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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十八岁·我们 by:轻萤流转君-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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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氏说,怎么会,她们其实巴不得我一直受伤,这样才好借着帮忙捡橡皮捡钢笔交作业什么的凑过来,谁叫我那不负责的女朋友对我漠不关心呢。 

 

  申心进入高二下半学期后愈发的神秘了,每周总有一两天很晚回家,不过凭她的手段,轻易的就将家人的疑虑摆平了。 

 

  彼氏没有容我继续想下去,他朝我钩钩手指,非常灿烂的笑着说,扶我去world cup! 

 

天晓得了,我和彼氏又不是一个班级的,他住宿我走读,就算受伤和我有关,也不一定偏要我来照顾他。早上去他寝室报到,把他送到教学大楼,中午替他买饭,放学再把他送回去,简直就像日课一样。现在居然连厕所也……我跨着脸一边架起彼氏在走廊里走,一边用他教我的话在心里好好的“问候”了他一遍。    

 

景煜,生气啦?彼氏看到我突然停下脚步,便这样问道。 

 

  我想这不是明摆的事嘛,可是,以为这样我就会把伤病员丢在走廊里也实在是太小看我了,这种事情不符合我的原则。我一声不响的蹲下,把彼氏右脚松开的鞋带重新系牢。 

 

景煜……彼氏的声音在上空响起。 

 

喂,大恩不言谢,你要说感动什么的下次吧。 

 

  不,我是想说,你刚才那样儿,忒像受气的小媳妇。 

 

这小子!!!等着吧,等你好了就有的好受的了!我咬牙切齿的想。 

 

 

 

彼氏的石膏后来绑了足足两个半月才取下来,就要入夏了,那段日子显得格外难熬。我和申心是乘车上下学的,回去的时候正好是高峰时段,公交车里人群密度太高,简直没法忍受。于是申心和我约好了,等到六点再一起回去。 

 

  彼氏为了和我们统一行动,也窝在自修室做功课。其实我很想说这样对我们没什么好处,只会增加我的负担罢了,因为把彼氏从教学大楼搬运到图书馆还得由我负责。 

 

  彼氏的胆子越来越大,原本只带进音乐教室的啤酒,居然也在自修室出现了几次,害得我脸色大变。申心却相当冷静,从长桌下面接过来,趁着别人不注意,就是一口。 

 

  结果为了对彼氏表示感谢,申心出针,我出力。在他脚痒难耐的时候穿洞挠痒。 

 

  彼氏看着我很小心的转动长针,总忍不住要问,你说我拆石膏的时候会不会把护士给熏晕掉啊。 

 

  后来事实证明,他的脚非但没有把护士熏倒,反而因为长期不见阳光而惨白,比起右脚居然干净了许多。 

 

彼氏说通过这次经历,他得到了一个启发,女生如果要美白,无需整天涂这个霜抹那个液,只要浑身打上石膏过个一年半载,保证像刷过石灰一样,比杰克逊漂白有效多了。 

 

随着骨折事件的结束,我们的高二生涯也就此落下帷幕。学期的最后一天宣布了分班结果,在历史班的角落里,我赫然看到了彼氏的身影。 

 

  你不是和申心一样选的物理吗! 

 

  彼氏伸出手,把我夹在胳膊下面,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知道我的脚怎么受得伤吗? 

 

  不是那天摔的? 

 

  其实,是诅咒。彼氏用很玄乎的口气说,你知道吗?凡是我们班级当过数学课代表的都伤过脚,我已经是第三个啦。 

 

  那又怎么样? 

 

  要是我进了物理班,教数学的还是我们以前的那个老师,我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连任课代表,也就是说还要再伤一次。 

 

  不要告诉我你为了逃避诅咒只能躲进历史班哦。 

 

  彼氏突然很灿烂的笑起来,不愧是我徒弟,就是了解为师的良苦用心。 

 

  去死吧!我一下捶在他的肋骨上。 

 

  结果除了我以外,其余两人的志愿都有所更改,本应读物理的彼氏和我一起进了历史班,同样明明已经填了物理的申心临时变卦,去了化学班。 

 

   

 

高三的那个秋天,就在其他学生拼命往外搬的时候,我终于住进了寝室。我对父亲说,在学校里有复习的气氛,还可以节约往来的时间。但其实我是受不了家庭的沉闷了。父亲总是对我很好,越是这样,我就越发厌恶自己。 

