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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人生_丰子恺-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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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看,爱的欢乐也是如此。男子欲娶未娶,女子欲嫁未嫁的时候,其所感受的欢喜最为纯粹而十全。到了实行娶嫁之后,前此之乐往往消减,有时反而来了不幸。西人言〃结婚是恋爱的坟墓〃,恐怕就是这〃实行的悲哀〃所使然的罢?富贵之乐也是如此。欲富而刻苦积金,欲贵而努力钻营的时候,是其人生活兴味最浓的时期。到了既富既贵之后,若其人的人性未曾完全丧尽,有时会感懊丧,觉得富贵不如贫贱乐了。《红楼梦》里的贾政拜相,元春为贵妃,也算是极人间荣华富贵之乐了。但我读了大观园省亲时元妃隔帘对贾政说的一番话,觉得人生悲哀之深,无过于此了。

人事万端,无从一一细说。忽忆从前游西湖时的一件小事,可以旁证一切。前年早秋,有一个风清日丽的下午,我与两位友人从湖滨泛舟,向白堤方面荡漾而进。俯仰顾盼,水天如镜,风景如画,为之心旷神怡。行近白堤,远远望见平湖秋月突出湖中,几与湖水相平。旁边围着玲珑的栏杆,上面覆着参差的杨柳。杨柳在日光中映成金色,清风摇摆它们的垂条,时时拂着树下游人的头。游人三三两两,分列在树下的茶桌旁,有相对言笑者,有凭栏共眺者,有翘首遐观者,意甚自得。我们从船中望去,觉得这些人尽是画中人,这地方正是仙源。我们原定绕湖兜一圈子的,但看见了这般光景,大家眼热起来,痴心欲身入这仙源中去做画中人了。就命舟人靠平湖秋月停泊,登岸选择坐位。以前翘首遐观的那个人就跟过来,垂手侍立在侧,叩问〃先生,红的?绿的?〃我们命他泡三杯绿茶。其人受命而去。不久茶来,一只苍蝇浮死在茶杯中,先给我们一个不快。邻座相对言笑的人大谈麻雀经,又给我们一种罗唣。凭栏共眺的一男一女鬼鬼祟祟,又使我们感到肉麻。最后金色的垂柳上落下几个毛虫来,就把我们赶走。匆匆下船回湖滨,连绕湖兜圈子的兴趣也消失了。

在归舟中相与谈论,大家认为风景只宜远看,不宜身入其中。

现在回想,世事都同风景一样。世事之乐不在于实行而在于希望,犹似风景之美不在其中而在其外。身入其中,不但美即消失,还要生受苍蝇、毛虫、罗唣,与肉麻的不快。世间苦的根本就在于此。 赤栏桥外柳千条

日丽风和的一个下午,独自在西湖边上跋徨。暂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而放眼观看目前的春色。但见绿柳千条,映着红桥一带,好一片动人的光景!古人诗云:〃赤栏桥外柳千条〃,昔日我常叹赏它为描写春景的佳句。今日看见了它的实景,叹赏得愈加热烈了。但是,这也并非因为见了诗的实景之故,只因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所见的就是诗人的所见;换言之,实景就是诗,所以我的叹赏能愈加热烈起来。不然,凶恶的时代消息弥漫在世界的各处,国难的纪念碑矗立在西湖的彼岸,也许还有人类的罪恶充塞在赤栏桥畔的汽车里,柳阴深处的楼台中,世间有什么值得叹赏呢?从前的雅人欢喜管领湖山,常自称为〃西湖长〃、〃西湖主〃。做了长,做了主,那里还看得见美景?恐怕他们还不如我一个在西湖上的游客,能够忘怀一切,看见湖上的画意诗情呢!

但是,忘怀一切,到底是拖着肉体的人所难以持久的事。

〃赤栏桥外柳千条〃之美,只能在一瞬间使我陶醉,其次的瞬间就把我的思想拉到艺术问题上去。红配着绿,何以能使人感到美满?细细咀嚼这个小问题,跋徨中的心也算有了一个着落。

