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件就很好了啊。不过,”我很有诚意的说:“有朝一日小妹出嫁,非尘一定要给我做婚纱啊。”
“小妹出嫁啊。”静非尘眼睛里黯然的神色好像流星一闪而过,微微的笑了:“婚纱就是嫁衣吗?如果有那么一天,我答应你,大哥一定亲手为你做一件世上最美的嫁衣。”
“那么就一言为定了。”我高高兴兴的说。
从生到死,从死到生,别的没有学会,单只学会了一样东西。有人隐藏着他的忧伤不让你发现,你就装作没有发现好了。
也许对于两个人的相处来说,这样已经足够了。
掩月
其实我很怕热,不过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才会在冰天雪地里面没穿衣服也没有冷死吧,后来我常常那样想。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有些以前从来没有怕过的东西,忽然也开始害怕起来。比如说,饥饿。
穿上“新”衣服之后,静非尘替我梳了一个跟他自己一样的发髻,然后在我脸上抹上一层灰,带我出去--讨饭。
身上衣正单,天是放晴了,但是好像比晚上更冷。
我跟着他,在泥泞一片的崎岖小路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发现我们前进的方向是一个小村庄时,我忍不住了:“哥,这个地方这么穷,不会有东西给我们吃的。要讨饭还是得到县城。”
静非尘看了看我:“穷人的心地比富人的要好,他们人穷心不穷。”
结果这顿午餐是大半碗能照见人影的稀粥加上两个形状可疑的玉米窝窝头。我才咬了一口,忍不住一阵翻胃,全吐了出来。
静非尘看着我一会儿,转过头去用胳膊挡住脸。
我勉强笑:“没事,饿太久了都是这样,我也吃的太急了。”
直到我忍住翻胃将那碗稀粥喝完,静非尘才肯转回头,他的眼睛红红的,说:“小棠,大哥,大哥以后一定要让你每顿都吃得好好的。”
我笑:“那当然。”
只是心中黯然,不知道这样子下去,还有没有命活到那个“以后”。
靠人永远不及靠自己来得踏实。
吃过午餐,我们回到破屋歇息。静非尘忙了大半天,倒在稻草堆上很快就睡熟了。我看着他那带着稚气的睡颜,暗暗下了决定。
趁着静非尘吃窝窝头的时候,我从好心大妈口里得知,沿着村庄前面的小河往前走,大概走五六里就会进城,看我的吧!
本来以为离这穷乡村这么近的城市顶多是个小县城,当看到那高耸的城墙时,我才知道这个想当然错得有多离谱。
亏得静非尘给我缝的这一身衣服,虽然不上眼,但也可以看得出去。不然可能混不进城里去。我看见,被拦阻在城门外的乞丐都有二十来个了。看来这城还不是穷人能进的。
进得城来,看到的是鳞次栉比的画梁雕楼,洗得发白的大块青石板路,就连在街旁推车卖烧饼的小贩也比我穿得光鲜整洁。
耳朵里忽然听到的好像是今天有某某王孙公子前来游玩的消息,所以小贩摆卖的位置不能自主挪动,要保持纪律和整洁云云。不禁失笑,原来无论哪个朝代都有面子工程啊!
