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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利再次忐忑不安地打量着四周,又抬头望了望半伸在我们头顶的一株树身弯曲的“仿橡树”的枝梢,“它的伴侣也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对吧?”
我点了点头,“杰米逊之世界”的“梦蛛”和地球上那些异种蜘蛛并不完全同种同源。母“梦蛛”的天性虽然十分歹毒,但还不至于把自己的“丈夫”也当成口中的美食。恰恰相反,母“梦蛛”和公“梦蛛”之间通常是分工协作、相伴偕老的。光彩熠熠的蛛网通常由形体庞大、动作迟缓的公“梦蛛”吐丝编织而成;猎物一旦自投罗网,也是由公蛛吐出道道蛛丝将其牢牢缚住的。与此同时,形体较小的母“梦蛛”则在黑沉沉的枝头树梢四处逡巡,体侧的毒囊内贮满粘稠的“迷幻毒液”——正常人若是服下这种毒液,眼前就会冒出种种五光十色的幻景,继而心荡神迷,欣喜若狂,最后则以眼前一片黑暗告终。不少猎物都“栽”在了躯体比自身小得多的母蛛的毒螫之下,并被母蛛拖回网去,以备他日食用之需。
“梦蛛力可以称得上是一些宽厚、仁慈的“猎手”。假如它们喜欢吃活食,那也毫无问题;它们的猎物说不定还乐意就那样被它们吃掉呢。若按那帮子杰米人的说法,在那些猎物被“梦蛛”吞下肚的时候,这些可怜虫甚至还乐得直哼哼呢。这种说法未免太过夸张了。不过,有一点倒是千真万确的:“梦蛛”的猎物一旦被其捕获,就乖乖束手待毙、不作任何挣扎了。
然而,那天夜晚,却有什么东西在我们脚下的网里不断地挣扎。
“那是什么?”我说,眨了眨眼睛。事实上,这张瑰丽多姿的蛛网中并不是空无一物的一头被吃得只剩一半的“铁角”的尸体就正躺在我们脚下几乎伸手可及的地方;离它稍远一些,还有某种大蝙蝠也正被闪闪发亮的蛛丝缠得无法脱身——但是,这两者都不是我瞧见的那个东西。只见它正半悬在西边一丛杂树的附近,在公蛛对面的某个角落里不停地扑腾着。我只瞥见了它那四下乱划的、苍白的肢体,它那一双灼灼如炬的大眼睛,以及某种很像是翅膀的东西。不过,我看得并不清楚。
就在这一刻,杰利的脚忽然滑了一下。
不知是酒喝多了、使他的脚步有些踉跄呢,还是因为我们脚下这棵树的树身太弯曲、树身上的苔藓太滑溜。或许,他只是试图绕到我身旁,瞧一瞧究竟是什么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总之,不知是什么缘故,他脚下突然一滑,身体随即失去了平衡,一声尖叫之后,他已经躺在下面那张离我们足有五码远的蛛网之中了。整张蛛网被他撞击得晃动个不停,但并没有撕裂——毕竟,“梦蛛”的网韧性很强,足以逮住像“铁角”和“林吼”那样大的动物。
“真他妈见鬼,”杰利尖声诅咒。他那副样子看上去十分可笑:一条腿正好陷在蛛丝里头,两只胳膊也全被蛛丝紧紧缠住,只有脑袋和肩膀尚能自由活动,“这玩意儿粘乎乎的。我几乎没法动弹。”
“别挣扎了,”我告诉他,“你越挣扎,事情就越糟糕。我会想个法子爬下去把你弄出来。我带着我那把刀呐。”我一边说,一边往四下里张望着,想找到一段可以供我攀援而下的树干。
“约翰,”克莉丝托的声音显得那样紧张、焦虑。
只见那只公“梦蛛”已从那株“精怪树”后的藏身之处爬了出来,正朝着杰利慢慢地、不慌不忙地步步逼近。在这张异常瑰丽的蛛网上,它那庞大的白色身躯每挪动一步,就会发出阵阵声响。
“见鬼,”我骂了一声。我倒并不怎么害怕,但这毕竟是件麻烦的事。这样大的梦蛛,我从未见过第二个;要杀掉它还真有些于心不忍。但是我已经别无选择:公“梦蛛”虽然无毒,但也是一种食肉动物;它完全能够把人活活咬死,像这样大的“梦蛛”就更不用说了。我决不能让它爬近杰利的身边。
我平稳、小心地从箭筒里抽出一支灰色的长箭,将它搭在了弦上。四周已是夜色深深,但我并不怎么担心这个。我的箭法一向不错,何况,我要射的目标也已被熠熠发光的蛛网映衬得一清二楚了。
正在这时,克莉丝托忽然尖声大叫。
