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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还有懂得高深的魔法。而这些,你们可以做到。只要你们不嫌弃那些卑贱的兽人,不嫌弃它们忠诚无比的信仰,那么,你们将会得到远比人类更虔诚更专注的信仰,而且会一直保持。兽人们头脑简单,智力远比人类低下,但作为信徒,它们是最狂热和最虔诚的!〃
〃但是比蒙大帝,他会怎么看?看着我们在他的手中夺去子民的心吗?〃明霜公主问道。
〃你们当然不能跟他争王权。〃雅帕诗芬微笑道:〃放心,比蒙大帝与枫相交多年,我也见过这个家伙,你们尽管放心。这次造神计划,其实是他提出来的。兽人不缺乏强者,但像人类一样,没有成神的可能,因为光明天使的打压太厉害了。〃
〃可是我现在还不是神明……〃赵雷感到有些茫然,他有些不适让千万人跪倒那种感觉。
〃傻小子你担心什么?这事先答应下来,等你成了主神之时,你就知道怎么做了。〃雅帕诗芬心里明白,像自己宝贝儿子这种进步,用不了几年,那么主神之位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了。
〃如果有百万兽人的信仰,那么的确不错。〃帕拉丝当然明白,兽人的信仰绝对是虔诚专注的。
〃也许我们得准备一些强力的魔兽,作为阿奇里斯的座骑,增加他的威势。〃明霜公主露出灿烂笑容,道:〃人类也许会觉得骑着飞马啊独角兽啊这些很威风,但兽人们,肯定看不上眼。如果想成为兽人的主神,那么越霸道越恐怖的魔兽作为座骑,就越能得到它们心底的认可。〃
〃这个你们慢慢想,我去给你们找个兽人国度的地图。对了,臭小子,我的礼物呢?〃
〃我怎么会忘记!〃赵雷赶紧双手奉上,刚才只是挨骂得头晕眼花忘记了。他心中一阵后悔,也许早拿出来讨好女皇陛下的话,自己也许就不用听她教训那么久了。
〃破石头一颗,没有什么稀罕的。〃雅帕诗芬一看礼物,眉开眼笑,但嘴上当然不饶人。
〃其实,我还有凤凰之血、凤凰之羽、凤凰之火和凤凰之泪……〃赵雷不敢说下去,因为雅帕诗芬的身体肯定接受不了这个,凤凰女送给赵雷的条件是订立法则,所以除非赵雷用上神喻力量,册封雅帕诗芬为女神,否则她不能承受凤凰之血等等。
〃臭小子,你胆敢用在我身上试试,看我不拧掉你的耳朵!什么我都不稀罕!〃雅帕诗芬骂了一句,却背转过身子,偷偷地擦拭去那飞掉下的眼泪。
作为一个母亲,她在这一刻,感到了儿子的孝顺。
他并不是想册封她为女神,而是真心地希望她能够成为一个女神,一个让他感到骄傲的母亲。
她很感动,但她是骄傲的母亲,不会对宝贝儿子轻易说出欢喜的话儿……但那颗心,却早让儿子的孝心烫得暖融融的。虽然表面不说,但她以自己的儿子为傲,以他为荣!
第324章【丰乳肥臀】
兽人大漠。
二十四头巨龙舒展着翅膀在天空中翱翔,为首的是黑龙领主坦马都。他的背上驮着一辆巨型魔法马车,表面看起来非常的吃力,但事实上辅加了落羽术和风灵术魔法马车,重量估计仅比羽毛重一点。如果没有赵雷等人坐在里面,这魔法马车早让大风吹跑了。
本来无须太多巨龙一起飞渡兽人大漠,但巨龙们一听到兽人国度耍威风,跑去当主神的座骑。
好家伙,这虚荣心马上就膨胀了,个个都报名参加。
〃兽人大漠真是太大了。〃琥叹息道:〃要不是可以由天险出发,我们估计就算飞一个月,也别想看见兽人大漠的边缘。这里虽然山多风大,丘陵起伏,但比起在在沙漠里受罪要强多了。我记得以前走过沙漠的边缘,仅仅是边缘,都受尽了苦头,当时还遇见了米纱和嘉芙儿,帕特和贮金你们应该有印象。〃
〃当然。〃贮金矮人撕咬着鸡腿,一边答道:〃当时米纱伤得还快死了,幸亏我们及时出现。〃
〃你出现没个屁用,你又没有帮上忙!我记得你连水也不会游,只能隔河干瞪眼!〃琥揭穿矮人的秘密,让大家听了一阵好笑。
〃后来我学会了……〃贮金矮人保留了后半句,虽然学会了。但只是最难看的狗刨式。
〃贮金,麻烦你还是说话带一个'金币'吧!〃盗贼卡卡忽然这样说。
〃为什么?〃不但众人。就连贮金矮人也不明白。
