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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3-刑侦前沿-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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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总闸上的保险丝被直径26毫米的铝线代替,该铝线可通80安培电流,不能在大电流通过时及时断电,起不到保险作用。于是,强大的电流引起高温电弧,燃着了铁管端头的油垢、锯末、木箱等易燃品,从而引起这场火灾。    
    刘光庭对该厂书记讲,火灾既与那位中层干部无关,也不干那对男女的事,主要是电工责任心不强:电线老化不及时更换,只用胶布凑合;保险丝不保险;锯完铁管应该将其打磨光滑,但根本没打磨。    
    长治市电力局总工程师对刘光庭的意见表示认同。    
    山西省电力技术部门鉴定结论与刘光庭的结论相一致。    
    [案例七]:    
    1981年7月27日上午10时40分,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接粮食局电话报案:10分钟前,粮票保管员发现粮票库东墙被挖一洞,全国粮票25万斤、山西粮票约8万斤被盗。    
    接到报案后,警方即刻赶往现场。    
    粮票保管员介绍:她是7月25日(星期六)下午5点30分在粮票库整理油证,是最后一个锁门离开库房的。26日没上班,27日上午7点30分上班,大约10点多,西白兔公社粮站王××、郊区粮局李××来领粮票,市糖业大楼姬××来换粮票,当时库房三道门锁完好。进库后先开了北墙的灯,在三道门北边靠西墙麻袋内付给姬××一两票面山西省粮票(2包)2000斤。姬××走后,付给王××山西省粮票10000斤(在靠西北墙开着的箱子内)。他们还要领5000斤全国粮票,一些零星全国粮票锁在一个箱内,开锁钥匙在另一个箱内锁着,正在拿钥匙时,突然发现东墙上有个洞,洞内箱上有土,上面放的旧山西粮票捆不一样了,放在椅子上的全国粮票麻袋不见了。当即,保管员让人叫来科长李××,后又报告了保卫科。    
    根据上述情况,警方立即采取组织措施,成立现场勘查组、现场访问组、社会控制组、现场保护组。    
    刘光庭被分在勘查组,兼作制图。    
    12时前,对现场内外进行了初步观察,没有发现攀登痕迹。    
    粮票库东墙有个洞,经实验证明一人可以进出,但出口时比较困难。    
    东墙外是废纸库(原系理发室),犯罪分子是破窗进入纸库的,因此午饭后的现场勘查是从纸库开始的。    
    当进入到纸库内时,在靠近洞口的地面废纸堆上发现两枚67式木柄手榴弹,引起勘查人员警觉,立即查看武装部的办公室,发现武装部也已被盗。    
    武装部干事沈××讲:武装部就他一个干事,办公室和库房是一个家。这段时间,他在火车站组织民兵看麦子,不怎么回办公室。最后一次离开办公室是7月25日上午10点20分,回机关参加会议,传达上级关于过“八一”建军节的通知精神。    
    长治市粮食局大门正南开,进门为前院,北、西、东三面均为两层单面楼,西北角、东北角、东南角有砖砌楼梯,楼上走道全通。    
    东楼底层4间是汽车库,南起第四个车库改建为粮票库,门上有防盗装置,东墙、北墙上的两个窗户从内看均已用砖砌齐。    
    粮票库北有一过道,从过道东可进一个小院,有北房五间,东房三间,南房两间,北房住4个临时木工,东房是木工房,南房是废纸库。    
    小院东北角风道里向南于东后墙跟有一砖楼梯,梯顶向东进是一个小楼上层,是财务单据库房。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七章 现场勘查能力是综合能力体现(10)

    原汽车库楼上房间住理发员郭××家属和客房,其他楼上楼下均是办公室和会计室。武装部办公室在东楼上层215号,门上有防盗报警装置。保卫科办公室在西楼一层115号,是粮公局值班室,安装有防盗报警器,控制粮票库和武装部的报警装置。    
