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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黄昏,我大字形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家里的电话响起来,我的手机早就关掉了,电邮不看,电话也不接。妈妈在外面接了那个电话,过了一会儿,她敲敲我的房门,在外面说:“是大熊找你。”
“说我已经睡了。”我有气无力地说,眼睛没离开过天花板。
又过了三天。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像死尸般瘫在床上,偶尔离开房间,只是为了上个厕所,或是到厨房去,看到什么便吃什么,然后尽快回到睡房里,重又瘫在床上,定定地看着漆黑一片的天花板。
到了第六天,我去厨房喝了一杯白开水之后,没有回到睡房。我在客厅那张宽沙发躺了下来,叉开双脚。
抱着抱枕,用遥控器开电视,眼睛望着荧光幕发愣,就这样躺了大半天。当我听到妈妈转动钥匙开门的声音。
我起来,裸着脚回到自己窗帘紧闭的昏暗房间里,没希望地坐在床边,直到累了就躺下去。
接下来的十多天,当妈妈出去了,我才会离开房间,软瘫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望着电视画面,偶然看到好笑的情节也会笑笑。只要听到妈妈回来的声音。我便会离开沙发,回去睡房,倒卧在床上,什么也不做。
一天夜晚,我人瘫在沙发上,一条手臂和一条腿悬在沙发外面,直直地望着电视画面发呆。这时,我旁边的电话响起,铃声一直没停。我瞥了瞥来电显示,是大熊。
我在云上爱你 正文 第29章
章节字数:2251 更新时间:07…09…23 16:46
我心头一惊,抬起眼睛四处搜寻它。发现它屁股朝我趴在柜台上,尾巴摆成一个完美的“C”形。
四下无人,我匆匆把书丢在柜台,转头想走。就在这时,“手套小姐”从柜台后面那个门半掩着的房间走出来。
“要进来看看吗?”她突然冲我说。
我不知所措地杵在那儿,帽沿下的一双眼睛隔着额前的刘海瞥了瞥她。
“过来吧。”她朝我甩了一下头,好像命令般,根本不让我拒绝。
我只好绕过柜台,跟着她进去那个神秘的房间。直到如今,我还记得房间里的一切在我抬不起头的那段日子,给了我多么大的震撼。
那个狭长的房间根本就是小型的布娃娃博物馆,两旁的木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可爱的布娃娃,至少有几百个。它们交叉双腿,紧挨着彼此,悠闲地坐着。
这些布娃娃像手抱婴儿般大小,全都有一张圆脸、一双圆眼睛、扁鼻子和向上弯的大嘴巴,毛线编成的头发跟“手套小姐”一样是肩上刘海,就像把一个
大海碗反过来覆在头上剪成似的。头发的颜色可多了,有金的、银的、鲜红的、粉红的、绿的、紫的、橘色的,头顶都別着一双小手套,金发配红手套、
绿发配黄手套、紫发配绿手套……
布娃娃身上的衣服也很讲究,全是时髦潮流的款式,有伞裙、晚装、民族服、芭蕾舞衣,雪纺、迷彩、绣花,甚至连瑜伽服也有。
房间的尽头有一部缝纫机,木造的工作台上散满了碎布、时装杂志和外国的布娃娃专书,还有一台计算机。
“过来这边看看。”“手套小姐”依然用命令的口吻说。
看得傻了眼的我,挪到她身旁。她登上一个网页。
那是她做的“手套娃娃网页”,我这才知道,原来“手套小姐”是布娃娃大师,在网上发售她做的布娃娃。她的顾客来自世界各地。有些顾客抱着布娃娃
拍照,传送回来给她,还在电邮里称赞她的手工。一个穿金色蕾丝晚装的布娃娃在金碧辉煌的皇宫里留影,原来买它的是苏丹一位王妃。
“手套小姐”边兴致勃勃地移动鼠标边告诉我:“读书的时候成绩不好,成天做白日梦。只爱看课堂以外的书,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材料,所以只能勉强完
成中学,然后接手了舅舅这家租书店。这种工作最适合性格孤僻的我。几年前偶然看到一本教人做布娃娃的书。我想:‘我可以做得比这个好!’于是
做了第一个布娃娃。”
她抬起眼睛瞄了瞄我。我没说话。
“考试失败了吧?”她突然问我。
她怎么会知道?
