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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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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妮坦莉的手出了候机室,林天语立刻就看到了穿着跟个黑社会老大似的黄胖子,还有他身后跟着的姚明飞。

姚明飞看起来倒是对美国的生活已经适应一些了,西装革履的倒也多了几分成熟的感觉,只看起来不过多少还有些拘束的样子,不过看到林天语的时候倒是挺高兴的。

“哈哈,你可总算是来了。”

黄胖子上来就是一个熊抱,回身看了看妮坦莉,“啊是艾尔德琳小姐,这一次中国之旅觉得怎么样啊?听说你和小林结婚了,怎么样,小林有没有给你一个难忘的新婚之夜啊?”

妮坦莉冲黄胖子飞了个白眼,似乎很不待见这个满嘴口花花的家伙。

黄胖子却也不以为意,“来吧小林,上车吧,我先带你去你的新居看看再说。”

“新居?”林天语有些疑惑。

“当然,你总该不会以为我会让我的兄弟住酒店吧,我早就把房子给你准备好了,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黄胖子开来的是一辆悍马,外形彪悍,喷漆的图案华丽到有些低俗的感觉,倒是很附和他的一贯作风,四个人上了车,由黄胖子开车,出了机场便直接往北方的郊区开去,林天语坐在车里,好奇的望着外面这个陌生的国度。

他以往对美国的了解,仅仅是通过一些美剧和美国的电影大片,印象中似乎是个灾难频发、外星人经常光顾以及黑社会势力无比猖獗的地方,不过这会终于看到了倒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虽然机场不在市中心但好歹也是市里,但是一路行去周围竟然没有多少林立的高楼大厦,大多还是十层以下的矮楼,道路很宽,路上的车也不多,给人一种十分宽敞通顺的感觉。

道路两旁有着长长的绿化带,看起来都有些年头了,但是依然整洁,路面十分的干净,却并没有看到环卫工人的身影,林天语打开车窗,让夏日的微风灌进车内,呼吸了一下,感觉并没有国内城市中那种呛鼻的气味,倒是没哟多少大城市的感觉。

一边开着车,黄胖子一边感慨的说道:“美国的环境当真是好,以前在国内没有感觉,到了国外之后那感觉就差远了,我以前老是咳嗽,当初还以为是抽烟的关系,结果到了这边来之后竟然都好了。”

林天语点了点头,虽然还比不上古代的罗马和异界的精灵森林,但是比起国内来说却是天壤之别了。

“不过也有不好的地方,这边吃东西的地方太少了,老远看不到一家餐馆,这边中餐馆倒是不少,不过中餐难吃死了,甜不甜酸不酸的还不如国内大排档做的好吃呢。”

林天语道:“你不是喜欢吃牛排么?”

“那也不能老吃啊,不过我邻居做的烤肉倒是挺好,我经常去插伙。”

“邻居?就是跟你一起去捕猎恐龙的那个?”

“呵呵你还记得啊,就是他,到了之后给你介绍一下。”

林天语点了点头,“我么这是要去哪?”

“当然是去我们住的地方了。”

“我以为我们是住在市里的呢?”

黄胖子笑了笑道:“呵呵,这边有钱人根本不住市里,一般都住郊区的别墅,不过我们会长连郊区也住不惯,所以干脆买了一座小岛。”

“小岛!?”林天语吃了一惊,心想还真是有钱人啊,虽然他这几次冒险也赚了不少钱,但是如果像买个小岛的话倒也没那么容易。

黄胖子却似乎已经习惯了,“威斯康辛州濒临五大湖,整个州内有一万多个大小湖泊,湖里的小岛也数不胜数,会长的家就在一座小岛上,是个很壮观的古堡,你到了就知道了,那是相当的漂亮啊,不过我们还是先给你把新房子安排好吧。”

说话间悍马终于在一座湖畔小镇停了下来,这小镇的规模看起来比林天语老家的村子还要小,最多也就一两百户的样子,而且似乎有很多房子都是空的。

街道整齐宽敞,房屋是清一色的独立别墅,全都带着花园草坪,被规划的整整齐齐,又不会显得呆板,街道上草木成荫,除此之外,加油站、医院、警察局、酒吧一应俱全,当真是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

公园树下的长椅上可以看到有人正悠闲的看书,有的在遛狗散步,一座遮阳伞下面一对情侣正在一边聊天一边喝着咖啡,无比闲适的感觉。

林天语心中一阵惊叹,心说这才叫生活啊,黄胖子似乎并不意外林天语的表情,即便是以美国人的标准来看,这里也不是一般人能够住得起的地方。

他一边开车一边介绍道:“这里的居民全都是为秘银绅士会服务的人,可以说整个小镇都是会长的产业,当然由于秘银绅士会的等级十分森严,这座小镇的人绝大部分并不知道关于秘银绅士会真正的秘密。”

林天语看了一眼妮坦莉,“你也住在这里么?”