不过想要在如此和谐的环境内讨饭,我好像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或许在没人注意的小巷会比较容易开口吧。转着这样的心思,我拐进一条小巷。谁知这条小巷外表看不出什么异样,深入几步就觉得不同寻常。
首先,这小巷两壁的墙异乎寻常的高;其次,这些墙壁是用烧制的青砖整整齐齐的垒成的,而且打理得非常整洁;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么高的墙,还有一枝白梅探出墙来。长这么高的梅花,没有一百年也有八十年吧,说不定都快成精了。
综合以上,我得出一个结论,这条巷子里面住着的人一定非富则贵。我懒得再往里走,免得自讨没趣。正转身打算离开的时候,忽然头顶“呼啦”一阵风响,有件大家伙从天而降。我吓的只来得及尖叫半声,剩下半声教那家伙的惊呼声掩盖过去了。“呼”的一声,眼看要砸到我头的家伙忽然转了点方向,险险擦过我身畔,着地时陀螺般打了个滚,“咚”的一声撞在了砖墙上。
我刹住尖叫,发现摔下来的原来是个人,一个年轻的男人,脸对着墙没看见样子,但身上穿着的衣服是颇为华贵的。呵,拜静非尘所赐,现在的我对衣服的质地分外在意。
我仰头看看那高耸的围墙,从这么高的地方飞下来,而且还能中途转换方向……“大侠,感谢你没有压在我身上,在下还有急事,就此别过。”我转头就走。
“咻”的一声,脖子已被一把勒住,那人粗重的呼吸喷在我脖子上,使我起了浑身鸡皮疙瘩:“你是什么人?是来监视我的吗?是谁派你来的?”声音很年轻,语气却很凶狠。
我连忙叫:“大侠请饶命。我是个小乞丐,刚好路过想找人家讨饭来的。”
“讨饭讨到兵部尚书府邸前面?你骗谁啊!”那人的语气听不出有多危险,但是扼在我脖子上的手倏然收紧,使我难以呼吸。
我眼泪花直迸:“大……大侠……我,我可什么都……都没看见……你一个,一个大侠……总不至于为难一个……一个未成年小女……子吧……呜……如果我,我死了……做鬼,我大哥,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本来想说“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忽然发现这个诅咒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我来说,实现的机会很渺茫,连忙改口成“我大哥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静非尘,请你原谅我。
“你是女子?”抓着我那人很惊讶,“陵州什么时候穷得连女子也要上街讨饭了?”扼住我的手果然松动了。
我咳得肺都要吐出来了:“咳咳咳,你这样的公子哥儿,自然,自然不知道人间疾苦……昨晚,我跟我大哥,两个人还只有一件衣裳穿呢,只能一人披一半……”
“嘁,兄妹同袍,有伤风化。”
“咳咳,咳,你这人真不是普通的……蠢……简直就是让人‘何不吃肉糜’那种弱智烂人……我问你,就算你跟你妈在一起,两个人只有一件衣服,咳咳,不穿就会冷死,你是不是会跟你妈一起穿……”
“怎么可能会有那么一天!真有那么一天做儿子的干脆死了算了,这么没用!”那人不屑的说,语气却好像想笑。
我无奈的说:“对啊对啊,就让你自己一个人被冷死吧。咳,成全你的孝义,成就你娘的哀思……估计你娘有生之年都会对着那件害死他儿子的衣服流眼泪。”
“我是练武之人,不会冷死的。”身后那人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手倒是渐渐松开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非常之时,有些事情不能用寻常道理去衡量对吗?想不到你一个女子还得懂得这些,倒是有趣。”
我想点头,但是碍于他的手还没有拿开,只得“嗯”了一声:“那是当然了,性命才是最可宝贵的东西,没有了性命,什么都没有了。”想起自己的遭遇,心里不禁一酸。连忙扯开心神,仰头看见头顶那支白梅花瓣上落了几点红色。“喂,你是不是负伤了?怎么还有心情跟我闲扯?快疗伤去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后那人又笑了起来,原来的凶狠全都不见了,终于完全放开了钳制我的手,“你是个有趣的人,很对我胃口。如你所说,望你能好好活下去,期待有与你再会面的一天。”
说毕这话,那人一阵风似的飞走了。一块沉甸甸的东西“铛”的掉在我脚边。我揉揉眼睛,一锭银子!就是说,到富裕之地,人家出手才会大方嘛。
我连忙弯身捡在手里,原来一斤左右的银子铸成的银锭是这么大块的呀。嗯,手感真好。
我揣着那块银子直接往卖吃的地方去。但是一个烧饼才两文钱,一串冰糖葫芦才三文……虽然不知道银子兑铜钱是怎样,但这锭银子应该可以把人家整个摊档买下来吧。嘿,忽然变成有钱人的滋味真好!
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把银子兑开。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上馆子!大哥,你等我买热腾腾的包子回来吃。
我找到一家外观看上去最豪华的高楼。这楼名叫“掩月”,楼高三层,朱色的围栏,绿色的瓦,轻纱的窗子,绣着四时花卉的帘子,里面还有姿色不俗打扮整洁的年轻女招待来回穿梭。照我的眼光,这样不俗的地方放到现代至少也是四星级的。看来进去喝一壶茶就可以把银两兑开了。
我迈步就往楼里走。守着门口的两个青衣保安一把拦住:“小子,做什么的?”
