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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研究-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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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母亲的眼眶都湿了。

    “送过多少钱回家?”

    “上个月给我二万多块。”

    “你不问她做什么事吗?”

    “她说在餐厅工作,有薪水、奖金、小费,待遇很好。”

    “哪有这回事!”

    其实倩倩这样的身世和家庭并没有突出,这种身世、这种家庭,在她住的九份一带,是

太普遍了。

    追溯历史,我们知道在荷兰、明郑时期,就发现基隆金瓜石、九份一带产金矿,曾传说

这样一个故事:

    自古以来,原住民族——现在的山胞——就守护春金山、金河(基隆河上流),他们不

敢随意捡拾、开采,怕惊动山神、河伯。后来日本人、荷兰人、郑氏手下都先后去开采,他

们阻止不了,只有任由他去了,结果,日本人被荷兰人赶出台湾,荷兰人被郑成功赶出台

湾,而郑成功最后也覆亡了。一个阅历深的“老番”慨叹他说:这些人的“逃”和“亡”,

都是因为滥采金矿,触怒神明的报应(事载《诸罗县志》)。这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神

话。

    “人为金亡”,这是事实。台湾在五十年代初期,在金爪石、九份一带也发生“采金

热”,吸引着成千成万的独身汉前来淘金,鼎盛时,在荒山野外居然有三四家影剧院和四十

余家“风月茶室”;群莺毕集,也往这些独身汉身上淘金来了。目前在那片郁山峦中,还遗

留着红瓦绿椽、断垣残壁,足以证明这座小山城有过一段繁荣史。但曾几何时,那些年轻力

壮的矿工们,一个接一个地在“矿工医院”躺下来,然后撒手西归了,都才不过四五十岁的

中年人罢了。原来,长期在矿坑工作,呼吸含有矽质的污浊空气,日后就会得到一种叫“矽

肺”的病,患者感到胸口闷痛,呼吸困难,四肢乏力,很少挨得过五十大关的。或许山区生

活无聊,矿工太太们都以生儿育女为乐趣,生育率特别高,一家有五六个黄口小孩是毫不稀

奇的。结果,在矿工先生纷纷谢世之后,整个山区就渐渐呈现了孤儿寡妇哀哀无告的惨况。

    倩倩这个孤儿,不过是当中的一个而已!

    笔者常到矿区走动,认识当地派出所的一位管区警员,谈到居民的生活,他不住地摇

头,他说当地十六到二十六之间的姑娘,因为父亲早故,迫于生计,十之八九都沦落风尘,

整个山区到处有“赚吃查某”。听来叫人心酸哪!有一次《联合报》登出一条地方消息,说

有位当地少女投书给县长邵恩新,新闻标题依稀记得是这样的:“少女投书县长,诉说九份

惨况,多数少女因贫堕落为娼”;这证明当地警察先生没造谣。

    这样,倩倩这位雏妓,又不过当中的一个而已。



    倩倩的表演生涯怎么开始的呢?



    “我的邻居很多人干这一行的,跟她们一起,就会了。”

    “邻里的人不会瞧不起你们吗?”

    “没有女儿赚钱的人,才会被瞧不起;有了钱,只会叫人羡慕。”

    “你是说,大家都羡慕你们干这一行吗?”

    “不!是羡慕有钱。”

    “到底你有多少干这一行的朋友?”

    “怎么算呢?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同学,大家在节日回家,就碰在一起,有

困难时互相照顾,但在外面,各窜各的天下,不一定在一起,彼此的情况不清楚。”

    “你说有困难时互相照顾,是什么意思?”

    “如失业时,互相介绍工作。”

    “你说工作,是指你做的事吗?”

    “你觉不觉得做这种事不好?”

    “是被抓到了,送法院,才觉得难为情。”

    “你母亲和继父有没有责备你?”

    “他们不会的!”



    常言说:“人言可畏”,可是在那个小山城里,大家默许这种事实存在,心照不宣,就

没有“可畏”的人言了;其实,在目前社会里,也没有“可畏”的人言,因为大家是“笑贫

不笑娼”,可耻的是“贫穷”,不是“贞节”!

