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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 作者:安普耳·史密斯-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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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一直渴望着性的单纯。

  今天是“逃避者”体育场的盛大节日。我只需呆在匹科街的加利福尼亚第一银行里查看几段监视镜头的胶片,之后便可以沐浴在来自切文斯峡谷的和风中了。玛丁内斯和德北克队之间的棒球战,一只道吉狗,或盛在大杯里的冰麦芽乳,就会让你感到生活臃懒、满足得像一只肥笨的汽球。

  我必须和那位银行经理聊上一阵,前天这里刚被抢劫。我们当然已经来过这里,并进行了初步检查。但是经理看起来好像至今还没有从震惊中缓过劲来,需要人的安慰。他差不多有5O岁,是一个长着浅色头发的马拉松爱好者,肩有些怄偻,穿一件马德拉斯产的蓝色夹克,里面衬着漂亮的浅紫色内衣,灰色的便裤。在他的办公桌斜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凯文利斯国际公司的金属徽饰。

  实际上他的管理无甚纰漏。这是一家新开的分支银行,闪亮的橡木地板,底色是大幅的彩画,镶有黄铜条嵌成的花形。女出纳员穿戴着可人的时装、珠饰,而男孩子们头发裁剪齐溜,身着一律的宽肩西服。仅靠他们那点微薄的薪金,负担这样的打扮有点不可想象。沿着各式储蓄计划、贷款图表走下去,在后门旁有张桌子,桌上放着一壶咖啡和一盘巧克力小饼。劫犯正是从这儿消失的,包括那734美元现金。

  经理用他那骨棱、颤抖的手指拉着我的胳臂。这是他银行生涯里遇到的第六次打劫。每经历一次,他的周期性偏头痛症便剧烈地发作一次。只要看到抢,他对我说,就会变得面红耳赤。我得尽我所能的给他某种心理上的支持(那时我自己心里还在争论究竟应该由朱恩·萨米欧还是布莱特·布特勤担当第一击球手),提醒他我们是居住在美国的银行劫匪之都,在联邦调查局的洛杉矶地区分局里,我们每天都得对付也许是十件劫案。特别是如果你的银行附近靠着两处干道口的话,倒霉事就非找上你不可——不过还好,没有人受伤,这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低级冒险,几个坏家伙只是让工作流程稍微打断了一下而已。

  我是在浪费时间,也并没有打消他的顾虑;他崭新的瑞士小挂钟在枪管粗暴的撞击下已不成形状,再也不能发出令人信赖的“踢嗒”声。FBI在事件之后即到达这里。而现在,则是这位身高五尺四时的女特工。她即使是在节日里也不会穿那种垂过膝盖的灰色套装,而总是那一件T恤衫和牛仔裤,还有,很抱歉我得说,还有一双粉红色的“凯德”高跟鞋。她一直跟在这位凯文利斯俱乐部的可靠伙计身边,以她玲珑的身姿和耐心的态度信誓旦巳地保证这样的倒霉事绝不会再重演了。

  我不得不爬上梯子去取那些胶片。有一半时间里里面没有任何胶片,因为这些家伙们根本就忘了启动摄相机。不过今天算我的幸运日,因为通常我都免不了要受到我的拍档,麦克·唐纳多的骚扰,他喜欢叫我去爬那该死的梯子,这样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死盯我的屁股蛋。当然那不过是个玩笑,因为他早已经结婚。我们在一块儿快三年了,有一次我把我的黑头发染成红色让他足足痴迷了一周时间。今天我是单独行动,唐纳多正在休假。

  我发觉,当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时候便不会有什么好事情发生。

  我取出胶片,又把一卷新的塞进摄相机。经理留在桌边,正满肚子不高兴地往杯子里倒着某种药茶,嘴里还在叫着我“长官”。我走出银行钻进泊在林荫里的车中。收音机AM波段正在转播“逃避者”体育场里进行的比赛。这时我看到一个男人走出一辆轿车,戴上太阳镜。棒球帽压得很低,几乎盖住了眼睛,行为诡秘。他正在扣一件短袖衬衫,但是里面他已经穿着一件了。衬衫下面有什么东西,鼓出一大块。

  他看见我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试图推想他可能是因为劫案派到这里来的暗探。我面无表情地呆着,没有笑容,我们的目光对视了一阵,直到他先避开。他摇了摇头,又回到他的车上。

