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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乱天下 作者:脚滑的狐狸01(起点vip2014-05-11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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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冤魂好好的活着。
  她现在所处的朝代是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天下两分,一个是地处北方的昱国,另一个是李家所处的大祈国,当今圣上和李清婉的父亲,曾经的镇国将军以及当朝的权相文飞扬是从小的玩伴,关系很不一般。
  只是,李清婉始终想不明白,三个人的关系那么好,为什么自己的父亲最后会以通敌叛国的大罪被诛于边疆,这样的事情就连对政事一窍不通的李清婉都不相信,父亲那么正直,事业顺遂,有什么理由让他放弃大好前程铤而走险呢。
  这里面的漏洞实在太明显了,她都看得出来,难道当今圣上和国相会看不出来?打死她她都不信,这里面肯定有龌龊。奈何以前的李清婉对政事没有一点兴趣,对天下之事知道的着实不多,要想查出事情的真相,报得李家的大仇,必须从长计议了。
  前世,她的历史学的就不好,连朝代顺序表也背的磕磕巴巴,更不要说其他诸如农事、官制、民俗之类的了。所以,她想不出大祈和哪个朝代比较像,不过,这样不是更好嘛,一切都是新的,接受的时候没有固有思维的干扰,她才能更快适应这个世界吧。
  脑袋运转飞快,脚下却是磕磕绊绊。
  终于,在成功的翻越了一个小山头之后,她似乎看到了山脚下有一户人家。
  人一旦有了目标,就会发掘出无限的潜力。原本沉重的双腿因为眼前的希望变得轻快不少,她不自觉的加快了步伐。
  只是,那人家看着不远,走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儿了,走了良久,那户人家仍然依然远远的矗立在那里。
  待她终于接近茅屋的时候,又累又饿又疼的她终于支撑不住,直直的摔倒在地上。
  额头和脚上的刺痛让她清醒过来,嗓子干哑难受的紧,她下意识的吐出“水,水……”
  声音低哑暗沉,颇有些像变声期的少年。发出声音之后,她就有些后悔,自己晕倒在荒郊野地,哪里会有人把水送到她嘴边。
  她支撑着身体挣扎着要坐起来,不想一只干枯苍老的手轻轻的按住了她。
  “孩子不要动,我把水给你端过来。”说话的是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衣着朴素却很干净,面容枯槁却很慈祥。
  说着,那老太太快步走到不远处的一张小几边给李清婉倒了一碗水。李清婉真的是渴急了,连“谢谢”都来不及说,就咕咚咕咚的喝了两大碗,这才觉得好些。
  老太太又给她倒了一碗,问道“好孩子,还要嘛?”
  李清婉有些不好意思,自己竟就这样大喇喇的躺在这里让一个老人家伺候着,遂开口说道,“谢谢老嫲嫲,不要了。是您把我救回来的嘛?这是哪里啊?”
  老太太放下水碗,坐到李清婉的身边,慈爱的检查了一下她额头上的伤,见没有什么大碍了,这才开口道:“是我儿子把你救回来的,他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在屋后的小路上发现了你,孩子,你伤的可不轻啊,我儿子经常去山里,对治疗外伤很在行,他去给你采药了,等他回来给你上了药,伤很快就好了。”
  她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似的轻轻抚着李清婉的发,温和慈爱的说着。
  李清婉低垂下头,所有的声音哽咽在喉,眼泪也湿润了眼眶。她是何其有幸啊,这一世有爱她的家人,有忠心的奴仆,还能碰到这样善良的陌生人。
  前生她父母早亡,一直是乡下的姑姑照顾她,就算是亲戚,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孩子,姑姑姑父有什么好东西都会藏着掖着的不让自己知道,她不是不伤心难过,可是她知道,就算自己再乖,再会讨巧卖乖,在姑姑一家人的眼里,她始终是个外人。
  后来,她大学毕业,选择去偏远山区支教,她以为在那里她会是被需要的,哪知道竟然半路出了车祸,人还没到地方就已经魂归天外了。
  还好,还好,她的灵魂没有消散,她还有机会重新来过,她可以代替李清婉,好好的活着。
  就在两个人享受着温情时刻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宁静。
  “咕噜噜,咕噜噜……”
  李清婉把头垂的更低了,自从李府被查抄,这具身体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特别是嫂子出事以来,她更是粒米未进。
  “是嫲嫲想的不周到,应该给你准备些吃食,孩子肯定饿坏了。”老太太笑着站起身,就要出去给李清婉做饭。
  李清婉拉住老太太干枯温暖的手掌,满含孺慕的说道:“谢谢你嫲嫲。”说完,才惊觉眼泪早已滑落脸颊。