〃你现在说话不带'金币',我听得不习惯!〃盗贼卡卡地话让众人暴笑,但再说一句,却让琥差点没有要揍他,因为盗贼卡卡又道:〃你不说'金币',我心里总觉得自己丢了钱似的!〃
〃你们都住口,等本小姐发言。〃敢说这话地。当然是凯琳了。一看众人暗笑,凯琳得意洋洋。向赵雷道:〃如果兽人帝国有什么需要出手的地方,能不能让姐姐我带一支兵团,威风威风?你放心,你老姐我已经熟读战术,不要说头脑简单的兽人,就是光明天使。也非让我打趴下不可!〃
〃好的,有机会就让你们颂水魔法团出击。〃赵雷随口答应下来。省得她纠缠不休。
〃我明明是个火魔法师,怎么率领的兵团叫做颂水呢!〃凯琳一直意图想更改这个名字。但奈何就连帕特拉尔也不支持她。颂水这个名字虽然没有直接的意思。但颂水国那个公主,却是大家心中最感激的对象。所以,组建起来地魔法团当然叫做颂水了。而且,魔法团也以水系魔法师以主,而且身上穿的装备,都是那个颂水国公主亲手制造地。
〃如果叫做爆炎魔法团,就显示不出你们女性的温柔了。〃帕特拉尔笑道。
〃魔法团的名字那么温柔干嘛?给人的印象要有威力,有特别响亮,那样才好不是吗?〃凯琳心中当然是高兴的,但口却不肯认输。
〃那么叫做母老虎魔法团吧!这个名字简直太有威力了,而且响亮得有如晴天霹雳!〃艾米一说,众人暴笑。
由晨星联盟出发,距离一千多公里处,就有兽人的集结地。
那是一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地小城。
简陋得比起人类的小镇还要不如,但已经是兽人帝国一位颇有名气地要塞。距离那个'锅驼要塞'约五公里左右,要塞的领主早早得到比蒙大帝地命令,前来恭候迎接。
看着二十多头巨龙自天而降,要塞领主六级地战斗法师霍格只觉眼前一黑。
本来以来自己骑着大雕,再带一队岩壁飞龙骑士和一队食龙大蝙蝠卫队可以吓唬吓唬这位凯瑟琳女皇派来的使者,但没有想到……对方来地是巨龙!霍格看见自己一方的队伍溃散,个个降落地面,以免激怒巨龙,不由心中直是叹气。
难怪兽人老是打不赢人类,凯瑟琳女皇的一个使者也有二十几头巨头做座骑,要是能打胜仗才怪!
〃欢迎你,人类的使者!〃霍格赶紧上前,收起原来嚣张的态度,恭敬地行礼道。
〃你就是霍格领主吗?不用客气!〃回答霍格的男子还在魔法马车上,但在车里下来的男男女女,已经足够让霍格窒息。男的一个比一个强大,女的一个比一个漂亮……虽然霍格的胆子与本事都有点不足,但他心中都曾经有过一种抢劫的意念,但马上,他收住自己这种要命的念头,这里随便点出一个,估计也可以将自己打趴下。
而为首几个头领,更是剑圣级别的强者,如果真的动手,相信自己领主脑袋会成为别人的战利品。
最后下面来的有几位女护卫,有的强大得不可思议,有的气质高贵得有如女神。但她们对于那个神明一般完美的男子,却非常的恭敬,不,所有的人,都对他极度的尊敬。
霍格领主当然看过那种尊敬的眼神和态度,在兽人们看见比蒙大帝时,常常可以看见这种尊敬。
但万万没有想到,人类的一个使者,也有这种魅力和威望。
〃陛下希望可以尽早接见到尊贵的使者,所以特命霍格在此相候。如果使者不嫌弃,请住进我们的要塞稍作休息旅途的疲倦,再一起传送到'昂当',在那里有传送阵到'穷巴',再传到'蛮花',等到了那里,陛下会决定是在'蒙冲'还是'夏宫'接见贵宾。〃霍格的大陆通用语不错,但还是听得众人牙根发酸。
〃不用休息了,我们不累。可以直接上路。〃赵雷微微一笑,答道:〃我也希望能够尽早会见陛
〃但是如果贵宾不在这里休息。难免显得我们兽人不够热情……〃
〃请原谅我有话直说,你们穷乡僻壤鸟不拉屎的,什么都没有,休息个屁啊?你有什么招待我们?用兽人婆娘跳地草裙舞吗?〃盗贼卡卡一把揪起霍格的衣领,瞪着他地眼睛,道:〃我们头儿说什么,你就做什么!领主阁下。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霍格吓得不轻,自己虽然是战斗法师。但实力也是不错,竟然让一个瘦削的人类盗贼抓住,而且还动弹不得。
〃卡卡,快放下领主阁下。〃赵雷开口制止,又向霍格微微致歉道:〃我们主要是想早日看见陛下,请见谅。〃
