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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贵逃妃之腹黑两宝 作者:肥妈向善(潇湘vip2014-06-30完结)-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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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宫出行那日,天气并不是很好。东陵京都上空,覆盖了些阴云。见着冬天是一步步邻近。据闻,他们要去的地方,也就是仙剑大会举行的地方,已经下起雪来了。

    对于一个喜欢微服出巡的皇帝来说,这样的天气,并不能阻止其出游的兴致。出游,或许是游山玩水,也或许是体恤民情,观察各地异国风情。对于前者,当然要讲究天气,对于后者,则无条件限制。黎子墨是出于后者。

    马车从皇宫里出行两天,刚开始是急匆匆地赶路,到了第三日,已是离京都有长远的距离了,皇帝心里痒痒的,开始中途经常下车,散漫的兴致全来了。

    小太子爷坐在马车里,一路上都不忘盘腿修炼。

    花夕颜掀开车帘,见儿子专注备战无心游玩,因此不忍心打扰,放下了车帘。尾随走去路边的皇帝,亦步亦趋,说:“万爷是打算在这儿用饭吗?”

    到了外头,他自称万爷,她自称万夫人。百姓看他们,只能想着哪里的大户人家,或许是经商的,带了儿子一家三口出来旅行。

    黎子墨听到万爷这句称呼,心情莫大的好。这代表他终于远离像牢狱一样的皇宫了。当皇帝有什么好?除了每天日理万机,事事劳心劳累,心里要系挂天下那么多人口的口粮以外,他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好处。

    牵住她一只手,眺望群山环绕的乡间美景,他说:“朕给你打只野鸡,烤了吃怎么样?”

    这话音刚落,跟随在他们后头的臣子都已是一致摇头反对。吃野鸡,要是突然间吃坏了肚子怎么办。臣子们的想法是,尽快进到前面的镇子里,那里的饭馆比较洁净卫生,比较规矩,不怕被人暗中使坏或是下毒。

    可皇帝心头已是不顺,朕出来就是为了觅野食的,在饭馆吃饭岂不是和在皇宫里差不多,因此,无论如何,要在乡间里头吃一顿。

    乡间的小路上,有对夫妇摆了个摊子,刚好招呼那些从这条山路过路的各种各样的人。有干活的百姓,有办事的官爷,有经商的商人。由于这条路是翻过这座山的必经之路,这对夫妇的生意还不错。

    花夕颜随前头行色匆匆的皇帝走近去一瞧,因为在乡间里头,肯定也没有什么好菜照料客人,尤其是荤食,只能主打素食。一般卖的是馒头花卷,连包肉的包子都不见有。但是,有一些乡村里朴实的食物,是平常宫里难得一见的。比如真正的乡水豆腐。这里做豆腐用的水,是取自山里清澈的山泉,入口美味甘甜。

    日头正晒,刚好到了午饭时间。

    花夕颜想来想去,既然皇帝决意在这儿用饭了,因而嘱咐人,将专心用功的小太子爷叫了下车,等用完饭了再考虑其它。

    他们坐的马车,都停靠在了林子里,稍微隐蔽,只带了近臣,徒步走来。店主和路人看他们,都只能看出是有钱人而已。皇帝走到这儿,随意指了张桌子要坐。那头,一辆贵族的马车疾驰到了这儿,跳下来一个家仆模样的,说是自家公子小姐要吃饭,二话不说,搬走了皇帝刚要坐下的凳子。好在皇帝反应的快,不然屁股都要蹲地下了。

    对此,随驾的臣子们都很震惊,想着这是哪儿来的土豪,连皇帝的位子都敢抢。

    “公子,小姐,有位子!”为了讨好自家主子的家仆,连皇帝的脸都没能瞧上一眼的不屑样,冲马车里喊。

    可见,有什么样的主子,能有什么样的家奴。

    午饭时间,来的客人本来就多。这一下,皇帝没座了。而那后来赶上不知皇帝身份抢了位置的公子小姐,慢吞吞从马车上下来。见是两位年轻人,少爷约二十出头模样,小姐约十六七岁模样,穿的衣服都是绸缎,戴着宝玉金银,应该是大户人家的继承人,不知是官家还是商家的。

