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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沙发上躺着一个裹着黑色韶皮大衣的躯体,四肢伸展着,一动不动。那张脸蛋依然漂亮如故,但却毫无表情。
正像一个成熟的小孩在酣睡中那般安详。伤口在头的一侧,显然是用钝器猛击头部所致。头上的血曾是慢慢地滴到地板上的,很明显,伤口早巳停止了流血……
汤米的脸色变得十分苍白,他仔细地检查着那平卧着的躯体。
“情况很清楚,”最后,他说道,“她的脖子没被他勒过。”
“你在说什么?他是谁?”霍尼科特太太叫喊道,“她死了吗?”
“是的,霍尼科特太太。她已经死了,是被人谋杀的。问题是——谁干的?真让人纳闷——他扬言要亲手杀死她。但并不等于说他就真会这么干。我倒认为不是那家伙自己干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神情坚定地看着塔彭丝。
“你能出去找一个警察来,或者是找个地方给警察局打电话吗?”
塔彭丝点了点头,她的脸色同样也非常苍白。汤米搀扶着霍尼科特大大下了楼。
“我想尽可能地弄清楚这件案子。”他说,“您知道您妹妹回来的准确时间吗?”
“是的,我当然知道。”霍尼科特太太说,“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把钟调快五分钟;那钟一天正好慢五分钟。那时我的手表是六点过八分,我的表绝对准确,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汤米点了点头。这与警察所说的话完全相符。那警察曾说他看见那围着灰白色毛皮的女人走进前门,那可能是在他和塔彭丝赶到同一地点的三分钟之前。他当时曾看了一下自己的表,并注意到,正好比便笺上约定的时间晚了一分钟,这就存在着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吉尔德·格伦未回家之前,就有人在楼上她的房间里等着她。倘若这种推论成立,那人必定还藏在房子里,因为只有詹姆斯·赖利离开了这栋房子,汤米快步跑上楼,对所有的房间进行了迅速而彻底的搜查,但是连个人影也没有。
他决定与埃伦谈一谈。在他把格伦被谋杀的消息告诉她之后,她先是悲伤地励哭起来,接着便祈祷乞求天堂众天使接受死者的灵魂。好不容易等她痛哭和祈祷完毕之后,他便问了她几个问题。
当天下午还有任何其他人来过这儿打听格伦小姐吗?
再没有其他人。当天晚上她自己曾经上过楼吗?是的,像往常一样,她是在六点钟上楼去把窗帘拉上的——当然也可能是六点过几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在那粗野的家伙几乎要把门环敲碎之前上的楼。听到敲门声,她赶紧跑下楼梯去开门。那家伙肯定是灭绝人性的凶手。
汤米也不与她争辩,但他心中仍对赖利怀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同情心,极不愿意从最坏处去考虑他。但是,再没有其他的人可能谋杀吉尔德·格伦。房子里剩下的也只有霍尼科特太太和埃伦两个人。
他听到从过道传来一阵响动,走过去开门一看,是塔彭丝和那位警察在外面敲门。那警察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粗大的铅笔,接着鬼鬼祟祟地舔了舔那支铅笔。他上了楼,感觉迟钝地检查了受害者。他惟一的看法就是,如果他动了现场的任何东西,警督肯定会让他吃不完兜着走。他听着霍尼科特大太那歇斯底里的大发作,还有她那语无伦次的解释,不时在本子上写着什么。他的表情十分镇定。
汤米终于能在门外的台阶上单独呆上一两分钟,之后他给警察总部通了一次电话。
“记得你对我说过,”汤米说,“你曾看见死者走进前门,对吧?你肯定她当时只是一个人吗?”
“是的!她一直是单独一个人,没人和她在一起。”
“在你看见她和你与我们相遇这段时间之内,没有人从前门走出来吗?”
“连个鬼魂也没有。”
“如果真有人从前门走出来,你肯定应该看得见,对吧?”