“我在这里有有一套房子,不过我并不常住。”妮坦莉淡淡的说道。

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别墅前黄胖子把车停了下来。

“这里就是我家了,看到那边那一排别墅了,都是会长给我们这帮人留的,你可以从中任意挑选一栋作为你的新居。”

说完黄胖子拉开车斗,从里面拎出一大串钥匙来。

林天语倒是没想到这个会长会这么慷慨,对于一个时空旅行者来说,几百万美元的价值虽然算不上太过高昂,不过也不是可以随便送人的,而且能够拥有一整个小镇,这个会长似乎很善于经营呢。

“那么我就却之不恭了,”林天语说着,一行人顺着街道朝那边走去。

这一排别墅大都空着,但每一栋看起来都是相当的漂亮别致,风格各异,因此不会给人千篇一律的感觉,但虽然风格不同,但倒也不至于脱离小镇整体的风格。

不过这倒也不是绝对的,当一行人走到第七栋的时候却发现在一快原本应该是建筑物的地表上,搭建着一座巨大的印第安式的帐篷,十分突兀的夹在了那些优美的别墅之间。

一个被阳光晒的黝黑的印第安人正在帐篷前的火堆上烧烤着一只鹿,大夏天他身上却披着一件用山狮皮制成的皮袍,头上戴着一顶用五颜六色的羽毛制成的华丽头冠,看起来就像是那些传说中的印第安酋长一样。

他的正围着那烤鹿一边转圈一边吟唱着什么,声音说不出的悠远苍凉。

“嘿,风中追逝,看看是谁来了!”

那个被称为风中追逝的印第安人朝这边看了一眼,停止了那古怪的吟唱,走到一行人跟前行了个印第安人特有的礼节,他的目光忽然落在了林天语的身上。

“夜风将你送到了风中追逝的帐篷前,进来坐一坐吧,来自远方的朋友。”

林天语正准备答应,黄胖子却打断道:“一会一定过来拜访你,不过在这之前,我必须替我朋友找到新家才行呢。”

“是这样啊,”风中追逝仰天看了看,似乎是在自言自语的说道:“神明告诉我你会是一个值得一交的朋友,今晚来我的帐篷吃鹿肉吧。”

黄胖子笑了笑:“那是一定的,我们都会来的。”说完回身对林天语低声道,“那个家伙脑子里有毛病,不要太在意。”

一行人继续朝前走去,林天语回身看了看那个印第安人,他又开始对那烤鹿唱歌了。

“他也是旅行者么?”

“是啊,不过跟一般的旅行者不大一样,这家伙整天神神叨叨的,也不去收刮财富,也不去倒腾宝贝,整天炼草药、念咒语,也不知道再搞什么东东。”

说完忽然又神秘的说道:“不过他炼的草药倒是很有些效果,尤其是在那方面——你懂我的意思吧。”

林天语心说这家伙还真是没个正经啊,他又挑了几栋,眼前忽然一亮,指着对面的一栋房子道:“我就要这栋了。”

第二卷佣兵与黑潮第十二章最后一个印第安萨满

更新时间:2012…1…246:40:41本章字数:4497

那是一栋离湖边很近的城堡式的建筑物,有着哥特式的尖顶,白色的墙壁,外面全部使用巨大的岩石砌成的,看起来粗旷之中又带着一种古老的韵味,看起来就像魔兽世界中的暴风城中的那些建筑一样

不过虽然看起来有相似,但是细节上却大不相同,毕竟是现代建筑,在兼顾了古典外观的同时也建造的颇为考究,不过总体上讲,跟之前看到的那些建筑却有所不同

姚明飞兴奋说道,“林哥的眼光不错嘛,其实当初我也想过选这座“城堡”的,不过我玩部落的时间到底是比玩联盟多,所以最后我还是选择那边那个红顶的房子了,看到了么,就是那座像兽人堡垒似的别墅,我就住在那里,咱们以后可就是邻居了”

林天语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果然有一座圆顶的红色建筑,看起来还真有些魔兽世界中奥格瑞玛的建筑风格

