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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我是孕妇好吗?腰围会多半寸有什么稀奇?犯得着特意说出来吗!”我极度不满地走到桌前坐下,把棋子扔回给他,“剪剪头发吧,比女人还长!”
“不剪。”他发得干脆。
我们有十年没有见面了吧。他还是没什么变化,沉如磐石,冷若霜雪,俊俏依然,还是喜欢穿暗色的衣裳,一关灯就看不见的那种,还是爱坐在不易被人察觉的阴暗角落里,观察别人,拒绝被观察。
“无端端来这里做什么?”他微微皱着眉,思索着下一步要怎么走。
“来纽约办点事儿,现在办完了,得几天空闲,便顺道来啾啾你死了没有。”我盯着他面前的茶碗,浅棕色的水里飘出清清凉凉的薄荷味。口干舌燥的我,管不了那么多,端起来就往嘴里灌。
一股舒心的凉意从舌尖游走到全身,淡淡芳香混着丝丝甘甜直沁脑门,之前的困倦与躁意一扫而空。
一杯茶,足以解去一整个夏天的烦恼。
“这么随便喝我的茶,不怕被毒死么。”他放下棋子似是下了一个妙招,嘴角微有笑意。
我白了他一眼:“老友千里迢迢来探你,不说新沏一壶好茶招待,还咒我!你这种鬼德性,到底是怎么平平安安活到现在的?”
“五十步笑百步。”他冷哼,“鬼鬼祟祟一人前来,必是跟夫君吵架了吧。不对,是打架并且打输了吧?”
“放屁!”我怒目相向,“心里阴暗的人,看什么都是阴暗的。我们夫妻关系好的很。”
“那为何形单影只?”
“谁告诉你结婚之后就要分分秒秒黏在一起的?”
“借口。”
“孕妇脾气很大的。砸了你的店可怎么办?”
我气死了啊,我怎么能跟别人说,敖炽跟九厥还有甲乙组成了观光团,跑去一个什么“纽约比基尼小姐选拔赛”的现场去了……面对曼妙的比基尼妹子们,九厥这个死鬼老早就忘了自己的玉照还在通缉令里吧。不过他跟敖炽的臭德性我还能理解,连素来对敖炽他们一屑不顾的甲乙都同流合污了,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至于眼前这个对我毫不客气的男人,我知道你们都不认识,因为从头到尾,这个阴暗的家伙根本就没有出过镜嘛。但是,他虽不在江湖,可江湖里处处有他的影子。你们不认识他,却一定认识他种出来的茶,那一杯由我扩散出去的,碧绿灵澈,先苦后甜的——浮生。
瞧瞧你们这些家伙,从头到尾就只知关注我怎么折磨敖炽与不停的帮工,哪个妖怪长得帅,哪个妖怪给的金子多,甚至八卦我跟敖炽生出来的娃会是什么品种,却没有一个人问过我,这杯浮生茶的来历。简直太没有内涵了!统统去长城面壁!
既然今天我走进了这间无名小店,又跟这个男人坐到了一起,在等他下完这盘又臭又长的棋之前,我愿意讲一讲他的故事。
如果你们愿意听,就赶紧把花生瓜子冰镇汽水小板凳准备好,炎炎夏日,最适合摇着蒲扇听故事,或者讲故事。
2山庄
孤辰幼年是最大的愿望,是能有一直蝴蝶或者蜜蜂,停留在他家的花圃里,就像在外头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场面一样,风轻春暖,蝴蝶花间。
可惜,一只都没有。
家里的花圃,没有蝴蝶,没有蜜蜂,连一只蚂蚁都看不见。敏感而聪明的小东西们,没有胆量靠近一片轻易就能让自己送命的、剧毒的海洋。
牡丹茉莉,丁香月桂,松柏香樟,这世界上一切被人熟知的植物,从来不属于这个花圃。
孤辰家的花圃是另一个世界,分得很均匀的区域里,黯黑与幽蓝,暗紫与妖红,一边各为政,一边又要争奇斗艳。每一朵花,每一片叶,都在用旁人看不见的方式,互相侵略。花圃里的每一个成员,一路荆棘坎坷地将自己修炼到最好,只为让主人一眼相中,摘下来,撕成片,捣成泥,或者还有别的更残忍的方法,最后变成一种工具,用自己的万劫不复成全另一个人的死亡。这就是它们生存的方式。
阿爹说,这里的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杀人不见血的刀。
当孤辰长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的年级时,阿爹抓着他的小手,教他写的第一个字,就是“刀”。短短两笔,他却怎么也写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说,写不好这个字,就没有饴糖吃。
双生哥哥明昊就写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着哥哥获得的奖品流干口水。
一天,一月,一年,数载,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难看的“刀”字,铺满了小小的房间。
好几次,小孤辰顶着满脸的墨渍,恹恹地握着毛笔,问明昊:“哥哥,阿爹为啥老让我们写这个字,好烦。我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着他的姿势:“阿爹说写,就写。”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诉阿爹啊。”孤辰把笔一扔,小狗一样蹿出了书房。
