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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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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骤然问,这一刻的乐声被打断了。毫无预警地,起居室半开的门上响起一阵嘲弄般的轻敲声——咚——滴哒——咚咚哒哒! 一个男子的声音说道:“原来你躲在这里! ”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矮小黝黑的陌生人。
    “哎——唷——唷,”他说着,拉成好几个音节。他站在原地瞪着队长瞧,开心地咧着嘴笑。“我还以为你是克莉丝! 什么风把警察给吹来了? 遭小偷了吗? ”
    “不,没有小偷。”队长试着整理一下思绪。
    “别告诉我克莉丝又开了什么狂欢派对! 我以为她几年前就不干这种事了。这可不符合高品位那一套的。”
    “不,事实上是——”
    “她到底在哪里? ”他提高声音,中气十足地对着楼上大叫。“唷——呵! 克莉丝。快下来,你这家伙,还躲! ”转向队长:“已经躲了快三个礼拜。大概被片厂的灯照昏头了,我猜。他们迟早都会神经过敏。可是上一部那么成功,大伙当然把她当作摇钱树了。”他故作严肃地哼起一段《偶尔对我歌唱》。“所以我才会以为你是克莉丝,你吹的是她的歌。吹得还真不错。”
    “她——的歌? ”随即,队长希望这会给他带来一道曙光。
    “对,她的歌。还会是谁的? 你该不会以为是我的歌吧,是吗,老兄? 绝对不是。歌是我写的,那是当然。不过算不上什么。这还是她的歌。也许她还不够完美! 呃? 这不是一首好歌吗? ”
    “我说不上来。”如果这人不聒噪的话,他可能会理得出一些头绪。
    “你大概还没看过《铁栏杆》吧? ”
    “没有,应该没有。”
    “这就是广播和唱片最糟糕的地方:电影的活力都被抽光了。或许等你听到克莉丝在电影里唱那首歌,你已经厌烦到想作呕。这对电影并不公平。对于作曲者那种人倒还好,对电影却很残酷,残酷得要命。应该要有某种协定之类的。嘿,克莉丝! 我费尽心力找她,她却不在这里? ”
    他变得一脸颓丧,像个失望的小孩。“如果是她走进来看到我,那就不及我走进来发现她一半有趣了。你想——”
    “打扰一下,先生——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叫杰。哈默。出生证明上是杰森。我写过《如果不能在六月》。你也许也吹过这首歌——”
    “哈默先生。请问住在这里——从前住在这里——的小姐,她是电影明星吗? ”
    “她是电影明星吗? ”缓缓升起的讶异暂时止住哈默先生的话头。接着他认为自己一定搞错了什么。“等等,克莉丝是住在这里吧,对不对? ”
    “这里住的小姐叫克莉丝没错。不过——嗯,也许你能帮助我们。发生了一件意外——很不幸——而且显然她说过,她的姓是罗宾逊。”
    男子听了笑得很开心。“罗宾逊! 这笑话不错。我老嫌她没有想像力,编不出即兴台词。你相信她姓罗宾逊吗? ”
    “呃,不,不大相信。”
    “我刚才不是说了! 谁叫她把我看作剪辑室地板上的碎底片渣,让我也反过来掀掀她的底。她或许会把我塞进冷冻柜一整天,但还是值得。反正我不是什么绅士,所以告诉你也无妨。队长,那位女士的名字叫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 ”队长说道。他下巴一松,掉了下来,完全无法控制。
    “克莉丝汀。克雷! ”皮茨太太喃喃说道,她站在门口,浑然忘了手上那盘煎饼。
    第三章
    “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 ”午报的宣传海报喊道。
    “克莉丝汀。克雷! ”头条新闻叫嚷。
    “克莉丝汀。克雷! ”收音机里议论纷纷。
    “克莉丝汀。克雷! ”街坊邻居交头接耳。
    全世界的人都停下来说这个名字。克莉丝汀。克雷淹死了! 文明社会中只有一个人说:“谁是克莉丝汀。克雷? ”
    说这话的是布鲁姆斯勃里聚会上一个聪明的年轻人,而他只是为了耍聪明。
    因为一个女人丢了性命,全世界开始发生许多事情。
    加州一名男子打电话传呼格林威治村的一位女子。一名德州飞行员夜晚加班,载着克雷的电影拷贝去赶场。一家纽约公司取消了订单。一位意大利贵族破产:因为他曾指望把游艇卖给她。费城一名男子吃到数月来的第一顿大餐,原因是他透露了一则“想当年我认识她的时候”的故事。一个女人开始在陀桂夜总会登台,因为现在她的机会来了。英国某教区有个男人跪下来感谢上帝。