    “既然你被送到法院来,又裁定交我们辅导,以后不能再做那种事了,知道吗?”

    “知道。”

    笔者也告诉她妈妈,一定要把孩子管好,生活苦一点没关系、绝不可让她误了一生。笔

者想,她从事这行“不法”职业才几个月,误入歧途不深,应有药可救,能及时回头的。

    “倩倩,你要遵守几项规定:第一,要另找正当的工作。第二,不许再跟‘同业’来

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报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没有困难呢?”

    “我试试。”

    “再跟我回去鱼罐头工厂好了。”她妈妈说。

    “对!还没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鱼工厂去。”

    “好的。”

    “你若违反规定是不行的,依规定:‘违反保护管末期间应遵守事项,情节重大,得撤

销保护管束,移送感化机构执行感化教育。”笔者拿出这行的看家法宝——法律一一唬唬

她。

    官式的辅导就是这样的:一个法院观护人手上执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这样说说、劝

劝、唬唬。以后,倩倩按规定报到,说明近况,情形似乎还好。

    有几回倩倩没来,依规定当通知要她来,也请她妈妈来,以问明不报到的原因。结果,

倩倩没来,她妈妈来了。

    “倩倩怎么没来呢?”

    “她到台北找工作去,已经好久没回家了。”

    “那怎么行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工作得好好的吗?”

    “小孩子吃不了那种苦嘛,在鱼工厂干杀鱼、切鱼的工作,又脏又臭,小手常刮破流

血。每天从九份到四脚亭工作,早出晚归,很辛苦,而且,工资低,一天才一百二十块,请

假又要扣薪。中午吃冷便当,对孩子也不好。”

    “工厂就是这样嘛,别的女孩不是也一样工作吗?”

    “鱼罐头厂都是中年妇女多.像倩倩一样的女孩很少。不过,我是劝她到电子公司做做

看。”

    “她离开鱼工厂多久了?”

    “一两个月了。”

    “既然是找工作去,晚上也该回家才对啊!”

    “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回家,等她一回家,就要她来报到。”

    “一定要来报到,你做母亲的要看管严一点才好!”

    笔者另订一个时间,要倩倩报到,这回,她到了。

    “倩倩,你可违规啦!”

    “是的。先生,对不起。”

    倩倩低下头,捏着一个小皮包、

    “你不去鱼工厂上班,应该报告观护人知道啊!”

    “是的,先生,对不起。”

    她还是捏着她的小皮包。

    “你妈妈说你去找工作,找到没有?”

    “还没找到。”

    “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住朋友家里。”

    “人在台北,有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

    “对不起,先生。”

    又捏着她的小皮包。

    “小皮包借我看看。”

    她两颊排红,有为难的表情,但又不得不递给我。

    “里面没什么……”

    里面确没什么,只有一把小梳子,几个铜板和一本小记事簿。

    “你的朋友不少嘛!密密麻麻,怎么全是电话号码呢?”

    “倩倩,你不该骗人呵!”

    她把头压得更低。

    “你说话呀!”

    她抬起那漂亮的脸孔往笔者一望,然后徐徐地吐露了她的心声,她说:

    “先生,请不要为难我嘛!‘钟鼎山林,人各有志’……”

    好个“钟鼎山林,人各有志”!它以雷霆万钧之势,震撼了笔者的心坎!不仅在当时宁

思良久,不知如何问下去,即多年来,也老是为这句话沉思不已。

    我们都知道:当倩倩还年轻时,以她的年纪和容貌来号召,还可以在大旅社、小宾馆中

当应召女郎或表演什么的,但岁月不饶人,到青春褪色之时,便只能窝在华西街那种地方操

皮肉生涯,而到了人老珠黄时,更不堪设想了。很少风尘女郎能见好就收,能弃邪从良,能

善始善终的,我们无法鼓励和赞同倩倩走入这条死胡同!