据美学者说,色彩都有象征力,能作用于人心。人的实际生活上,处处盛用着色彩的象征力。现在让我先把红绿两色的用例分别想一想看:据说红象征性爱,故关于性的曰〃桃色〃。红象征婚姻,故俗称婚丧事曰〃红白事〃。红象征女人,故旧称女人曰〃红颜〃、〃红妆〃。女人们自己也会很巧妙地应用红色:有的把脸涂红,有的把嘴唇涂红,有的把指爪涂红,更有的用大红作衣服的里子,行动中时时闪出这种刺目的色彩来,仿佛在对人说:〃我表面上虽镇静,里面是怀抱着火焰般的热情的啊!〃爱与结婚,总是欢庆的,繁荣的。因此红又可象征尊荣,故俗称富贵曰〃红〃。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脾气:受人银钱报谢,不欢喜明明而欢喜隐隐,不欢喜直接而欢喜间接。在这些时候,就用得着红色的帮助,只要把银钱用红纸一包,即使明明地送去,直接地送去,对方看见这色彩自会欣然乐受。这可说是红色的象征力的一种妙用!然而红还有相反的象征力:在古代,杀头犯穿红衣服,红是罪恶的象征。在现代,车站上阻止火车前进用红旗,马路上阻止车马前进用红灯,红是危险的象征。义旗大都用红,红是革命的。苏联是用红旗的,人就称苏联曰〃赤俄〃,而谨防她来〃赤化〃。同是赤,为什么红纸包的银钱受人欢迎,而〃赤化〃遭人大忌呢?这里似乎有点矛盾。但从根本上想,亦可相通:大概人类对于红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火和血。火是热烈的,血是危险的。热烈往往近于危险,危险往往由于热烈。凡是热情、生动、发展、繁荣、力强、激烈、危险等性状,都可由火和血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红是生动的象征。

绿象征和平。故车站上允许火车前进时用绿旗,马路上允许车马前进时用绿灯。这些虽然是人为的记号,其取用时也不无自然的根据。设想不用红和绿而换两种颜色,例如黄和紫,蓝和橙,就远不及红和绿的自然,又不容易记忆,驾车人或将因误认而肇事亦未可知。只有红和绿两色,自然易于记忆。驾车人可从灯的色彩上直觉地感到前途的状况,不必牢记这种记号所表示的意味。人的眼睛与身体的感觉,巧妙地相关联着。红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紧张起来。

绿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从容起来。你要见了红勉强装出从容来,见了绿勉强装出紧张来,固无不可;然而不是人之常情。从和平更进一步,绿又象征亲爱。故替人传达音信的邮差穿绿衣,世界语学者用象征和平亲爱的绿色为标识,都是很有意义的规定。大概人类对于绿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自然物。像今天这般风和日丽的春天,草木欣欣向荣,山野遍地新绿,人意亦最欢慰。设想再过数月,绿树浓荫,漫天匝地,山野中到处给人张着自然的绿茵与绿幕,人意亦最快适。故凡欢慰、和乐、平静、亲爱、自然、快适等性状,都可由自然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绿是安静的象征。

红和绿并列使人感到美观,由上述的种种用例和象征力可推知。红象征生动,绿象征安静。既生动而又安静,原是最理想的人生。自古以来,太平盛世的人,心中都有这两种感情饱和地融合着。

这也可从色彩学上解说:世间一切色彩,不外由红黄蓝三色变化而生。故红黄蓝三者称为〃三原色〃。三原色各有其特性:红热烈、黄庄严,蓝沉静。每两种原色相拼合,成为〃三间色〃,即红黄为橙,红蓝为紫,黄蓝为绿。三间色亦各有其特性:橙是热烈加庄严,即神圣;紫是热烈加沉静,即高贵;绿为庄严加沉静,即和平也。如此屡次拼合,即可产生无穷的色彩,各有无穷的特性。今红与绿相配合,换言之,即红与黄蓝相配合。此中三原色俱足。换言之,即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故映入人目,感觉饱和而圆满,无所偏缺。可知红绿对比之所以使人感觉美满,根本的原因在于三原色的俱足。然三原色俱足的对比,不止红绿一种配合而已。黄与紫(红蓝),蓝与橙(红黄),都是三原色俱足的。何以红与绿的配合特别美满呢?这是由于三原色性状不同之故。色彩中分阴阳二类,红为阳之主;色彩中分明暗二类,红为明之主;色彩中分寒暖二类,红为暖之主。阳强于阴,明强于暗,暖强于寒。故红为三原色中最强者,力强于黄,黄又力强于蓝。故以黄蓝合力(绿)来对比红,最为势均力敌。红蓝(紫)对比黄次之。红黄(橙)对比蓝又次之。从它们的象征上看,也可明白这个道理:热烈、庄严与沉静,在人的感情的需要上,也作顺次的等差。热烈第一,庄严次之,沉静又次之。重沉静者失之柔,重庄严者失之刚。只有重热烈者,始得阴阳刚柔之正,而合于人的感情的需要,尤适于生气蓬勃的人的心情。故朴厚的原始人欢喜红绿;天真的儿童欢喜红绿;喜庆的人欢喜红绿;受了丽日和风的熏陶,忘怀了时世的忧患,而彷徨于西湖滨的我,也欢喜〃赤栏桥外柳千条〃的色彩的饱和,因此暂时体验了人们观赏时的幸福的心情。