    这家少爷和小姐走到本该属于皇帝的那张桌子,大刺刺坐下来,好像完全看不到在桌子旁边站着的皇帝等一排人。

    高贵的少爷打开扇子,装模作样地摆了摆,对身旁的家仆说:“这是什么人?为什么站在这儿?”说着用一副高傲不屑的眼神打量了下万爷。

    万爷今儿微服出巡,穿的衣物,确实,还没有这个少爷精致。

    那一刻间,万爷和万夫人都没有怎么反应时,后头尾随的几个近臣,一个个心里头忍不住都在腹诽:这个人,以后怎么死的可能自己都不知道。

    万爷云眉淡淡,任人都看不清楚,朝跟随自己的某个近臣淡淡地使了个眼色。

    这位近臣,刚好是张明先的孙子张道书,此次被自己爷爷派来随皇帝出行为皇帝出谋划策的。爷爷张明先是内阁长老,博学多才。张道书不例外,是状元出身,才学八斗,在京城早有四大才子之称。

    接到天子的眼色,张道书打个激灵,走上前,拱手问那傲气凛然的少爷:“鄙人姓张,我家公子姓万,不是什么人。”

    对方听到他这话,却以为他这是来巴结自己,未免不是益发得意,冲家仆扬扬眉头,举止更是显出几分不敬。

    家仆对自己主子是眉开眼笑,接到命令后走到了张道书近前,对万爷和张道书连挥几下手,像是驱赶的模样,说道:“我家少爷,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结识的。”

    张道书只是嘴角微微一笑:“请问这位少爷莫非是姓莫,为天师宫门下的门生,俗称莫鬼手的天师宫第七门主?”

    小太子爷这会儿已是被花夕颜派去的人叫下了马车,行走如飞,走到摊子前,突然见自己父亲与人对峙的模样,有些错愕。

    花夕颜是逐步退到了外圈,手搭在儿子肩头,想着先上马车。

    天师宫的名头,她似乎是听人说过,是天下三大门派之一。武术派的人,自认清高的不少,一点都不以为自己比朝廷和王公贵族会差上一点儿。

    若这莫少爷真是天师宫第七门主,是有这个资格到处得意。

    只听那位莫少爷听到张道书突然点出了自己的身份,有点意外,同时,尖瘦的脸面色一沉,因为能随随便便看穿他身份的人,除非是道上有点资历的,不然他想不到还有哪些人。所以,看起来,张道书与自家主子这样把他身份当众道出来,是有点挑衅的意味了。

    “七哥。”坐在莫少爷旁边那位小姐,声音犹如黄莺出谷,清脆娇嫩。仔细一瞧,粉面鹅腮,一袭青裙,腰间佩了条七彩腰带,是个美丽佳人。而且,充满睿智的一双汪眸,不像莫少那样出口桀骜不驯,倒是有几分精明和心计在里头。

    “怎么了,十三妹?”莫少爷与身旁的这位小姐以兄妹彼此称呼。

    若莫少是天师宫第七门主无疑,那么,这位青衫姑娘,是天师宫第十三门主十三姑了。

    在乡间小道上,突然遇到天下三大门派中的两大门主。若说是意外,倒不见得。可见,这两人,一样是赶着去参加仙剑大会的。这样一想,合乎情理。万爷轻轻抬步,是返回了马车。

    为了顿饭,与人争,不是万爷的风格。刚才逗留在这儿,不过是为了确认这两人的身份。

    皇帝都走了,一群臣子紧跟而上。

    留下那高傲的莫少爷和十三姑,却有些疑惑了。

    莫少爷装模作样的扇子,啪,收了起来,凉薄的唇瓣咬了下的样子。

    十三姑同样心事重重,虽然说对方走了,可为什么觉得吃亏的是不是对方,而是他们自己。

    没能吃上这乡间最质朴的美食,是有些惋惜。万爷坐在马车上,摆了个棋盘,在等马车行驶到臣子们计划的镇子饭馆前,无聊地打发下时间。花夕颜坐在他对面,见他自己玩,庆幸他没有把她拉下水。可他自己玩了两把以后,记起了她,歇了手:“朕是懵了,居然忘了有个棋艺的师傅在这儿。”

    花夕颜:“……”

    “教朕下盘棋很难吗?”

    花夕颜低头:“槿汐哪敢——”

    “又来了。哪敢?!”他摔了手中的棋子。

    听得出他口气里几分烦躁,她帮他把棋盘上的棋子重新摆起来,说:“万爷是想,让槿汐和万少爷没能按时用上饭,是觉自己有愧,其实不用。”

    他是后来才记起来的,自己老婆和儿子是跟着自己出来的。如果早点记起来,踢爆了那个敢强词夺理霸位子的莫少爷,都要腾出桌子椅子给自己老婆儿子吃饭。不然,作为男人太没用了。

    只是,这马车走了都走了,他总不能折回去,那更是没面子。

    眼见这男人别扭的模样,是鲜少见上一回,花夕颜嘻嘻笑着,说:“若万爷想赎罪,不如给槿汐讲个故事吧。”

    她这是为了给他解闷呢。却让他十足郁闷了一回。让他给她讲故事,她以为她是小太子爷吗?

