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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他疑惑的眼神,我干脆地说:“别跟我说什么你们是来帮我的之类的,那些话留着骗小孩吧!哥们我是自己送上门来了,想怎么利用你就直说,做不做在我,免得到时再有些什么不愉快!”
我这是把话摆明了说清楚,生怕的是,他们脑子一热,又来卧底那老一套,让我到沉沙那边卧底去。这种事,我是坚决不干的。
这么多年来,我早就过了脑子一热,不管不顾的年纪了,深知什么叫做成名非侥幸。一个游走在法律与黑暗边缘的组织,数十年来屹立不倒,又岂是幸至!
韩志颇有深意地望了我一眼,语调中带着欣赏说:“张兄弟你放心,我们不会让你做有悖‘原则’的事。”
“原则”二字他特意重读,其中含义不言自明,丫的是嘲笑我胆子小来着。胆子小就胆子小吧,刚把人家的成员给做掉了,又屁颠屁颠地送上门去,这可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简直是把脑袋双手奉上。这种事,没得商量,坚决不干。
我叼着香烟,仰着头看向天花板,好像那里长了花一般,定定地看了好久,就是不答他的腔。
韩志看我不受激,摇头苦笑道:“你不用这么防备吧!我们没有恶意的。”
话音刚落,他随即又正色道:“陈教授提到过,你手上握有该组织势在必得的东西。我们的计划是,既然这样东西对他们如此重要,那用不了多久,他们估计就会找上门。希望张兄弟到时能跟我们配合,将他们的首脑一网成擒。”
我听了直皱眉头,疑惑地问道:“你们这是拿我当饵啊!可以,我可以跟你们配合。不过,你们怎么这么肯定他们的首领会亲自出面呢?据我所知,像这种组织的首领一向是不敢踏足大陆的,不是在公海是漂着,就是在台湾岛上猫着,没那么容易跟我见面吧!”
韩志自信地笑了笑,说:“这个你不用担心,只要你手上的东西有足够的价值,同时你坚持要见对方的首领,他就一定会出来跟你见面。因为,他现在就在大陆。”
咦?我愈加疑惑,他们如此神通广大,连对方组织首脑的行踪都这么肯定,那还要我干什么?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不置可否的态度,韩志苦笑一声,把最后的老底也竹筒倒豆子一般全倒了出来。
原来,在半个多月前,沉沙海洋资源公司的首领携几乎全部骨干来到大陆,并或邀请或胁迫地招来不少行内的高手,一起盗掘一座蕴藏丰富的古冢。
该古冢位于广东与福建的交界处,赫然是大名鼎鼎的南越王赵佗的陵墓。年前,赵佗之孙,赵昧的墓葬被考古发掘了,里面蕴藏之丰富震惊中外,由此可想见其祖赵佗之墓的富有。
赵佗其人,也是一个传奇性的枭雄人物。他本是大秦的官吏,也算是手掌军政大权的要员了。在陈胜吴广起义,刘邦项羽楚汉争雄的时代,他按兵不动,手握数十万大秦精锐,坐看兴亡。
待刘邦定鼎中原后,赵佗名义上俯首称臣,却一日也未曾受中央管制,更有称帝东南的行径,后见事不可违,立刻改弦更张,再次称臣。
赵佗年逾百岁后善终而死,到他死前为止,一直是名副其实的东南土皇帝,富不下大汉朝廷。
这种绝代枭雄的墓葬,说不感兴趣那是假的,职业病犯了,手直痒痒,恨不得亲身进去一探虚实。
“我们有一个兄弟,趁着他们广招人手的时候混入其中,以上的消息都是他提供的。”韩志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似乎有些黯然。
“这位兄弟?”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半个月前就跟局里断了消息,估计是凶多吉少了。”韩志以看似平静地语气缓缓说道,可那留下深深牙印的下嘴唇,却暴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兔死狐悲,自古有之,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在心中着实嗟叹了好一阵。
“奇怪的是,国内的行家几乎都收到了沉沙的邀请,怎么会漏了张兄弟的那份呢?要知道,现在小字辈的行家,就以你跟胡八一为最。”韩志沉吟半晌,忽然开口说道。
当然不会找我了,那时候,我正被他们耍得团团转,在内蒙古的老林子里喂蚊子呢!可这话不能说,我只能苦笑道:“那会胡八一正在云南,我嘛,许是他们看不上我这两手吧!”