我骤然停手,心中十分恼火:明明一切都在我掌握之中,她居然还如此惊慌失措。然而,我知道她向来就不是个脆弱的人;她这么激动,准是为了别的事情。一时间,我也猜不透那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
于是我也顺着克莉丝的视线回头望去——顿时,我也明白了:原来,一只肥硕得犹如壮汉的拳头一般的白色母“梦蛛”已从那棵“仿橡树”的枝头落到了我们脚下的“桥”上,距离我们还不到十步之遥!谢天谢地,总算克莉丝托是安全的,因为有我挡在她身前。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站了多长的时间?我不清楚。假使我当时能毫不迟疑地及时采取行动,这一意外是不难处理的。我本应先用手中的箭解决那只公蛛;然后,我本来完全有充裕的时间从箭筒里抽出第二支箭,把那只母蛛也消灭掉。
但我当时却没有这样做。相反,在那漫长的、若暗若明的一瞬间,我只是仿佛中邪似地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手中虽然握着弓,却不会使用。
突然之间,情况已经变得万分复杂:那只母蛛正在向我迅速逼近,速度快得超出了我的想象;它的敏捷与危险程度,远甚于下面那只动作迟缓的白色公“梦蛛”。没准儿我应该先干掉它。我说不定会失手;那样的话,我还需要时间来拔出我那把刀、或抽出第二支箭。
那样的话,我就只能听任杰利被蛛丝牢牢缠住、听任他无依无助地挣扎在那只正向他慢慢靠近的公“梦蛛”的腭下了。他会没命的。他会没命的。克莉丝托决不会为此而责怪我。我得先救自个儿,还有她;她肯定会理解的。这样,我就可以再一次拥有她了。
是的。
决不!
克莉丝托尖叫着,一声又一声。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那样清晰:我忽然明白了所有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来到这座森林,也明白了此时此刻到底该做些什么。这是光辉灿烂而又超凡脱俗的一瞬。过去,我已经遗落了某种能使她——我的克莉丝托——幸福、快乐的能力;但就在这千钧一发的短短瞬间,这种能力又回到了我身上——我既能带给她永远的幸福,也能彻底毁掉她一生的快乐。我将用这支箭来证明,我对她的爱,将是杰利永远也无法企及的。
我想当时我微笑了;肯定如此。
我的箭无声无息地穿透清冷的夜幕,正好射中那只匆匆爬过光彩熠熠的蛛网的臃肿、白色的公“梦蛛”。
与此同时,那只母“梦蛛”已爬到我的脚上。我既没有提脚踢开它,也没有将它踩死在脚下。我感到脚踝上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
“梦蛛”编织的网是如此的明艳、多彩。
每个夜晚,当我从森林里归来之后,我都要仔细地拭净箭上的血迹,取出我那把大号刮刀,用它纤长而有倒刺的刀刃将那些被我猎杀的“梦蛛”白色身躯上的毒囊——割下。我会依次逐个切开这些毒囊,将其中的毒液全部倒进一只空瓶,等待着考贝克前来取走它的那一天的来临。
在做完这些事后,我总要摆出一只饰有蜘蛛花纹的、精美无比的微型高脚杯,酌满一杯他们从城里给我带来的那种色泽浓黑的葡萄酒。我会用那把刮刀不停地搅拌着杯中的酒液,直到刀刃重新光洁如初、而酒液的颜色则更加深浓时才停手。然后,我将如往常一样,独自登上塔楼之顶。
每到那时,我就会再次回想起考贝克说过的那些话,回想起我亲身经历过的那个故事。那个故事里有克莉丝托——我的心上人,有杰利,还有一个异常奇妙的夜晚。乍看起来,这个故事是那样的千真万确:在那千钧一发的短短瞬间,我手执弓箭站在那座覆满苔藓的“桥”上,作出了至关重要的决定。然而,从我苏醒后的那一刻起,这个故事又显得那样的荒诞不经……我昏迷了整整一个月,高烧持续不退,眼前幻像连连;醒来后的我,发现自己已躺在了塔楼里,一直由克莉丝和杰利精心护理着。至于我的那个决定,那个不同寻常的抉择,其意义也并不像我原先所想的那样重大。