  我得到的全部信息是:那是个白种人,六尺高。我不知道他走回车子是否是因为他看出我是干这行的,或者是因为他恰好忘了带证件——他衬衫底下的要么是只随身听,要么就是一支勃朗宁手枪。我决定记下他的车牌号。

  于是我把福特车开到他的车后。这时他正在倒车,我们差点就撞在一起。我记下了牌号,然后打开转向灯,缓缓滑出停车坪,一副打算离开的样子。头也没有歪一下,只是眼睛通过后视镜清楚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他一见到我转弯,立即又驶回停车位,关掉了引擎,窜出车,朝着银行走过去。这一刻我突然对唐纳多极其痛恨,我在这里孤军奋战之时,他却和妻子在遥远的卡塔尼娜。作了七年的外勤特工,我至少有12次不得不拔出枪来,但那时总有拍档在一起,要下身后也有强大的支援。我们不是地方警察,不能仅仅出于怀疑就随便抓人。除非是突发的恶性事件,否则在我们采取措施前都必须向地方检察官提供明证。我们的行动置于谨慎的管制之下。我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处于一种飘忽的位置。但好像是得到了老爹老妈的忠告,在待工学校受训时记下的两条原则闪现在我的脑海中:保持清醒……照章办事。

  如果我呼叫“211”寻求支援,LAPD会立即收到并派出六辆尖叫的巡逻车,同时通过调查局的无线电同银行取得联系,提醒他们又一名劫犯要光顾他们了。如果我是对的,这确实是一桩劫案,随后发生的就可能是一场流血灾难;如果我错了,那人只不过是一个戴着棒球帽的饭桶,那么我就可能被骂得狗血淋头,剩下的时间也别想再到体育场去找清闲了。

  我驶回停车坪,把车藏在一辆卸货车的后面,然后开始整理头绪:我现在的工作是保证银行里面的事情不变糟。我让他先进去抢劫,然后也让他出来,这种办法会使每个人感到高兴,除了银行经理,哪怕他是个低胆固醇,也可能发作心脏病。银行当然是保了险的、顾客只要不乱动会很安全。可要是我进去打扰他的话,倒不一定会引起怎样的后果。

  我注意听着警用频道的讯息,准备随时听到LAPD的调度员说:“211请听好,加利福尼亚第一,匹科11712。”这就意味着那些训练有素的年轻通话员中的一位已经接到了警报。但是,我仍然只听到一些执行例行警务时的粗厉的嘈杂声,甚至盖过了附近两条干道上的喧嚣,而同时,我的紧张也达到极点。如果那个杂种出来了我该怎么办?他可能极其兴奋,比我跑得还快——这时我突然被一丝恐惧攫住了:防弹背心和霰枪可都还在车尾的行李箱里。

  事实上,那家伙走进银行才不到九十秒钟的时间,但坦白地说我有些慌张,所以坚信银行里面已变得乌七八糟,漂亮的橡木地板上一定洒满了市民的鲜血——而就在我最终去拿无线电话的时候他跑出来了,满把的钞票,英雄般地环顾四周,把他的棒球帽抛得远远的,又扯开了那第二件衬衫。

  我仍然没有看到那支枪,也没有看到任何犯罪的迹象,但是,一个有理智的人是不会这样冲出银行,一面乱扔衣物的,在那一刻间,一种罕见的稳健和充足的判断力使我有决心超越法定的规则。就在他关上车门的时候,我的车已飙到他的前边,堵住了出口,然后我扑向他,准备搞清楚他是不是想去见上帝。

  我握着一支玛格勒姆·357,在车窗玻璃外几寸的地方对准了那家伙的耳朵。

  “别动——否则我会敲碎你的脑袋,让它像只熟透的红瓤西瓜。”

  他不再扭动钥匙,抬起头来用一双粘乎乎的眼睛望着我。

  “现在我可真的有点神经质,所以你最好别逼着我用这玩艺儿,否则我即使不杀了你,也会叫你终生残废。”

  如果你想叫别人清晰、迅速地明白他的行为的后果,那么这些陈词滥调通常还是有效的。

  他似乎被枪管吓迷糊了。从他那边看过来,那无异于一门火炮,一个虽然形貌不清楚但无疑有充分自信的人就在它背后一臂远的地方。

  “两只手放在挡风玻璃上,对的,对的,要慢。”

