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男人在邀请她呢!她心蓦地揪紧,什么话也讲不出来;而且她震惊的发现,即使她现在说得出话,肯定也不是跟拒绝有关的辞令……
他没有马上行动,虽然身体渐渐紧绷起来,但仍是静静的看着她,约莫有两分钟之久;他在等她拒绝。
但她没有。虽然表情带了些惊慌失措,可是粉红的小嘴除了微颤外,没有其它的示意,没有任何可称之为拒绝的动作。
对性,她非常惶恐;对他,却不。答案非常明白了。轻抖的小手俏悄滑进他炙热的大掌里,由着他把自己温热起来,一路热到心口,怦怦地发烫。
然后,他牵起她小手,以一种优雅的克制,徐缓的付了餐费,单手抓起两人所买的书后,大步往他车子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把她抓得好紧,紧得让她觉得有些痛。他也在紧张吗?
不管他紧不紧张,这个想法至少让她感到好过许多。
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发生在她的宿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住的地方那么远。情欲是一种冲动,禁不起一个小时车程的折腾与消耗。车上?不,完全不考虑。旅馆?想都没想过。所以当她建议到她的住处去时,他没有反对,油门催得飞快,不到三十分钟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们真古板,对不对?」当他们能好好说说话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之后了。
各自洗完澡,简单的在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吃了微波食品当晚餐后,他们又回到温暖的床上,体肤相触,亲昵靠在一块,不为了酝酿下一波激情,只是想贴近,分享体温,也分享彼此身上的味道。
「是吗?」就着床头一盏小灯,他随意翻看着她放在床头柜上的书。大多是生物、遗传、免疫学之类的专业书籍,满满的专业术语,文字之艰深,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
「我不能想象在车上做爱。虽然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方便,也因为刺激。」
「这么说来,我们是古板没错。」他漫应。
他在看她的书,而她在看他。
洗完澡的他,头发半干,有些凌乱,使他俊美的脸孔不再显得文质彬彬,反而添上几分狂野。没有穿衣服的他,肩膀宽阔,胸膛厚实,小腹甚至结有六块肌肉,此刻虽然是放松的半躺着,但那肌肉的形状仍是隐隐浮现。真是非常有看头……男人的身体都是长成这样吗?当她这么想时,也问了出来。
「我不清楚。」他睨了她一眼,右臂横张,将她圈入腋下,收拢她于自己的胸膛上,才又缓慢地道:「如果运气不错的话,也许妳这辈子会有许多探索的机会。到时再请妳告诉我这个答案吧。」
「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答案。」她眼睛眨了眨,望向天花板想了一下,很肯定的这么对他道。
「哦?」洗耳恭听。
「下一个男人,我还是会找像你这种体格的,结实、美丽,而且绝不健美得太夸张,这样对我来说刚刚好。其他太壮或太垮的,我都无法想象。所以我现在就知道未来看到的男性体格都差不多会是你这样的。」
他浅淡笑出声,语气听不出高兴还是恼,说道:
「我是否该为妳的肯定而备感荣幸呢?」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是没有意见啦。」她窃笑,迎上他正在看她的目光,不确定那里面是否带着点不悦,而这,不知为何竟让她觉得很开心。
对于这个话题,他们都聪明的没打算继续说下去。他放下手边的书,打算再翻下一本。罗蓝瞄到他的动作,突然想到什么,趴在他身上,伸长手从床头柜上抽过一本书,然后问他道:
「莫,你看诗吗?」
「诗?」莫靖远顿了下,眼光放在她手上那本诗集。不明白一个生物科学研究生的住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是哪一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吗?」
「你明知道不是!」她横他一眼。
他低笑,回她道:「不,我不看诗。」
「在你们学商的人眼中,文学这种东西很没价值吗?」
「不,任何可以当作商品贩售的物件,都有它的价值。我想每一个学商的人都会这么告诉妳。」
「那你呢?你的看法呢?」
「我吗?」他看着她,这个美丽聪明且青春洋溢的女子,此时此刻在他怀中,也在这当下属于他,虽然可能在无法预期的下一刻飞逸而去,但现在,她是他的。「我只能说,文学不是我的兴趣,但我不会因为兴趣不在那上头,便否定它的价值。妳喜欢诗?」
罗蓝叹口气,柔嫩的脸颊不自觉的轻轻在他胸膛上摩挲,不知道自己此刻显得多么迷惘。
「我大概是喜欢的吧。小时候,家里让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然后是诗经,为了训练我的记忆力。对我父母来说,这些只是训练我的过程之一,我不必对诗文产生兴趣。而后英文、法文的学习取代了古文的背诵,一件又一件功课紧凑的排在我的课表里,把我塑造成今天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喜欢读诗的,即使我并没有诗才。我买诗集,各国的诗都买。有些诗读起来无法理解,但董仲舒说过,『诗无达诂』嘛,诗读起来有感觉就好了,不必一定要把每一个字都拆解得清楚明白。」
「是这样吗?文学真是玄妙。」他放开手边的书,双手转而耙梳她的秀发,由前往后梳去,让她美丽的脸蛋完整呈现。
「你有兴趣了吗?你愿意跟我一同看这本新买的诗集吗?」她突然兴致勃勃起来。
「抱歉。我没兴趣。」
「那你做什么表现得好像有的样子?还说文学玄妙呢!」
「妳是天才,居然听不出来我只是在客套吗?」他扬眉,好诧异的样子。
罗蓝声音一噎,静静看了他好久,先是讲不出话,而后眼神转狈,不知道在阴谋些什么。而莫靖远不知道是神经忽然变得大条还是怎地,也静静的看她,气定神闲得不得了。
「你是不是该回去了?」她下巴扬高。
「我被赶了吗?」
罗蓝嘿嘿一笑。「没赶过男人,想从现在开始练习。」
「这么无情?」莫靖远叹了口气,没有反抗,乖乖的掀被下床、着装。
虽然眼睛闪也不闪,正大剌剌的欣赏着年轻精壮裸男穿衣的美好画面,但她口气可无情了:「抱歉,我不是商人,不习惯客套。」
他穿好衣服,从头到尾没有试图努力争取自己留下来过夜的机会。只问:
「下次见面什么时候?」
她眼睛眨呀眨的,笑得好诡异。「我会让你知道。」
他定定看她,绕过床尾,走到她躺的这边,给她一记吻别。「我走了。」
「要我起床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床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床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脱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乱想,决定睡觉。
三大谎言,4:00~4:30p。m. 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下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光明正大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迷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龟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龟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回车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吟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黄昏了。
坐在龟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精制而成的浅咖啡色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吞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腰。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第三章
说了再见,不要思念。既然分手,请勿回头。
不管他们对这段感情有过怎样的设想与预期,决计没想过会是这样如此的迅速,又这么地契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