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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纸鸢by天籁纸鸢(温柔美攻he)-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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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理清头绪,便听到门外有人在说话:“药力应该过了。”接下来,门被推开,一道强光直射进来,照得语欢眯了眼。 

站在门口的人,沈腰潘鬓,身形美好,阳光照在身上,竟有几分神仙的味道。但仔细看来,才发现是复则宇。不,现在应该是萧则宇。 

语欢抬头笑道:“则宇,你没事。”萧则宇冷笑,笑得语欢鸡皮疙瘩直竖:“我自然没事,有事的人是你。”语欢微微一怔,握两手汗,不敢再接话。萧则宇有多恨他,尽人皆知。不过萧则宇嘴硬骨头酥,语欢正打算美言两句,先缓和再说。可是,在他开口之前,门口冒出一个人。这一回,语欢彻底息望。 


站在门口的人,是萧二郎。 

语欢强笑道:“萧伯伯,怎么你也在?”萧二郎笑得眼睛都找不着:“萧伯伯听说晨耀出了点喜事儿,专程大老远地赶过来,看我的乖侄子。”背上刮了冷风似的,语欢说话更加小心:“萧伯伯,上次的银子,使完了吗?”萧二郎道:“使完了,怎么没使完。”语欢道:“这,这样啊,那不用还了,大家熟人一场么。”萧二郎道:“侄子啊,这就是你不对了,怎么要我还呢,我儿子不都给你借去当小妾了么。” 


萧则宇的脸色一暗,语欢心中大叫不好,连忙道:“萧伯伯,那你还要银子么,我可以在家中找些给你。”萧二郎走过来,居高临下看着他:“语欢啊,谢谢你的好心,你家那点玩意,萧伯伯已经把能借的都借了,你娘老子一踹腿儿,你从哪找银子给萧伯伯?” 


语欢祼袖揎拳,咬着牙问:“那萧伯伯带语欢来这里,究竟想要做什么?”萧二郎道:“哎哎,侄子这么说话,火气还真重。萧伯伯给你消消火,如何?” 

语欢悬了心,吊了胆,火气褪了九成:“你要做什么?”萧二郎道:“别担心。我听儿子说,你和他行房事,是为了他好,萧伯伯也想为你好啊。”语欢不由自主收紧身体,下面又开始隐隐作痛。萧二郎回过头,对萧则宇道:“儿子,把东西拿过来。” 


萧则宇看了看语欢,许久未动,待萧则宇又催他一次,才道:“爹,把他打一顿,踢滚出去就行了,没必要……”萧二郎眼神阴霾:“混帐东西!你就这么没用?!” 

萧则宇顿了顿,退出去,隔了老半天才回来。 

萧二郎接过萧则宇手中的盒子,慢慢打开,浓浓的冰雾冒出。语欢抿唇,心中七上八下。萧二郎从中拿出一个冰锥儿,在语欢面前晃了晃:“语欢啊,你爹寿辰那一日的事,萧伯伯真是记忆犹新。你这孩子,就是喜欢砸锅卖铁。当时你那抖神儿劲,连萧伯伯都忍不住拍手叫好……”一边说,一边把语欢翻了身。 


语欢强打挣,却给萧二郎掌击中颈项,脖子一酸,整个脸砸在地上,吃了一嘴的脏水。还没来得及恶心,就有东西刺穿了后穴。那一处,原本就因强入而分外脆弱,这一扎,血毫无防备流出来。语欢青筋蹦起,破了嗓子惨叫一声。萧二郎提手,冰锥又一次扎下。因过度挣扎,麻绳在语欢的手上留下血痕,一条条,一片片,触目惊心。 


鲜血混着冰水,顺着语欢的腿间流下。萧则宇别过头去,眉头紧蹙。 

直到冰锥完全化去,语欢的惨叫声才停下。 

语欢没有求饶,开始一直叫骂,后来连骂人的力气都无。最后萧二郎也折腾得满头大汗,也算发泄够,扔下一句话就走:“弄男的屙屎那里,真他娘的恶心,真不知道这竖子如何喜欢!” 