    南大门两侧有平房,东房是卫生所药库,西房是传达室住房。    
    北楼底西有信道,进去为后院。    
    后院有一排北平房,是食堂、卫生所等;东边是厕所,西边有理发室、澡堂、锅炉房。    
    北、西房之间为信道,进去为家属院。    
    家属院是一排北平房,东、西是高围墙。    
    废纸库门锁完好。门西是三扇三格内开玻璃窗,西扇大开,大格玻璃打破,口为22×19cm不规则型。在中格玻璃里面东下角有灰尘汗液加层指纹3枚(原物提照相)。外窗台框边有蹬踩痕的泥土块。内窗台有蹬踩痕。窗台和窗台边废纸上有碎玻璃块(提取)。窗台上有铁制二齿(原物提取)。    
    粮票库是朝西向外开两扇木漆大门,门锁完好。二道门靠南墙向内开单扇木门,门、锁完好。西间堆放账本和纸张,东间是粮票、油证等。    
    武装部为单扇门,开于西墙北端,安装碰锁,锁着。南门框距地95cm处有撬压痕迹两处,木质撬裂,碰锁扣撬起一半。门南是三扇两格玻璃窗,中扇上格玻璃上有肩部、下有肘部皮肤靠痕,上下长34cm,肘部皮肤痕距窗台110cm。南扇窗朝外开着,此框从上向下有撬痕3处。再下15cm、23cm中扇南边沿各有2处撬痕,和南扇窗同部位撬痕相同相对称。南窗扇下无插销,上插销4个螺丝钉被撬掉3个,落在外窗台上,销头倒置。内为铁钞窗扇,窗下北角被破坏一洞。窗上无插销,下插销完好(经实验从纱窗破洞可伸进手开启插销)。外窗台中南部有蹬踩拧痕两处,纹线不清。内窗台踩痕不明显。窗内挂有绿色窗帘,未拉开。室内南北长620cm,东西宽575cm,进门150cm,距北墙240cm地面上发现足迹鞋印1个,长28cm,纹线较清晰。在东北角靠北墙有一个二门二斗文件柜,上下柜门都开着,上门锁拧掉,下门扣撬开,锁完好。经事主沈××检点柜内文件有变动无缺。柜前91 cm靠东墙放一张三斗一门写字台,台面西边有一个冠军牌锁头。台东也有一个冠军牌锁头,锁键拧开,根部有咬痕,×××讲是台东抽斗上的锁头。台面上有玻璃板一块,上有汗液掌纹一个(照相提取)。玻璃板上放一个手枪套,上有灰尘指纹一个(纹线不清,原物提取),×××讲枪套原在东抽斗内。写字台西抽斗锁完好,搭扣被撬掉,抽斗大开,内放文件、笔记本被翻乱。中间抽斗大开,内放127高射机枪子弹1枚和笔记本、纸张等。西下柜门被打开,内放象棋和纸张被翻落在地面上。写字台北放一把红木椅,在椅背上发现汗液指纹一个(照相提取)。靠东墙放5个绿色铁皮箱,1号柜门拉手上有纹线不清的指纹;2号柜门拉手上有纹线不清的汗液指纹;3号柜门拉手上有不明显的指纹;5号柜门拉手上有指纹。枪柜西地面上有零乱鞋印,长275cm,前宽98cm,纹线较清晰,用静电吸咐方法提取照相。在东南角座东放一红漆大立柜,搭扣上有破坏痕迹,锁搭下12cm处发现加层灰尘掌纹一个(照相提取)。柜内放有67式木柄手榴弹50枚,窗边有两个手榴弹纸套。经事主×××清点,手榴弹被盗2枚。西南墙角放三斗桌1张,桌上没有痕迹,灰尘完好,桌前地面上有同前述一样鞋印3个。    
    案情分析:    
    从两个事主介绍的情况看,粮票库最迟是7月25日下午5点30分锁门的,7月27日上午10点多就发现了被盗,说明案件发生在这中间的时间。26日是星期天,虽然干部不上班,但在原理发室小院一直有人做木工,白天作案不可能。晚上10点前作案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天气热,人们都在11点以后才陆续入睡,判断作案时间在晚上12点之后。据访问,刘××等人在25日晚后半夜听到有响动,好像还有撕纸声。由此可见发案时间是在26日凌晨左右。    
    作案者是先盗武装部后盗粮票库的,这一点有手榴弹被放在粮票洞外可以证明。    
    案犯是从哪里进的武装部?窗户门都可能,因为都有撬痕,却不能开。里窗插销完好,窗台看不清有蹬踩痕,这可能是罪犯没有从窗户进的原因,也许是进去后又把纱窗插销插好的缘故。门是锁着的,但罪犯是从门走的,这说明作案者出门后又关上了门。那么门可进否?看撬的痕迹是可能撬开的,是否撬而不开,才又撬窗户而进呢?也许是两个犯罪分子同时撬门窗,门先开而未从窗进,这也有很大可能。    
