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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桥 作者:[美]詹姆斯·帕特森-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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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敏斯特大教堂河对岸的拜特希。一路上,马丁不停地给我介绍他家的早餐和家人。我们都随身带着传呼机,但没有一个人想谈 “野狼”和他的威胁。至少这会儿不想谈。
  “我老婆是个捷克人——克拉拉?切诺霍斯卡,她出生在布拉格,不过她现在可是个地道的英国人。她经常收听电台,还有BBC的各种对话节目。不过今天早上她坚持要做捷克式的早餐。她想给你露一手。你会喜欢的。我希望。不,我想你会喜欢的,亚历克斯。”
  我也这么想。马丁一边开着车,一边面带微笑地跟我说着他的家人。“我的大女儿叫汉娜。猜猜是谁给他们起的名字?给你一个提示:孩子们分别叫汉娜、达妮艾拉和约瑟夫。知道这名字怎么来的吗?汉娜最喜欢看的就是电视剧《不要穿什么?》中的崔妮和苏珊娜。她才14岁,亚历克斯。我的二女儿丹妮经常在拜特希公园打曲棍球——她对芭蕾也很着迷。乔最喜欢玩足球、滑板和游戏机。男孩子差不多都喜欢这些,对吗?刚才我说过今天我们吃捷克式的早餐吗?”
  没用几分钟,我们就到了拜特希。洛奇的家是栋维多利亚式的红砖小楼,楼顶铺着石板,还有个大花园。非常整洁漂亮、别致,与周围的环境融合得很好。花园里色彩缤纷,修剪整齐,说明收拾花园的人是个很崇尚秩序的人。
  他的家人都在餐厅里等我们,早餐也刚刚摆上桌。马丁正式把我介绍给了他家的每一位成员,包括一只绰号叫“小老虎”的小猫,这让我立即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心里不由感到一阵剧痛。
  马丁的妻子克拉拉把早餐一样样摆上餐桌,还一样样给我做了介绍:“亚历克斯,这是kolace,就是中间有奶酪的馅饼;这是Rohliky——面包卷;Turka,就是土耳其式咖啡;Parek,是种香肠,味道非常好,这是我们家的特产。”
  她看着大女儿汉娜——她结合了马丁夫妇的特点,高挑、苗条、端庄秀丽,但她也继承了马丁的鹰钩鼻。“汉娜?”
  汉娜冲我咧嘴一笑,“你喜欢什么样的鸡蛋,先生?这里还有蛋卷。”
  我耸耸肩说:“蛋卷。”
  “很好的选择,”克拉拉说,“发音非常完美。看来我们的客人是个天生的语言学家。”
  “谢谢。那是什么?”我问道,“我要了什么?”
  汉娜格格地笑了,“就是炒鸡蛋。配上rohliky和parek味道会更好。”
  “太好了,面包卷和香肠,”我说,孩子们对我的炫耀性表演给予了热烈的掌声。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过得非常愉快,克拉拉不停地盘问着我在美国的生活,同时还告诉我她所喜欢的美国侦探小说,还有最新的布克奖赢家《维农少年》。她对这本书的评价是:“很有意思,而且抓住了你们国家疯狂的一面,就像是冈特?格拉斯在《锡鼓》中描写的德国一样。你应该看看,亚历克斯。”
  “我过的就是这种生活,”我告诉克拉拉。
  直到早餐结束时,孩子们才承认早餐时吃的那些食物的名字就是他们唯一认得的捷克语单词。然后,他们开始清理餐桌,洗刷盘子。
  “哦,这是你要的,” 8岁的约瑟夫说。
  “恐怕我又得问——这是什么意思?”
  “哦,鸡蛋油腻了,”乔边开玩笑,边用他那小男孩特有的方式笑着。
  《伦敦桥》第68章
  离开马丁家后,除了继续担心“野狼”是否会采取报复措施和他会袭击哪里之外,我没什么可做的事了。于是,我回到酒店又睡了几个小时;起来后,我决定出去走走。我觉得这会是一次漫长的散步。但我需要它。
  奇怪的感觉来了。我沿着百老汇大街往前走着,总觉得有人在跟踪我。我不认为这是我的幻觉。我想尽办法想看清楚那个人,但是,要么就是他跟踪的技术太高超了,要么就是我的反间谍技术太差了。也许在华盛顿的话,就不会这样了。对我来说,在伦敦想要发现什么人不对劲,那是非常困难的——当然,除我自己之外。
  我在苏格兰场停了下来,他们还是没有“野狼”的消息。而且,也没有任何报复性活动的消息。至少在目标城市里还没有。暴风雨到来之前的宁静?