    沉寂了好一阵子的报界,也在这一阵始料未及的旋风下迅速动了起来。《号角》从布莱顿的选美会上紧急召回巴特。巴索娄姆,他们的“写手”( 巴特感激莫名——他一回来就大谈屠夫吃肉) ,还有吉米。霍普金斯,专跑“犯罪和激情”的明星记者,正在布瑞佛采访一件无聊的下流社会火钳命案。( 《号角》已堕落至此。) 摄影记者丢下手边的赛车、专访、名流婚礼、板球赛、要乘坐热气球上火星的人,像蝗虫一般挤进肯特郡的农舍、南街的小旅馆、汉普郡设备齐全的庄园。克莉丝汀。克雷在乡下租了一处迷人的退隐之所,在亲朋好友全不知悉的情况下,躲进一个不知名又偏僻的农庄里,更为她的死亡添加了精彩的一章。
    庄园照片( 花园成了前景,因为紫杉挡住了屋子) 下的标题是:“克莉丝汀。
    克雷的房子“( 其实她只是租用一个夏季,但租的房子不够耸人听闻) ;在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照片旁,是另一些隐藏在玫瑰丛中的房屋照片,标题写道:”她生前喜爱的地方。“
    她的媒体公关为此潸然泪下,就像在报社截稿后才发生重大新闻一样。
    任何对人性有了解的人,在略微观察克莉丝汀。克雷之死的影响时都会发现,虽然她的死引起了惋惜、恐慌、惊吓、悔恨,以及其他多种情绪反应,但似乎没有一个人感到悲恸。惟一称得上真情涌现的,就是罗伯特。提司铎伏在她尸体上歇斯底里的那一段。但谁敢说其中属于自怜的成份有多大? 对比克莉丝汀国际巨星的身份,这样的情节不过属于一个小龙套。至于她身边的熟人,恐慌是他们对此不幸消息的最主要反应。但也有例外。孔恩,原本预定执导她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在英国的片子,或许感到失望,但勒庸( 本名汤金斯) ,要在片中和她演对手戏的男演员,则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影片中有克雷,或许表面风光,但却会成为自己票房的沉重压力。特伦特公爵夫人已经安排好一场以克雷为号召的午宴,打算一举重登伦敦社交界女王的地位,现在只能咬牙切齿了。但莉蒂雅。济慈却快乐得不得了,因为她曾经预言克雷之死,虽然她是成功的社会观察家,但能猜得这么准也的确不凡。“亲爱的,你真了不起! ”她的朋友恭维道。“亲爱的,你真了不起! ”没完没了。
    莉蒂雅被欣喜冲昏了头,所以从早到晚参加一个接一个的聚会,只为了在进场时再一次品尝那美妙的滋味,听别人说:“莉蒂雅来了! 亲爱的你真……”沉浸在众人的赞叹之中。没有,就每个人所看到的,没有一颗心因为克莉丝汀。克雷不在世上而破碎。人人都把丧服拿出来掸掉灰尘,希望能受邀参加丧礼。
    第四章
    不过首先要验尸。正是在验尸的时候,开始出现暴风雨前第一波微弱的骚动。
    首先注意到平静的水面上出现颤动的,是吉米。霍普金斯。他得到吉米(Jammy) 这个绰号,是因为每当有一条好新闻,他就高兴地大叫:“好东西(Jam)!好东西! ”
    而且他的哲理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极为灵敏,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帮巴特分析那些为追逐新闻而挤到肯特郡这小市政厅的三教九流时,中途戛然叫停,而且瞪大了眼睛。因为他从两位狗仔队宽松的便帽之间,看见一张平静的男子脸孔,这张脸比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更有新闻性。
    “看到什么了? ”巴特问道。
    “我看到什么了! ”说着霍普金斯从长凳边上滑了开去,此时验尸官正好坐下来要求大家安静。“帮我留住位子。”他低声说道,随即溜出屋去。他又从后门走了进来,很熟练地挤到他的目的地,坐下来。男子转过头来看看这位不速之客。
    “早安,探长。”霍普金斯说道。
    探长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说道,装出很虚伪的声音。
    验尸官再次要求安静,但探长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下来。
    不久,趁着帕特凯瑞进来提供证物时的小骚动,霍普金斯说道:“怎会劳您苏格兰场的大驾呢,探长? ”
    “旁观而已。”
    “我懂了。原来只是列席单位而已。近来罪案清淡是吧? ”看到探长并无反应:“噢,做做好事嘛,探长。到底是什么情况? 死因有什么玄机吗? 有疑点,呃?
