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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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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丝蒂娜满头的金发在风中飘荡,冲盗贼莞尔轻笑:“如果有人不喜欢女人呢?”

皮尔斯朝对面的大妖精使个眼色,“嘿嘿,那我现在就玩了你,看他喜不喜欢?”

风声响起,两个链球直往厚毯砸来。二十尺的距离,三吋直径的链球足以把人的脑袋砸开花。克里丝蒂娜迅速扯起厚毯,挥舞着迎向攻击的链球。手上黄光闪动,同时也传递到厚毯表面。链球呼啸着击在毯上,“扑扑”两声细响,犹如撞进一堆烂泥。护体石肤,这个土系魔法很多魔法师都能够使用,没什么特别。

厚毯揭开之时阿尔丰斯正在朝皮尔斯做着鬼脸。

“原来是你。”盗贼的脸马上变成紫红色。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七章 招魂术

石像怪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后腿蹬地借力直取克里丝蒂娜,那十根铁钩般的手指在夜空中透着寒光。克里丝蒂娜举刀往石像怪的颈部疾劈过去,石像怪不闪不避,硬生生受了一刀。“噹”一声,游牧骑兵的砍刀结结实实的落在石像怪身上只刮出一道白色的印痕。石像怪前冲的势子被挡了一挡,黑色的身体向后翻滚跌出。

皮尔斯丢开没有威胁的阿尔丰斯一转身加入战团。他拿的是盗贼普遍喜欢的武器——左手短匕右手短剑,既可以作为武器,又是很实在的开锁工具。

克里丝蒂娜的眼神牢牢锁在他身上,手抱砍刀:“劫持我的是你?”

“是大爷我又怎么样?”皮尔斯阴恻恻的笑着。

克里丝蒂娜也不答话,伸出食手朝他勾了勾,意思让他先发动攻击。那三个大妖精也没闲着,分别站成个三角位,隐隐堵住两人的退路。不过大妖精的近战能力是出名的弱,即使是阿尔丰斯也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如果不是他们手中还有一个链球,说不定他就趁机去打落水狗了。

石像怪和皮尔斯两人一前一后同时攻击克里丝蒂娜。皮尔斯的意图很清楚,不能给她时间施展中型魔法。

不需要吟唱的小型魔法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对生物本身产生不了伤害。中型或者大型魔法则必需要吟唱,越大型的魔法需要准备的时间越长,施法者在这段时间最容易受到攻击,所以魔法师身边总有一群护卫贴身保护。像多克这种可以边战斗边吟唱的魔武士绝对是凤毛麟角。而此时,克里丝蒂娜身边只有一个基本可以无视的阿尔丰斯,她只有靠自己。

克里丝蒂娜手一挥,石像怪的动作开始慢下来,身体也跌跌撞撞扭个不停。这是一个土系初阶魔法——迟缓大法,施法成功率高达百分之百。

砍刀在石像怪面上迅速划过,一声悲鸣之后石像怪倒退着飞了出去,原来那对暗红色的眼珠变成了一团灰黑色。失明,石像怪显然不能接受这个残忍的事实。它伸长爪子没头没脑的乱挥乱舞,攻击对象竟然是皮尔斯。盗贼也没想到亡灵巫师的刀法如此精准,一时反应不及,被手下弄了个手忙脚乱。

“是我!你在干什么?”皮尔斯又惊又怒。他的身体被石像怪牢牢抱住,尖锐的牙齿在上面留下道道血痕。

克里丝蒂娜上前几步,刀尖朝皮尔斯咽喉刺落。盗贼大惊,一偏头挪开半步,把石像怪的身体挡在前面。大妖精看到情况不对,剩下的一个链球也脱手飞出袭向克里丝蒂娜后背。克里丝蒂娜一矮身躲过来自后方的袭击,修长的玉腿横扫盗贼脚跟。抱成一团的两人轰然倒地,皮尔斯被石像怪死死压住,匕剑的砍刺没有起到丝毫作用,反而使石像怪的动作更加疯狂。大妖精见状转身就逃,这些弱小的生物自知无力回天,保存性命已经成了第一选择。

克里丝蒂娜没有半点迟疑,砍刀穿过石像怪翼膜直接捅进了盗贼腰间。月之心的银牌盗贼临死前都没能吭一声。从皮尔斯手上夺过短剑后克里丝蒂娜顺手一刺,插入石像怪的眼内,迅速后退,避免受到石像怪临死前的反扑。石像怪一回手抓了个空,口里“嘎嘎”乱叫了几声,身体便蜷成一团。皮肤的颜色从灰黑变成深黑,看起来是真的死透了。