他们的家,在通州边上的野地里,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纵横的小路高草丛生,诸多岔口扰乱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宫。据说以前这块地方不这样荒凉,还曾是前朝某个官宦大家的避暑山庄,亭台楼阁,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后一道诛灭九族的圣旨,一夜间斩断山庄内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这里的所有人气。恃宠而骄的优越永久断裂在灰白的围墙里,公子佳人的脚印被风沙吹散,野草与铁锈慢慢占领了这块地方。山庄还在,只是成了野猫与老鼠的战场,处处蜿蜒的藤蔓当裁判。
有人说不止一次在深夜听到山庄里有啼哭之声,描绘得绘声绘色,吓煞胆小之人。胆大之人不屑,说那不过是春天的猫儿在乱叫。不管传闻如何,曾被血洗的山庄里,终是不详,人们不再往这里来,各家的淘气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说那废旧的山庄里,有吃人的恶鬼,万万去不得。
阿爹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这里时,很少说话的阿爹就说了一个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记得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阿爹就像一块不生根的浮萍,不习惯停留。而且没离开一个“旧家”,他都会将那里烧的一干二净,不肯留下一丝与让他们父子有关的痕迹。
这里是他们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山庄里最僻静的几间房收拾修缮,然后铲掉了花圃里的杂草与枯萎多时的牡丹,按照他惯有的一系列流程,将属于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种植起来。
他浇的水,施的肥,事先都要经过亲手调配。这大约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着木桶走向花圃时,他的左手都很紧地缠着布条,布条里隐隐透出斑斓的血迹。
第一个春天,花圃里的颜色就丰富起来了,孤辰看过外头的花花草草,老觉得自家种出来的跟外头的不太一样。就算他们的花开得再多,总没有百花齐放的喜悦与热闹。它们太犀利,每个花瓣都艳丽出了锋利的刃,由你的视线开始割。
阿爹下了死命令,十二岁生辰前,不准他们兄弟俩走进花圃一步。有一回他玩耍的藤球滚进了花园,他去捡,被阿爹撞个正着,被阿爹拿藤条打个半死,关在柴房里一天一夜,没饭没水。
那时,他才五岁。
明昊就听话多了,阿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一母同胞的亲兄弟,除了长相,竟然找不到多少相似的地方。
孤辰一辈子都忘不了柴房里的那一夜,没有灯火没有食物,饿得要晕过去的他,躺在冰凉的地上,从屋顶的一个破洞里看天上的星星。他隐约姐的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们暂住在一间生意很差的小客栈里,那个在客栈里洗碗的,头上包着花头巾的女人很喜欢他,他也喜欢她,因为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用那双极粗糙的手,从围裙里的兜里摸出糖块给他。他幸福地享受着口里的甜蜜与被人善待的温暖。女人知道他的名字之后,愣了愣,然后笑着告诉他,天上有颗星星也叫这个名字,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
他不太懂什么是爱,但听了也很高兴。虽然阿爹很少对他笑,即便他摔得头破血流,也不会来拉他一把,只拿毫不动容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忍住疼痛憋住眼泪站起来。
那天,他含着糖,在女人的膝盖上睡着了。可醒来之后,他躺在房间里的床上,阿爹不在,明昊坐在桌前,托着下巴看着他。
直到他们离开客栈,他也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
当客栈淹没在火海中是,他几乎是被阿爹拖走的,一边走一边回头。
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女人的话,他现在也没有忘记。
破洞里的星星闪闪烁烁,居然冲淡了腹中迫切的饥饿。
一直被夜猫追得失足的黑老鼠整好从洞里坠下来,掉在孤辰的心口上,吓得他“哇”的一声跳起来,拍着门大喊救命。
从木门的缝隙里,他隐约看到外头明昊的身影。他叫得更大声了,可明昊却不见了。
明昊是一定不会放他出来的,他那么听阿爹的话。孤辰沮丧地靠着门坐下来,顺手捡起脚边的一根棍子握在手里,生怕老鼠再来捣乱。
他以为,这就是他人生中最黑暗可怕的一个夜晚了。一个五岁的孩子,被禁锢在狭小冰凉的柴房里,与老鼠过了一夜。
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这个夜晚,其实连黑暗的边儿都没沾上。
3友人
皇帝死了。听说他只坐了一个月的龙椅。
皇宫内外,波云诡谲,传言纷纷,称一枚红丸便要了皇帝的命,太蹊跷。
旧皇晏驾,新皇登基,整个国家都被这一场最重要的更替往一场尚未完全成形的漩涡中拖去。越发频繁的灾荒,虎视眈眈的女真,内忧与外患如病毒般悄悄扩散、加重。
只是,当一场疾病尚未完全爆发时,人们往往视而不见。这个国家大多数的人,仍将注意力放在了新皇帝的身上,猜测着他是否能少收一点赋税,是否能让大家吃饱肚子。身为一个草根百姓,除了这些,还有什么重要的?