可惜这千条杨柳不久就要摇落变衰。只恐将来春归夏尽,秋气肃杀,和平的绿色尽归乌有,单让赤栏桥的含有危险性的色彩独占了自然界,而在灰色的环境中猖獗起来,然而到那时候,西湖上将不复有人来欣赏景色,我也不会再在这里彷徨了。 

手指

已故日本艺术论者上田敏的艺术论中,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五根手指中,无名指最美。初听这话不易相信,手指头有甚么美丑呢?但仔细观察一下,就可看见无名指在五指中,形状最为秀美。……〃大意如此,原文已不记得了。

我从前读到他这一段话时,觉得很有兴趣。这位艺术论者的感觉真锐敏,趣味真丰富!五根手指也要细细观察而加以美术的批评。但也只对他的感觉与趣味发生兴味,却未能同情于他的无名指最美说。当时我也为此伸出自己的手来仔细看了一会。不知是我的视觉生得不好,还是我的手指生得不好之故,始终看不出无名指的美处。注视了长久,反而觉得恶心起来:那些手指都好像某种蛇虫,而无名指尤其蜿蜒可怕。假如我的视觉与手指没有毛病,上田氏所谓最美,大概就是指这一点罢?

这会我偶然看看自己的手,想起了上田氏的话。我知道了上田氏的所谓〃美〃是唯美的美。借他们的国语说,是on-narashii(女相的)的美,不是otokorashii(男相的)的美。

在绘画上说,这是〃拉费尔前派〃(Pre-Raphaelists)一流的优美,不是赛尚痕(Cézanne)以后的健美。在美术潮流上说,这是世纪末的颓废的美,不是新时代感觉的力强的美。

但我仍是佩服上田先生的感觉的锐敏与趣味的丰富,因为他这句话指示了我对于手指的鉴赏。我们除残废者外,大家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永不离身,也可谓相亲相近了;然而难得有人鉴赏它们,批评它们。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疏忽!仔细鉴赏起来,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实在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现在我想为它们逐一写照:

大指在五指中,是形状最难看的一人。他自惭形秽,常常退居下方,不与其他四者同列。他的身体矮而胖,他的头大而肥,他的构造简单,人家都有两个关节,他只有一个。因此他的姿态丑陋,粗俗,愚蠢而野蛮,有时看了可怕。记得我小时候,我乡有一个捉狗屎的疯子,名叫顾德金的,看见了我们小孩子,便举起手来,捏一个拳,把大指矗立在上面,而向我们弯动大指的关节。这好像一支手枪正要向我们射发,又好像一件怪物正在向我们点头,我们见了最害怕,立刻逃回家中,依在母亲身旁。屡屡如此,后来母亲就利用〃顾德金来了〃一句话来作为阻止我们恶戏的法宝了。为有这一段故事,我现在看了大指的姿态愈觉可怕。但不论姿态,想想他的生活看,实在不可怕而可敬。他在五指中是工作最吃苦的工人。凡是享乐的生活,都由别人去做,轮不着他。例如吃香烟,总由中指食指持烟,他只得伏在里面摸摸香烟屁股;又如拉胡琴,总由其他四指按弦,却叫他相帮扶住琴身;又如弹风琴弹洋琴,在十八世纪以前也只用其他四指;后来德国音乐家巴哈(Sebastian Bach)总算提拔他,请他也来弹琴;然而按键的机会他总比别人少。又凡是讨好的生活,也都由别人去做,轮不着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人上前点头,他只得呆呆地站在一旁;又如搔痒,也由其他四人上前卖力,他只得退在后面。反之,凡是遇着吃力的工作,其他四人就都退避,让他上前去应付。例如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拚命捺住;重东西要翻倒去,叫他用劲扳住;要吃果物了,叫他细细剥皮;要读书了,叫他翻书页;要进门了,叫他揿电铃;天黑了,叫他开电灯;医生打针的时候还要叫他用力把药水注射到血管里去。种种苦工都归他做,他决不辞劳。其他四人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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