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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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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该死漫长的大学生涯。
  大二一开学,系里按学习成绩把我们年级分成了快慢两个班,冯梅美其名曰这是为了“增强大家的进取心和竞争意识”。听着她唾沫横飞的谆谆教诲,我的感觉是我们就像一帮牲口,纷纷在屁股上被烙上了印儿,有的写着“吃苦耐劳”,有的写着“就该拿大皮鞭子怒抽”。
  我自然是后一种。这无所谓,我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进了慢班,从此就更可以自由自在了,反正都是后进学生,大家一块儿力争下游吧,我看不错。
  我可没兴趣表一表我的学习情况,整天死记硬背一串串不知其意的单词,结结巴巴地说两句鸟语就是大概全部的内容,乏善可陈。我倒是更愿意提一提我们慢班的精读老师,以晕头转向闻名全系的吴晓眉。
  还没给我们上满一个星期的课,吴晓眉就已经被我们一致命名为“吴小晕”,这可真不冤枉她。此人满腹经纶,只是生生不知如何将她肚子里的知识倒出来,凡是遇到解释不通的地方,一律以“那个”替代,听得台下各位如陷云中,张目结舌。
  说了上段儿忘下段儿自然是小晕的拿手好戏,更绝的是,她教了我们整整一年之后还分不清这个班的学生到底都叫什么名字,并且还经常自作主张地把我们的名字随意替换。
  我和班里一个叫彭宇的同学西班牙语名字有些相像,身高体型也相差无几,这可给小晕出了一道难题。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她想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律称呼彭宇的名字,叫彭宇的时候也不用说,肯定是在招呼我,似乎没有一次例外。直到大四毕业的前夕,有一次我碰到吴晓眉,她主动和我打招呼:“OSVALDO,我可算把你和ALVARO分清楚了,你们两个小孩儿太像了。”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的名字正是ALVARO,OSVALDO才是彭宇。
  然而,我想说,自从第一次上吴晓眉的课起,我就对她抱有一种深刻的好感,而且随着日子的推移,越来越浓。
  不管此人思路是否清晰,或是她能教给我们多少可有可无的知识,我确定吴晓眉始终是在真心地对学生奉献,倾其所有,连同“那个”,毫无保留。她把每一个学生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即使学得再烂,她也从不抱怨,而只是温和地鼓励与安慰,我心目中的老师就该是这样。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大家都在班里等着来上精读课的吴晓眉,门一开,进来的却是我们臭名昭著的系主任。
  从系主任那两片儿据说是喝“三株口服液”过量而变得黑紫的嘴唇中,我们得知了一个了巨大的不幸:吴晓眉惟一的儿子和他妻子在遥远的哥伦比亚出了车祸,都没有生还,她的儿媳妇还正怀着她未来的孙子或者孙女。
  课堂里出现了少有的寂静,被死亡笼罩的寂静。
  一个星期后,吴晓眉又出现在了我们的课堂上,她没有按照系里的安排进行修养,而是坚定地来给我们上课。也许这是对她的一个安慰,她已经没有孩子了,她的孩子就是我们——一帮不争气不懂事儿的傻逼。我的心里一阵抽搐,我甚至不愿意抬头看她深陷的眼眶和脸颊。
  我的可敬又可爱的老师。
  生活还在继续,我还在混我的日子,一成不变,三点一线——学校,家,床。
  不同的是,在我的床上,小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小文上了大学以后,我们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最后完全发展成一种同居生活,如胶似漆,粘乎程度无法言表。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穿着羽绒服,戴着能遮住耳朵的毛帽子每日奔波于学校和家之间,我当时能熟练地报出111路和904路公共汽车每一个车站的名称。
  礼拜二下午我和小文都没课,是铁定的“打炮儿时段”。上午两节课一完,我就心急火燎地从学校奔出来,坐上车往家赶,中途在新街口的“吉野家”快餐店买两份儿我们都爱吃的吉野饭,我吃双拼饭,小文吃鸡肉饭,她对鸡肉一向有种特殊的好感。
  不过,与我“爱吃的吃个死,不爱吃的死不吃”的作风不同,对于各类喜爱或不喜爱的食品,小文总有一套不知从何而来的营养理论,纷纷有条理地进行搭配后再加以食用,并频频教导我要向她学习。