“瞧你那副丧家狗的样子,谁都看得出来。”
她说话就不可以婉转一点儿吗?
“那个男生是你男朋友吧?”她又问,眼睛却望着计算机屏幕。
我怔了一下。
“那个喜欢把猫的尾巴摆成‘C’形的无聊分子!”
她啐了一口。
“呃?”我应了一声。
她眼睛没离开计算机,欣赏着那些她放到网上的布娃娃,仿佛怎么看也不会厌。
“这个人把你看过的书都租回去看。好像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来,在你来之前就溜掉。”
果然是大熊做的。
“那么无聊的人,你跟他分手了吧?”“手套小姐”
直接问。
“呃?”我不知道怎样回答。
“那个人既无聊又吊儿郎当,还是个大笨蛋,读中学时竟然帮着没用的朋友偷试题,给学校开除也活该!”
她又是怎么知道的?而且,她口里虽然一直骂着大熊,语气却好像打从心底里欣赏他。
“那个没用的家伙是我姊姊的儿子,听说从小就很难教,从男童院出来之后,好像改变了很多。去年,我那个十多岁就在外面过着放任生活的姊姊死了,
临死前把他丢给我妈妈。他上星期拿东西过来给我,在这儿碰到你男朋友。两个人久別重逢,眼泪鼻涕流了一大把。
那个家伙今年也考上大学了,连那种人都可以进大学,別说你不行!“”手套小姐“眼睛始终没离开过计算机屏幕,似乎是怕我难堪,所以没望我。
我的头却只有垂得更低。
然后,她离开那个工作台,在木架上拿了一个黑发、头上别着玫瑰红手套,穿着绿色图案汗衫、牛仔短裙和系带花布鞋的布娃娃,塞到我手里,说:“拿
去吧!”
“呃?”我没想到她会送我一个手套娃娃。
“不是送的。那个无聊分子已经付了钱,说这个特別像你。我那个外甥还帮着他杀价,竟说什么连学生哥的钱都赚就太没人性了!”她一口气地说完。
我望着手上的布娃娃发呆。
“出去!出去!”“手套小姐”边把我赶走边说,“我要关门了!考上大学之前別再来租书!”
我给她赶出书店,背后的卷闸随即落下。我杵在书店外面。茫然拎着那个布娃娃。从放榜那天开始,觉得自己被世界遗弃了,心深不忿,成了隐闭少女的
我,突然好像找回了一些感觉。
我看着书店对街朦胧月色下的小公园,我曾在那儿忐忑地等着大熊、渴望他答错鸡和蛋的问题。我们在那儿吃着后来没机会面世的两种乳酪蛋糕,把可乐
冰在喷泉水里。我们曾在那儿一起温习,也曾一起埋掉给徐璐送行的白花。
大熊为什么不肯像这个世界一样,放弃,没用的我?
我跑过马路,走进电话車,拎起话筒,按下大熊的电话号码。
“喂一一”电话那一头传来大熊熟悉又久违了的声音。
那个瞬间,滔滔的思念淹没了我。我像个遇溺的人,拼命挣扎着浮出水面,大口地吸气,颤抖着声音说:“现在见面吧!”
我在云上爱你 正文 第30章
章节字数:2379 更新时间:07…09…23 16:47
我跟大熊说好了在小公园见面。
“我现在过来。”他愉悦的声音回答说。
然后,我放下话筒,走出电话亭,坐到公园的秋千上等着,把大熊送我的布娃娃抱在怀里。
黑发布娃娃那张开怀的笑脸好像在说:“没什么大不了嘛!”