〃啊不敢。请贵宾随霍格前往!〃霍格暗擦了一把冷汗,在所有的护卫之中。这个人类盗贼并不算强大。在这位人类使者的身边,很明显地排列出一个实力等阶的位置。其中远超盗贼的有那个半兽人弓箭手。他的气息比起比蒙族中地诸王丝毫不弱。但身份仅是一名弓箭手。
又有一名魔法师,看上去非常瘦弱。但他与弓箭手分站在那位使者的身边,显示出他地超强实力。
而在那位俊秀魔法师的身边,是一位剑士,他绝对是人类的剑圣,发出的剑气令人心寒。但他还站在魔法师的外面。这边半兽人弓箭手的身边,是个毫不起眼地矮人,但他的手背有匠神摩拉丁地神眼印记,霍格曾经矮人大师建造的'夏宫'上,看过这种矮人至尊地图案。
矮人地身边,是个大咧咧的男子,这个家伙比起黄金狮子还要具有狮王气息。
如果来到兽人帝国,他最少也可以是一位族王,但现在,却是人类使者地一名护卫。拥有黄金狮子气息的不止一人,还有位英武的银剑骑士,也仅仅稍逊半分。
站在魔法师这边,还有两位骑士,一位坐着恐怖银锤悬浮在半空的精灵,也同样是剑圣之阶的人物。
不要说首领,就是那近百个护卫小兵,也无一不是人类剑师实力以上的强者。
霍格粗粗扫了一眼,发现自己这个领主的实力在这里面顶天就做个小兵,估计还得排在末尾,难怪对方随便出来的一个探路盗贼也不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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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半途,霍格回头一看,那二十多头巨头全部都能变成人形,但只能远远地排在队末,更是脑袋发晕。
好家伙,原来并不是故意炫耀,而是真的座骑。
龙族虽然在兽人帝国里极其罕见,但聋子也听过它们的骄傲。如果说让它们作为座骑是一件非常之非常困难的事,那么让骄傲的它们乖乖地跟在人类的身后,还拉魔法马车,那估计比杀了它们更难。
人类不是只有五位龙骑士吗?
霍格在心中充满疑问,但没敢问出来,是怕那个盗贼又会揪住责问自己是不是一个瞎子。
〃领主阁下,你们这里怎么没有农作物啊?〃赵雷有些奇怪,随口问道。
〃这里靠近大漠,少雨,一般我们只做有三到四个月的种植期,过了就看不见植物了。〃霍格指着远处一个兽人妇女抱着的枯黄干草,介绍道:〃那种旱近水源的附近现在还会有的,但我们多用来喂养坐骑,只有极少时期才会食用。〃
〃这些不是地里的杂草吗?〃德芙等那个兽人妇女抱过来一看,惊叫道:〃这东西能吃吗?〃
〃咳咳……〃霍格一阵尴尬,兽人与人类当然不能比了,这里的贫瘠地能长出子就不错了。不过霍格领主当然也是爱面子之人,咳嗽两声道:〃其实我们主食是珍珠粟和珍珠黍,而普通饲养动物用扫帚黍……〃
〃嘿,说得好听!〃罗伊王子大笑道:〃珍珠粟,说得好听,但如果我没有记错,它在人类世界是叫做蜡烛或者狼尾巴草,虽然也有人用来做食物,但更多是用作饲料的吧?珍珠黍,那也是贫瘠地的粮食,株高一米半到三米。种子脱粒不脱壳,口感嘛。那还比不上糙米。〃
〃原来你们吃地东西光有个好听名字!〃众人一听爆发大笑。
霍格领主大窘,只恨地上没有缝让自己钻进去,原来碰到了一位植物大宗师,这下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他一看驳斥自己的是位高贵地金精灵,更是自卑得想自杀。如果说世间还有一种生命比人类更讲究粮食,相信不是神明,而是精灵。
精灵无论饮食或者做事。都是讲究完美和艺术性,与他们谈论吃喝之道。那是自找没趣。
〃如果你们缺少食物和水,也许我们可以帮上点忙。〃赵雷淡淡地道。
〃不行,那怎好意思要贵宾……〃霍格心中恨死自己了,为什么自己总是拉不下面子。人类的富饶那是天下皆知的,既然对方肯开口,为什么不顺水推舟?为什么不厚起脸皮向他讨要?自己领地每年饿死的人多不胜数。如果不是兽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