“那是当然。除了那个疯子样的家伙外,就再没有其他任何人走出那栋房子。”
那位尊严的执法者趾高气扬地走下台阶,在那根白色门柱旁停了下来。门柱上留着一个刺眼的红色手印。
“他也不过是个业余杀手罢了,”他以嘲弄的口吻说,“居然会留下这样的痕迹。”
然后,他大摇大摆地沿街走去。
谋杀案发生的第二天,汤米和塔彭丝仍然住在艾德林顿大酒店里。汤米考虑脱掉他那身牧师的行头应是聪明之举。
詹姆斯·赖利已被逮捕入狱。他的律师马维尔先生刚与汤米就谋杀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
“我绝不相信凶手是詹姆斯·赖利。”他直言不讳地说,“他说话总是很极端,但也仅此而已。”
汤米点了点头。
“花费过多的精力去夸夸其谈,到真要付诸行动时,反而又没有劲了。我现在很清楚,我是指控他犯罪的主要证人之一。就在谋杀案发生之前,他与我谈的那番话就是定罪的确证。但不管怎么说,我倒蛮喜欢他这个人。如果还有第二个人有嫌疑的话.我一定会说他是清白的。那么他对这事是怎么说的?”
那位律师噘了噘嘴。
“他声称,他看见她时,她已躺在那儿死了。那当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这是他心中首先考虑好的谎言。”
“如果凑巧他说的是真话,那无疑就是说那喋喋不休的霍尼科特太太是凶手——但这完全是无稽之谈。看来,他肯定脱不了干系。”
“请别忘记,那女仆听到过她的惨叫声。”
“那女仆——是的——”
汤米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若有所思地说:
“我们简直太容易轻信他人了。我们把所谓的证据当作上帝的福音来信奉。那么这证据的真实性又如何呢?那也仅仅是凭我们的感觉在头脑中形成的印象,但倘若这些印象是错误的呢?”
律师耸了耸肩。
“啊!我们大家都明白,证人有时也是靠不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证人会回忆起更多的情况来。但这并不能断定他是有意进行欺骗。”
“我的意思还不仅如此。我的意思是我们所有的人——
有时陈述的事情并不是真相,而可怕的是,我们却不曾意识到这一点。比方说,你和我,有时无疑都说过,‘邮件来了。’我们说话的真实含义是什么呢?是我们听到了两下敲门声和信箱里传出的悉索声。十次有九次我们是正确的,邮件确实来了。但是恰好就在第十次,极有可能只是某个小淘气鬼给我们开开玩笑。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是——的——”马维尔先生慢吞吞地说,“但我还是不明白你指的是什么?”
“你真的不明白?当然,此刻连我自己也不很清楚。但是,我的头脑渐渐开始清醒了。这就像一根棍子。塔彭丝,你应该知道。棍子的一端指向一个方向——另一端则必须指向完全相反的方向。要确定正确的方向应该以棍端的正确指向为根据。门可以打开——当然也可以关上。人上了楼——自然也会下楼。箱子被关上了,必然也会被打开。”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被他弄得糊里糊涂的塔彭丝问道。
“真的,这容易得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汤米说,“我也是刚刚明白过来。一个人走进屋内时,你怎么会知道的呢?
那是因为你听见了开门声和关门声。如果你在期待着某人的到来,听声音,你就必定会知道是不是他。同理,当有人走出屋外时也是如此。
“但是格伦小姐并没有走出那栋房子!”
“当然没有,我知道她没有走出那幢房子。但是,有其他人确实走出过——那就是凶手。”
“那么她又是如何走进房子的呢?”
“她走进房子时,霍尼科特太太正在厨房里和埃伦谈话。她们没有听见她的声音。霍尼科特太太回到了客厅,很纳闷为何她的妹妹还不回来。接着,她便开始把那个钟调准。这时,正如她所想象的那样,她听到她妹妹回来了,并且上了楼。”
“那么,这又做何解释?就是上楼的脚步声。”
“那是埃伦上楼去拉窗帘。你应该还记得,霍尼科特太太说过,她妹妹上楼之前曾耽搁了极短暂的时间。而在这极短暂的时间内,埃伦正从厨房出来准备走进门厅。因而,她恰巧没看见凶手。”
“但是,汤米,”塔彭丝大声说,“那么她发出的惨叫声呢?”