韩志意有所指地说:“张兄弟太谦了,可能是他们知道你那时另有要事,没敢打扰吧!不管如何,这次请张兄弟务必帮忙了。”
谁说跟聪明人说话轻松来着,我怎么觉得累的慌。不想再跟他绕圈子了,我颔首说道:“好吧,就按你们说的办,我会配合你们的工作!”
“嗯!”韩志点了点头,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然后伸出手来跟我握了一下,便转身离开了我的小窝。
其实按我的本意,是不想跟他们合作的。给陈教授打电话,也是抱着打听消息的心思而已,没想到到惹来了这尊神。现在之所以爽快答应,大金牙的安危是个问题,另一个原因是:我毕竟干的是倒斗的这一行,虽说有自己的原则,国宝之类的东西坚决不往外卖,可往深里一想,其实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遮羞布罢了。
我自己不往外卖,可买主往哪再卖出去,那是人家的自由,我也没法干涉。这么多年下来,摸着良心,我绝对不敢说,我倒出的国宝就没有一件流出到国外去。
算是赎罪也好,算是卖个交情,以后好相见也罢,总之这次我是拿定主意要跟他们合作了,如果能把大金牙救出来,再把这个走私团伙一网打尽,那也算是件功德了。
目送韩志离开后,我走至窗前,一把推开窗户,贪婪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心中的抑郁慢慢消散,整个人也平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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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城西梅园】
( 本章字数:2995 更新时间:2009…7…16 16:51:23)
韩志离开有两三天了,我没有跟公安方面联络,也没有受到沉沙组织的消息,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着,仿佛所有人都把那件事抛诸脑后,没有人再提起,大金牙也依旧音信全无。
这些天来,我都守在店里,门都不敢出一步,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去方便,我也是一阵小跑。现在沉沙方面早知道我已经回来了,随时都有可能给我消息,要是因为我的怠慢,而让他们恼羞成怒,切下大金牙的手指头之类的给我送来,那就不好了。
这两三天来,一片风平浪静,但我的心里却一直不敢松懈下来,用一句话可以形容此时的情形,那就是:
暴风雨前的平静。
这样的日子就这么持续着,直到,三天后的午夜。
那时候我已经上床睡觉了,正做着美梦呢,忽然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把我惊醒了过来。
自从开了这家小店后,我就在店后给自个筑了个窝,毕竟三十好几的人,见天的到胖子家里刷夜也不像话不是。
这时候来敲门的,不是来捣乱的就是有急事,无论哪种我都不能怠慢了。一阵手忙脚乱的套上衣服,拿了手电筒走过去开门的时候,五分钟已经过去了。
这么会时间,敲门声不仅没有停息,反倒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刚一拉开门栓,打开门,便见一个人影朝我跌了过来。我吓了一跳,以为是仇人找上门来了,下意识地就拉开架势准备接招。
定睛一看,才发现扑进来的竟然是个女人,看那衣服打扮,还有几分眼熟。
“你是?”我搀着她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看这样,刚刚这女人应该是趴在门上用手锤门,我这么猛地把门一拉开,她不就跌了进来吗?
“咦,黄娟!你怎么跑来了?”那女人一抬头我就认出来了,原来是大金牙的老婆黄娟。
自从大金牙没了消息后,她整天的以泪洗面,除了照顾孩子外,什么事也不敢去干,连门都不敢出一步,苦等着大金牙回来。我跟胖子和大金牙也算是老交情了,却也没怎么跟她说过话,跟她不是太熟,什么事能让她深更半夜的抛下孩子跑到我的这来?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来。难道……大金牙有什么坏消息了。
大金牙失踪到现在,沉沙方面一直没有跟我联系,难道……,他们不想拿他作为要挟我的筹码?