“真是搞不懂你们都是怎么想的,为啥不选个正常一点的呢,我那套房子多敞亮”

黄胖子说是这么说,还是把钥匙扔给了林天语,毕竟这种事情各人有个人的爱好,倒也强求不得

林天语走在那“城堡”门外柔软的草坪上,心想这里以后就是自己的家了,他打开门走了进去,屋子里的布置倒也很有古典的风味,原木的地板、高大的壁炉,墙上贴着岩石花纹的瓷砖,看起来很有西方中世纪的感觉,现代化的电器也一样不缺,他楼上楼下的转悠了两圈,倒是满意的很了

走出别墅的时候,林天语却发现几个人中的妮坦莉不见了

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黄胖子道:“妮坦莉去向会长汇报去了,怎么,难道你迷上她了?呵呵,这样的女人会长手下多了去了,回头给你多介绍几个”

林天语却没有回答,而是问道:“秘银绅士会的总部在哪里?”

黄胖子指了指湖面上的那座被绿树覆盖的岛,树荫中隐隐露出城堡古老的尖顶

“看到那岛上的古堡了么,基地就在那上面,需要坐船才能上去,不过现在人还没到齐呢,我们还是等另外几个人到齐了再一起去,这两天你就在这待着就行了,镇上有一家酒,无聊了可以去走走,晚上风中追逝请吃烤鹿肉,你来么?”

林天语点了点头,既然要加入这个团体之中了,和组织里的成员搞好关系自然也是很有必要的,这个道理他还是懂得

当夜色降临的时候,风中追逝的帐篷前点燃了大团的篝火,林天语、黄胖子、以及姚明飞准时的来到了这里

看到几个人到来,风中追逝将火上架着的一只烤鹿拎了下来,放在一只巨大的木案上,手起刀落,干净利落的卸下了四根鹿腿,放在陶土盘子里,递给了四人

“几位尽管吃,不要客气,我还有多的事情要做呢,就不奉陪了”

说完又从帐篷里拖出一只剥好洗净的鹿,用铁叉串着架到了火上

三人面面相窥,心说这家伙搞什么名堂,不过那鹿肉实在诱人,林天语有一下午没有吃东西,

上去就咬了一口,松嫩无比的鹿肉很有嚼劲,但是却一点都不塞口,入口即化,香中又带着鲜美的汁水,当真是美味到了极点,三个人一吃上就放不下了,坐在草地的矮凳上就大吃了起来,林天语不一会就干掉了一只鹿腿,他和黄胖子都是典型的东北人,最喜欢的就是大块吃肉,一条鹿腿啃下肚去当真是爽到了极点,那姚明飞就斯文的多了,捧着鹿腿一口接着一口啃了半天,还是只吃掉了不到三分之实在是撑不下去了

黄胖子舌头都要吃进肚子里了,把十根油腻腻的手指上的汁水舔了个干净,惊讶的问道,“你这鹿到底加了什么佐料,怎么这么好吃?”

风中追逝看了他一样,淡淡的丢出一个子,“盐”

“靠,你不爱说就拉倒嘛,干嘛骗人呢?”

“风之一族从不骗人,”风中追逝一边说着一边将鹿肉翻了个个“之所以鹿肉这么好吃,是因为它的灵魂在我的歌声的指引下得意安详消散”

“安详消散?什么意思?”

风中追逝的声音透着一丝出尘的意味,“我唱歌给它听,指引它走向来世,当它的灵魂得到解脱,它的尸体便不再充满怨恨,这不仅让鹿肉变得鲜美,也驱除了它临死前留下的诅咒,世间上几乎没有人懂得这一点,临死前的怨恨会让尸体变成诅咒的寄体,不仅味道会变差,而且吃得多了会变回受到影响,肉食者总是素食者死得快,就是这个道理”

林天语听得一愣一愣的,心说真的假的,这种事情听起来未免有些太扯了,难道说以前吃的肉全都被诅咒过了?那黄胖子却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你呀你呀,老实喜欢搞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不想说就不说嘛,我不问就是了”

三人吃饱喝足了,却并不愿就此离去,毕竟回去也没啥事干,三个人便一面看着风中追逝烤鹿肉,给鹿肉唱歌,一面聊天,渐渐的就聊到了风中追逝的帐篷这个话题上

林天语见风中追逝给人的感觉挺和蔼的便试探着问道,“为什么你要住在这样一座帐篷里的?虽然那帐篷看起来十分宽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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