沙漠又恢复了冷清。没人能想像在不到一个魔法时内,这片石堆附近发生过两次战斗。

阿尔丰斯走到皮尔斯尸体旁边,向他行了个盗贼之间的礼仪。这是对死人的尊敬。

克里丝蒂娜显然不是第一次杀人,脸色如常。她低声念着咒文,眼中闪出妖异的红光。皮尔斯的尸体动了动。阿尔丰斯以为是自己眼花,揉了揉眼睛再看时,尸体竟然直挺挺的弹了起来,更恐怖的事情跟着发生了,皮肉以惊人的速度溃烂着,丰满的面部肌肉开始下塌,眼珠脱离了眼框只剩下两个黑漆漆的眼窝,转眼就变成和巴洛斯差不多样子的骷髅。

招魂术,死灵法师的特有技能。这种职业在塔隆沙漠没人会反对,遗骸的利用可以补充部队人手的不足,也可以代替人类在晚间进行各种繁重的劳动,它们不需要消耗补给和休息。但在其他大陆,死灵法师却是个倍受歧视的职业。高贵的精灵和崇尚自然的德鲁伊天生讨厌来自黑暗的生物。得到神圣祝福的人类对骷髅也没好感,认为那是邪恶的根源,他们甚至钻研出各种专门针对亡灵的魔法。

克里丝蒂娜施完法满脸疲倦之色,靠坐在石头边上休息起来,看来施法对精神的损耗更甚于激烈的搏斗。阿尔丰斯抖开厚毯,盖在她身上,换来少女一个感激的眼光。

骷髅身上的物品霹哩啪啦掉个不停。一个大皮钱袋格外抢眼,精明的盗贼通常不会随身携带这些笨重的东西,那么这个一定是刚才反抗军给他的报酬了。

阿尔丰斯走上前捡起钱袋掂了掂,还挺重手的。“真大方,出手就是上百的灾币。这还是一半。天哪……”他取出一把钱币,白色的金属在月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克里丝蒂娜这句话早就憋了很久。

阿尔丰斯把手里的钱币倒回袋里。清脆的碰撞声,这个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我是个拾荒者,沙漠是我的家。这样说你满意吧?”

拾荒者,是以挖掘各种埋藏在沙里的武器装备为生的职业,做这种事的都是些无业穷人。

“不想换份职业?”克里丝蒂娜点点头,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其他职业有这么休闲吗?”阿尔丰斯反问一句,“这些钱是你的,拿去吧。”虽然有几分不舍,但他绝不是那种贪图不义之财的卑鄙小人。

“钱对我来说没什么用,既然你喜欢,那它就是你的。”克里丝蒂娜语气中透出一丝失望。

阿尔丰斯嘻嘻一笑,也没接话。以前被推荐过当盗贼,后又被推荐当剑士,现在可不想再被人推荐当个法师。

两个人简单的收拾好物品,沿着游牧骑兵相反的方向离开灰石堆。

如果有可能阿尔丰斯希望来一场沙暴,虽然会浪费不少时间,但却能让骑兵无迹可寻。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颇为费解——反抗军绑架克里丝蒂娜干什么?贪图美色这个理由说不过去,要知道他们的组织可不是一盘散沙,领导人的目光如此短浅恐怕反抗军早就冰消瓦解了。

皮尔斯变成的骷髅兵一直跟在克里丝蒂娜身后,它没有意识,只会听从主人的命令行事。通过召魂术召唤出的骷髅,攻防能力和速度都一样,不会因为生前是某个武技高超的战士或仅是街头一个流浪汉而有所改变。

“你叫什么名字?”克里丝蒂娜打破沉默。

“阿尔丰斯·;泰勒,好像你想问的并不止这个。”阿尔丰斯一笑,脚下没有丝毫停顿。

克里丝蒂娜咬咬牙:“城内发生了什么事?”

阿尔丰斯耸耸肩:“我到这里的时候月亮早就挂上中天了。”

沉默再次蔓延,问答都已足够清楚,没必要再多说废话。

凌晨三四点,气温不超过五度,这是沙漠中接近最冷的时候,温黎明前甚至会有一段时间的霜冻。阿尔丰斯对这个规律已经很熟悉,除了保暖的衣服,厚毯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御寒,此时它正披在克里丝蒂娜身上。

远远的可以望到月之心那个高耸的城堡了。一连五个魔法时的路程,他们拐了个大弯兜回来,幸运的是后面再也没听见骑兵催命的马蹄声。

月之心城没有一如既往的平静,城内灯火通明。甚至有几个地方冒出了火头。

内乱。这个词汇在阿尔丰斯脑中一闪而过。城外没有半点大军攻城发出的声响,城内最高处巫王的宫殿也没燃起信号球,只有内乱他们才会不管不问。沙漠中长大的人坚信,只有经过残酷淘汰存活下来的神官才最有资格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巫王鼓励内乱。这是神官之间排序的替换,下级神官永远拥有挑战上级神官的权利。内乱不能涉及平民和军队,凡是违反这条原则的神官,巫王都毫不留情将他和他的支持者变成齑粉。

