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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大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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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大神》 作者: 崔走召


    ‘跳大神儿’发源于东北辽源黑土中的萨满巫教文化,是一种活人与死人邪祟沟通的方式,而官面儿的解释则多半是归于封建迷信一类,充满了神秘的民间怪谈色彩,而且现代的人很少见过,但却差不多都听说过,就好像这种‘东西’似乎离我们并不是那么远,但却又好像也不怎么近。

    这种感觉就像接下来我要讲的这个也许就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故事一样。

    这件事过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希望把他记录下来,纪念那段不算陌生的年月中发生的种种恐怖诡异的经历,以及那些本应当存活于迷信之中的人们,所以请不要问我这个故事的真假,因为回头想想,就连我自己也不敢肯定这一切是否真的发生过………………………………

    类别:灵异奇谈    作者自定义标签: 传统、搞笑、僵尸 

    读者印象: 最愛你的書(122)、超愛你的書(21)、好书(16) 



第一卷 第一章 火狐狸

    俗话说的好,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说白一点,自古以来那些说书唱戏的先生戏子们,甭管他们能不能上台面儿,但是从他们嘴里面顺出来的东西,多半都是导人向善的段子,当然了,荤段子什么的,可以不纳入其中。

    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我和这些前辈们也算是同行,说好听点是非主流艺术家,说难听点儿的话,也就是个臭戏子。

    不是都说都说‘那啥无情那啥无义么’,那啥,我不是前面的那啥,我是后面的那啥,戏子,这个词儿有门道,在以前,这里面充满了轻视的贬义,可以说是很下等的工作,早在古典小说《红楼梦》里面就有过这样的记载:黛玉冷笑道“拿我比那戏子,给众人取笑儿”。

    想想我当初看这电视剧的时候就郁闷了,看着电视里那满脑‘袋铜钱儿’的那啥,我心里想着,就算不拿你比那啥,你不也给别人取笑儿么靠。

    说的有些远了,不过,我混到这个地步其实也并不是自己想要的,没办法,谁让我们童年的理想太瘦弱,打不过已经长大了的现实呢?

    从小我的体格就单薄,要比同龄的孩子瘦上一大圈儿,往那儿一站,又矮又挫,就跟个小猫儿似的,来股风儿都能吹跑了,要是没有我的奶奶,估计我都活不到今天,恩,怎么说呢,大概是体格决定性格,从小我就有些孤僻,不喜欢和外人接触,只喜欢坐在小板凳上看电视,我很羡慕电视里面的那些个歌星,觉得他们简直太牛了,能唱出这么动听的音乐,所以,我就立志要成为一名歌星,唱他个大江南北,火他个万紫千红。

    可是谁又能想到,几十年后,我歌星没有当成,却混成了这副孙子样儿,有时候和朋友们一起喝酒闲谈,我还会跟他们谈起这件事,在谈到我的理想和现状之后,他们多半会哈哈大笑,然后咧着嘴对我说:“你说这都是你自己混的,能怪谁呢?”

    说起来,这都怪我爷爷。这是真的。

    咳,我的名字叫姚远,不是遥不可及的遥,充其量也只有二里地那么远,我现在说的二里地,是指我老家到县城的距离。

    我出生在一个挺破挺小的乡下,这地方的名字叫“兴隆岗”,之所以叫这名,是因为早年间治安混乱,这里曾经是闯关东的流民聚集地。

    当时也不知道是哪个开眼的家伙看上这里地侯特殊,所以引来了一大票发国难财的家伙,他们向这些流民施以小恩小惠,鼓动他们在这里种起了大烟,在这大东北山高皇帝远的地界,官方的人根本就顾不过来,但是想发家的贼寇军阀们可就高兴了,短短几年之间,这里竟然发展成了东北为数不多的烟土倒卖地。

    当年军匪乃是一家,他们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钱,所以,虽然众多响马胡子隔三差五火拼,路边无人认领的野骨喂肥了满山的野狗,但万幸的是,不到万不得已他们都不会伤及这里的百姓。

    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维持了一种很微妙的共生环境,更有甚者,有的土匪暂时手头不宽裕还可以赊账秋后再算,据说当年他们这些玩儿黑的还挺仗义,相比之下那些散军就很不讲究了,有很多的散军仗着自己有些势力,便横行霸道,没钱,就随手抓把子弹顶账,一把子弹换一大箱烟土,你要也得要,不要就把子弹塞到枪里面往你身上打让你要,这不是吹牛,就连现在我家里还有五六颗子弹皮子呢。