  不但如此,对于其他许多的东西,小文也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例如“嗓音粗的姑娘往往性格强硬,嗓音细的姑娘基本性情温顺”:“有姐姐的男孩儿大多带些姑娘气息,而有哥哥的女孩儿却常常是活泼好动”:“生女孩儿的妈妈要比生男孩儿的妈妈更精通于养花弄草”,等等等等,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奇怪的是,虽然这些言论粗听起来大多属于无稽之谈,但日后我稍加留心,却发现它们一一在生活中有所印证,日久天长,我竟也渐渐由不以为然变成了深信不疑。
  那段日子,我和小文对床上活动的兴趣变得无比浓厚,通常一下午时间,胡搞累了沉沉入睡,睡醒之后再度胡搞,如此反复,酣畅淋漓。
  我的手腕上有一个酷似“烟花儿”的伤疤,就是那一段儿的留念。一次胡搞之后,我突然感到手腕上阵阵疼痛,低头一看,原来那只手刚才托在小文身下,生生给磨破了,当时竟然毫无察觉。
  每当我想起小文的时候,我会下意识地看一看我的手腕,恰似看表。
  16。我和小文曾经拥有的幸福(上)
  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我对小文已经没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了——我屈指可数的优点和多如牛毛的缺点;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小文对我的一切已经了如指掌,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这没什么不好。我从来也没想对小文隐瞒什么,我受不了那份儿累。自从一回在床上我简明扼要地向她提了我和史宜的那一段儿,我心里就彻底坦荡了,无比轻松。小文歪着脑 袋听我把这段儿陈年烂事讲完,忍了一会儿,还是掉了眼泪:“都是你不好,谢天,你对史宜太狠了,你把人家都伤透了。”
  我承认这点。
  从另一个角度说,和小文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发现什么也瞒不过她。小文总能洞悉我心里的一些细节,好多事儿即使我不说,她也一下儿就明白我是怎么想的;还有一些事儿,其实我自己都没察觉,经她一说,我才恍然大悟。
  比如,对于我喜欢的相貌,小文就经过观察下了结论:
  “谢天,你也就喜欢那么几种长相的女孩儿,我全知道。”
  “你知道什么呀,长得好看的我全喜欢。”
  “别吹了,你就喜欢那种脸盘挺小挺瘪的,对了,还得白净。”
  我看着小文挂满得意神情的白白净净的小瘪脸,禁不住乐了:“你怎么就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才不是呢,我给你分析分析?”
  “行啊。”
  “你呀,第一种喜欢的是‘奶油蛋糕型’,就是你老嚷嚷着长得像天仙的那个英国女歌星那样的。”一次我在一本儿杂志上看到英国“天堂”乐队的主唱路易斯的照片后,当即把此女定为我见过的最顺眼的妞儿,可惜我发现她时她已经嫁给了一个足球运动员,令人痛心。
  “第二种就是给吉百利巧克力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儿那样的,暂定为‘吉百利’型,你瞧你每次看见那个广告连眼珠儿都不错一下儿。”
  “还有呢?”
  “第三种就是‘音乐星空’的主持人李婧那种长相的。我每次在电视上看到李婧都觉得她像是印尼人,就叫‘印尼型’吧。”
  我细细一琢磨,又把想到的觉得合意的姑娘都一一说出来让小文分析,果真没有一个漏网,都属于这三种类型之列,心底也不由暗暗佩服。
  以后,每逢我和小文在大街上看到有脸盘漂亮的姑娘经过,小文就在我身边把她们一一归类,嘴里还念叨着:“我早就知道你得盯着她,她就是一典型的‘奶油蛋糕’。”
  投桃报李,我也说说对小文的了解——
  除了和我泡在一起是其最大爱好外,小文还爱没完没了地看电视,看录像,看VCD,并配以自己喃喃的解说,据说这一习性是从她妈那儿遗传过来的;有一段时间她还特别爱看英文原版小说,看到动情处就伤心落泪,看到激情时就拉着我上床,也不知道她是想和我还是想和书里的人物胡搞;至于逛街买衣服之类的事儿,那是所有女孩的共性,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说的,不过我知道在一大堆衣服中,小文肯定会挑选上灰绿色或者深褐色的那件,那是她喜欢的颜色。
  当然,自知之明告诉我,所谓这些“了解”,仅仅都是一些表面现象,而至于那些属于小文内心深处的东西,我还真没怎么仔细地琢磨过。那时候我19岁,手握着大把并不知有几许价值的年轻与爱情,幼稚得连自己想什么都还弄不清楚呢。
  有一件小事儿让我印象深刻——
  一天,我和小文照例无所事事地泡在床上,我睁开惺忪睡眼,发现小文已不在身边,而是在床的另一头蜷成一团儿,低着头冥思苦想。
  “嗳,干吗呢你?”