  一个多小时后,我沿着白厅,走过唐宁街10号,来到特拉法尔加广场,然后再从那里原路返回,感觉好多了。在回酒店的路上,先前的那种恐惧感再度出现了——就好像有人在看着我,跟着我。是谁?我什么人也没看到。
  回到酒店房间后,我给孩子们打了个电话。然后,又给独自一人住在第5大街上的奶奶打了电话。“我觉得非常宁静,”她笑着。“但我不介意一大家子的人。我想念你们所有人。”
  “我也是,奶奶。”
  我穿着衣服就睡着了,直到电话铃声把我叫醒。我没拉开窗帘,屋子里一片漆黑。我看了看表——天啊——凌晨四点钟。我想这回终于把我缺的觉都补回来了。
  “亚历克斯·克罗斯,”我对电话说。
  “我是马丁,亚历克斯。我刚从家里出来。他叫我们去议会大厦,在访客入口外面的人行道上碰面。要我去接你吗?”
  “不用了。我走着去更快。我们到那儿见吧。”这么早在议会见面?听起来不太妙。
  大概5分钟后,我又回到了街上,沿着维多利亚大街朝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赶去。我敢肯定“野狼”要采取行动了,而且这回伤亡会非常惨重。这会不会意味着四个目标城市即将遭到袭击?如果是这样,我不会感到吃惊。现在这个时候,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感到吃惊。
  “你好,亚历克斯。我想也许能在这儿见到你。”
  一个男子从阴影里走出来。我竟然没注意到他躲在那个地方。精神太过于集中了,可能我还没有醒透,真是有点儿疏忽了。
  他从阴影里走出来,我也看到了他手里的枪,正对着我的胸口。
  “其实,这会儿我应该离开英国了。可我还有一件事要做。杀了你。我想让你亲眼看着自己被我干掉。就像这样。我做梦都在想着这个时刻。也许你也是。”
  说话的人就是杰弗里·谢弗。他看上去趾高气扬、满怀自信;而且他现在已经占据了上风。也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甚至都没有考虑该采取什么措施,我甚至都没有犹豫。我撞向谢弗,等待着雷鸣般的枪声。
  枪响了。可是他却没打中,至少我觉得没有打中。我猜他那一枪打偏了。没关系。我已经把谢弗逼到了墙边。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惊讶与痛苦,这正是我所需要的动力。他的枪也在打斗中掉到了一边。
  我抡起拳头打他的上腹部,大概是皮带以下的部位,这可能是致命的一击。我希望是。他的呻吟声告诉我,他受伤了。但我还想再多打他几拳,理由我有的是。我真想当街就宰了他。我又朝他的小腹上打了一拳,这拳让我感觉到他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强硬了。然后,我又在那混蛋的太阳穴上狠狠地打了一拳。接下来的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上。他伤得很重,但还不至于倒下。
  “你就这点本事,克罗斯?该看看我的了。”他咆哮着。
  他掏出一把折叠小刀,我退后了一步——但我随即意识到他已经受伤了,而这正是我的最佳时机。我又打出一拳,这拳落在了他的鼻子上。流血了!他还没有倒下,冲我疯狂地挥舞着手上的刀。他划伤了我的胳臂,我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疯狂,没有受伤或是被杀真是太幸运了。
  我终于有机会摸到了自己的枪,然后就从腰背后皮带上的枪套里掏出了枪。
  谢弗朝我冲了过来,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的枪。也许他觉得我在伦敦不会把枪带在身上。
  “不!”我大叫着。时间只允许我喊这么一句。
  我朝他的胸口开了枪。他靠墙倒下,慢慢地滑到地上。
  他的脸上除了震惊的表情,什么也没有,也许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也只是个血肉之躯。“混蛋,克罗斯,”他低声说,“混蛋。”
  我弯下腰对他说:“‘野狼’是谁?他在哪儿?”