语欢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地看着则宇,头发已被汗水浸湿。萧则宇走出去两步,最后还是忍不住回来,蹲在语欢面前,绷着脸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后少做点亏心事。”语欢伏在地上,四肢瘫软:“嗯。”萧则宇看了他半晌,伸手,又缩回去。 


语欢道:“原来……这就是所谓翻来覆去的死。”萧则宇苦笑:“都快入鬼门关了,你还有空磕打牙儿。”语欢干咳两声,吐出一口脏水:“我不会死……我还没有替父母……报仇……”萧则宇顿了顿,起身欲离开。语欢道:“则宇。”萧则宇停下来,却未回头。 


语欢轻声道:“对不起。” 

萧则宇身子一僵,半晌才道:“都是过去的事,算了。” 

次日一大早,萧二郎带了一个人来。语欢一看到那张脸,知道自己又栽一次。诗剑公子,杨笙歌。萧二郎扔了一把剑到语欢手上:“杨公子说要和你比武,谁赢了,由对方处置。”语欢连走路都困难,干脆把剑往地上一抛。 


萧二郎道:“认输了,杨公子,直接取他狗命吧。”杨笙歌道:“不必。此人不过好淫放纵,而且只勉强过男子,还不算十恶不赦。废了他的武功,放他一条生路。” 

语欢禁不住往后退一步。虽然他习武比他人轻松,但好歹也学了十来年,而且在江湖上也可谓出类拔萃。若没了武功,他就真的什么都不剩。 

但是,未来得及。杨笙歌往前迈一步,点了他的麻穴,抓住他的手臂,使力拉到手腕,膝盖磕上他的两腿,拉到脚踝。似乎有东西在血液中断裂,语欢立刻跪在地上。 

毫无知觉,是因为痛觉被封,一旦恢复,会生不如死。 

杨笙歌离开后,语欢被萧二郎扔出去。末了,还在他脸上吐了口唾沫。头发蓬乱,衣衫褴褛,就这么看去,是个人都会以为是讨口子。不过多时,麻穴自动解开,剧痛开始侵袭他的身体,语欢痛不欲生,一头撞在地上,晕了过去。街上人来人往,偶尔有人经过语欢面前,会扔下两个铜板。 


语欢伏在街边,就像一只被人扔掉的小狗。 

*** 

这个,我只说这一篇文“有可能”是最后一部,你们怎的一个二个都在开追悼会了…… 



第十二章 雨红 

语欢在街头躺着,梦梦铳铳,也不知过了几日。伤口凝结,可是因为环境肮脏,里头都结了脓,稍微一动,便会疼得彻心彻骨。于是只好跐住在原地。 

在街边待多了,才知道百家饭也分个三六九等,托钵沿门也要讲个技巧。复正茂步入中年后便开始信佛,轻财好施,隔三差五的,就要派丫头家丁人到庙间施舍,顺便挂上个晨耀的名儿。因此,晨耀垮台对乞丐们来说,绝对不气长。发善心的人不是没有,只是一个善字,说什么也得建立在享福之下。自己先吃饱了,撑的不行,残羹冷炙,扔给乞丐。 


乞丐们的口味都给晨耀养刁了,习惯吃热馒头熟米饭,尽管并不美味,接过冷菜,还挑三拣四。不过乞丐终究是乞丐,烂萝卜头,对他们来说就是质地差些的菜。不似语欢,觉得那玩意儿狗吃了都会生病。况且,里头若加了毒药,那才叫栽。所以,坚决不吃嗟来之食。 


其实语欢也挺傻,在他当少爷的时候,嫣烟也曾这么问过他。语欢答曰:那些个叫花子,贱命几十条,恐怕叫人毒他们,都嫌浪费了药钱。 

后来,语欢去西湖旁,打探小妾们的消息。穿的衣服邋遢,人走在街上,腰板再直不起来,而别人对他还是同样的反应:远之。不过,以前是敬而远之,现在是嫌而远之。 


谁会知道,这个肮脏的小乞丐,就是晨耀山庄不可一世的复小公子? 

连问了几个人,都躲开他。最后遇到个老翁愿意同他说话。除了没有言之及复轩的消息,别的都了解个大概:首先,所有人都以为复语欢死了。九皇子前几日清晨,就已离开杭州,赶回京师。据说最近受到皇上重赏,那叫一个意气风发;再谈复容,差九皇子那么一丁点儿,但也是加官进爵,侯爷成了王爷,家人跟着鸡犬升天,连带新妻筱莆也成了王爷夫人,统统辉煌得光芒万丈;春小爷回了苏州;复霞复樱回娘家后,被迫改嫁,对象是个大户人家,自然免不得给人说三道四;再提到嫣烟,似乎是女妾中反应最激烈的一个,死活不相信语欢死掉,骑马围着杭州转了好几个圈儿,最后被天地教的人接走,就再没个音讯;淡水也跟着去了。 


一生肝胆向人尽,相识不如不相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走了,走了,统统都走光了。 

突然意识到这一点,再看着晨耀高耸的楼宇,鼻子一酸,泪珠子在眼眶里打转。 

复正茂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男儿有泪不轻弹。复夫人说,儿子,爹娘宠你,你可以任性,可以放肆,但一定要像你爹那样,当个真正的男子汉。所以,不能脆弱。 

