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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的,可是,我竟冲动得鬼迷了心。 “不管你多厉害,”我也咆哮着说,“你也得先把孩子送回去。” 他额上冒出汗珠,我额上也同样地冒出汗珠,他向我眈眈而视,我也同样地向他眈眈而视。他大概终于看出了我不可理喻,只好悻悻地把菲利浦脚踏车扳回头。 等我们转回去,小女孩已站起来了,脸色苍白,拉着大女孩啜泣,大女孩一把一把在抹小女孩头上流出的鲜血。 “小妹妹,”我说,“你家住什么地方?” 大女孩颤抖地指指旁边一条巷子。 “赶紧回家吧,我们送你回家!”大女孩牵着小女孩在前面领路,我们在后面跟着。这时候,我更是可以先走我的了,可是我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了防备那精干的车主再溜,我决心要眼看着他向那小女孩的父母当面交代。 水泥道的尽头,一座堂皇富丽的花园洋房矗立在那里,小女孩一进门就恢复刚才打滚的大哭大叫。于是,楼梯声,哎哟声,女人喊乖乖声,男人暴跳如雷声,闹成一片,接着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绅士冲出来。 “怎么回事?”他叉起腰问。 “你们的小女孩被撞倒了,”我说,“孩子们在马路上玩是很危险的,亏得是脚踏车,要是汽车,恐怕问题更严重了。我想,无论怎么忙,还是有个大人跟着好些。” 绅士不失身份地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再不失身份地一步一步向我逼来,像是拉紧了的弹簧,正瞄着我的脸。 “你还要教训人!”他闪电似地飞起一掌。 我刚要分辩,可是,右颊又挨了一下,踉跄着,我向左栽。大概是绅士天生的神力,我把握不住重心,就连人带手上推的脚踏车,一齐摔倒,而且最不幸的是,正摔到绅士的脚背上。 “反了,反了!”他痛得乱跳。 早就站在旁边,准备随时表演肝脑涂地的两个大汉,这时应声扑上来,拳头雨点般地朝我打下,每一下都伴着一句恨入骨髓的咒骂。 “为什么打我呀?”我双手护着我可怜的头。 “因为你瞎了眼。”两个大汉累得发喘说。 “皇天在上,”我愤怒地喊道,“不是我撞的呀,那是他撞的呀,我费了牛大劲才把他弄到你们这里,你们问问他呀,你……你……” 我吃力地爬起来,然而我却再也闭不上嘴巴,顺着我手指的方向,什么都没有呀。天啊!谁在冥冥中和我作对呢?那个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我的叫声噎在嗓子里,四周马上爆出一阵大笑。 “还要瞎扯些什么?”绅士磨一磨他的牙说。神经病(2)
“确实是那个人撞的,”我叫屈说,“你可以问问你们的小姑娘。” “想不到你竟是天底下最大的好人,失敬之至,”绅士的嘴角撩起鄙夷的皱纹,“来人呀,带他到警察局!” 我重新叫屈,绅士说屈不屈只有作之师、作之君、作之亲的警察可以判断。我请他问问 他的小女孩,他说用不着问,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明显的事了。我再三请他问,他不耐烦地说,已经问过了,小女孩指认,正是我撞的。到了最后,我只好哀求他饶恕我的过失,饶恕我真的瞎了眼。只是,根据我刚才故意砸痛他玉足的下流举动,十足地证明了我狡狯成性。值此国家民族危急存亡之秋,他有让法律纠正我卑鄙行为的义务。 我死也不肯去警察局,因为天已黑下来,老上司要抵家了。然而,两个大汉把我夹得紧紧的,任凭我哀告,任凭我急得要哭,任凭我赌咒以后再也不敢了,任凭我像鸭子嘴里的蚯蚓一样挣扎,任凭我———“嘶”的一声,我的上衣被撕开了一条缝,刚才零零星星借来的一百元,凌乱地飘了一地。 “原来还是个扒手哩!”绅士吓了一跳。 我顾不得抗议了,只顾捡我的钱,无可奈何的是,双臂被两位大汉夹住,连腰都弯不下,手更是够不着。 “别逗他,”绅士慌张得像遇到瘟疫,“快带他走!” 马上,七手八脚的,两个大汉把钞票捡起来,狠狠地塞进我的口袋。