“老金出事了!张哥,你一定要救救我们家老金啊!”黄娟像溺水的人捉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地抓着我的胳膊,泣不成声地说。
好不容易才挣开都被她掐青了的胳膊,我扶着惊慌失措的黄娟到屋里,还给她倒了杯水,好不容易等她平静下来了,才问道:“出什么事了,你慢慢说,放心,万事有我。”
“张哥,老金让人给捉了,只有你能救他了。”黄娟的还是十分激动,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家庭主妇,忽然遇到这种事情,有这种反应也是难免的。
安抚了好一会儿,才慢慢从她口中问出了事情的经过。
一个小时前,忽然有几个闽南口音的男人找上门来,对黄娟说,大金牙已经让他们给绑了,想他没事的话,就要乖乖听话,马上帮他们送封信到我这里来。
黄娟她哪经过这事,给吓坏了,才会到了我这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好不容易说清楚了,她才紧张地从怀里掏出张被捏得有点皱巴巴的信笺,双手递到了我的手上。
听了黄娟的描述,我稍稍放心了点。他们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大金牙已经在他们手里了,让我乖乖合作。至于送信,谁送不是送,为什么要让大金牙的老婆来送呢?摆明是想给我增加压力,让我不能不乖乖听他们的安排。
没事就好,我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轻轻掂了掂手中的信笺,轻飘飘的毫无重量,却又似重愈千斤,上面至少,挂着大金牙那小两百斤呢!
这件事,跟大金牙没什么关系,他纯粹是被我拖累的。就冲这一点,我也不能置之不理不是,再说了,我还正等他们送上门来呢,事情,总要有个了解的。
手上的这封信没有信封,只是一张单独的便笺,整整齐齐地折成三段。明黄色的信纸,被黄娟捏得皱巴巴的,上面附有她潮湿的手印,可见她有多么的紧张。
我有点怜惜地看了看她,心中叹了口气。男人间的事,何必让这样的小女人担惊受怕呢!他们这么做的意图我很清楚,但利用这么一个局外的女人,未免太不地道了。
“张哥,上面写着什么我看不明白,您瞅瞅,看我家老金到底怎么样了?”黄娟满脸忧色地看着我,指着被我拿在手上,却一直没有翻看的信笺说。
“没事,有我呢!小鑫怎么样了?没事吧?”
小鑫是大金牙的女儿,小丫头片子聪明伶俐,很得大金牙的宠爱,宝贝得命根子似的,要是她有什么三长两短,大金牙非急疯了不可。
“我把小鑫放隔壁阿婆那照顾了,那帮人凶神恶煞的,我怕他们再找来,不敢让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毕竟是母女天性,提到小金鑫,黄娟的脸上那抹担忧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我点了点头,打开了那张信笺。首先入目的是一笔珠圆玉润、含而不露却锋芒自现的毛笔字。好字,我暗自赞叹一声,这样的毛笔字,没个20来年的苦功,决计是写不出来的。
“张涛贤侄台鉴:
君技艺精深,人品高洁,吾虽僻居海外,亦闻君之大名,奈何缘悭一面,惜之憾之!
后闻敝属与君协力,吾心实慰。
惜哉命薄,其竟不能长伴君之左右,此非君之失,实乃其命该如此,与人无碍。
今于闽粤福地,偶遇君之挚友,幸甚幸甚!未敢怠慢,乃延之常住,望能请益一二,聊慰吾心。
恰闻君偶得一丹青佳作,以君之眼界,量非凡品,余不才,于丹青之道亦沉浸多年,望有缘能品鉴一二,足慰平生。
当此佳日,望君不吝,三日之后,城西梅园,余自当扫塌烹茶,以待佳客,盼与君晤!”
末端,盖着一个鲜红的印章,上面是篆体的“沉沙”二字。
哼!文绉绉一大堆,不外乎是说以往的过节一笔勾销,大金牙在他手上,想要他活命的话,带着天下墓葬总图来换。
其中有几分真诚,我连猜都懒得猜了,反正我也在算计他,大家彼此彼此,老大不说老二了。
想了想,我提笔给他回了封信。咱当然没有他那笔秀气的书法了,这玩意,我懂得欣赏,但要是让我写,还真不敢献丑了。
“沉沙主人如晤:
闻君之邀,余心窃喜之,诚惶诚恐,何幸至此!
三日之后,吾必携宝践约,必不使君空候。
然,偶闻君之伟业,心实向往之,望亲晤君面,聆听教诲,则不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