爹,娘,孩儿谨遵教诲。 

语欢用脏袖子擦擦眼,谢过老翁,自个儿离开了。 

江南之雨,风送满长川。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春天,又是一个轮回。 

岸边人家,小院墙头,杏花春雨,似水柔情。湖旁一艘大船,似乎自苏州而来。 

语欢盯着那大船发呆,忽然有人重重拍他的肩。语欢身子虚弱,险些摔跤。还未回头,身后的人便叹道:“怎么,你们杭州人的体质都这么差么。我到何处才能找到个好使的人,螺蛳壳里做道场啊……”语欢回头,那人还在叨念。 


是个女子。身材姣好,相貌平庸,最好玩的是,一条眉毛忒粗,乍眼看去,就像是连着的,像极了毛毛虫。那女子手中拿着一壶酒,脸红通通的,一脸醉容。 

语欢生活中的女子,除却星月较泼辣,无一不是月画烟描,粉妆玉琢,安静得就像观音庙里的菩萨。一遇到这种素面朝天还如此罗嗦的,还有些不习惯。 

那女子上下打量他一趟,咂咂嘴道:“这位小伙子,你杭州人吧?杭州人肯定知道春二爷吧?春二爷底下干活,银子不高,但包一日三餐。诶,别怪我直言,我看你穿得挺破,肯定缺银子吧?缺银子就来了啊,姐姐叫锦雨红,你混江湖的吧?混江湖的就该知道这三字,天要下酒脸就红,听过吧?不是什么好名儿,可是个好人儿。哪,待会子你就去船头那边报道,那工头是个蛮子,凶得很,对他别发脾气,免得挨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吧?” 


语欢给她念得头昏脑胀,赶巧他饿得紧,没多想就点了头。锦雨红道:“对了,你小子叫什么名,都没告诉姐姐。”语欢想了想道:“语欢。” 

锦雨红大惊,刚进口的酒差点喷出来,包在嘴里倒吐不吐,骨碌碌地响:“语欢?复语欢?就是晨耀七子中最拽最有才学武功最高媳妇儿最多的复语欢?” 

见她这么问,语欢只得承认。锦雨红像发现宝藏一样,把他拖到一旁:“你的事我不是没听过的,现在全天下都知道你家的事儿。人人都说,是你败了家。实际雨红姐不这么认为,你家是个大家,也不是说败就败的,是不是?但是百姓愚昧,只知道在茶余饭后找话题,你听姐姐的话,把姓换了,免得挨欺负,知道么。” 


江湖上的人如何说自己,语欢心中早已有数。只是未料到传得这么快。遂改姓李,跟锦雨红一起去春二爷的船上搬东西,两大麻袋盐,仅三个铜板,还算是搬运工里费用高的。但春二爷榨取劳动人民剩余价值的本事,也不是吹出来的,偷懒一次,要被工头暴打一顿。 


语欢打出生起,第一次给外人拳打脚踢,就是在这艘大船旁。苏杭两地的船,每天运来运去三四回,语欢搬东西要搬几十回,曾逃跑,却再找不到工作,只得回来继续劳动。 


而且,工人的饭简直不是人吃的。 

汤里常有死虫子漂在表面。开始一口不吃,汤被别的工人抢个精光。隔一段时间,把虫子夹了,扔在一旁,继续喝。到最后,抢着和大家一起喝,就是有虫子,也跟着吞下肚。 


锦雨红听过语欢的事,除了表示同情,还有一点,就是对语欢及男妾的事,分外感兴趣。在她眼中,似乎男女之爱见不得光,男男之恋,才是至尊至上。 

日子过得很顺畅,语欢开始学着淡忘。忘记自己曾持着扇子,穿着华衣,走在这杭州街道上,逍遥自在,大摇大摆。那一番风情,那一番潇洒,权当作是上辈子的事。 

暮春初夏,江南依旧烟雨蒙胧。 

这一日没有活路,语欢难得放假,自己绕着西湖边上溜达。走一走的,景色越来越熟悉, 心头越来越不对劲。明知道不该走,脚却偏生不听使唤。 

薄暮,细草,流水,断桥。 

断桥旁,一家小店铺,店铺门口站着麻子宇。 

语欢刚想离开,麻子宇却在后头唤道:“复小公子,这么久没来,路过也不来坐坐?”语欢手心冰凉,笑得很是尴尬:“我今儿个已经吃饱了,改天吧。”话刚说完,肚子骨碌一叫,弄了个尴尬中的尴尬。麻子宇笑道:“来我这坐,又不一定要买吃的,没关系。” 


语欢在店铺外头坐下,蜷缩着身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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