然后,一个大汉扭着我,另一个大汉在后面推着我的脚踏车。 狼狈地扭到警察局,才把我松开,我吁了一口气。 “我是‘扬庐’来的!”大汉自我介绍。 “扬庐?”警官一时想不起。 “胡局长公馆!”大汉不满意警官的孤陋寡闻。 “哎呀!”警官恍然大悟,屁股欠起来说,“请坐,请坐。” “这个人骑脚踏车把我们家小姐撞得头破血流,”大汉坐下来,望着站在桌角垂头丧气的我,燃起警官双手捧上的纸烟,“还在公馆里教训我们局长不该放小孩到街上玩。说了他两句,他竟把脚踏车压到我们局长的脚上。你看,天下有这种野蛮人没有?” 我的嘴唇都哆嗦了,结巴说:“是你们局长不由分说先打我的呀。” “撒谎,”大汉的嘴唇也哆嗦了,“你有没有照照镜子,你也配挨我们局长的打呀?别自己往脸上贴金了。这是讲理的地方,不是想入非非的地方。” “确实是你们局长先打我的呀。” 警官敛起笑容,用一种洞察肺腑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我刚被打得热辣辣的脸,立刻更热辣辣得难受。 “是你撞了人家小姐?”警官问。 “不是……” “说老实话!”警官大怒说。 “这是一场误会。”我小心翼翼地把这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我声明自认倒霉了,家里还有客人等着,我必须赶紧回去。 “老实话吗?”警官扭亮电灯,耳朵都在动。 “是的,长官!” 推脚踏车的那位大汉,像给黄蜂螫了一下似地跳起来。 “你有没有良心?”他跳到我面前,用手指敲我的胸脯说,“你把我们小姐撞得头破血流,又把脚踏车压到我们局长的脚上,凡是稍微有点良心的人,应该如何痛哭忏悔,请求宽恕才是。你倒想用一派巧言花语,遮尽天下人的耳目。嘿!看你装得冤枉模样,真有一手。” 我几乎昏过去。 “说呀,”警官拍桌子说,“你有没有良心?” 我的腿在发软,而且抖了起来。 “哑巴吗?”大汉更猛烈地敲我的胸脯,“说呀,你有没有良心?” 我无法再抗拒了,只好承认我没有良心。 “你后悔不后悔?”警官鼻孔朝天说。 我颓丧地承认我后悔。 “你被处罚应该不应该?” 我承认应该。 “好了,”大汉接过话头说,“警官,他既然肯认错,还不失为一个有希望的青年。我们局长宽大为怀,来的时候特地交代,只要他勇于改过,我们也不为己甚,放他走好了。” 警官仰起“作之君”的长颈,喷了一个烟圈。 “听见了吗?”他说。 “听见了,长官。” “你有什么感想?” 我感激涕零,不知所云。 “你叫什么名字?”警官一面问一面写登记簿。 “王大华。” “王大华!”他叫。 “是,长官。”我应。 “你以后骑车要小心!”他对我“作之师”,关切地说。 “是的,长官。” “要是撞了别人家的孩子,仅只医药费这一项,”他现在是“作之亲”了,“你赔得起吗?” 我承认赔不起。 “那么,回去吧,”警官喝道,“好好地做人,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我抱头窜出大门,街上已经万家灯火。从背后传来七下钟声,我的心比铅块还要沉重。墙角处,借的那辆脚踏车斜靠在那里,链条也断了,后胎干瘪得活像既无钱又无势的小民的肚皮。我凄凉地把脚踏车推到手里,满以为上帝降给我的惩罚已经完了,谁知道偏偏在这时候,警官正用一种绝不是官官相护的态度,送那两位大汉跨出门槛。我慌忙地躲,可怜,我竟躲不开,皮鞋声凌乱地停在我的周围。神经病(3)
“好呀,王大华,”警官发出欢呼说,“你的脚踏车没有灯!” “不是我的脚踏车,是我借来的。” “谁管你借不借,我只管你有没有灯。” “我用不着灯呀,官长,我晚上也不骑。” “谁保证你晚上不骑?”他嘶嘶吸气,好像从杯子里喝着烫嘴的热茶,“这是法律问题,你晚上不燃灯,罚十五元吧。” “我根本没有在晚上骑车呀!”我申辩说。 “难道现在是白天?” “我骑车的时候还是白天呀,我现在想骑也骑不成了呀,只有推着回去,要灯干什么呢。” 两个大汉眨着莫测高深的眼。 “刚才他们说你的那些话,我还有点不相信,但现在却不能不相信了,”警官的鼻子嗤出尊严的液体,盯着我说,“你果然狡狯得厉害,不缴罚款也可以,脚踏车留下再说。