她头顶那双玫瑰红手套是用小羊皮做的,手指的部分做得很仔细,手腕那部分用了暗红色的丝绒勾织而成,再缠上一条粉红色丝带。然后,两只手套一前
一后,手指朝天的用一个发夹別在头上,看上去就像是头发里开出两朵手套花,真的比任何头饰都要漂亮。
外表木讷,除了会把手套戴在头上之外,看来就像个平凡的中年女人的“手套小姐”,原来也有自己的梦想,并不想无声无息地过一生。
谁也没想到,平平无奇的租书店里面,隐藏着一个布娃娃梦工场。我隐藏的却是自卑和绝望,这些东西并不会成为梦想。
我满怀忐忑和盼望,看着小公园的入口。终于,我看到一个再也熟悉不过的身影从远处朝这边走来,先是走得很快,然后微微慢了下来。
我从秋千上缓缓站起来,看着朦胧月色朦胧路灯下那张隔別了整整三个月的脸。大熊来到我面前,投给我一个微笑,微笑里带着些许紧张,也带着些许腼
腆,搜索枯肠,还是找不到开场白。
我躲起来的日子,大熊好像急着长大似的,刚刚理过的头发很好看,身上罩着汗衫和牛仔裤,一边肩膀上甩着一个簇新的背包,最外面的一层可以用来放
手提电脑,脚上的球鞋也是新的。他看上去已经是个大学生了,过着新的大学生活。
我们相隔咫尺,彼此都抿着嘴唇,无言对望,时而低下眼睛,然后又把目光尴尬地转回来。这样相见的时候。该说些什么?对于只有初恋经验的我俩,都
是不拿手的事情。
“为什么?”我终于开了口,低低地说。
大熊眼睛睁大了一些,看着我,猜不透我话里的意思。
“我问你为什么!”我瞪着他,朝他吼道,“租书店是我惟一还肯去的地方!我以后都不可以再去了!你为什么要在我背后做这些事情?你觉得这样很好
玩吗!”
他怔在那儿,百词莫辩的样子。
泪水在我眼里滚动,我吼得更大声:“你以为你很了解我吗?你一点儿都不了解!你怎会了解每天除了睡觉之外还是只有睡觉的生活!你怎会了解那种害
怕自己永远都再也爬不起来的滋味!太不公平了!我比你勤力!我比你用功!为什么可以读大学的是你不是我!”
大熊吃惊地看着我,半晌之后,他带着歉意说:“你別这样,你只是一时失手。”
“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因为跟你一起,所以成绩才会退步!才会考不上大学!”我激动颤抖的声音吼喊。
可怜的大熊面对疯了似的我,想说话,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好杵在那儿。
泪水溢出了我的双眼,我别开头,咬住下唇,拼命忍泪。
“再考一次吧!你一定可以的。”大熊试着安慰我。
我眼睛直直望着他,忍着的泪水渐渐干了,绷紧的喉咙缓缓吐出一句话:“分手吧!以后都不要再见了!”
大熊失望又窘迫地看着我,刚刚见面那一刻脸上明亮的神情消逝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响应我。
我快忍不住了,心里一阵酸楚,撇下大熊,头也不回地跑出那个小公园。
回家的路上,我大口大口地吸着气,死命忍着眼泪,却还是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哭得全身抖颤。
徐璐生前做过一篇访问。她告诉那位记者,她的初恋发生在她念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学期结束时,我跟他分手了。”她说。
因为,成绩不好的她要留班,那个成绩很好的男生却升班了。
“分手吧!”徐璐跟那个男生说。
当时那个男生伤心又不解地说:“我升班又不是我的错。”
然而,徐璐那时却认为,那个男生不该丢下她,自己一个人升班。要是他真的那么喜欢她,他该设法陪她留班。
他。分手的那段日子,她天天躲在家里哭,那毕竟是她的初恋。
“现在想起来,觉得那时的想法很傻。不过,这就是青春吧!”徐璐说。
我捏紧怀里的布娃娃,不断用手擦眼泪。大熊是我最喜欢的人了,我却还是伤害了他。是气他丢下我?是妒忌他可以念大学?还是害怕过着新生活的他早
晚会离开我?从放榜那天开始,本来两个头一直挨在一起的我们,从此隔着永不可及的距离。他在那一头,我在这一头。再过一些年月,那一头的他,会
忘掉这一头的我,爱上那些跟他一样棒的女生。
三年后,他大学毕业礼的那天,假使有人问起他的初恋。他或者会说:“要是她今天也在这里,我们就不会分手。”
他永远不会知道,在大学的门坎外面,停留过一只落翅的小鸟。那道跨不过去的大门,埋葬了她的初恋。
我满脸泪痕,走着走着,终于回到我的避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