有时候,我甚至纳闷这究竟算不算一个抉择。在我逐步康复的过程中,我们三人经常谈到它;而克莉丝托告诉我的故事则和我的记忆完全对不上号。她说,那天晚上,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有看到过那只母“梦蛛”;后来,当她发现它的时候,已经为时太晚了:就在我放箭射杀网中公蛛的那一刻,那只母蛛忽然悄无声息地跌落在我的脖子上。她还说,在这之后,是她抢起杰利交给她的手电砸死了那只母蛛,而我当时则不省人事地从“桥”上滚落到了蛛网里。
事实上,我的脖子上面的确有一处创伤,而脚踝处却找不到一丝伤痕。如此看来,她告诉我的故事大概确是实情。那个夜晚距离今天已有好几个年头;在这段漫长的时光里,我对“梦蛛”的习性已经颇为了解。我知道,行迹诡秘的母蛛的确常常出其不意地突然从树梢落到它的猎物的身上。它可不会像发怒的“铁角”那样越过倾圮的树木向你猛冲过来;这可不是“梦蛛”捕猎的方式。
而且,克莉丝托和杰利两人都不记得当时蛛网中还有那么一个长着翅膀、四下扑腾的苍白的怪物。
可是,我对此却记得十分清楚……在那漫长的一瞬间,我呆立在原地,看着那只母蛛越逼越近——我对此同样记得很清楚……可是……他俩告诉我,这一切全是我被“梦蛛”咬伤之后产生的幻觉。
当然,他俩说的也许没错。
有时,“松鼠”也会跟在我的身后登上塔顶,用它的八条白腿 儿蹭着灰色的砖块。每当此时,这个似真似幻的故事就会咬啮着 我的心;我知道,我已经伴着种种幻梦生活得太久了。
然而,和梦醒时分相比,梦总是更能令人为之沉醉;和生活相比,故事也总是更能引人回味。
克莉丝托当时不曾、此后也没有再回到我身边。我身体康复 之后,他们俩就离我而去了。但是,我以那个并非抉择的抉择和 并不存在的自我牺牲为代价带给她的幸福——它只持续了不到一‘年。考贝克告诉我,她和杰利两人大吵了一场;在那之后,她就离开了“杰米逊之世界”。
我觉得事实大概确实如此,假如你能相信像考贝克这样的人的话。我并不为此过分操心。
每天,我都要捕杀“梦蛛”、喝酒、逗着“松鼠”玩儿。每个夜晚,我都要登上这座灰烬之塔,凝望着远方的灯光。
(李晓汀 译)
小说与科学
40年代后期和50年代,科幻小说渐渐走出低级庸俗杂志。庸俗杂志像恐龙一样纷纷倒毙;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科幻杂志存活到60年代和70年代直至如今,好比一些恐龙活到现在,像尼斯湖水怪一样把头探出薄雾朦胧的湖面。实际上科幻杂志是一度主宰报摊的唯一生存下来的多产品种,但是这些杂志过去作为娱乐以飨读者的小说已经被许多人确认为文学作品。
随着科幻小说赢得更多的读者,作者的心性也发生了变化。30年代的作者受到科学、理念和奇境历险的吸引;60年代的作者受传统手法和隐喻的吸引,但是反对把科学作为信念乃至希望;70年代的作者被科幻小说在文学上获得成功的潜力所吸引,承认科学是一种人类活动,至少像艺术一样意味深长。
当然,这样一些说法是笼而统之的概括;各个时期总是相互混合的;没有清一色的情况,只是一种倾向而已。诚然如此,70年代一些作家把文学和科学重新结合起来。有些人,例如格里戈里·本福德,他们从科学那一头出发,扎扎实实学会怎样写好小说,从而把他们的科学知识转变为货真价实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另一些人,例如埃德·布赖恩特,他们学到大量科学知识,从而把他们的写作技能转变为有意义的科幻小说。
爱德华·布赖恩特(1945- )出生于纽约州怀特平原,但是在怀俄明州的一个大牧场上被抚养长大,他在那儿上小学和中学,最终于1967年和1968年在怀俄明大学先后获得英语学听和硕士学位。也许就他所受的教育来说,更重要的是参加1968年和1969年的克拉里昂学院的科幻小说写作班的学习以及他后来与哈伦·埃利森结成的莫逆之交。他卖出的第一篇小说《1O:00报告由……呈交给你》四年以后才刊登于《危险的幻想》第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