 

  为什么解题不能快些?为什么背书不能牢一点?为什么不能当个班级中的佼佼者?我一遍遍的责问自己。 

 

父亲给我的感觉是温和的,儒雅的,他如同电视剧中的教书先生,理应穿着旧式的长衫,单手捧书在灯下细品,然而,事实上他的工作却与之背道相驰。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对我很好,然而感情之于我却是一种负担,越浓烈,越令我感到将要窒息的恐怖。内心的痛苦时时刻刻的煎熬着自己,我在心里不断的祈祷着:对我坏一点,请对我坏一点。 

 

这样的话你就不会那么爱我,就不会对我有太高的期望,也就不会因为失望而难过。 

 

我在家中时常会发脾气,那种惊人的气势是学校里的季景煜想也不敢想的,学会了彼氏的用辞后,发现自己果然很有吵架的天赋。但无论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父亲总是平静的看着我,眼中满是包容。 

 

景煜,爸爸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你是爸爸的骄傲。 

 

  不是的,其实我一无是处!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好!我在心里呐喊着,如果继续住在家里,终有一天我会因为愧疚而崩溃。 

 

  我知道自己歇斯底里的本质,我看到过那种病症发作时的样子,很久以前,隔着铁栅栏,那个女人木楞的眼神,苍白的表情,牢牢地烙印在我的脑海当中。 

 

   

 

  彼氏的一个室友搬出去了,我接替了他的位置,成了彼氏上铺的阶级兄弟。学校的宿管会除了熄灯、卫生、访客管理严格之外,其余时候便是摆设。多少次看到彼氏和其余两个室友在那里吞云吐雾,整个房间仿佛陷入迷蒙当中。 

 

  时间长了我也有些跃跃欲试,结果就试了一次,也只有一次。眼泪都被呛了出来,一连串的咳嗽,接着就听见自己的呼吸发出了拉风箱似的声音。彼氏那次是真的被吓倒了,非常惊慌的帮我顺气,他说我那时脸色苍白如鬼,抓着胸口,痛苦异常。我心里也是懊恼得不行,因为从此以后彼氏就再也没当着我的面抽烟,而我几次表示愿意再次尝试时,他便会气冲冲跑过来大骂:你这白痴不要命啦! 

 

  我当然是要命的,但自觉还不至于那么脆弱。之前那次意外是因为第一口吸得太猛,又是洋烟,不呛到才怪!彼氏却是那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货色,说什么都不肯让步。 

 

   

 

  在寝室里住的时间久了,才发现自己欠缺许多作为男生应有的自觉。比如学习泡美眉的技巧,比如抄机,比如抽烟。初中的时候当惯了空气男,和同学的关系总是点到为止。那个时候,经常会觉得委屈,太多的事情自己不了解,然后莫名其妙的得罪了别人。和庄逍逸之间的不愉快虽然来得突兀,却还是点醒了我,自己并不适合与这样的人近距离的接触。 

 

  高三的上半学期整个楼层都弥漫着硝烟的味道,彼氏却在这样的环境当中尽显其不务正业的本质。综合课上老不见人影了,自修课是堂堂睡觉。脸上经常留下衣服上的纹路,头发也乱糟糟的,可是一到中午就神勇无比,拖着我四处觅食。 

 

  彼氏说学校的盒饭是垃圾,连带着我也失去了吃的机会,只能和他到学校附近的小店里吃。那里是高一高二学生的地盘,他们多的是闲工夫等上半天,像彼氏这样到了高三还在外面晃的是少之又少。一来二去,彼氏的面孔混熟了,就出了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个女生是高一的,据说学校原本有条不成文的规矩,高一高二的不准对高三出手,怕影响他们学习。这话其实是彼氏告诉我的,我朝他皱了皱眉头,说,高三内部成双成对的多的是,这就不影响学习了? 

 

  彼氏神秘的笑笑,这你就不懂了吧,高三拍拖是缓解压力,是共同进步。 

 

那那个女生干吗还追你?她不是高一的吗? 