  “见鬼去吧,”说完,他就死了,见鬼去了。
  《伦敦桥》第69章
  伦敦桥正在坍塌,
  倒塌,倒塌。
  “鼬鼠”死在伦敦大街上后没几分钟,他的老战友,亨利?西摩就开着一辆已经开了11年的白色面包车穿过了夜色——他觉得自己并不惧怕死亡。一点都不惧怕。事实上,他欢迎死神的到来。
  凌晨四点半刚过,威斯敏斯特大桥上已经是车水马龙了。西摩把车停在了尽可能靠近大桥的地方,然后走上桥,把胳臂搭在桥栏杆上,看着西方。他喜欢站在古老的大桥上眺望大本钟和议会大厦,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经常从他的成长地曼彻斯特来伦敦游玩,从那时起他就喜欢这么做。
  这个早上,他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在泰晤士河对岸,他看到了“伦敦眼”,这是他最讨厌的建筑。泰晤士河的颜色就像清晨的天空一样黑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咸味和鱼腥味。几排李子色的游船静静地停靠在大桥边,等待着一小时后第一拨游客的到来。
  游客不会再出现了。在今天这个日子里。除非老亨利没有上路。
  华兹华斯曾经这样描写从威斯敏斯特大桥上看到的风光(他觉得是华兹华斯写的):“大地再没有比这里更美的风貌。”亨利?西摩一直记得这句话,虽然他不太喜欢诗人和他们说过的话。
  给这堆烂摊子写诗。应该有人为我写首诗。大桥和可怜的亨利?西摩,还有今天早上所有出现在这座大桥上的倒霉的混蛋。
  他回到车上。
  早上五点三十四分,大桥就像被人从中间点燃了一样。这是亨利?西摩的车爆炸时放出的亮光。桥下的路板向上了翘起,然后断为两截;大桥的桥墩倾倒;三球形的街灯像被狂风吹起来的花草一样飞向空中。有那么片刻,一切都陷入了平静,死一般的平静。西摩的灵魂离去了。然后,警笛开始响彻伦敦。
  随后,“野狼”给苏格兰场打了个电话,接受众人对这一杰作的好评。“不像你们,我说话算数,”他说,“我曾经试着在我们之间建立起桥梁,可你们却把它们都拆毁了。你们明白吗?你们终于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伦敦桥已经没了……这只是个开始。还远没有结束——我要让它一直继续下去。”
  报复开始了。第四部巴黎,犯罪现场
  《伦敦桥》第70章
  他很熟悉这条位于巴黎以南60公里处的试车跑道。“野狼”要在那里测试一辆赛车的原型,不过,这次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伴儿。
  走在他身边的是个曾在法国和西班牙活动多年的前克格勃特工。他叫伊利亚?弗洛罗夫。伊利亚一眼就认出了“野狼”。他是少数几个活下来的前克格勃之一。尽管他把自己当成是“野狼”为数不多的朋友中的一个,但他的心里还是充满了恐惧。
  “真漂亮!”他们走近一辆红色的保时捷新跑车时,“野狼”称赞道。这是参加劳力士运动汽车联赛的标准车型。
  “你还是这么喜欢汽车,”伊利亚说,“跟以前一样。”
  “我在莫斯科郊外长大的,从没想过自己能够拥有一辆汽车。可现在,我的汽车多得连自己都数不过来了。我想让你陪我开上一圈。上车,朋友。”
  伊利亚?弗洛罗夫摇摇头,举起双手表示拒绝,“我不行。我不喜欢噪音、速度,我不喜欢赛车。”
  “我很坚持,”“野狼”说道。他先打开了副驾驶那边的门。“来吧,这车不会咬你的。你永远也不会忘记这次旅行的,伊利亚。”
  伊利亚挤出一丝笑容,然后开始咳嗽。“我怕的就是这个。”
  “等开完车,我要跟你谈谈下一步的行动。我们很快就能拿到赎金了。他们正在日渐屈服。我有一个计划。你会变成一个富翁的,伊利亚。”
  “野狼”爬进右侧的驾驶座。轻轻按下按钮,仪表盘随即亮了起来,汽车咆哮着抖动起来。“野狼”注意到伊利亚的脸色都变白了,不由得愉快地笑了。他用自己奇怪的方式喜欢伊利亚?弗洛罗夫。
  “我们现在正坐在引擎上。车里马上就会变得很热。没准儿有130度。所以我们得穿上‘隔热服’。噪音也会变得很大。戴上你的头盔,伊利亚。抓稳喽。”
  然后,他们就冲了出去!
  “野狼”就是为此而生——世界上最好的赛车带来的刺激与原始力量。以这种速度行驶,他必须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驾驶上——其他任何事都已不再重要;他在试车时,什么都不会去想。这一切都是为了力量: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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