  “没事儿。”
  “想什么呢?”
  “想一事儿。”
  “说说。”
  “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说吧。”
  “谢天,我想啊,你说咱们那么小就好了,还那么早就上床了,这是不是预示着咱们以后肯定得分开啊?或者,有一个人得有什么意外?”
  “别扯了,这两事儿根本就不挨边。”我坐起身来,把小文搂进怀中,“咱们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就这么着凭什么以后得分开啊?我觉得没事儿。再说,要真有什么意外,那谁也没法扛,是不是?你别老瞎想了。”
  我不明白小文的小脑瓜里怎么会蹦出这种我根本想不到的念头,我分析这和她的信仰有关系。刚认识小文的时候,她就和我说过她相信《圣经》里面说的一切,她总认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把什么都看在眼里,世间一切都会有因果报应。
  我不以为然。
  我相信世间万物都遵循着一种不可知的规律,想也想不明白,思考纯属白搭,还不如只看现在,关于以后,只有让一切顺其自然。
  我记得初中时我的一个哥们儿和我说过这么一件事儿:他们大院里有一个人中午出去上公共厕所,结果半道被马路上飞驰而来的大卡车撞到,一命呜呼。要说此事也真是蹊跷,此人在院儿里住了几十年,每天撒尿就算三次,累计上过那个厕所的次数也可谓数不胜数,他怎么能想到这最平常的一个行为就要了自己的命?
  每当我为生活中的一些破事儿烦恼、犹豫的时候,我就会想想那个上厕所的倒霉蛋儿。说的大一点,这件事儿教育了我:在生活中,对什么都犯不着太过费心,没准什么时候你就被一口饭噎死了,被一口水呛死了,或者,为一泡尿撞死了。反正我觉得最靠谱儿的就是要珍惜现在,及时行乐。
  这是我对世事无常的一点儿看法,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我的信仰。
  小文,用你的鼻尖轻轻磨蹭我渗着汗珠的鼻尖,就好像在我心头轻轻缠上一根根细细的线。
  我说过,我一向痴迷于各种体育活动,如果究其原因,我想也许是因为体育运动中相对原始坦荡的暴力和激情色彩还能让我从百无聊赖的生活中燃起些许热情。可惜的是,小文对这方面丝毫不感兴趣,和所有的姑娘一样,她宁愿选择从电视剧、电影、图画、或者书籍中受到感染,也就是说,在多少有些事儿逼的艺术氛围下体会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
  在学校门口的报摊上,我发现了一份儿很合我胃口的报纸——“体坛周报”,尤其是上面的NBA版面令我如获至宝。除此以外,“体坛周报”对其他运动项目报道得也是异常的细致周到,让我爱不释手。从此,在课堂上、在家里,我总有那么一两天捧着这份儿报纸细细研读,两耳不闻身边事,连只认识黑白子的围棋报道都一字不漏。
  小文对这么一份儿破报纸如此严重地霸占了我们泡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是十分不满,每当看见我又在苦苦钻研时,她就会撅起嘴,晃着我的胳膊说:“谢天,别看了别看了,你是不是想把这张破报纸都背下来啊?”
  然而,由于长期不太情愿地陪伴我观看电视里没完没了的篮球比赛,小文也不禁耳濡目染,对NBA略知皮毛。那两年芝加哥公牛和犹他爵士队争夺总冠军的时候,小文竟然出乎我意料地成了不起眼的爵士队的球迷,对其队中弱不禁风的后卫霍纳塞克更是钟爱有加,因为霍式长了一个她喜欢而我不具备的大长下巴。
  16。我和小文曾经拥有的幸福(下)
  关于明星崇拜这件事儿,我再多说几句:我一向对吵得火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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