 

我听说她初中是女校,饥渴了那么多年,我们下面几届帅哥又正好青黄不接,不看上我还能看上谁?彼氏边说边摆了一个自认为很养眼的pose,差点没害我吐出来。 

 

  我本来还准备揶揄他几句,忽然想到怎么样都不关我的事,也就不再说话。可那个女生的确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迈阿密汉堡店里,彼氏和我刚要进店,她正好和两个男生拎着汉堡出来,与彼氏擦肩而过。我走在后面,突然看见她把刚买好的东西往旁边男生的手里一塞,说了声“要再去买”就跟着彼氏进店了。剩下的男生只好苦笑着看看另一个同伴,无奈的叹了口气。 

 

  第二次邂逅经历是彼氏转述的,那天我窝在寝室里吃泡面,他去外面吃晚饭却下了雨,没办法只能把室友准备扔掉的破伞先拿起来用。吃盖浇饭的时候,女生坐在他的旁边。女生说下雨了,自己没有办法回家,硬是把那把很破很烂的伞借了去,害得彼氏苦笑不得。第二天我到了学校,正好看到白蛇传里借伞还伞的现代演绎版。 

 

后来就总是可以看见这个女生围在彼氏身边转,大家都传说申心和彼氏已经和平分手,她则是彼氏的新欢。班级里的女生大概都恨得牙痒痒的,对自己居然没有利用“近水楼台”的优势而追悔莫及。 

 

过去有人追申心的时候,她总是把别人给她的礼物扔给我,即使是对我来说再没有用的东西我也照单全收,全当替她保管。申心不在乎这种东西,如果我不拿,这些精美的礼物便只有垃圾箱这一个去处。许多年以来,我和父亲相依为命,有所缺憾的家庭让我深深的体会到节俭的重要。我也很想分担家中的负担,但我什么也不会,打工是毫无希望的,得到奖学金更是没有可能。 

 

  后来彼氏也秉承了这一优良传统,女生们送的东西最起码有一半是落在了我的手里。 

 

   

 

放学后,彼氏出去溜达了一圈。回来时才发现他手里多了个礼品袋。我想,大概又是值得他吹嘘一阵的“定情信物”吧。这一阵因为申心退出的缘故,彼氏的人气高涨,三天两头的拿到东西。 

 

彼氏说,我拆啦! 

 

我想,你拆就拆,干吗要向我报到。但他还是不死心,又问了一遍。我懒懒的应了一声,才想到他是要引起我的注意,故意要我看见别人送他的东西。 

 

  打开袋子,发现里面是一大玻璃瓶的幸运星,还有一块巧克力,上面有个烫金的数字,是“1848”还是别的日期什么的记不清楚了。 

 

  彼氏说,景煜,吃吧!说着就拆开包装递给我。 

 

  我摇摇头,你自己吃好了。刚说完,就有什么东西撞上了我的牙齿。我抬起头愤怒的看着彼氏,他却嬉笑着把被我的牙嗑外了形的巧克力塞到我手里。 

 

不吃我扔了啊!我不喜欢吃甜的,再说,上面也沾了你的口水了。彼氏说。 

 

彼氏不吃甜的当然知道,和他一起吃饭时从没看过他碰番茄炒蛋。但要说口水,巧克力只是碰了我的牙齿而已,犯不着这样就扔了吧。我想了又想,最后终于咬了一口。 

 

  软软的香草的味道,中间还有细小的可可团。这样的东西会让人联想起挑选它的人,柔软娇小的可爱女生。 

 

  彼氏看我吃完,忽然笑了,俗话说,吃人家的口软,拿人家的手软。景煜,帮个忙吧! 

 

  我在心里大呼上当,就知道他无事献殷情一定没什么好结果。接下去,便很无奈的和他一起坐在了学校旁边的小饭店里,等候两碗面的大架光临。 

 

  依照我的习惯,晚上一般是不吃面的。面消化得快,容易饿肚子,在学校里没有人准点嘘寒问暖到水送夜宵什么的,所以还是吃米饭的好。彼氏却坚持要我请他吃面,没办法,全是我自找的,早知如此就是让他扔掉我也绝对不去碰那块巧克力。 

 

   

 

  彼氏说他想去图书馆的楼顶看那个教堂,我曾经无数次的在三楼的窗口向那里眺望,站在楼顶却是第一次。 

 

  已经入秋了,风里带着丝丝凉意。我站在厚重的云层下,闭上眼睛,张开双臂,倾听风从脸庞从指尖掠过的声音。哥特式的教堂有尖而长的顶,如同剑一般笔直的刺向天空。刺破饱满圆润的红日,漫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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