲倦。这就出现一个情况,所有接触过欢欢的我的朋友,无一不对他交口称赞,说他是一个好儿子。当他们知道我几乎每天要为欢欢生气,以及知道或听到我在    
      骂儿子时,都来劝我不要骂他。当听我说了我骂他的理由时,几乎都这样说:“咳!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譬如那位乐队大指挥李德伦对我说:“我那儿子在屋里穿大衣,袖子一甩,桌上的茶杯茶壶,全都扫到地下摔个粉碎!”    
      这也完全是欢欢的风格。天地太窄,房子太小,远远不够这一代气冲霄汉、声势浩大的孩子们施展的,处处都碍他们的事。    
      按道理说,我们全家的清洁卫生理当由这个浑身力气使不完的小伙子包下来吧,我对他说得嘴都快磨破了,但是,休想!他自己住的那间屋还得靠我去收拾呢。    
      我又在想,假如胡德勇丢在路上的东西被吴欢拾到,他能像胡德勇这样做吗?我何等希望他能这样做呵!但是看来不可能,第一,他根本不会发现丢在街上的东西;第二,人家胡德勇也不会那样粗心丢掉女朋友千里迢迢送来的东西。    
      因此使我不得不联想到他的又一个可恨的作风:不知有多少次在他要出门的时候,让他顺便去发信;他把信接过去,满口答应。但在他走后常会发现,信丢在桌上,或是椅子上,或是别的地方。就在昨天,我又发现一封别人托“吴欢同志转交”而且封面上画了地图说明的信摆在他的桌上,而他却去了上海。    
      应当告诉儿子的女朋友,将来你如果做了他的妻子,你将比他的爸爸还要倒霉。因为你要和这个不负责任、不顾一切、目中无人的家伙生活一辈子,而做爸爸的究竟是日子不会太多了。假如你一定要嫁给他,我希望你具备一种特殊的威力或神奇的法术,能镇压他和改造他。在这方面,爸爸是个失败者。    
      儿子被一家电影厂特邀写剧本去了。这个毛手毛脚的愣小子,居然有人邀请写剧本了——可怜他该读书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读到,全是“四人帮”害了他。——这是他自己努力的成果,我为他高兴,也希望他做出成绩。至于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当然主要是希望他能改变作风,虽然根据我多年的实践经验,改变的可能是极少极少的。另外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提醒和刺激与欢欢同样类型的青年人,因为许多朋友们对我说的这句话太使人惊心动魄了!这就是:“咳!现在年轻人都这样!”当然,“都这样”不可能,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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