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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我立刻从心坎深处,发出共鸣。 于是,话题转到心脏,绅士用手指弹着酒杯,向我们报告美国研究人造心脏已经成功的消息。他说,以后人类的心脏都可以用特制的皮囊代替。他又向我们报告人造婴儿的消息,这是高度的军事机密。他保证说,只要把适度的化学成分放到羊尿液里,通上辐射线,就可以有个活生生的小家伙跳出来。说到这里,绅士压低声音补充说,俄国所以不敢开战,完全是害怕美国这种无限制的兵源。紧接着,他又向我们介绍美国的人造内分泌。他郑重指出,老年人要是连续不断地注射九百万西西,就会变成十八岁。 我记得我不停地点头。 于是,话题第二转,转到十八岁。绅士向大家解释说,十八岁是人生的高潮,好像打沙蟹时派到四张艾氏一样,简直是无法再高的了。他又进一步向大家解释,十八岁是对抗原子弹的惟一秘密武器。说到这里,绅士汹涌地灌下一杯五加皮,再打一个嗝,继续说,在马林可夫博士的报告中,曾提到当年广岛的十八岁年轻人,竟没有一个受到伤害。 “我怎么知道的这样多呢?”末了,绅士顿了一顿,用眼睛向全桌人扫射,然后画龙点睛说,“这都是克明,邓克明———告诉我的。” 我记得我是最先肃然起敬的,全桌人跟着也肃然起敬,可是我旁边坐着的那个其貌不扬的糟老头,却一脸困惑,想开口说什么。 “我和邓克明是老朋友,”绅士显然因为那糟老头的奇异表情而大大地不高兴了,但他仍照常和颜悦色,“我和克明从小同学,”绅士声明说,他不再转话题了,只在盘子里拣了一块肥大的鱼肚,呼噜一声吸进喉咙,“昨天,克明到我家吃饭,我以为他在外国多年,恐怕不会用筷子了,谁知道他用得却真利落,一大碗饺子,稀里哗啦吃个精光。当时,我就取笑他说:‘看样子,你好像监狱里刚放出来的囚犯呢。’克明也真可怜,摸摸肚子说:‘虽然不是囚犯,可是在美国跟囚犯差不多呀。’你们知道,老邓是美国最高科学院里惟一的中国籍研究员,后来参加人造心脏、人造婴儿和人造内分泌的研究工作,全都是军事秘密,跟那些美国高级科学家们一同集中在马林贝贝基地,有吃的,有用的,有玩的,就是没有———就是没有自由。克明每天看到的尽是些黄头发蓝眼睛的人,整天吃的尽是些半生不熟的牛排,怎会不想念他的祖国呢。他这次回来,任何宴会都不参加,他只肯到舍下,和老朋友无拘无束、海阔天空地谈谈。” 我记得我身边那个糟老头,又要开口,被我怒目地把他瞪回去,这个家伙真不知趣。 “克明这个人,”绅士向我笑笑,我得意得坐不住,“他现在是阔起来了,”绅士放下筷子,手指颤动得像几条小蛇,“到处有人巴结,尤其是一些无耻之徒,不认识的硬装认识,没有关系的硬拉关系,喊他‘克公’,喊他‘克老’,真是肉麻透顶。我,我还是叫他的小名———狗妞。” 我记得我咽唾沫。 “我只是在没有人的地方才叫他狗妞的呀,”绅士的筷子又在盘子里搅,他说,“克明的绰号叫‘三眼狗’,我们老同学见面都这样叫……” 我记得我一把没拉住,身边那个糟老头站起来了。 “先生,对不起,”糟老头结结巴巴问,“贵姓是……” 刷的一声,绅士的名片递过来。我是多么惊羡啊!绅士动作是如此的熟练、迅速,好像昆仑派侠客向敌人发动奇袭时,轻松而骄傲地拔剑出鞘一样。随后是,绅士用同样的手法,发出同样的声音,把糟老头的名片插进口袋———连一眼都没看。糟老头脸红了,那可怜的灰白面色,显出他准有神经病。我就拼命拉他坐下,拉得他踉跄得几乎从椅背上翻过去。 “我和克明可以说是两小无猜,”绅士仍继续他的话题说,“克明小的时候很淘气,”绅士咽一口酒,“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到河边玩。我说:‘三眼狗,来一个!’他瞎逞能,扑通跳下,差点儿没淹死。”绅士被过去的趣事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他根本不会游泳,害得我死拖活拖,好容易才把他掇弄上岸。” 