    如果你不想把你的话公开,我就是最可靠的保险箱。“
    “你是最可靠的牛虻。”
    “噢,你知道我得穿透多厚的皮肤才吸得到血吗? ”这话除了博得微笑之外,什么也没有。“听我说。只要透露一件事就行了,探长。今天的验尸会不会延期? ”
    “就算会我也不惊讶。”
    “谢谢你。有这句话就够了。”霍普金斯说着,半讥讽半认真,随即又离开了屋子。他把像笠贝一样挂在墙边窗户上的艾伯特——皮茨太太的儿子——叫下来,说服他两先令的报酬要比只看得见一角的无聊验尸好得多,然后派他带一封要叫《号角》忙翻天的电报去利得斯通。之后就回去找巴特。
    “事有蹊跷,”他低声回答巴特用眉毛表示的疑问。
    “苏格兰场的人来了,那就是格兰特,戴红帽子后面的那个。今天的验尸会延期。找到凶手了! ”
    “别在这里说! ”巴特说道,担心人太多。
    “对。”吉米同意。“穿法兰绒灯笼裤的是谁? ”
    “男朋友。”
    “我以为男朋友是杰。哈默。”
    “本来是。这是新的。”
    “情杀? ”
    “我愿意跟你赌一赌。”
    “移情别恋,我想? ”
    “对。他们是这么说。看来她耍过他们。谋杀的理由应该很充分,我是这么想。”
    都是些最基本的证据——尸体的发现和确认等等,验尸官一拿到这些资料,程序立刻结束,择期再验。
    霍普金斯判定,显然克雷之死绝非意外,而目前苏格兰场还不会有任何逮捕行动,因此要打探消息,无疑要去找穿法兰绒灯笼裤的青年。他名叫提司铎。巴特说昨天全英国的报社记者都想采访他( 那时霍普金斯正从火钳凶案那里赶回来) ,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难搞。骂记者是食尸鬼、秃鹰、鼠辈,和其他不及备载的字眼,对媒体的势力好像浑然不知。没有人敢对媒体如此无礼,否则不能全身而退,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霍普金斯对于自己诱人上钩的能力有很大的信心。
    “你就是提司铎,对吧? ”他随口问道,在走向门口的人群中,他“刚好”走在这青年身边。
    青年的脸拉了下来,立时充满敌意。
    “不错,我是。”戒心十足的声音。
    “不会是老汤姆。提司铎的侄子吧? ”
    脸上的敌意一扫而空。
    “是的。你认识汤姆舅舅? ”
    “交情不深。”霍普金斯承认,没想到还真的有一位汤姆。提司铎。
    “你好像知道我已经不用斯坦纳威了吧? ”
    “嗯。昕说了。”霍普金斯答道,不知道斯坦纳威是一匹马还是什么? “你现在在哪高就? ”
    等他们走到门口,霍普金斯已经和他混熟了。“要我载你一程吗? 一起吃顿饭吧? ”
    太漂亮了! 用不了半小时,头条新闻就搞定了。他们还说这毛头小子难搞? 完全不用怀疑:他,詹姆斯。布鲁克。霍普金斯,是最杰出的新闻人。
    “抱歉,霍普金斯先生,”格兰特愉快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身后,“我很不愿扫你的兴,不过提司铎先生和我有约了。”然后,眼见提司铎面露惊讶之色,而霍普金斯也马上就会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他加上一句:“我们很希望他能帮个忙。”
    “我不明白,”提司铎终于露底了。霍普金斯了解到提司铎完全不知道格兰特是何许人,赶忙幸灾乐祸地冲口而出。
    “这位是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他说道,“凡是他经手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
    “希望我的讣文能由你来写。”格兰特说道。
    “希望我有此荣幸。”记者热切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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