    奇怪的是,当年的老乡也没有怨言的接收了,他们毕竟在这片土地上滚了几年,长点心眼儿的都练就了一双好眼睛,他们明白,就这样儿的队伍,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别的队伍吞并的。你要问为啥,素质在这儿隔着呢,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那啥,这样光知道欺负老百姓的军队,注定是上不了席面儿上的。

    可以说,正是这些军阀,土匪,以及一些从中赚取差价的二道贩子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那个特殊的年月养活了一大批流民,以至于更多的人被吸引到了这里,让这个小地方兴隆一时,所以兴隆岗之名由此而来。

    不过,我要说的可不是那个年月,我们的故事,还要从那时再延后十几年,这也回到了我刚才所说的,一个关于怪力乱神的离奇故事,你可以把它当做一个无稽的野史,也可以当做一个没有结局的传说,总之不要太当真就行了。

    讲的是建国初期,整个中国大陆百废待兴,刚从战争后残喘的土地暗流涌动,还没虽然说人民群众很多还是吃不饱饭,不过,在某种角度上来讲,这个时候,确实最整个历史上最太平的日子,因为,在这几年里,整个中国没有‘鬼’的存在。

    当然了,这些事情都是我的奶奶告诉我的,想想我小的时候,爹妈不在身边儿,就是我奶奶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以前的农村天黑了就睡觉,根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但是那时候我还小,说好听点儿事心中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未知向往,说难听点儿就是太淘,不整景儿睡不着觉,每当入夜的时候,我就挤到奶奶的被窝里,缠着她讲故事,在记忆中,我奶奶总是乐呵呵的,她为我盖好被子,再用右手隔着被子抱着我,这才慢慢的开口讲起。

    农村老太太能讲的故事,除了妖魔鬼怪,也就是土地邪神儿啥的了,好几次都吓得我差点尿了裤子,可越害怕还越想听,要说我奶奶所讲故事中我最不喜欢听的,就要数刚才我说的,那个建国初没有鬼神时期的一个发生在我家里面关于我爷爷的故事。

    在我的记忆中,对我爷爷的印象根本就没有,只是听我奶奶讲说我爷爷从小就到处打仗,有一回让人家打掉了四颗大牙,到最后只能镶上铜的,一开口就能看见他那四大黄牙,因此,村里面的人都称呼他为姚四。

    我不喜欢听这个故事的原因倒不是这个故事里面我爷爷有多么的威武神勇盖世无双,相反的……她嘴里的我爷爷,按照现在的思维逻辑也是个人渣。

    想当初刚刚建国,百废待兴,最脏苦穷的职业,莫过于铁路工了,整天扛着搞头铁锹搬运铁轨,凡是家里有些能耐的都不干那玩意儿,而且想当初我爷爷也挺不着调的,仗着家里分了些土地,外加上三辈贫农根儿正苗红,就开始不务正业了,他年轻的时候长的还真算不错,白白嫩嫩人五人六儿的完全就不像是个乡下人,当时正赶上知青下乡,据说女知青可真让他泡了不少。

    要知道这可真是色胆包天,那是个啥年月啊,就连处对象都要先跟组织打报告的年月,这男女作风问题简直就好像现在地窖里面藏娘们儿一样的严重,多亏了当时家里面想尽一切办法替我爷爷跟上面上了‘态度’这才保住了他不被批斗。

    事后,我太爷爷怒了,他看我爷爷这一身滚刀肉,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动,一天天还不干活就知道骚扰小姑娘,这样的人还有啥作为,这整个不就一造粪的机器么?

    无奈,我太爷爷发了狠,要送我爷爷去当铁路工,可是我爷爷说啥也不干,为此还故意在门框子上崴了脚装瘸,没办法,我太爷爷也无奈了,心想不去就不去吧,反正他也只不过是一时之气,说实在的,让儿子去干那种下贱的活儿,他的心里也说不过去。

    可是谁又能料想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曾经最低贱的工作,在几十年以后简直可以跟吃皇粮相媲美了,听上去确实好像是个奇迹,但是却当真如此,不过这是话外题,提一嘴就算了。

    说归正传,由于我爷爷当时以瘸相逼,所以我太爷爷也不敢再让他去抗钢轨,没办法,谁让家里面就这一根独苗儿呢,所以太爷爷只好甩给了我爷爷一把家里的土短枪,他对我爷爷说:“你啥都干不了是吧,那就给我拿着枪上山蹦兔子去!”