  他举起了手,手掌张开贴在玻璃上,粘满灰尘的头发湿透了散落在头上。下腹部抵着驾驶盘,大概弄得他挺不舒服,看上去有点恼怒,又颓丧的样子。

  “别乱动,否则我会把你的脸捶扁。”他没有动,“现在,打开车门退出来。”

  门打开的时候,我的枪抵进了他的后脑勺,另一只手从他腰带上取下了那块鼓囊的东西。那是一支发号枪。

  “趴在地上。手放在背上。”

  他只好俯在混凝土地上。我给他上了铐。

  “回到车里去。坐前排。脸冲下。”

  他进去了,垂着头。肾上腺素在奔涌,一瞬间我变得敏锐起来,感受到了我以前从未感受到的东西,就像是在正午阳光的剧晒下,我几乎不能喘息了,汗水在我的臂弯和双乳间滴淌。

  可我还没有把这该死的事情全部搞懂。

  人们开始往停车坪里涌,他们仿佛看到了什么古怪的场面一样,脚步都僵了,一个脸色。

  “我不敢相信你还在这里。”是银行经理,他也喘得厉害,“我们刚刚又被抢了……但是,”——似乎确实不敢相信一样——“你抓住他了!”

  “所以他们才愿意付给我大价码。”我抓起无线电话。这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变得非常冷静:“我是345,匹科街11712号加利福尼亚第一银行刚刚发生一起案件,已处理完毕,抓获一名男性目标。请求派人协助。”

  那一端一阵沉默:“再说一遍?”

  好吧。我尽量保持着冷静:“我抓住了那个从银行里出来的笨蛋。”

  又沉默了一阵,然后那边说:“你是在吓唬我吧。”

  我听到话筒里继续传来各种警号,这时已壮起胆来的银行经理,我的委托人和刚结识的最好的朋友.刚刚从七次被劫的绝望中挣扎过来,重新爆发了对文明的希望,正急急忙忙朝四周围拢过来的人群高喊:“站远点。”此时,远处飞过来一架直升机,人们又都往空中望去。一位LAPD的警官在我们头顶上,手提着扩音筒喊到:“你怎么样?”

  我给了他一个“OK”的手势——手指在头顶一挥——然后他就斜飞出去,那个疯狂的拉脱维亚机师是想把直升飞机就停在车坪的空场上,警报呼啸着,起码有一打来自威尔郡的孩子跟过去想看他怎样做。场面好看极了。

  第二天早上很清闲,我那一组的人都有在清晨八点喝咖啡的习惯,他们都在等着我。而我前一天晚上一直呆在办公室里,直到深夜才算把书面报告弄完。

  我得到了一圈掌声,他们送给我一只三尺长的手臂模型,绿色,泡沫胶制成,竖着食指,NO.1。另一件有意义的礼物是从棒球场弄来的:一只用纸板剪成的道吉狗,全身用闪亮的铝箔包裹起来,还有双份的花生果,和我最喜欢的冰麦芽乳,融化在凉滋滋的美味果泥里。

  “我们都认为你现在春风得意,”凯乐·维侬说,“当然,如果没有我们大伙儿在就难说了!”

  其他人都笑了。他们没有走是因为他们全在我的箝制之下。

  “我们的长官正在华盛顿出尽风头,为什么我们却在这地狱底下做着美梦?”弗兰克,带狡黠的笑容说道。

  “关他什么事?噢,他妈的狗屎。”

  这时候麦克·唐纳多正躺在椅子里,双脚撂在桌子上,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一只手扯着他亚麻色的络腮胡须,好像这样就可以把它变成灰白色。大家都围着他是很自然的,他比我大十岁,也是组里的长者和精神领袖。

  “那么,唐纳多,”我假意问道,“卡塔尼娜岛怎么样?漂亮迷人?去海底潜泳了吗?”

  他皱了皱鼻子,“你真走运。”

  “你妒嫉!”

  “你一直在等着这样一个山人头地的机会。这里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而你和帕姆金却去看到了真正的美妙的海鱼。”

  “如果你不是这样叽叽喳喳或许我会让你一道去的。”唐纳多懒懒的回头道。

  “嘿,我自己也能去。”

  “你以为抓个人就算搞到了去C—1的通行票?”

  “我今天就可以写我的调职申请。”

  “算了吧,孩子。丢勒·卡特尔才真的想借机调到总部去。”凯乐说。

  丢勒·卡特尔是这个组的主管督察,并不怎么讨人喜欢。

  “卡特尔已招到太多人的厌恶,”芭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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