“那是詹姆斯·赖利的声音。难道你没留意到他的嗓音是很尖的吗?当情绪处于异常激动的时候,男人也常常会像你们女人那般尖声怪叫。”
“那凶手呢?我们是应该看见过他的,是吗?”
“我们的确看见过他。我们甚至还站在那儿和他谈话呢。那位警察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情景,你应该终生难忘吧?那是因为当他走出房子的大门时,正巧浓雾慢慢地从路上消失了。那真使我们毛骨依然,难道你记不得了吗?总而言之,尽管我们从未想过他们会干这种事,然而,警察毕竞和常人别无两样。他们也要爱,也会恨。他们也要娶太大——据我的推断,吉尔德意外地与她丈夫在大门外相遇,便带着他一同进了房子,其目的是与他了结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他没有听到赖利发泄情感的激烈言辞,只看见了留在门柱上的红色手印——他手中随时提着那根又粗又短的警棍……”
第十章 假钞案
“塔彭丝,”汤米说,“我们应该换一间更宽敞的办公室了。”
“胡说,”塔彭丝说,“我看你是头脑膨胀了吧!就因为你碰到天上掉馅饼的好运气,破了两三桩只值两个半便士的案子,你就以为成了百万富翁了。”
“有人会说是凭运气,而其他人则会说那是侦破技巧。”
“如果你真以为你已经集侦探大师歇洛克·福尔摩斯、桑代克、麦卡蒂,以及奥基伍德兄弟为一身的话,那我当然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但就我而言,我宁愿要运气总是光顾我,也不要世间所有的所谓侦破技巧。”
“或许你的话有几分道理。”汤米表示让步,“总而言之,塔彭丝,我们确实需要一间宽敞些的办公室。”
“原因呢?”
“就为那些侦探故事的经典著作,”汤米说,“如果我们再把埃德加·华莱士的著作陈列在专柜里的话,我们就需要另外几百码长的书架才够。”
“我们确实没有陈列埃德加·华莱士著作的书柜。”
“倘若你只留心他从未给业余侦探们提供过任何运气的话,恐怕我们就永远不会有他的专门书柜了。他的书写的全是伦敦警察厅那类严谨的侦破过程——全是真实的案例,根本没有捏造的故事。”
这时,办公室接待员艾伯特出现在门口。
“马里奥特誓督要见你们。”他郑重其事地说。
“伦敦警察厅的神秘人物。”汤米低声说道。
“他是侦探里最忙的。”塔彭丝说,“喂,是侦探还是暗探?我总是把侦探和暗探混为一谈。”
警督神采奕奕地向他们走来。
“哈啰!你们最近好吗?”他轻松活泼地问候道,“我们那天的小小冒险行动没出任何差错吧?”
“啊,一切顺利。”塔彭丝兴高采烈地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难道不是吗?”
“那就好。我自己还真不知道怎样才能准确地描述那次行动呢!”马里奥特谨慎地说。
“马里奥特,今天是什么风把您给吹到这儿来了?”汤米问道,“该不会是又挂念我们的神经系统是否正常吧?”
“当然不是,”警督说,“我是来找卓越超群的布伦特先生谈公事的。”
“哈哈!”场米笑道,“那我就应该摆出卓越超群的架势来。”
“贝雷斯福德先生,我专程赶来向你提一个建议。如果让你去追捕一个真正的大犯罪团伙,你意下如何?”
“真会有这等好事?”汤米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会有这等好事?你是什么意思?”
“我一向认为大的犯罪团伙只会出现在小说里——比如盗窃高手和超级罪犯之类的人物。”
“盗窃高手确实很少见,”警督赞同道,“但是,先生,上帝现在赐福于你了。最近确实有几个犯罪团伙在猖狂地活动。”
“对付犯罪团伙,我还真没把握如何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汤米说,“至于对付业余水平的犯罪——比方平静的家庭生活中偶然出现的犯罪行为——那倒是我的拿手好戏,也是我引以为荣的。处理带有强烈家庭色彩的戏剧性犯罪活动,我是绝对的得心应手。因为有塔彭丝在身旁伺候着,她随时可以提供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