我紧张得细胞都在跳。 “克明对中国旧文学也很有根底呢,”绅士顺手抓个馒头,仔细剥着皮说,“他在美国二十年,公余之暇,还做诗自娱。要说什么洋文,什么科学,我甘拜下风。要说诗,那他可差得远啦。所以他总是把诗寄给我,求我修改。我这个人就是有这么一点怪脾气,不奉承,不拍马,不吹牛,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我毫不客气地指出他什么地方失粘,什么地方平仄不调。而克明的伟大之处也就在这里,他真虚心,所以进步也快,记得他有一首‘原子工厂观成’的诗,作得真好。”英雄宴(2)
“念出来,好吗?”我低声说,陪着笑容。 “等一等,那是一首七言绝句,”绅士伸脖子咽下一口馒头,眼泪几乎挤出来,然后,他说,“诗是这样的:‘广岛初击天下惊,万家灯火哭苍生;乾坤一掷尔夫球,历史重写白雪轻。’我真傻,当时我不懂‘尔夫球’的意思,后来他来信告诉我,原来原子弹只有高尔夫球大小,我才明白。你看,克明的天才真不可思议,他能够把新时代的东西,天衣无缝地 糅到旧形式里去,深得杜工部的余韵。” 我因为嘴巴张得太久的缘故,涎水开始往下流。 “我曾经步原韵和他一首,我那诗是:‘尔夫球落梦魂惊,巨魔竟自海外生;回头万事已非昨,人民生命一毛轻。’这两首诗都在报上发表过,一时唱和的人很多,而且还选进了中学国文课本,传为文坛佳话哩。” 我着实闭了一回眼睛,击节赞叹。 “克明原籍阳城,”绅士舐着嘴唇说,“他母亲今年要是活着———我算算看,”他用优美的姿势算了一会儿,“今年整整九十六岁了,性情再温和没有。她五十大庆的时候,我们几个把兄弟,嘿,我和克明,还有王之振,三个换帖兄弟,磕过头哩!现在年轻人当然说我们落伍啦,可是,我们这一套是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呀。我们一齐去拜寿,你猜,”绅士用脑袋在半空划出圈圈,“克明的母亲是一个麻子呢,可是麻得不太厉害,只在耳根下稍有几点,不仔细看就看不出,俗话说:‘麻俏,麻俏。’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狠狠风流过一阵呢……” 我如醉如痴地呓语着:“啊!啊!”我是多么荣幸啊,绅士的眼睛老看着我。 可是,万万料不到,一个声音从身旁响起,我霍然惊醒,并且立刻发现那个该死的糟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跳出座位,把他那瘦长的身躯,直逼到我们绅士的脸上。我灵机一动,知道上帝赐给我向绅士表演忠贞的机会到了,于是我也跳出座位,抓住糟老头的肩膀,准备痛痛快快骂他一顿———可是,我记得我那只抓住他肩膀的手,却再也抽不回来了,我相信我是死定了。 “先生,”我听见那糟老头说,“你太没有礼貌!” “没有礼貌?”绅士从青蛙似的眼睛中射出一线基于神圣原因的轻蔑,“你是干什么的?你在什么单位做事?” “中华最高科学研究会……”糟老头结巴地说。 “好了,”绅士大怒说,“我得告诉邓克明,他是你们的主任委员,我不相信他会容忍像你这样的莽汉,你,”绅士越说越气,“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 “我吗,”那糟老头用枯干的手再掏出一张名片,“我———我叫,我就叫邓克明。” 三 刹那间喜堂寂静成坟场。 我们的绅士猛地直起身子,伸出摇晃的手臂,幻想着逃避这惨重的一击。他的嘴唇像兔子样的掀动,两颊不停抽搐,似乎枪弹刚洞穿他的心脏…… 不过,最可怜的还是我。我没有绅士那样的好教养,也没有他那样的好耐性,所以我一发现大局逆转,尤其是一发现全体客人都咧开大嘴,隔岸观火般地欣赏我和绅士的精彩窘相,我竟怎么都制止不住浑身颤抖了。 故事到这里为止,因为幸亏有两个好心肠的客人,把我架上出租车,送我回家。在浑浑噩噩中,仿佛觉得天下已经太平。所以,以后的事,像我们的绅士用什么方法来结束他的谠论,而那个真正是邓克明的糟老头,用什么方法来对付我们的绅士等等,我都不知道了。有妻徒刑(1)