现任神官首领——索拉德·;西格玛——克里丝蒂娜的父亲,在上一次内乱中获得这个民众心目中仅次于巫王的地位,无疑也成为其它神官的目标。内乱异常血腥,失败的一方往往是被胜利的一方灭门。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神官们绝不会干傻事,虽然他们可以发起集团挑战。

集团挑战涉及的范围很广,可能会出现几十个下级神官挑战一两个高级神官的情况。只要高级神官被拉下马,挑战者马上可以得到级别不同的提升,如果挑战失败,获胜的一方中的低级神官也可以取代失败一方中的高级人员。所以神官之战几乎没有中立派系,谁都想在内乱中获得属于自己的利益。

“你的家在起火的那个地方?”阿尔丰斯指着火焰燃烧最旺的地方问道。他对高级住宅区不太熟悉。

克里丝蒂娜没有回答,但面上的神情证实了他的猜测。

“城门要到明天太阳升起才开启,不知道皮尔斯他们是怎样把你弄出来的,可惜他不能告诉我们了。”阿尔丰斯遗憾的回头望望。

这句话让呆望着火头的克里丝蒂娜一下清醒过来,她指着骷髅:“去。重复你把袋子弄出来的过程。”

这样也可以?它又没大脑怎么能回忆起这些动作?阿尔丰斯非常纳闷。

骷髅的牙齿格格响了几声,转身朝城西边的沙漠走去。两人见状紧跟在它身后。

“它怎么可能记得?”阿尔丰斯低声问了句。

“可以,它生前的记忆都已经变成尸气存储在体内,只要不耗尽,还能记得很多生前的事情。”

“你们不怕这些骷髅造反?”你们,当然是指死灵法师。

“它们通过招魂术重生,骨架已经被魔力控制,除了施法者,行动不受自主能力影响,就算它们本来不想听从命令,也不得不去做。”

阿尔丰斯看着皮尔斯的骨架暗自嘀咕:你现在一定很郁闷吧,谁让你接了单这么倒霉的买卖?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八章 内乱

骷髅走到一片沙地前停下,俯身拨着沙子。随着动作骨节间发出一阵阵令人耳酸的摩擦声。

沙子下面露出一道暗门。

地道!这东西在攻城战中没有什么作用,擅长土系魔法的神官很容易就能查探出地道的方位。反叛军很久以前也曾用过,被活埋了几百人后就再也没人浪费精力试图从地底发起进攻。地道也让盗贼们方便进出,他们倒不是在乎那两个角子的通行费,只是有些货物不能在别人前面招摇。

这条地道是新挖的,工程完成不过几天时间。两边作为支撑的泥墙还没有彻底干透,沙漠里挖地道需要用到这种东西。泥土干透后,地道很容易坍塌,这也是没有多少人使用地道的原因——成本太高,使用期不长。

地道仅容一人通过,没有风吹入,空气不流通的后果就是感觉很闷。克里丝蒂娜也管不上这些,一弯腰带头下到地道里,阿尔丰斯紧跟在她身后。地道里黑乎乎的,好在只有一条路笔直的向前延伸。骷髅不紧不慢的跟在两人身后。阿尔丰斯计算过,地道口到城墙大概有三百码,按这个速度起码得跑上一两分钟才能入城。另一个出口估计不会开在城墙边这种惹眼的地方,换句话说没有五分钟时间走不完这条地下通道。

地道里响着三种截然不同的脚步声,步伐急促的是克里丝蒂娜。阿尔丰斯的脚步又轻又稳。喀啦喀啦声的当然是骷髅。

红光耀眼,克里丝蒂娜已经打开了出口处的掩蔽物。

阿尔丰斯跟在克里丝蒂娜身后爬出地道,这是城内一个典型的贫民住宅,家徒四壁,破烂的木方桌上放着一盏没点燃的油灯。火光透过残缺的窗格照到克里丝蒂娜焦急的脸上。四周的地板上放着几十个大麻袋,阿尔丰斯朝最近的麻袋踢了一脚,袋子顿时凹下几吋,里面装的是沙子,这些地道的副产品为免被人发现只能这么处理。如果说挖这条地道就是为了克里丝蒂娜,那这次绑架完全是一次蓄谋已久的行动,并非出于报复和钱财这么简单的理由。

“你和它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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