对孤辰而言,这段“国丧之期”真是他十一年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阿爹出了远门,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好了,他不用再念那些怎么也念不完的书,不用再对着木头人连拳脚,更不用把枕头塞到被子里伪装成睡觉的样子,再像个小偷一样溜出家门,计算着时间与外头的世界亲近,然后火急火燎地溜回去,并且要做好随时被阿爹发现打个半死的准备。
这些年,他总是偷偷摸摸的,房梁上的老鼠都比自己正大光明。
明昊过得比他踏实多了,他对阿爹布置下来的每一件事都像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可是,他们的父亲却并不以谁踏实谁不踏实来权衡他要更重视谁。这个多数时间都在家里侍弄花草、喝酒写书法的男人,并不太有父亲的味道,他更像一口被汲干了许多年的枯井,牵挂、眷恋、爱护,人世间一切善意美好的感情都是找不到的。偶尔阿爹也会出去,有时候一天,有时候两天,每次回来的时候,他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许久不出来。
孤辰担心阿爹饿肚子,端了饭菜去敲门,却总是被他狠狠地骂走。透过门缝儿,他嗅到房间里漫出来的烈酒的味道。每一自我紧闭,都以呛扣的烟火为尾声,阿爹会“砰”的一声打开门,将一个盛满纸灰的火盆发泄似的扔出来,他不许人碰,过一时半刻会自己收拾干净。
有几回,火盆里的纸并没有烧得太彻底,孤辰瞟到上头的字——怨僧会,爱别离,求不得……他默默地念,尽管他认识的字已经很多很多,却并不明白这些词的意思,也不懂为何阿爹总是写相同的东西,然后再烧掉。
不过,算了吧,研究阿爹的字远没有在外头抓蛐蛐儿有趣。
要是阿爹每年都有几个月不在家,那该多好。孤辰抱着这个不切实际的愿望,乐颠颠地跑出了山庄。
每到秋日,外头的颜色就变得绚烂而饱满,不知名的矮树上挂满了金橘色的拇指头大小的果子,摇一摇就掉一地,抓一把在衣裳上蹭干净往嘴里一塞,甜过兴祥斋的八宝桂花糖。孤辰的腮帮子跟贪吃的猴似的鼓着,边吃边捡果子,遇到形状完好的,便小心地放到布兜里,留给别人吃。
刚一踏进这块全是浅白卵石的河岸,他便被从天星河里突然冒出来的家伙吓了一跳。
只穿了小裤衩的小元双手擒住了一尾活摇乱摆的大鱼,喜形于色地朝他喊:“小爷的铁指功可算是练成了!”
孤辰打了个哆嗦,这可是深秋了啊,裹两件衣裳都凉。这个虎啦吧唧的小元,真当自己是铜皮铁骨不成?他抓起地上的衣裤,朝爬上岸正摇头甩水的小元扔过去:“你练成了铁指功,有没练成不生病功。”
“切,你们几时见我病过?从小到大,我连伤寒都没染上一次。”小元随便捡起一件衣裳,胡乱擦了擦身子,却不争气地打了个喷嚏。
“我可以假装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