    当时,村子里面还是公社制度,啥是公社制度,答案就是大锅饭,全家都不开火,等到饭口集体去大食堂里面打饭吃,现在看来挺白痴的一个制度,在当时来讲,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白吃的,因为你得干活,“吃饭不花钱努力抓生产”嘛,攒公分儿才有饭吃,当时边远山区还没有禁枪令,外加上我家这块儿,是他妈出了名的北大荒,要是光靠着那帮公社里的家伙,一年下来也就年三十儿的时候能见着点荤腥儿,对与老农来说,这不算啥,但是对于大城市来的干部们,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你还别说,这‘延安’来的同志脑瓜儿是好使,他们很明白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于是,便颁布了制度,在条件允许下,允许老乡将打到了野味上交公社,一斤肉两公分,两公分儿也就是一顿饭的价钱,我爷爷明白我太爷爷的算盘,他这是想让我爷爷自力更生,我爷爷当时由于跟家里面有些矛盾,外加上年轻人心高气傲,于是乎,也没说啥,接过了猎枪就踏上了全职猎人的道路。

    那一年,他二十一岁,常言说得好:小伙二十一,成天竟装b,二十一二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以为自己懂得很多但实际上还是愣头青一个,当然了,我说的是我们这个时代,在我爷爷的那个时代就不同了。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在那个年月那个岁数,重活干不了,一天天老总是饿,那时候穷啊,虽然广播喇叭里面成天东方红太阳升,可即便是日出东方也带不来羊肉绘饼,本来家里面一日两餐还饿不死,但是这次我太爷爷就差让我爷爷净身出户了,他终于也就有了危机感,为了填饱肚子只有干活了,说起来,如果我爷爷当时能不那么倔,服个软的话,也不至于如此,那都属于过去了,后悔也没有了意义。

    那是一九五九年,但是充军热并没有蔓延到这小小的山村内,大家相安无事,各过各的日子,一年以后,讲的是一九六零年的那天,我爷爷扛着枪出门了,虽然他年轻的时候很不着调,但是枪法着实不错,当然了,这是不是他自己吹牛已经不得而知了,不过,那时候的自然资源也的确过硬,东北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卡卡的就飞进饭锅里。

    当然了这只是比喻,野鸡是飞不进饭锅里的,能飞进饭锅里的只有瞎鸡,不过那几天他的收成到真是不错,早天除了两只交公换分儿的榛鸡之外,竟然还让他嘣倒了一头獐子,这把他乐得,我爷爷确实够精明,他明白,这獐子交工也换不了多少子儿,于是,他私下找了两三个知青哥们儿,他明白虽然现在都大锅饭,但是肉啥的真正分到每个人嘴里面还真就没几口,至于那些干货都去了哪却没人知道,这几个细皮嫩肉的知青一个个脸素的跟大萝卜似的,一张嘴都一股子洋白菜味儿。

    所以我爷爷偷偷的找到了他们,私下就用两条獐子腿跟他们换了两盒‘大前门’,剩下的肉用从公社里偷的盐抹了,没事儿的时候还能解解馋,这把他给美的,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就一脚蹬开了家里的破木头门,叼着小烟卷扛着猎枪上山了。

    前些日子刚下完雨,清晨山里的空气十分清爽,我爷爷叼着小烟卷儿,走一步摇三摇的摸进了林子里面,其实他手里的肉已经够交好几天的分儿了,可是没办法,虽然是公社制度,但是社会主义大炕也不养混吃等死的娘们儿,村子里面大家都在忙,我爷爷也明白自己游手好闲也不好看,于是乎就扛着枪做个样子,等到了山里面没了外人,他再干啥也就没人管了。

    那天他进了山以后,直接就找了个没人发现的地儿,把上身的褂子脱下来垫在地上后直接往上面一趟,闭上双眼就进梦里面接茬调戏大娘们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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