    “槿汐想听什么故事?”转眼之间,淡然的仙颜已是调整了过来,摆出一幅天下没有难事可以难倒朕的姿态。

    “槿汐想听,万爷讲个有趣的故事便可。”

    “有趣?”这对他来说,又是一个新的高度的考题。什么才叫做有趣。想小太子爷当年睡不着觉他哄孩子时,孩子的要求都没有她这么刁钻。

    云眉浮上一抹沉思,他缓缓开口:“这个故事,可能有些长。”

    “槿汐听着。”

    “很久以前,有个地方,那里的百姓常年靠自己的耕作自给自足,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此,他们有些人满足于自己的这片小天地,有些人,则不满足,一直很想走出这个地方,想去看看外面广阔的世界。到了有一天,有个具有非凡勇气的少年,终于做出了这个惊人的决定,自己一个人翻过了九九连环八十一座大山,到了外界。可是,随着少年出行到了外界,使得外面的人,同时都得以接触到了少年的家乡,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于是,原先那里住的人,对于少年恨之入骨。”

    知道他讲故事,绝对不是讲一些有的没的胡编乱攥的荒唐故事。花夕颜心眼里头一转:“九九连环八十一座大山。槿汐此次陪万爷出行,已经过了第二十座大山。”

    她聪明伶俐,绝不会辜负他的期望。

    没错,他们这是去往仙剑大会举办的场所,七峰池,中途,要历经八十一座大山的路。每届仙剑大会,或许举办的时节不同,但是,地点是自古以来都没有变过的,都在七峰池。

    这是一个具有传说的地方。由七座仙山围成的仙池,七座仙山海拔高度,直入云霄,因此堪称仙境。平常人,绝对上不了那么高的高度。比如张道书这类自身武艺不强的,到时候上去,恐怕还得林璟琪背着上去。至于上到上面,能不能坚持下来还难说。以现代的知识解释,那就是海拔越高,爬上去的话,对人的心肺功能要求越强。普通人,很难不得高原反应。

    “万爷去过七峰池?”

    “去过。”云眉微扬,似乎对于那次小时候的经历,记忆犹新,“当时先帝让师傅带我去的。那个地方怎么说呢?一个没有什么食物可以吃的地方。”

    没有食物可以吃?花夕颜首先想到的是,如果小儿子去那个地方,肯定非要喊着马上下山不可了。因为对于小吃货而言,没有什么比没有吃更可怕的事了。

 【113】九族

    快到七峰池的时候,一路已经开始下雪了。路上雪花漫飞,雪由小变大。

    花夕颜在马车里闲来无事,打开了食盒,里头,是宫夫人做的饼,和小太子爷一块吃。饶是平常很挑嘴的小太子爷,也不知是不是这两天出到外面被饿到,尝了一口宫夫人做的梅花饼,感觉食欲顿开。

    母子俩喝茶,品尝干粮的时候,车子突然颠簸了下。柳姑姑掀开车帘往里头报告:“要上山了,娘娘。”

    马车这是行驶上了九曲十八弯的山路。据闻七峰池的七座仙山,都是一条山路,上去时的马车和人都像走进了迷宫,不知是从哪座山绕进去,但是,始终都能抵达七峰池。

    “爹,不知道先去哪儿了。”小太子爷往车窗那头望了眼,一向谓之冷静的小眸子,突然有点儿焦躁。

    他是在今早出发时,带上了白虎,先走了一步。去了哪儿,没说。向来都是这样,他去哪儿,做什么事,她不喜欢过问。真正信任时,什么事儿都能信任他,心里开始猜疑时,他说什么话都是有罪。

    漫天的大雪覆盖住了七座山顶,雪气犹如白云环绕。这里的最高峰,被称为一剑天。悬臂犹如断剑,直陡陡的,直指到九霄之上。浑身雪白的百兽之王,在崖壁上,四肢矫健地攀登,纵使如此,到了峰顶时,用了将近三个时辰,半日之多。

    到了峰顶,却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虽然一样素裹银妆,然而,这雪景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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