    但倩倩虽仅受两年小学教育,年纪才十六岁,却已经像哲学家似的洞悉了人生,能说出

“钟鼎山林,人各有志”这样的话来了,请问:我们还能拿什么道理去“扶正”她呢?倩倩

的姊妹们,就是她的邻居,她的社区游伴,她生活在她们里面已经十六年了,那儿有牢不可

破的价值观念,她就像投进一个大染缸一样,连牙齿都染黑了,请问:我们还能拿什么仙丹

来“漂白”她呢?倩倩的继父年迈多病,她的母亲已经改嫁一次,她底下有五个稚弱的弟

妹,每一个人都巴望着她挣钱,请问:要倩倩放弃这条路,一家人以后的日子怎么办?他们

没有过好日子的权利吗?倩倩在鱼工厂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吃冷便当,工作和搭车时间超

过十小时,泡在腥臭之中,白嫩的小手,不知为了剖鱼而刮破多少次,这样辛辛苦苦的干

活,每月酬劳是三千六百元,请假还要扣薪,就是到电子公司,待遇也差不多;而倩倩若继

续牺牲色相,这区区三千六百元,三两个晚上就挣到了,请问:如果是您,当有机会喝香摈

时,您是不是还选择台湾米酒呢?

    任何一个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者,面对着倩倩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会相当沉重

的。每个人都会同倩倩情,悲悯她的身世,悲悯她的家庭,也悲悯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会为

她的无知、她的沉沦、她的自我糟蹋,感到惋借与痛心;会想协助她、提携她,并期待她过

着正常的少女有的——黄金般的、有梦的、绔丽的、圣洁而纯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处

在笔者——这样一个官方社会工作者的立场,也得承认会有一种无力感和倦怠感,要拯救倩

倩这样的雏妓——她的躯体和灵魂,是需要多少条件来配合,而种种条件的成就,又是多么

困难啊!

    如果笔者逼得紧,倩倩要在鱼工厂和辅育院之间,做一选择,她会回鱼工厂的,但想象

得到的,倩倩在满十八岁后,就可以正式领到“执照”,可以合法下海伴舞,可以合法下海

执酒壶,也可以合法投身绿灯户,这样,笔者不过是刁难她,而多让她那白嫩的小手给鱼刺

刺伤而已!如果笔者打马虎眼,她能在中山北路,从一段到七段,过着“志”趣所在的生

活,以她的孝顺,能多给她母亲一点钱,假日回家时,弟妹们拿着她的大礼物,个个笑口常

开,皆大欢喜。

    笔者——个曾经的观护人,为什么常要陷于矛盾、迷惑和痛苦呢?为什么当时不悄悄告

诉她:

    “倩倩:去吧!照你的意愿去做,想回头时再回头。记得常回家看你的娘,多塞给她

钱;注意健康,小心怀孕;有空要上礼拜堂,愿上帝保佑你!”




二、写在刘峰松《雏妓哲学家》的后面


    我是一九八一年八月十日第二次入狱的,表面上的罪名是所谓,‘侵占罪”,骨子里的

真相是被国民党政治迫害,而以司法为手段,置我于狱。我入狱第二天,就碰到另一个被国

民党政治迫害的人犯,在“放风”时候,他叫住我,告诉我他叫“刘峰松”。他说:“运气

真好!真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你。李先生,你也到‘动物园’来了!”我说:“你的运气是见

到我没有买门票——‘动物园’里动物看动物,不必买门票。”

    峰松是一九八○年“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彰化县国代候选人”,他被控在选举活动期

间——

    “利用竞选传单及公开演讲的方式,诬蔑我政府与日据时代的日本政府一样压制人民,

并指‘台湾人民命运悲惨’,蓄意煽惑民众‘起来推翻政府’”。

    “刘峰松以竟选言论‘煽惑他人犯内乱罪’违反了‘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

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同法第八十六条,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选罢法去

年为首次实施,法院对刘某之犯行亦详予考量,酌予减轻其刑,以示薄惩。”(见一九八一

年十一月六日国民党《中央日报》)

    所谓“薄惩”之下,峰松被判了三年六个月。在候审期间,他住在上城看守所孝一舍第

四十六房,我住第三十二房,成了邻居。我们毫不“同病相怜”——我们是“同政治犯相

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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