  “好孩子,莫哭,嫲嫲这就给你做饭。”
  看着老太太的身影消失在房间里,李清婉破涕为笑,老嫲嫲肯定以为自己是饿哭的,走的那么快。
  屋里就剩下她一个人,她先是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怕暴露自己的女儿身,衣服她是不敢脱的,只能看看露在外面的伤口了。脚已经被清理过了,虽然只是皮外伤,看上去却十分的可怖。
  最严重的是额头,屋里没有镜子,她看不见具体的情况,但是只要轻轻一碰,就疼的要命。李清婉想,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不是说古代女人都很注重容颜的嘛,脸上留了疤不知道还能不能嫁出去。
  想到嫁人,一张温润如玉的脸突然浮现在脑海。
  她使劲的甩了甩头,似乎是这样就能把脑海里的那张脸甩出去。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具身体的竹马。那人长李清婉三岁,比李清逸小一岁,今年正好十八岁,他们自小就玩在一起,感情极好。李清婉一直都以为自己会嫁给他,哪成想,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她苦涩一笑,自己的现代灵魂和这具身体结合的也太好了吧,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的记忆,她都感同身受,想到那人,心竟真的隐隐作痛了。
  强迫自己不要想下去,李清婉仔细打量起这个简陋的房间,借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个房间真的很简陋,除了身下的这个还算宽敞的床榻,就只有一张放着水壶的小几了。
  看来,这户人家生活的不太富裕,想想也是,居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定然是没有什么生财之路的,勉强维生就不错了,哪里还想着发家致富了。
  正在胡思乱想间,那个老妇人已经煮好了粥,端了进来。
  李清婉真的是饿极了,也顾不得烫,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慢一点,孩子,还有呢,莫烫到了。”老妇人有些担心的看着李清婉。
  把碗里的粥吃的干干净净,这才觉得自己是个有胃的人。
  “还要不?嫲嫲再给你盛些。”老太太接过碗,又要出去给李清婉盛粥。
  李清婉赶紧拉住老妇人,不好意思的道,“不必了嫲嫲,我吃饱了,我的胃口小,吃不了那许多。”
  老妇人狐疑的看了她一会儿,见她态度坚决,也没有说什么就出去了。
  其实,只一碗粥哪里吃的饱,但是李清婉也清楚,她饿了太久,不宜一下子吃的太饱,更何况,刚才粥快吃完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老妇人竟然给她煮的是粟米粥。
  在这个时代,粟米价格很高,普通人家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吃上一两次,她一定是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煮给自己吃了,不知道的时候还能大快朵颐,知道了,再好吃的食物也变得难以下咽了。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老太太的儿子才采药回来。放下竹筐,他连一口热乎水都没来得及喝,就开始给李清婉准备伤药了。
  李清婉躺在床上下不了地,只能隐隐约约的听到外面的声响,自那救她的人回来,她还没有听过他说一句话,传进来的都是老太太的声音。
  正奇怪间,老太太领着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那人身材健硕,虎背熊腰,络腮胡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露出来的脸呈紫红色,如果不是在这穷乡僻壤见到他,她一定以为他是行伍之人。
  走到李清婉身边,老妇人笑着给她介绍,“这是我儿子,你叫他戈叔就行,他有哑疾,不过能听到声音,他给你上药,弄疼你了你就跟他说。”
  老妇人说话的时候,戈叔一直含笑看着李清婉,那高大的身躯配上憨憨的表情,竟不觉得违和。
  “麻烦戈叔了。”李清婉笑着对戈叔说道。怪不得之前一直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呢,原来是不能说话啊,现下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
  药材都已经处理好了,戈叔小心翼翼的把药涂抹在伤处,之后又用干净的布条把伤口包的严严实实。虽然戈叔很小心,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弄疼了李清婉,她一直咬牙忍着,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音。戈叔见她这个样子,欣赏的点了点。
  等伤口包扎好,戈叔和李清婉都已是满头大汗。