    进粮票库是先到废纸库,而后挖洞而入,这一点没有什么可疑。    
    从现场发现的痕迹可见,犯罪分子是自带有钳子、改锥(大小不一)。还有电瓶板,这也许是自带的,或是就地拾到的。从洞内砖头破坏情况看,一定还有个什么打击能力大一点的东西。废纸库、粮票库很黑,作案者可能带有手电筒。    
    从粮票库的破坏情况看,作案者目标准确,现场不乱,不少锁头都没有破坏,可见作案动机是为了偷全国粮票。那么犯罪分子为什么先盗武装部呢?而且去武装部活动时间那么长,结果只偷了2个手榴弹,又放到第二个案件的现场。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偷钱?这不是财会室。偷粮票,他知道这不是粮票库。偷枪?他不要。偷手榴弹?只拿了两枚,还未取走。看样子是偷手枪,而手枪才上交不久,看来犯罪分子对手枪上交的情况是不清楚的。偷手枪的目的是存在的。偷手枪和偷粮票是犯罪分子的总目标。    
    从现场鞋印看,一人清楚,其余不清。从侦查实验结果看,一人也可能作此案。不过一个人从洞口出来是十分困难的,两个人就比较容易。因此不排除多人作案,但进入现场的可能不会超过两人。    
    作案者留下了掌纹、指纹、鞋印、字迹,这对侦破案件是宝贵的,对犯罪分子不利,这是他们的失误,也是犯罪的必然。“高明”的犯罪分子是应当避免的。    
    从第一现场的肩痕与肘痕及鞋印推算,作案者身高在170 cm至175cm,体态不会太胖,因洞口限制,胖了进不去。从鞋印看,后跟外侧先着地,从大指头着力点面推算,犯罪分子的年龄可能是20岁以下。作案者对粮票的重要意义是懂得的,而且有处理这些粮票的本领和条件。    
    现场证明,犯罪分子不是盲流瞎碰的流窜惯犯,也不是就近才进行踩点的外部人,而且是早对现场建筑情况熟知的人。粮票库和原理发室的建筑关系,特别那个旧窗,又有报纸年画多层裱糊,局外人是很难发现的。因为里边已成了废纸库,外人到不了墙根,踩点是不容易的。加之罪犯是知道武装部有手枪的,但又不知道近几个月才上交的情况。    
    鉴于上述判断,侦查的重点范围应放在了解原汽车库和理发室的建筑关系和知道汽车库改作粮票库等情况的人中间。这些人有:    
    在粮食系统工作过的人中了解情况的人;    
    修建和改建粮票库和原理发室的知情人员;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七章 现场勘查能力是综合能力体现(11)

    与粮票库和理发室的人员经常来往知情的人;    
    粮食系统职工子弟了解情况的人;    
    粮局周围经常和粮食局有关系知情的人;    
    其他和粮局有关系知情的人。    
    据总务科的人反映:5月3日,位于西楼北端楼下的总务科被盗,丢失几百斤粮票,因丢失数额不大,由城区分局出的现场。现场提取有指纹等物证,为并案,原案卷转刘光庭受理。    
    刘光庭询问细节,事主回忆说:“当时保险柜门大敞,柜里存放一把暗锁,盛锁的硬纸板包装盒打开了,但锁未拿走。”    
    刘光庭让事主帮助找到那把锁,经检验发现,作案人扭过锁的执手,上面留有拇指、食指纹,与从武装部窗户提取的指纹一致。    
    刘光庭认为,划一个范围,暗中逐个提取指纹进行比对,此案不难侦破。但当时他还不是权威,有想法也难以付诸实施。    
    见案子迟迟没有进展,刘光庭很焦急,他请示领导,找外地专家帮助鉴定。领导同意后,他用纸板把留下犯罪痕迹及残留物的窗户包好,背起来上路了。他先后到太原、北京、天津、呼和浩特、兰州,请教过专家葛友忠等,还请兰州化工部涂料工业研究所对窗户和手套上的尘土、油漆等进行化学分析。结果有的可以断定作案人;有的表示不敢肯定。    
    此案终于未能侦破,是刘光庭永远的遗憾。提起往事,刘光庭直到离休都非常感慨:如果自己技术精通,当下不就拍板了吗?如果能熟练掌握足迹鉴定,何必背着窗户到处跑?    
    这个案子促使刘光庭痛下决心钻研技术,也是他后来孜孜以求永不松懈的动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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