你要知道,这不仅仅是为别人的安全着想,也是为你的安全着想,万一被汽车压死,你说,你再想燃灯还来得及吗?我看,你还是奉公守法一点吧。” 我实在支持不住了,只得掏出刚才借来的那一叠零零星星的一百元,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双手开始冰冷,赶紧搜索口袋,把内裤、袜子都摸过了,没有了呀,我的头像挨了七八个棒球。 “怎么只有五十元?” 直觉的,我奔向两位大汉,哭丧着脸问他们刚才捡钱的时候,是不是捡漏了。 两位大汉的正义面孔霎时间变得更加正义,一种凛然的神气使我打了一个寒战,刚感到不对劲,一个耳光从天而降,我一缩头闪过。 “打死你这个混蛋!” “什么,”另一个大汉潇洒地颠着脚跟,脸上露着微笑,“你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们偷了你五十块钱,是吗?没有见过世面的朋友,我们身上的一根汗毛比你的腰都粗哩,撒赖也得拣拣对象呀!” 警官走过来。 “你如果咬定这两位先生拿你的钱,我只有把你们送到法院打官司。” “打官司就打官司!”我故态复萌说。 “也可以,”警官揉揉鼻梁,招招一个拿钥匙的,“先把他关起来,明天一上班就办公文。” “为什么关我呀?”我问。 “怕你逃掉。” “为什么不关他们?”我拉起喉咙说。 “不怕他们逃掉呀!” 我不得不明白过来了。我哀求他不要关我,我不打官司了,我承认我是被穷冲昏了脑筋,我承认我是诬告,我承认我的心术不正,想倒打一耙。 “那么,”警官网开一面说,“缴了罚款走你的路。” 在耀眼的灯光下,我战战兢兢地缴了十五块钱。壁上的钟正敲八点,敲得心都要粉碎。我推着那辆已跛了的脚踏车,奔出警察局大门,不几步,就望见那两位大汉正缓缓地走在前面,而且一路谈笑风生。 “这家伙简直是个神经病!”一个说。 “所以我趁势捞了他一把,”另一个得意地晃着脑袋说,“大概是五十元,看场电影也不错。” “我请你,”第一个嚷起来,“局长介绍你到‘正义促进会’当科长,明天就上班了,我得贺贺。” 头上像响了个焦雷一样,我恍恍惚惚地站在十字街头,恨不得用指甲把自己的心给挖出来。魔谍(1)
一 黄昏。 我把身子埋到沙龙一角的沙发里,一面喝咖啡,一面看我刚从书店买来的间谍小说。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看,因为我必须在九点钟之前看完,好赶九点钟那一场的间谍电影。 我这一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看间谍小说了。我和任何一个优秀的青年一样,简直沉湎在间谍的云雾之中。那是多么罗曼蒂克啊!娇滴滴的女郎,竟是敌人的间谍,像蛇蝎一样地吸取我们国家的骨髓。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普通是在舞会上或咖啡馆里),她碰到我们的反间谍人员,并且爱上了他。经过一番精神训话之后,她懊悔了,流着赎罪的眼泪,倒在我们反间谍人员的怀里。那就是说,她为她的爱人而死了。 我时常幻想着我也有那么一天,成了书上那个男主角,干着女人们见了我就非拼命爱我不可的勾当。而我却硬是不爱她,但我仍借着我的热吻,我的西洋化的言谈,我的传奇式的机智,从她的纤纤玉手里,获得原子弹的秘密,或是炸沉了一艘他们的航空母舰。 我这幻想不是没有根据的。要知道,名震文坛的大作家们写出的巨著,有的得过奖金,有的译成外国文,有的还上了舞台和银幕,如果不是真有其人其事,难道那些主办这些事的大人先生们,都是猪吗?所以,当一些头脑简单的朋友,说我是做白日梦的时候,我统统嗤之以鼻。 现在,我正看到紧要关头———摩登女郎从她高跟鞋后跟里取出发报机,正向莫斯科发电报,一支手枪顶住她的脊背,她被她的爱人逮捕了。老天,她该怎么办呢?为了缓和一下神经,我连忙咽下一大口咖啡,却想不到咖啡竟如此的烫,直把我烫得足足伸了一分钟之久的脖子。 我正要继续看下去,对面桌上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