“吃饭啊。”我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俩,饭店不就是让人吃饭的么。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左边的保安从头到脚打量我之后,毫不客气的拒绝。
真是狗眼看人低!
我掏出银锭:“我有银子!”
“哎哟,我说今天喜鹊儿怎么老是在我窗外叫呢,原来是小财神上门来啦!”一阵香风刮来,一个打扮艳丽的中年女子风一般吹出来,又风一般扯着我往里拉:“这位小爷,长得可真俊。会到我们‘掩月’来,可真是天定的缘分。”
这这这,来吃顿饭也值得这么夸张嘛?这个咨客真是太热情了,难道不知道这样会被投诉强迫消费吗?
被直领到一间雅致的厢房坐下,发现桌布都绣着金边时,我开始坐立不安。“那个……大姐,其实我只是走累了,口渴了,想进来喝壶茶。”
“行行行。”大姐咨客一叠声的说:“我们这里有上等的龙井、碧螺春、大红袍、猴儿采……不知小爷喜欢浓点儿的还是淡点儿的口味?”
“咳咳,最便宜的就好了。”
“那么,小爷想要谁来陪你喝茶呢?”大姐隔着桌子朝我飞个媚眼。
“我……”我突然明白了。
心不会跳了,血压升高,想一头撞死。不就是想找个四星级酒店喝杯茶么,竟然撞进妓院来,太太太丢人了!
当机立断的站起来,红着脸承认自己的错误:“大姐,真是对不起,我真的只是行过路过想进来喝杯茶而已。我,我第一次进城,以为贵店是饭店。这个,实在是天大的误会,是我不知好歹,给鬼迷了眼睛。请大姐你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记小人过……反正我现在茶也没有喝,姑娘也没有点,一切误会尚未有机会酿成更大的误会。那个就此别过,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无期。”
也不管罗罗嗦嗦的一堆对方听没听懂,快步走出房门--开溜。
正冲到大门,身后杀气腾腾一声喊:“给我截住那吃白食的小子!”
吃白食?还是小子?不是我不是我。继续跑。结果被保安拎小鸡一般拎回楼里。
刚才一脸媚笑的大姐现在变成了杀气腾腾的母夜叉,正瞪着我这只可怜小鸡,掂量着该从哪里下口。
我大叫:“大姐,怪人需有理。我一没有喝你家的茶,二没有见过你们的姑娘,你抓我做什么?”
大姐恶狠狠的说:“你坐了我家的椅子,占了我家的地方。好小子,你当老娘的店是救济所吗?你说来就来,拍拍屁股就走,没得消遣老娘开心!”
哎呀呀,我怎么知道自己会这么倒霉一头撞进你母老虎的店呢。碰到不讲理的人,只能装可怜了。于是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正准备开始哭诉,突然旁边插进来一个声音:“不要为难他,有什么事情找我。”
我吓得把眼泪生生憋了回去,静非尘,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我的脸烘烘的热了起来。
凶大姐看着我身后,眼神一亮,嘴里却说:“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学什么替人担当。”
静非尘冲上前,用力去掰保安抓住我的手,“把他放开,他是我弟弟,有什么事情我负责。”
“你怎样负责?”凶大姐冷冷说:“他偷了我的银子!”
静非尘一愣,我马上大叫:“别听她瞎说,她诬蔑我,我没有偷她的银子。”
凶大姐奸笑着说:“你可以搜搜他的身,还有一锭十两的来不及收起来呢。”
看着那锭大银从我怀里掏出时,静非尘那幽幽的眼神,我一下子爆发了:“不是我偷的!银子是一位公子给我的。他从墙上跳下来,几乎压死我,为了赔偿我才给我的银子。”
所有人看着我的目光都像在看着一个白痴。
凶大姐笑眯眯的说:“真的有这样好心的公子吗?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我咽了口气:“虽然我没有看见他的样子,但是他身上穿着淡绿色的锦袍,头发上还束着一个镶着紫色玉石的金冠。”
就算我记不清他长的样子,但这些华贵精美的值钱货是决无可能认错的。
我加上一句:“我可以带你们到那条巷子,而且只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