  忙完之后,戈叔才和老太太出去吃饭。
  静静的躺在床上,李清婉还能听到老太太对戈叔的叮咛,“戈郎,多吃一点,今天一定累坏了。明天就不要进山了,好好歇一日,家里还有余粮,够咱们吃上几日的了……”
  她虽然看不到戈叔的表情,也猜的到那个大汉一定是笑着听老太太絮絮叨叨,还时不时的点头附和一下。
  真好,这样的日子真好,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样的宁静呢?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李清婉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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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猎
更新时间2013…11…15 17:48:18  字数:4110

 戈叔的药很有效,李清婉在床上休养了半个月,脚上的伤就已经退了痂,额头上的痂虽然还没有退,但是已经没有眩晕的现象了。
  这段时间,她对这对半隐居的母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老妇人姓余,年逾六十,当年是随父母逃难至此的,把她嫁给一个常年进山打猎的猎户,后来父母去世了,丈夫也在一次进山打猎后再也没有回来,只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山下,靠采食山菜野果维生。
  大约是十年前,她进山摘野果的时候捡到了身受重伤浑身是血的戈叔,余氏把受伤的戈叔带回家悉心照顾,戈叔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醒过来之后就不会说话了。
  等戈叔完全康复之后,就认了余氏做干娘,两个人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
  至于戈叔的名字,据余氏讲,当初戈叔伤愈之后,苦于不能说话无法和余氏交流,就拿出余氏发现他时在他身边放置的一支戈,对着余氏比比划划,余氏以为他想要告诉她他叫戈,于是余氏就一直称呼戈叔为戈郎。
  至于戈叔要表达的是不是这个含义,现在也就只有戈叔自己知道了。
  天刚微亮,李清婉就起来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浑身都要生锈了。
  已经是十一月份了,天气渐渐转冷,早上起来只在里衣外面穿一件外衫还是能感觉到凉意。深深的呼吸一口山间的清新空气,伸了伸懒腰,李清婉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
  “清郎,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你的伤刚好应该多休息。”正在李清婉陶醉在山间野趣的时候,余氏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于清郎这个称呼,李清婉很无语,她告诉余氏和戈叔自己叫李清,虽然他们对自己很好,但是她的真实身份太敏感,不仅自己随时可能遭遇不测,还可能连累他们,所以她就选择了名字中的前两个字告诉了余氏和戈叔,至少,她说的也不全都是谎话。
  戈叔还好些,不会说话也就不会称呼她了,余氏却一口一个清郎叫开了,听不好,就像是在叫情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情郎,想一想这个画面就很诡异。
  “嫲嫲,您起的好早啊,这么早就准备朝食,是戈叔要去打猎嘛?”李清婉见余氏生火,赶紧过去帮忙。
  “不用你不用你,你就好好的歇着吧,嫲嫲自己能行。”余氏把李清婉推出灶房,自己动起手来,她岁数虽然大了,但身体强健,干起活来也是干净利索。
  “你戈叔啊闲不住,几天不进山他就浑身不自在,他想趁着现在还没下雪,多进山几次,采些药物,也打些小猎物,进城换些银钱,你还没有过冬的衣物呢,嫲嫲给你添置一些。”余氏接着说道。
  原来,是为了自己。此刻李清婉的心被感动填的满满的。
  “谢谢你嫲嫲,以后我一定会报答您和戈叔的。”李清婉悄悄的拭去眼角的泪,信誓旦旦的对余氏说。
  余氏背对着她烧火,没有看到李清婉此时的表情,对于她的话更是没往心里去。
  两个人一里一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家常,气氛极其和谐。待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戈叔从门外走进院子里,李清婉才知道,原来起的最早的人,是戈叔啊。
  “戈叔这么早是去哪里啦?”李清婉好奇的问戈叔,奈何戈叔不能回答她。
  “你戈叔日日都是如此,丑时一过定要起身的。”余氏及时给李清婉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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