星期六,中午。 屈指计算,从现在起,我将有一天半的时间,可以不必欣赏上司那副铁青而难看的嘴脸了。我麻雀一样地跳出办公室,踏着轻松的步伐,奔回我的伊甸园———甜蜜的家。 妻正在厨房弄得震天响,我知道她快要把午饭准备好了。写意地,我歪到沙发上,顺手 抓起报纸,一面看标题,一面计划着如何消遣这可爱的周末。首先,我打算,午饭后要痛快地睡一大觉;其次,洗洗澡,洗洗头,刮刮胡子;第三,把朋友们的来信覆一下;第四,浇花;第五,收听贝多芬的交响乐;最后,华灯初上,和妻在院中对坐赏月。 这是多么合理而诗意啊,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么好的脑筋。 “又看报?吃饭!” 一声吆喝,妻满面通红地冲出厨房。我飞快地移动视线,希望尽快地把报纸看个大概。可是偏不凑巧,今天报纸上竟真有消息,像越南的战事打得正厉害啦,美国的黑人和白人平等啦……另外,电影广告也真诱人,《情劫火焰山》、《蛇发美人》、《骑兵肉搏战》……香艳、悲惨、武打、神奇、恸绝、紧张、狂满……都是天下第一巨片。 呼———的一声,惊险镜头出现了,饭碗从我耳边擦过,流星似地撞到墙壁上,发出刺耳的怪响,地板上撒满了米粒和碎瓷片。我大大地吓了一跳,定神一看,原来这碗饭是妻“祭”出来的,她正柳眉倒竖地站在门口,嘴里还念念有词。 我一下子就明白她发脾气的原因了,慌忙七手八脚,把地板上的东西捡净,跑进饭厅——— “我问你,”妻把脚翘到我的椅子上,不准我坐,“叫了你七八遍,为什么理都不理?你升了什么官,在家里也端架子?” 我赶紧叫屈。 “要教我相信,赌个咒!” “唉,”我没奈何地说,“我要是听见了不答应,教我来世变狗。” “太轻。” “变猪。” “太轻。” “我,”我急了,口不择言地说,“我要是听见了不答应,叫我变,叫我变,叫我来世还当一个既穷又小的公务员。” 妻点点头,把脚收回,我坐下来尽快地稀里哗啦扒了三大碗。 “你看,”我鼓起勇气说,“今天,我总该休息一天了吧。” “废话。” “什么事都得公平呀。” “一百个废话。”妻挽起头发去吹电扇。 我只好到厨房洗碗。这工作真腻人,我想哼点小调来调剂一下,也哼不出,眼皮既涩且重,头好像马上就要掉下来。从窗口望去,妻正安静地品着咖啡,两条腿舒服地伸到沙发的另一端,仿佛不知道她那可怜的丈夫在厨房里受活罪似的。 洗过碗,已累得发昏十一章,我踉跄地跑回房间,燃上一支纸烟,刚拿起报纸,想休息休息,麻烦却又来了。 “姓郑的,”妻叫,她总是叫我的姓的,“我上午买了十只小鸭。” “好呀。”我支吾说。 “养大了杀给你吃。”妻忽然体贴起来。 “好呀。”我受宠若惊。 “卖鸭子的人说,”妻笑道,“每天最好喂它们蚯蚓。” 我看出事情不对劲了。 “我困死了,我想睡。”我先发制人。 “别打算溜,”妻用脚拦住我说,“商量一点事,好不好?” “我想睡。”我打哈欠说。 “乖乖坐下。” “我困得要死。”我挣扎着上床。 “你别莫名其妙,”妻沉下脸说,“从今天起,你下了班就给小鸭去掘蚯蚓。听见没有?现在先去开个利市,我替你新买了一把锄头。” 我立刻理解,我要是不去掘蚯蚓,事情准没个完,所以我再也没作一声,就奔到后院。果然,“替”我买的新锄头摆在那里,我把双手唾了唾沫,开始神圣的劳动。这时候,酷日当空,每一线阳光都像钢鞭似地抽进皮肤,我仿佛跌进《圣经》里的琉璜火湖……偶尔一回头,妻已坐在梳妆台前打扮起来了,一会儿摸头,一会儿弄脸的,忙个不停。 我一面掘蚯蚓,一面想起“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迅速地,灵感在肚子里拟草稿,我也要做诗了,我的诗是“悼亡诗”——— 天老爷的眼睛是雪亮的呀, 教那个死婆娘归了阴…… 可是,疲倦把我的灵感弄断,草稿拟不下去了。满身汗水像淋了一场暴雨,四肢无力,口干舌燥,嗓子要冒出火,我本想回到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